《天上掉下个俏媳妇[八零]》作者:蔡蔡不菜 本文文案: 男主文案: “老大难”程锦年,做梦都想娶个媳妇。 没想到梦想成真,老天真给他送了一个媳妇,长得又白又嫩,像个小仙女。 小仙女喊“大年”的时候,声音像百灵,听得他如饮了酒,一声就醉了。 可是,做梦都要笑醒的程锦年怎么都没想到,一觉醒来,他的小仙女竟然不见了! 心一下子就被掏了个空…… 女主文案: “林妹妹”林木木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真的从天上掉了下去,竟连人带魂一起穿了,穿到了一个愚昧闭塞、鸟不拉屎的小山村! 还稀里糊涂成了一个村夫的媳妇! 那村夫抱着她,眼里闪着热切的光:“你是俺媳妇了,你要给俺生儿子!” 林木木一脸愕然……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关键是,好像......插错了......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甜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木木;程锦年 ┃ 配角:略 ┃ 其它:略 一句话简介:村夫的媳妇俏如花! 立意:只要有心,皆有可能! 第1章 01 真好看 一九八四年,盛夏。 这天,晴空万里,烈日炎炎。有个雄壮的身影在平坦的地里低头忙碌着,黑黝黝的肌肤泛着光,豆大的汗珠子无声地落入褐色的土中。 此人是老程家的大儿子程锦年,严格说是养子。他从一岁被人送到百山洼,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二十一年,他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离家几十里地的镇上。 “大年,大年……” 听到声音,程锦年从地里抬起了头,憨实的眼里带着笑意,望向正跑来的老妇。 那是他娘。 今天是他们少有的全家一起下地干活的日子,刚才爹娘以及弟弟程锦月到不远处的山脚下解渴去了。本来百山洼就是因群山环绕、山泉众多而得名,所以到处都有清澈可饮用的泉水。 没见爹和小月的身影,只娘一个人火急火燎地跑了回来,眨眼间就撞到了他跟前。 程锦年裂开嘴,露出白白的牙齿,笑着问:“啥事啊,娘,这么急。” “先别问了,跟俺来就是了。” 老程家的脚都没站稳,就拉起程锦年往不远处的山脚下赶去。 一路上,老程家的那速度让程锦年感觉诧异,他真是第一次见娘有如此激动的时候。 但是,当远远看到爹和小月的身影之后,他便知道娘的激动从何而来了。因为爹和小月的面前好像躺着一个人。他们正面对面蹲着,研究那个躺在地上的人,仔细的样子像是在研究地里的庄稼。 那躺在地上的,看穿着,是一个女人! “大年,你赶紧过来!” 老程头余光里见程锦年和老程家的已经赶了过来,便喊了他。 程锦年三步并作两步,一下子迈了过去。站定的一瞬间,腿就不由虚浮起来,心也跟着猛地一颤。 躺在地上的果然是个女人! 还是个昏迷不醒的女人! 女人双目紧闭,睫毛长而卷翘,即便隔着一段距离,看起来也还是那样根根分明。皮肤白的像夜晚明亮又迷人的月。挺拔的俏鼻下是有些失了血色,却依然饱满的唇。样式独特的衣服上沾着土,露在外边的半截胳膊和腿跟脸蛋一样白皙。 程锦年只觉心脏被什么狠狠地抓住了,抓得他都停止了呼吸。他从没见过这么白嫩好看的女人,因为他们百山洼就没有这样的女人,莫说百山洼,整个镇上也不会有。 “大年,傻站着干什么,过来帮忙啊。” 老程头一嗓子喊过来,程锦年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他想,看来爹是要把这女人弄回家。 只听弟弟悻悻道:“爹,你说这不会是仙女下凡,或者狐狸精转世吧?” 很明显,程锦月也不相信世上会有这样白皙好看的女人,他们见过的都是因日日劳作而变得黝黑粗糙的脸。 程锦年听罢,不由哂笑,然后将眼睛从女人的身上转向周边,见其躺的地方有些低洼,而且低洼之处正好跟山坡相连。 没猜错的话,这女人应该是直接从山上滚下来的。 “大年,先把这女娃扛回家吧。”老程头说。 程锦年伫立未动。 老程头吼道:“愣着干什么,你不扛谁扛!你觉得是我这一把岁数的能扛动,还是你弟弟这瘦弱的小身板能扛动?” 程锦年只觉心又漏跳了几拍。 他不是不想扛,是不敢,他从没碰过女人,连女人的衣角都没沾过。一想到要把这个女人扛在肩上,既兴奋又恐慌。 “赶紧着。” 在老程头的催促下,程锦年俯下身来,把手伸到了女人的头下,只觉黏糊糊一片,耳根后边的头发已经被血渍粘在了一块。 他想,看来这个女人是真的从山上滚下来的,滚落期间应是不小心碰到了什么东西。 接着,根本没用老程头和程锦月沾一下手,程锦年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地上的女人给拾上了肩。 咚! 刹那间,程锦年的心一下子乱了,无论怎么掩饰,都已经控制不了那不再均匀的呼吸。 女人的身子太绵软了! 程锦年只觉口干舌燥起来。 慌乱中怕别人看出什么,便只能扛着女人阔步走了出去,后边跟着两个老弱不堪和一个瘦弱不堪。 老程家的看了眼前边虎虎生威的大儿子,再看看身边的小儿子,从身板到气势,确实比哥哥差远了。不过再是差远,这也是他们的亲生儿子,身上流着他们老程家的血。 在百山洼,众人皆知,当年,他们婚后多年不育,最后没办法,从外边弄了个男娃来养,弄来的时候,全村羡慕,都听说有扔女娃的,竟然男娃也能弄到,还是个啥毛病都没有的男娃。他们给那男娃取名程锦年,小名大年。按照迷信的说法,收来的孩子,确实有大年,有小年。若是大年,定会给他们带下亲生的孩子来,若是小年,也就无缘血亲了。没想到,这程锦年还真是大年,收来的时候一岁左右,三年后,就给他们带下了亲生儿子程锦月,只是生小月的时候,自己年岁已高,所以没有足月生产,生下来就病歪歪的,有些不足之症。本来盼望着还能再带个,正好凑个年月日,第三个名字都取好了,大名程锦日,小名日子,可惜,未能如愿。 给老程家带下血脉的男人,有着刚毅的脸,脸的颜色与胳膊一样,黑里透着红,此时嘴角带着抑制不住的笑。 因为他的肩上正扛着一个女人。 他在笑着,却不知肩上的女人在迷离中醒来了片刻,视线所到之处是一个男人雄厚而宽阔的背,这样的背让她想到了森林里的熊。 这人是谁? 她现在哪里? 他要带她去什么地方? …… 没人能回答她,她只觉头很痛,很沉。 在痛和沉中,又一次昏迷了过去。 老程家一行人走进村子的时候,引了路边不少看热闹的人。 “大年扛的那女娃是谁啊?” “皮肤还真是白嫩,能掐出水来似的。” “衣服也好看。” “但是怎么一动都不动啊?不会是个死的吧?” “……” 只程锦年知道,当然不是死的,因为他能感到肩上绵软中传出的热度。不过这女人受了伤,程度如何暂时不得而知。 有个孩子笑嘻嘻地问:“大年,这不会是你爹给你娶的媳妇吧?” 媳妇? 听到这两个字,程锦年那已经忙乎了半天的心又“噗通”、“噗通”地工作起来。 他已经二十二岁,到娶亲年纪的时候,见爹娘根本没有要给他张罗的意思,他也主动问过,爹说不急,于是,他便等着,没想到,一眨眼,已经等了四年。在这期间,有人娶了媳妇,也有人如他一样继续打着光棍。看到那些娶了的,他不眼热是假的。不过在他们这个地界,女人实在太紧俏,也不缺跟他一样正打着光棍的难兄难弟。 程锦年想,要是肩上的女人真能给他做媳妇就好了…… 以前他可没敢做过这样的梦。那时候,他就想有个媳妇,只要是个女人就行,白嫩又好看的,他连见都没见过,又怎敢奢望。 而肩上的女人……实在太白嫩,太好看了!仙女也不过如此。 将白嫩的女人扛回家以后,程锦年直接进了爹娘所住的堂屋。 他想把昏迷中的女人放到炕上,谁知,刚放下来,正要扶其躺下,小仙女竟然醒了,睁开迷离的双眼懵懂地看着他。 那眼睛真好看,里边像是盛满了水,一波一波拍着他的心。 被扶住的女人,眼神迷茫又游离。 她见眼前的男人,目光赤/裸,眼睛直勾勾地黏在她的脸上,额角汗珠滴答,活像只凶猛的兽。直直地望了她一会,然后裂开嘴笑了,因肤色偏黑,显得牙齿倒是白了许多,这种黑白相间的形象让她又一次想到了生活在森林里,不经开化的猛熊。 本能告诉她,这个男人很危险,眼睛又告诉她,这男人笑起来憨厚又傻气,不像是会伤害她的样子。 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弄明白,第二次回光返照就结束了,她又一次闭上眼睛,陷入了黑暗。 耳边只传来一个老妇的声音:“大年,人放好了吗?”这声音听起来越来越弱,直到消失。 听到娘的声音,程锦年将刚才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的女人赶紧放好,直起了身。 老程头走进来问:“人怎么样,还有热乎气吗?” 刚才听罢村民的各种议论,老程头心里当即就“咯噔”一下,怕一时大意,让大年扛回来的女娃真是个死的,那可真就晦气了,不但晦气,关键是给自己找了麻烦。 “人应该没事,刚才还睁了下眼睛。” 听程锦年这样说,老程头和老程家的都松了一口气。 “不过,她好像受伤了,俺去给她抓点药吧。” 老程头嘟哝道:“人没事就行,受点伤没什么大不了,估计一会就醒了。” 程锦年默然。 在整个百山洼,每家每户几乎都是男人当家,儿子没结婚的,爹当家,他们老程家也不例外,所以,钱都在爹的手里,爹不让他去抓药,他也没办法,只想,幸好这炕上的女人就是晕过去了,应该没什么大碍。 但此时手上那种黏糊的感觉告诉他,女人的后脑勺还流着血。 程锦年不做他想,拔腿就走出了家门。他要去采点紫云英,他们百山洼很多地方长着这种花草,有很好的止血消炎作用,以前但凡受伤,大家都用这个。 采完紫云英,回到家,将其捣碎,借着粘性直接糊在了女人的伤口处。 见那伤口并不大,血也已经凝固。 程锦年想,这伤疤幸好没有在脸上。不过这个女人的脸上即便留了疤,也比百山洼其他的女人好看千倍万倍。 在程锦年忙乎间,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一直默默观察着,然后两人面面相觑。 自从小月出生以后,他们对这大年不是不好了,是不可能比小月好,小月是他们老程家盼望了多年的骨血,加上小月身子又弱,他们不可能不偏心。大年平时言语不多,不知道有没有觉出他们的偏心,反正从来没有置喙过,一直对他们侍以至孝。 现如今见他对一个陌生的女娃也是如此用心。 老程家的说:“这大年还真是个打小就会疼人的。” 老程头说:“疼人是好事,只要别有些旁的心思就好。” 各有心思的老程一家直等到晚上,也没有等到炕上的女人醒过来,老程头便早早地打发走了两个儿子,他和老伴在堂屋的外间支起了临时小床。 被打发出来的两人走到院子里,分别回了自己的屋。 在堂屋的两侧是一东一西两个屋,西边住的是程锦年,东边住的是程锦月。 躺在西屋的炕上,程锦年实在难以入睡,肩上总有种绵软的感觉,鼻间也时时萦绕着一股子让他慌乱的气息。 是那个女人的味道。 东屋的程锦月也睡不着,闭上眼睛就是那张白嫩好看的脸。 以前有人开过他的玩笑,说他已经满十八,早就到了娶亲的年纪,他并未往心里去。可现在见到了那个女人,他便想,娶个媳妇还真是挺好的。 “啊!” 在兄弟俩想入非非间,只听堂屋里忽然传出一阵尖叫,那声音像要刺破静谧的夜。 当程锦年撒丫子冲进堂屋的时候,见炕上的女人已经在老程家的安抚控制下再次睡了过去,睡得并不沉稳,胸口起伏,呼吸微促。 而让程锦年不解的是,为什么自己的呼吸也跟着促促起来? 直到脸越来越热,心跳也越来越快,才意识到原来他一直盯着一个不该看的地方,一个此时正上下起伏的地方。 懊恼间,程锦年不忘扭头,赶紧转开了视线。 老程家的叹气道:“这女娃也不知道做了什么可怕的梦,刚才张牙舞爪地压都压不住。” 炕上女人做的梦确实可怕。 在梦里,有盘在树上,比树枝还要粗的蛇,对她吐着恐怖的蛇信子。还有一张中年农妇的脸,那脸红里带黑,皮肤粗糙,堆满慈祥的笑,可是,那笑忽然一转,竟阴险起来,像树上的蛇一般。农妇和蛇在脑海中不断地交替出现,惊得她直接身子滑落,骨碌碌便滚下了带有几分陡峭的山崖。 见程锦月也赶了过来,老程头便说:“都赶紧去睡吧,已经下半夜了。” 冷不丁捡个女娃来,倒弄得两个儿子觉都睡不着了。 堂屋清净以后,老程家的仔细端详起炕上的女娃来,啧啧道:“还真是好看,俺就从来没见过这么白嫩的女娃。” “也不知道是谁家的。” 又转而道:“哎,要是个没主的就好了。” 老程头老眼囧囧,他自然也希望是个没主的,若不是有这点希冀,他也不会费劲吧啦地把人捡回家。 只是这想白捡便宜的老两口没想到,希望很快就落空了。 因为那“主”第二天就找上了门! 第2章 02 林木木 “主”找上门的那个早晨,炕上的女娃醒了过来,瞪着水汪汪的眼睛将他们正着看了一遍,又反着看了一遍,脸上是不解,眼里是迷蒙。 女人确实很懵。 眼前是两老两小,像是一家人。她只认识其中一个,她认识他雄厚的背,以及……那双赤/裸/裸盯着她看的眼,而那双眼此时也正盯在她的脸上。 “你叫什么名字?” “你家在哪里?” “你要到哪里去?” 面对老程家的哲学三问,炕上的女人更懵了。 他们想,兴许这女娃是被什么吓傻了。 其实,炕上的女人并没有被吓傻,只是……她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家在哪里,更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 简单说,她……失忆了! 对,她狗血地失忆了! 见她一问三不知,老程家的看了老程头一眼,失望道:“这女娃眼神懵,眼睛倒灵活,应该不是个傻子,但不会是个哑巴吧?” “谁是哑巴?!” 炕上女人一下子急了。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带我来这里?你们想干什么?” 将哲学三问原封不动地还了回去以后,却没人给她答案。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只纷纷笑了。 没想到这捡来的女娃不但长得好看,还不傻不哑,关键的是,问她什么都不说,搞不好真是个没主的。看来老天是要厚待他们老程家? 程锦月也在抿嘴笑着,他因身子弱,一向就不大爱笑,但是看到这个女人的模样,就不由想笑。 此时笑不出来的只有程锦年,因为他只顾着心跳了。他心跳是因为这个女人的声音,清脆利落,像山里的百灵。 “先,先吃饭吧。”舌头有些打结,他想,这个女人一直昏迷着,醒来后肯定饿了。 一说吃饭,刚醒来的女人听到自己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她摸着肚子想,不管在哪里,先吃饱才是正经事,于是一点都不扭捏地跟着老程家的人坐到了饭桌旁。 在程锦年看来,这女人即便饿了,吃起饭来还是细嚼慢咽,样子好看极了。 吃饭的女人倒不是想闲的蛋疼装好看,只是心里一直在琢磨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 我丫竟然失忆了?我到底是谁?! 老程家没人回答她,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她是个失忆的,就连她自己都是刚刚知道。 但是,能回答她的人很快便出现了! 那就是正找上门来,而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万般不希望其找上门的“主”。 今天来的“主”是两口子,女的叫吴兰花,男的叫胡跃进。他们是百山洼南边一个村的,男的是那村的村长。 听到动静,老程头、老程家的,以及程锦年和程锦月都从堂屋出来,走到了院子里。 女“主”用眼睛扫了一圈儿,没见到自己要找的人,但她打听过,百山洼不少人看见老程家昨天捡了一个女娃回家,都说那女娃长得白嫩好看。吴兰花想,是她要找的人无疑,因为他们这里不可能有第二个那样的女娃。 如今回想起见到那女娃时的情景,吴兰花还是不能平静。她不知道有文化的人见到那一幕会说什么,她是文盲,她只记得自己当时惊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最后终于憋出了一句:“俺滴个娘来,俺滴个娘来,仙女下凡了!”干活累了,抬头擦个汗,只见万里祥云间,“噗通”就落下个女娃子。从那么高的天上落下,竟一点伤痕都没有,像是飘下一般。这不是仙女是啥?!小仙女瞪着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她,活像一只受了惊的小鹿。皮肤又白又嫩,能掐出水来,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白嫩的女娃。若是男人们见了,估计得当场梗晕过去。 所以……这老程家捡到的女娃一定是她的! “你们是谁?”老程头问。 只见女“主”立刻满脸堆笑,破开嗓门道:“大哥大嫂,听说昨天你们家捡了一个女娃回来,那是俺家的,俺们是她爹娘,女娃自己出门溜达,不知道遇到了什么事儿,竟没回家,俺们就四处打听,才知道被你们给捡到了,实在是给你们添麻烦了,俺们今天是来带她回去的。” 老程家四人原地震惊。 震惊之后,便慢慢释然。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没主,人家找上门来也在意料之中。 只程锦年蹙了下眉头,表示不解。 来的两人说是那女人的爹娘,可是见这爹娘也是泥土里打滚的人,怎么会养出那样仙女般的闺女?关键的是,这上门的两人所在的村离着百山洼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若果真有个这样的闺女,十里八村早就传遍了,他们不可能不知道。 吴兰花笑着解释:“确实不是亲闺女,俺可没那好命,能生出那样白净好看的闺女来,其实那女娃是俺们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孩子,孩子命苦,爹娘冷不丁死了,俺们见她可怜,就收养了过来,总不好看着女娃孤苦伶仃,没有依靠不是吗?” “来到们俺这地界以后,女娃不太适应,所以甚少出来走动,见的人不多,你们没听说过也在情理之中。” 这一通胡诌是吴兰花和胡跃进早就对好的说辞。 当然,对于这通胡诌,老程家不会有一个人听出来是胡诌,因为实在诌得太有逻辑性和说服力。 更有说服力的是,吴兰花直接掏出了户口本:“你们要是不信,可以看看这个,看那女娃是不是就在俺们家户口本上。” 程锦年接过户口本,翻了起来。 其实,他不识字,他只想看看那个女人的名字到底长什么样子。 一直未开口的胡跃进,伸手指给了他:“就这个,林木木,十八。” 程锦年的眼睛盯在了那几个字上,久久不能回神,只心里想:原来那个女人的名字叫林木木…… 这名字真好听,也真好看,跟她的人一样。 见证据实在确凿,老程头无奈攥拳咳了两声,沉沉道:“女娃在屋里吃饭呢,等吃完了,你们就带走吧。” 说完,心里不由遗憾。看来是白忙乎一通了,本来还指望着那女娃是个没主的,没想到人家爹娘这么快就找上门了。幸好只是留住了一晚,管了一顿饭而已,幸好昨天没有费钱去给她抓什么药,否则真的是鸡飞蛋打。 程锦月有点失望,本来还想着,那个女人说不定真是天上掉下的小仙女,或者狐狸精转世,这样的话她就不会被别人带走了。 程锦年只觉得心里有些空,这种空的情绪到底是不是失望,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那个女人要走了,要被她的爹娘带走。她所在的村离着百山洼虽不远,但再见也难。娶她做媳妇更是天方夜谭,爹娘连一个普通的女人都给他娶不上,何况那样白嫩好看的女人。按照常理,那样的女人挑挑拣拣一万遍,都不可能落到他这个老大难的头上。对,他已经是个老大难了。在百山洼,一般都是从十八岁开始说亲,若是到了二十岁还没找到媳妇,就成老大难了,他已经在老大难的路上奔了两年。 可他万万没想到,原来许多的转机真的也许就在下一秒…… 第3章 03 惊喜 吴兰花和胡跃进被老程家的人引到堂屋以后,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饭桌边那个白嫩好看,仿似与他们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女娃。 “木木!”吴兰花一下子扑过去,直接捏住了林木木的肩膀,带着哭腔急切地说:“木木,你可是要急死娘了,你要外出,怎么也不跟爹娘说一声?你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走丢了怎么办?或者遇到坏人怎么办?” 在吴兰花哭天抢地期间,程锦年发现被她捏住的女人眼里没有了迷蒙,而是冷静。也不叫冷静,应该是冷。 林木木此时的眼神确实很冷。 其实刚才院子里的谈话断断续续都传入了她的耳朵。她想,原来她叫林木木,今年十八。她的亲爹亲娘都死了,而找上门的人是她的远房亲戚,也是她的养父母。至于她家到底在什么地方,她亲爹亲娘是怎么死的,她不得而知,她也记不起来。 可是,当这个说是她养娘,并进来扑在她身边大发慈母心的农妇刚一露面的时候,她的心就冷了,因为……昨夜的梦中,与蛇交替出现的那张阴险的脸,就是这个农妇的。她不记得都发生过什么,她只知道,现在的感觉告诉她,她讨厌这个农妇,甚至害怕这个农妇。 所以,当这个农妇拉着她的手,要带她回家的时候,她一下子抽了出来,厉声道:“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吴兰花和胡跃进当场就呆了。 这个在他们家已经生活过一段时间,对他们无比信任的女娃竟忽然翻脸不认人? 吴兰花不解地问:“木木,你怎么了?我是你娘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林木木讪然。 发生了什么事,她自己也不知道,反正昨天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 当然,她不会告诉眼前这个跟蛇一样的农妇她失忆了,这是她自己一个人的秘密,在知道各人都存什么心之前,她是不会透露这个秘密的。 “木木,跟娘先回家再说。”吴兰花又一次上来拉住了她。 林木木态度依然坚决:“我说过,我不会跟你回家的!” 吴兰花急了:“有家不回,你想干什么,要留在人家老程家不成?” “是,我就是要留在这里!” 此话一出,所有人原地震惊,脸上各有颜色。 对林木木来说,脱口而出的这句话经了大脑,又未经大脑。 这个什么老程家一共四个人,好坏未知,但是,昨夜的梦告诉她,眼前的农妇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她选择未知。起码那个将她扛在肩上,像猛熊一样的男人,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坏人。 林木木抬眼望向那个男人,见其像她第二次醒来的时候看到的那样,眼睛正赤/裸/裸地盯在她的脸上,嘴角带着抑制不住的笑。 程锦年脸上的笑确实要抑制不住了,只觉得心在“咚咚”直跳。 是兴奋的声音。 因为这个女人竟然说想留在他们家! 老程家兴奋的不只是程锦年,还有另外三个有着血缘关系的人。 吴兰花和胡跃进可就不怎么兴奋了,不但不兴奋,反而无比震惊。 这女娃怕不是脑子出了什么问题吧?只在别人家待了一天,然后就要留下? 当时遇到,把其领回老胡家的时候,这女娃也是满心欢喜地在他们家住了下来,天天还一口一个“爹”、“娘”地叫着。在那期间,他们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从来没有虐待或者怠慢于她。现在可倒好,像只猫似的,舍了旧主找新主了。这应该不是猫,是白眼狼! 面对眼前的“白眼狼”,吴兰花不得不裂开嘴继续对老程家的人胡诌:“娃儿在家跟俺们闹了点别扭,看来现在还使着脾气呢。” 原来如此…… 老程家四人均对这个说辞表示信服,尤其是老程头和老程家的,在他们想来,不是自己的血亲,总是跟爹娘隔着肚皮。大年来他们家的时候才一岁,像没有开始生长的小树苗,无论如何都好修理。但那女娃来的时候已经长成,怎么可能跟养爹养娘一条心?所以闹点别扭就离家出走再正常不过。 老程头再仔细看了看要留在他们家的女娃,不但不傻,还通身透着一股子伶俐,关键是长得真是天上难有地上难寻,以后怕是打着灯笼也再找不到第二个了。 所以,既然她想留下,他们又何乐而不为? 心里打定主意以后,老程头便对吴兰花和胡跃进建议道:“俺们大人出去说会话?” 吴兰花和胡跃进对视一眼,只顿了片刻便随着老程头和老程家的走出了堂屋,留三个在他们眼里不是大人的人待在了原地。 走出老程家的院子之后,老程头直接开门见山 事到如今,两家何不结亲家?! 理由很简单,他们有未娶的儿子,而对方有未嫁的闺女。最关键的是那女娃自己想留在他们家。 吴兰花和胡跃进听完,两眼懵逼,没想到事情会是这么个进展。 跟老程头和老程家的打了个招呼后,两眼懵逼的两口子就闪到一边商量了起来。 其实,自从昨天发现女娃不见了,他们便怀疑,兴许他们的谈话被那女娃偷听了去。他们谈的是想把她嫁给本村老褚家的儿子的事。那儿子是老大难中的老大难,已经年过四十。 他们老胡家运道不济,吴兰花在生下一个脑瘫儿子之后,就再也没有怀上过,如今那脑瘫儿子已经二十岁,非但不能成为老胡家的希望,更是一个累赘。 领了仙女般的林木木回家后,那女娃先是翘首以盼地在等着什么,倒是安定,谁知,过了一段时间竟然想着离开,还说以后一定会报答他们老胡家的看顾之恩,这些话她是不信的,那女娃来处不明,自然去处也不定,一旦离开,谁能再找到谁,谁又能再遇到谁,何谈报答?她自然不会让其离开! 如果说那女娃从天上掉下来,是她看花了眼,但那女娃根本就没有家,在这世上无根无依是确定无疑的。吴兰花决定,她要把那女娃嫁出去,长得再好看,心气再高,一旦嫁人,就没有不认命的。关键是将她嫁人可谓一举两得。首先,他们老胡家会得到一笔彩礼,也算没有白养她一场。另外,嫁人后那女娃就不会想着离开了,养女也是女,养女婿自然也是女婿,将来也能成为他们养老的指望和依靠。而之所以选择老褚家的儿子,是因为老褚家和老胡家是血缘比较近的亲戚,也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亲上加亲。现如今来看,那女娃也未必一定会离开,只是嫌老褚家的儿子年纪大了,竟想留在这个什么老程家。 胡跃进说:“依俺看,选这老程家也可以,是不如本村方便,但好歹离着也不远。关键是现在不选老程家,不知道那女娃会闹成个什么样子。” 吴兰花深以为然,让女娃嫁到这老程家,起码比看着她离开,然后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要强。只是估计老褚家要恼火了。不过,与老褚家恼火相比,她更怕那女娃尥蹶子。 另一边,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也在盘算着。 老程头老脸含笑:“想不到老天爷竟给俺们老程家送媳妇。” 老程家的嗫嚅:“哪是送的?就算那女娃自己不想走,人家爹娘还真能白送给俺们啊?再说了,一个姑娘家,怎么也不知道害臊?竟然主动选上了婆家。” 老程头当然知道人家不会白送,他们老程家同样也不能白抢,且不说女娃那养爹是村长,一般得罪不起,要是不按章程和礼数就要了人家闺女,他们老程家以后在百山洼也没法立足。至于女娃自己不顾身份要留在他们家的事儿,他觉得也不是很严重,再是心思开放的女娃,结了婚还不定心的几乎没有。 就这样,待程胡两家各自盘算完心里的小九九,然后一协商,两家结亲的事儿竟然一拍即合! 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的四人回到了老程家的堂屋,那里正立着三个等待宣判的人。 吴兰花看着林木木认真地问:“木木,你想好了,就要做这家的媳妇了是吗?” 林木木:? 媳妇? 她是不想跟这农妇走,说要留在这个什么老程家,但是留下来就得做媳妇吗?还有没有别的角色神马的? 抬眼看看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他们的表情告诉她,要是留下来,就是给老程家做媳妇的。 林木木琢磨了片刻…… 然后,斩钉截铁地说:“对,我想好了!” 自己的人生只有昨天以来的记忆,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出了老程家,左有农妇,右有蛇,她已经无处可去,至于以什么身份留下来,不是现在要考虑的问题。 听到她的回答,最兴奋的莫过于程锦年。 这个女人竟然真的要成为他的媳妇了?! 他感觉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儿。 第4章 04 不好不坏 得了准话,四位大人避开程锦年、程锦月以及林木木,继续去商讨了细节。 最后商讨的结果是,老程家给老胡家一千块钱彩礼,其他的程序和礼仪全免,包括酒席也可以省了,反正女娃已经在他们家,那些个繁琐的过程倒没必要再讲究。 对于吴兰花和胡跃进来说,拿到的彩礼是比老褚家承诺给的少,而且总是跟老褚家沾亲带故,这次出尔反尔,在亲戚们面前,他们的老脸确实不大好看,但好歹这老程家的儿子年轻力壮,即便不在一个村,将来他们的养老也比老褚家那个儿子更能指望得上。 况且,林木木那女娃已经在这家待了一天,他们自己说就是一直昏迷着,但实际上发生过什么谁也不知道,领回家的话,在四方邻居的眼里也是好说不好听,搞不好就给传成个二手货,所以干脆就便宜了这老程家。 关键的是,他们即便想领回去,也领不了,那死丫头铁了心地不想跟他们回家,总不能光天化日之下绑回去。如今看来,要么是那女娃确实不想嫁给老褚家的儿子,要么就是这一天的时间,老程家的人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让她真的就看上了人家的儿子。 不过都不重要了,事情已经谈妥,最后的结果不算好,也不算坏。 老程家这边,也在不好不坏的心情之间转换着。一方面心疼钱,毕竟这彩礼要是放在别家的女娃身上,娶两个都够了。另一方面又想,那女娃的长相,任是别家的十个都比不上,所还是赚了。尤其是老程头,老脸带笑,老怀欣慰,心里美滋滋地琢磨,以那女娃的模样,将来生个孙子肯定也错不了,绝对是全百山洼最好看的。而且,在他们这个地界,女娃本就紧缺,彩礼合适的真不好碰,就是出来一个,说不定也会水涨船高,如果那样的话,真不如这个女娃合算。现在想来,幸亏赶巧被他们将那女娃捡了来,否则这等好事还真不一定会轮到他们家。 只老程家的仍有担忧:“那女娃不是吴兰花亲生的,自小脾气性情也无处去打听,总觉得不是知根知底,说句不好听的,将来人丢了,都没地找去。” 老程头哼了一声,不以为然地说道:“老胡家是没说那女娃原来的家在哪里,但天总是一个天吧?这天下的道理还能变了不成?谁家的女娃嫁了人,不都是个认命的?俺只听说都是怕婆家不要的,还真没听说有自己跑的。” 听罢,老程家的心立马就豁然开朗了。说的也是,一个女娃嫁人后,婆家和男人就是自己的天和地,真离了婆家,不被口水也淹死,也得半路饿死。 如此一想,老程家的心里便不由地跟着美滋滋起来。 更美滋滋的是程锦年,他不知道自己爹娘和这女人的爹娘具体都谈了些什么,只有一点他是确定的,这个女人要成为他的媳妇了! 她亲口说要留在他们家,要做他们家的媳妇。只要是他们家的媳妇,就一定会是他的,因为他是哥哥。 女人望着窗外,似在沉思,而他只知道望着她,殊不知,自己那盯在女人脸上的眼睛像钉子似的,拔都拔不出来。 可是,此时沉浸在美梦中的程锦年,怎么都不会想到,接下来爹将他单独叫出去后说的一席话竟将他的美梦给击了个稀碎。 第5章 05 绝望 爹说:“大年,你也知道,小月生来身子骨就弱,所以,这次这个女娃就先给他吧,你的以后再说,不急。” 程锦年:! 那不是他的媳妇?! 他已经美了半天,却没想到来了这样当头一棒。况且,昨天还是他将那个女人扛回来的。这敢情只是因为小月身子骨弱,他替他扛了回来? 他已经二十二岁,小月才十八。在百山洼,他这个年纪,早就是老大难了。 关键的是,他想要媳妇。 他想……要那个女人。 “爹,俺是哥哥,谁家娶媳妇不都是从大到小,分个先来后到吗?大家都说,兄弟们之间,小的若是早于大的娶了,大的那个这辈子就不会再有媳妇了。” 这是他们百山洼一带祖祖辈辈流传的说法,爹不可能不知道。 可是爹告诉他:“那都是迷信罢了,根本没有的事儿,多少人都是四五十岁了才娶上的媳妇呢,你才二十二岁,不用着急的。” 程锦年:…… 他二十二岁不用着急,可小月才十八,他们就着急了。 程锦年感觉心好像绞在了一起。 他一直不想去思及自己的身世,但此时许多情绪还是一股脑涌了上来。他是大年,他最大的价值或许就是为这个家带来了小月,因着这个价值,爹娘待他其实一直不错,从不苛责他,他也回敬二老以至孝,小月身子不太好,对爹娘他责无旁贷。可是,小月才是老程家真正的骨血,若没有小月,他还可以为老程家延续香火,但有了小月,他便再也没有这样的资格,因为,他虽然叫程锦年,但是他实际上姓什么叫什么,他的身上到底流的是谁的血,没人知道。以前无论爹娘,还是村里人,都说老程家对大年小月是一视同仁,不分彼此的。确实,其他事情上,差异不大,可血缘问题,事大,自然分了出来。如今细想,那个女人实在太好看,爹怎么会舍得给他?给了他,以后小月怎么可能再找到那样一个媳妇? 程锦年心里要绞出了血,可即便绞出了血,他也没有跟爹吵闹,只沉默了许久,因为他知道吵闹没用,他一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爹娘吵闹。都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但那得是亲生的孩子,若不是亲生,娘又怎么会有奶? 此时脑海中只萦绕着那个女人白嫩、俏丽的脸蛋,以及那把子跟百灵一般好听的声音,那脸和声音,就像两把软剑死死地将他的心缠住。 缠得紧了,情急之下竟缠出一丝灵感来。 那个女人……她自己会选谁呢?程锦年想,她不一定会选择小月!她能拗得过自己的爹娘,留在了老程家,那么她若执意不嫁小月,应该也能拗得过他的爹娘。 “爹,她只说要留在俺们老程家,愿意做老程家的媳妇,可是她没说要嫁给谁。” 他希望那个女人能够选他。 听程锦年提出让那女娃自己选择,老程头眉头蹙了一下。因为两个儿子相比,大年只亏在年纪比小月大,论其他,全都在小月之上。 跟那女娃的爹娘商谈的时候,没有明确地说会将她嫁给哪个儿子,好像那爹娘也并不关心到底是哪个,或者说那爹娘想当然地以为他们会讲究个大小顺序和先来后到,所以也没做他问。 如今,他们想让小月后来者居上。为了老程家的香火,他们不得不这样做。但为了让大儿子将来少一些埋怨,老程头决定给他一次死心的机会。 想好以后,老程头就转身回了堂屋,单独将林木木叫到了里间。他不让其他人跟着进去,理由是怕林木木感觉不好意思。其实林木木根本不知道接下来要跟她谈什么事,那个“不好意思”更不知道从何而来。 程锦年和程锦月则知道接下来里边会有他们命运的宣判,所以在爹和那个女人进去以后都不约而同地支起了耳朵,以期听到点什么。 老程家的只远远坐着,一言不发。 走进里间,老程头将门一关,然后便老眼深邃地盯向了面容平静却实在好看的女娃。 被其一盯,林木木浑身不自在起来。因为这眼神告诉她,这人是老程家的当家人,让她留下还是走,都是他一句话的事儿。 老程头盯了她一会,便开门见山地说:“俺们一早就想给小月物色媳妇的,你既然想留在俺们老程家,做俺们老程家的媳妇,就是愿意嫁给小月的是吗?” 是,他没有把两个儿子摆出来让林木木选,虽然无论结果如何,他都想把这女娃给小月,但他害怕结果失控,所以他不能给她选择的机会,否则若是选了大年,事儿总是要麻烦的多,中间要是再需要折腾操作的话,就平白招大年的怨恨了。 林木木:? 小月? 她虽然只在这家待了一天,但隐约间还是听到过他们的名字,这小月应该是那个弟弟,瘦鸡子一个。而那个总喜欢赤/裸/裸盯着她看的,应该是哥哥,好像叫什么大年。 若是让她在两个里边选,她肯定会选哥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想这样选。可是人家没有让她选,人家是要给弟弟娶媳妇,而她又答应了做这家的媳妇。 所以……那就弟弟吧。 反正于她来说,嫁给谁都一样,她只想要一种安全,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这里没有农妇和蛇就好。她的人生太短,短到只有一天,所以从哪里开始都无所谓。 何况那弟弟瘦弱的好像连她都打不过的样子,再是安全不过了。 “是,我愿意嫁给小月!” 林木木根本想不到,她这句轻飘飘的话,引起了外边多大的地震,震中就是哥儿俩的心。 第6章 06 反转 程锦年有种血液凝固的感觉。 爹的声音很小,说了什么他没听见,而女人的声音太过清脆,想不听见都难。如今,他觉得那声音太过刺耳,刺得他脑子都轰鸣起来。他现在什么都思考不了,心里只响着一句话:“我愿意嫁给小月!” 那个女人竟然选了小月?! 明明是他将她扛进老程家的,她为什么会选择小月?在老程家,即便他不是这家的血缘,他没有自卑过,在百山洼,即便他已经成了老大难,他也没有感觉自卑过,可如今这个女人让他不由地开始重新审视自己,不由地自问:难道我是真的不如小月吗? 他想,在那个女人的心里,或许他是不如小月的,否则断不会那样选。而她……他注定是得不到了。 程锦月的表情也是木僵的,一直不敢相信。 自从那个女人答应做他们老程家的媳妇,他便高兴得难以言表,因为他知道她一定会是他的媳妇,这就是血缘带给他的底气。可是当那个女人用好听的声音亲自告诉他,她选的是他,还是让他惊讶无比。他一直觉得自己是比不过哥哥的,在老程家,在爹娘面前,他唯一的自信只有血缘。 老程家的表情淡然,或许她早就知道结果。她相信他们家老头子一定会想办法让那个女娃成为小月的媳妇的。 接下来,不管各人都有什么心思,既然事已成,也无法再更改。 本也没打算办什么仪式,所以宜早不宜迟,当天晚上一家人吃了顿相对丰盛的晚餐,就算林木木和程锦月的婚姻关系达成。 程锦年没怎么吃,便早早睡下了。因为他知道,今天晚上没他什么事儿。 睡着后,他竟然做梦了,是那种梦。在梦里,他抱着那个亲手扛回来的女人,使劲抱着,只那样不可遏制地抱着,竟就侍了一大片,将自己给惊了个透醒。 程锦年在炕上坐了起来。 黑夜中露出了白白的牙齿,他在苦笑。 那个女人的身子真软,上次肩上扛着和刚才梦里抱着的时候,都是软软的感觉。自从身体有变化以后,他也对村里好看的小娘们儿想入非非过,现在一想,那些小娘们儿哪里好看了?他怎么会对她们想入非非的? 但是,东屋那个女人已是自己的弟媳,他断不能再有什么非分之想。不只是对她,或许对其他女人,他也不能再有什么非分之想,因为……这辈子……他都不可能再有媳妇!以前爹说,他的媳妇以后再说,他信了,他以为真的不急。可是,直到今天,直到只有十八岁的小月都有了媳妇,他才意识到,或许爹一开始就没想过要给他娶媳妇。他会跟村里很多男人那样,过了二十老大难,然后难到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一直难着,也就是俗称的打一辈子光棍了。 东屋的炕上,有白嫩好看的小仙女,是程锦年眼里他那个弟媳。此时小仙女的脸上异常的冷静,冷静的连她自己都感觉诧异。按照吴兰花的说法,她只有十八,没嫁过人。既然没嫁过人,在新婚之夜应该感到紧张才是,可是她竟然一点都不紧张。不但不紧张,反而非常淡定,因为这种情况……她好像很熟悉,似是一切都曾经经历过。 有她的淡定做比照,显得程锦月的不淡定尤其突出,猴急之下,脸竟一下子红成了猴屁股。 林木木看着眼前这只激动异常的小弱猴,心里不由失笑,便想,正好看一场猴子杂耍也不错。 谁知,等着看戏的她怎么都没想到,好戏刚要开始,便已结束,因为她忽然感觉脚踝处有一阵温热袭来…… 嗯? 难道是这只小弱猴被吓尿了? 再一看,颜色……好像不对。 林木木无语:还真是只弱猴! 醒来后就再也睡不着的程锦年正倚在窗边出神,忽然发现小月竟然从东屋里跑了出来,正往堂屋走去。 他大为不解:有了媳妇,不是该搂着媳妇睡觉吗,为什么要跑出来? 程锦年不知道此时跑出来的程锦月有多羞愧。 跑到堂屋以后,一番询问,老程头和老程家的才知道自己这小儿子竟然出师未捷身先死,当即便沮丧至极,还不得不安慰道:“没事,你这是紧张,很多男娃第一次都紧张,慢慢就好了。” 谁知,让两个老家伙更沮丧的是,他们这小儿子竟然次次都紧张。 紧张的林木木都麻木了,剧本每次都一样,自然容易麻木。 程锦年这边,自从第一天晚上从窗户里看到小月跑出了东屋以后,他就觉得一定有事,因着好奇,便每天晚上都观察着动静。 果不出所料,小月每天晚上都会从东屋里跑出来,而且从进去到出来,时间为什么那么短? 直到那天,他被娘叫到了堂屋…… 爹说:“大年,那个……那女娃,小月没睡上。” 听了爹的话,程锦年没反应过来。 什么叫没睡上? 小月再是身子弱,不至于搞不定一个女人啊,关键的是那女人柔骨细腰,又不是五大三粗的农妇。 瞅瞅坐在一边的小月,难堪的神色一览无余。 程锦年眨巴了下眼睛,再动用了下平时只会干活和偶尔想想女人的脑子,好似明白了点什么,原来……这世上有些男人是睡不了女人的?! 这么一想,他感觉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儿。 心还没跳回来,爹又开口了:“所以,所以……就让那女娃做你的媳妇吧。” 俺滴个娘来,程锦年差点心梗。 第7章 07 进退之间 做出这个决定,对于老程头和老程家的来说,真是咬碎了牙花子。这几天,两个老家伙的心一直在滴血。 他们自从第一天晚上发现小儿子的问题后,就委托本家至亲出去找大夫问了,大夫说这病怕是不好治,总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弱症。看来,他们老程家的香火要想传下去,还是得靠老大,老大虽然身上没有他们的血缘,但好歹姓程,也从了下一代的“锦”字辈。 当时老程家的说:“早知道是大年的,俺们就没必要娶个这么好看的了。” 老程头摇头道:“哎,这小月怕是没指望了,好歹将来大年的孩子名义上是俺们老程家的种,那孩子要生的好看,也是老程家的荣耀。再说了,大年已经是个老大难,要没有这个,万一碰不到别的合适的女娃,岂不是俺们老程家要断了香火?俺们两个都岁数大了,不能闭眼前还见不到孙子吧?” “哎!”老程家的发出了一地的唉声叹息。 程锦月已经快要哭了。 他从没见过像林木木那么好看的女人,本来已经是他的媳妇了,可是马上就要变成大哥的了。 “爹,俺这是真的好不了了吗?你们得给俺治啊。”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也跟着心在哭泣,可面上还得安抚小儿子:“治,肯定得治。” 安抚完了,只觉得所谓的“治”无非也就是个美丽的谎言罢了,因为大夫都说是治不好的。 程锦年懵逼良久,终于回了神。 他还是不敢相信,那个白嫩的要掐出水来的女人是他的了?! 不善于动大脑的他,此时的思维简单又粗暴,那个女人是他们老程家娶的媳妇,不是小月的,就是他的,自然不可能是别人的。 只是,他没想到,爹娘将媳妇给他,却是有条件的…… 爹说:“大年,你得答应俺们一件事,将来让木木给小月生个娃。” 听老程头这话,程锦年只觉一口气堵在了喉咙。 啥叫让木木给小月生个娃? “等你们有了娃以后,让木木再生一个,不要对外宣扬,到时候俺们会将小月和娃都送到别处一段时间,回来就说是小月在外边跟人生的,娃的娘出了意外。” 这样的话,整个百山洼,除了近亲的几个人,别人都不会知道小月的毛病,自然也不会指点他们老程家的香火不是真正的血脉。关键的是,小月有个自己的娃,将来老了也是个指望。 老程头的话说了一半留了一半。 说出来的一半让程锦年感觉有点蛋疼,爹的意思是让他的娃以后管程锦月叫爹,管他这真爹叫大伯? 他当然不会答应! 没说出来的一半,程锦年也能参个明白。 只淡淡道:“俺的娃只能管俺叫爹,但俺可以保证,娃以后一定会善待他的二叔,为他养老送终。” 有血缘关系的三人听完均默然。 在他们看来,这程锦年平时不声不响,倒也不是个完全傻的,知道什么时候退,什么时候进,他现在就是不答应,他们也确实没什么辙。以前的大年很少违逆爹娘的意见,可如今,好像一切都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四年前,这老大是到了娶亲的年纪,但是小月没有媳妇之前,他们怎么可能先付上代价为他娶?前几天他惦记着那林木木,他们又想办法给了小月,让其寒了心。他现在要答应什么,拒绝什么,他们只能接受。还好,他保证自己的娃日后会善待小月,小月也不至于老无所依。只是在脸面大过天的百山洼,他们注定将来不会有老程家真正的血脉了,背后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是少不了的。最欣慰的一点是,好歹老程家的香火不会断,毕竟大年也姓“程”。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还庆幸的一件事是,他们得亏没有早早地将小月结婚的事散播出去。 林木木作为一个姑娘家,不顾体统要留在他们家,说出去惹人话柄。加上实在没钱再去办婚事,老程家也怕被人看低。本来还想着琢磨个什么借口,让大家信服和接受,在没想好说辞之前,就暂时没有对外公布。 看来真是万事谨慎好,否则的话,让大家知道,他们给小月娶了媳妇,而没大年的份儿,定会诟病他们偏心。后来媳妇再从小月那里转给了大年,大家的猜测估计更是五花八门起来,能猜出小月的毛病也不足为奇。 最后,全家一致同意,新娶来的女娃不再是程锦月的媳妇,而是程锦年的了! 接下来,外部,整个百山洼都在传,老程家为那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老大娶媳妇了!还竟然不惜代价为其娶了个仙女般的媳妇!不但将大年养大,还为其成家,老程家真是积善之家。程锦月也为哥哥娶亲高兴,当真是兄友弟恭。 而内部,老程家连一段饭的仪式都省了,就让林木木从程锦月的东屋挪到了程锦年的西屋。 坐在西屋的炕上,林木木还是一脸懵逼。 当老程家那个老夫问她,既然小儿子不行,愿不愿意做他们大儿子的媳妇,她想都没想就甩了两字出来——“愿意”。她是不介意新的人生从哪里开始,但若是在那两兄弟之间选择的话,还是觉得哥哥更好一些,她甚至有点恶毒地庆幸那个什么小月不能人道。 此时坐在炕上,林木木脑海里不由窜出了哥哥的形象,雄厚的背,坚石更的臂,赤/裸的眼。除了所谓的她跟小月结婚的那个晚上,这人潦草吃了几口饭之外,接着几天就再没见到过人影儿。 正出神琢磨着,那个高大壮硕的男人就闪进了屋子,像堵墙般站在了炕前。 第8章 08 一梦 程锦年发现炕上的小仙女抬眼看着他,眼里什么都没有,只一汪水。 他想,她的眼睛真好看,像是要勾人的魂儿。 林木木也看到了那双赤/裸的眼,此时正直勾勾地望着她,像是猎人盯着自己垂涎已久的猎物。 “你是俺媳妇了!” 眼前的男人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因兴奋咧着的嘴里露出了白白的牙齿。 这种黑白相间的形象让林木木再一次想到了熊。 今夜,她被这个熊一般的男人带着穿进了郁郁葱葱、密不透风的大森林,在里边一路狂奔,耳边只有吹过的风,和几声低沉的兽鸣,狂奔的速度越来越快,直到飞起,带她爬上了云端。 她甚至看到了云端下的生机盎然。 从云端缓缓坠下,身后是紧紧抱住她的男人,让她犹如落向宽阔的熊背。 “木木,你真好……” 林木木不知道自己哪里好。 程锦年知道,他一直觉得这个女人很好,今夜尤其如此。在他的眼里,云端上的女人,是真正的仙女。 林木木总觉得刚才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这种交织的感觉,使她心里疑惑丛生。 因为心里的这份疑惑,在身边的男人如新得了糖果的孩子一般想乐此不疲地再次求欢的时候,她拒绝了。 被拒绝的男人抱紧怀里的“糖果”,不一会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林木木也在想的头大以后,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她找到了疑惑的源头。她看到了一张男人的脸,长得略微白净,不像这个什么大年这么黑,甚至比那小月都要白一些,就身形来说,处于老程家这哥儿俩中间。 他对着她笑。 他的嘴里也不断地喊着“木木”。 他也像身后的男人这样抱着她,带她领略过云端。 忽然,林木木醒了过来。 刚才梦里的那张脸实在太过清晰,就像曾经梦到了阴险的农妇,原来就是自己那养娘一样,她确定,梦里那个男人,一定是她认识的,或许不单单是认识。 但是不论在梦里,还是现在已经醒来,那个男人都带给了她一种很复杂的情绪。 那人到底是谁? 他们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他现在人在哪里? …… 问题实在太多,可一个都没有答案。 当头痛的感觉又一次传来,林木木才停止了思考,继续睡了过去。 她想,不知道梦中下一个见到的会是谁。 第二天天一亮,程锦年先醒了过来,望着身边的美人儿,不由地勾起了嘴角。这种感觉太过美好,美的不太真实。 缓了好一会,他才终于脚踏实地地感觉到,自己有媳妇了!还是个仙女般的媳妇! 看了好一会,才拔出眼睛,轻悄悄地下了炕,生怕吵醒睡梦中的女人。 只是程锦年没想到,那女人还真是能睡,到了吃早饭的时候仍然没醒。 先在心里有意见的是老程家的。 前些天那女娃是小月的媳妇,什么活都不干,她也没觉得怎么样,一心只想着那女娃能够跟本来就身子弱的小月配合好,给他们老程家赶紧生下个孙子就行。 现在成了大年的媳妇,她却看不得那种睡到日上三竿,好吃懒做的行径了。他们去地里忙了一圈儿,回来将早饭都做好了,那女娃竟然还在睡。 “一会把木木喊起来吧,赶紧吃饭,然后跟你下地干活。” 听娘这样说,程锦年默然。 自己那女人有着仙女一样白嫩的肌肤,他怎么舍得让她下地干活,然后变成百山洼那些风吹日晒的女人那样,粗糙、黝黑。 “娘,你要有啥活,就告诉俺,俺力气多得很,不用她干。” 老程家的讪讪一笑。 这个自己从小养大的儿子,真不知道是流的什么人的血,太会疼人。不过,以后有了那媳妇,别人估计他也顾不上疼了。 老程头坐在一边咳了两声,似是有什么事儿在提醒老程家的。 听到老程头的提醒,老程家的才想起了正事,看着程锦年问:“睡了吗?” 在他们想来,这大年身强力壮的,应该没什么问题,但还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生怕老天要绝他们老程家,所以,还是得亲自确定为好。 听娘这么一问,程锦年直接闹了个大红脸。 只尴尬地点了点头。 看到大哥点头的程锦月,心里五味杂陈起来。 爹娘告诉他,不要放弃希望,兴许他的病能治。他自己知道,是爹娘宽他的心而已,若是能治,爹为什么当时会对大哥提那样的条件?为什么非要一个大哥的娃将来能够赡养他的保证?即便遇到了奇迹,他的病真的治好了,也是再也没有福气娶个像林木木那么好看的女人了。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听完结果,则纷纷放了心。 老程家的貌似还有问题,但看小儿子坐在边上,不方便问出口,便拽了程锦年直接去了堂屋的里间。 一进屋就开门见山又小声地问:“注意了没有,到底是不是个黄花大闺女?” 按说那林木木才十八,听吴兰花说又没嫁过人,应该不会是个二手货,但她还是想确定一下,否则吃了哑巴亏都不知道。 程锦年一愣。 有些词他隐约间听说过,似乎是与女人有关,但是却不知是何意。 第9章 09 二梦 看着双眼迷惑的大儿子,老程家的翻了一个白眼,这憨儿子都二十二了,还是个毛都不懂的。 接着,不得不贴在他的耳边说了句什么,程锦年并没有听清,只听到了一个“血”字,他不知道这跟血有什么关系。 琢磨间,只听娘又道:“如果不是,俺们可要去跟老胡家说道说道,要是拿俺们当傻子,给他们把人退了都不为过。” 听到退了,程锦年心里一个激灵。 他是没见什么血,但是打死他都不想把那个女人给退了,于是郑重地对着娘点了点头。 老程家的看罢,立刻笑逐颜开起来。 然后再简单交待了几句,便带着程锦年走出了里间。刚一出来,就看到自己眼里那个懒婆娘已经起床,正往堂屋走来。 那婆娘虽然懒,但就像会勾魂儿一般,招得身边的大儿子又直了眼睛。 有这女娃在,直了眼睛的大儿子早饭吃得尤其香。 前些天,自从这女娃成了小月的媳妇以后,就没见他在桌边正经吃过一顿饭,一会说不饿,一会说地里的活儿还没忙完,想来是心里不快罢了。 “木木,吃完饭跟着大年下地吧。” 即便刚才程锦年说不用她干,但老程家的可不想养个吃闲饭的,在整个百山洼,任是家里的媳妇有多金贵,也没有光吃不干的主儿。 林木木一顿。 她不知道怎么下地干活。 她现在除了本能的吃喝拉撒之外,真的不知道自己还会干什么。 程锦年看了老程家的一眼,心道,看来娘是不会同意真的就把木木养在家里的,但看这个女人吃饭不紧不慢的样子,再想想晚上曾经捏过的那双柔嫩的小手,怎么会是个干活的? 再说,他确实不舍得让这个女人干活。幸好,他们老程家的地有好几处,大多数时候是每个人去不同的地里,全家人一起干活的情况不是很多。他一个人带着这个女人出去的时候,不让她沾手就是了。 只是程锦年压根没想到,今天一带自己的新媳妇出去,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响。 平时路上见不到多少人,只要有八卦,人就会迅速地集中起来。 “大年真是好福气,一个老大难还能娶上这么好看的媳妇。” “是呢,俺活这么大岁数,第一次见这样仙女似的女娃。” “说来是老程家仁义,肯为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娶个这么好看的媳妇。” “真想不到老程头不声不响,竟有这么大动静,这要轮到小月娶亲的时候,岂不是仙女都不够格了?” “……” 在百山洼,程锦年一直是言语不多,又不爱出风头的人,没想到因为一个媳妇,一下子成了焦点。许多人都娶过媳妇,从没被这么多人围观过。他忽然有种站上巅峰的感觉,不是因为被关注才有这种感觉,他其实不喜欢被关注,而是因为有了身边的女人,才给了他这种感觉。这个女人就是他此生的巅峰! 面对众人的品评和议论,林木木的表情和心情都很麻木,她甚至觉得这一切都与她无关,她根本不属于这里! 待新婚的二人离去,已经走到地里,远远地还有不少人朝他们这边张望着。 程锦年对林木木说:“你歇着就行,俺来干。” 然后引着她在地头上坐了下来。 有人看到了程锦年这疼媳妇的一幕,便大声地嘲笑他:“大年,娶个仙女媳妇,自己就且等着受累吧。” 边上的人也不害臊地附和:“是呢,白天晚上都受累,白天地里受累,晚上炕上受累。” 在众人远远的哄笑声中,程锦年“唰”地红了脸。 再一瞅坐在地头的女人,心里竟比灌了蜜还甜。 坐在地头的女人根本无心理会周遭的喧嚣,眼神只盯住了远处相连的群山,山上树木林立,郁郁葱葱。 她想到了梦中的蛇,就盘在某个山林的树上。 她问:“大年,这里的山一直到什么地方?” 听她用好听的声音喊着自己的名字,程锦年如饮了酒一般,快要醉了。 “俺也不知道具体到哪里,反正俺去镇上的时候就翻了好几座山才到的。” 她又问:“山上会有蛇吗?” 他笑着答:“有,多着呢,听说有的山上还有狼。” 林木木:…… 有山,有蛇,还有狼,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到这么一个地方的。在她的心里,吴兰花应该知道她真正的家在哪里,可是她实在不想见到那个农妇。 按照那农妇所说,她的爹娘早就死了,那她过去的人生里到底还有哪些人? 昨天晚上梦中出现的男人又是谁,为什么会带给她一种莫名的复杂情绪? 林木木在琢磨梦中的男人,地里的男人则在琢磨她。 娘说,没有血便说明女人跟过别的男人。他不在乎这个女人黄花不黄花,只是,他想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嫁过人。他怕有一天会有人来抢他的小仙女。 他绝对不能让别人将她抢走! 这种害怕失去的感觉使程锦年即便在睡着的时候都不敢放开身边的女人,紧紧地将其圈在怀里。 忽然间,怀里的女人挣扎起来,本来睡觉很死的他一下子就惊醒了过来。只见女人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人却一直沉浸在梦中。 “木木,木木……” 他叫着她的名字,想把她从噩梦中拉出来。 迷糊中的林木木听到有人喊着她的名字,终于一下子睁开了眼睛,微弱的光下是那张坚毅的脸,眼神不再是赤/裸,只剩担忧和焦急。 她想,原来是她刚嫁的这个男人在喊她。 刚才在梦里,也有人喊了她的名字。那是一个中年女人,长着清丽白皙的脸,年轻时的绝美姿容不难窥见,只是再是清丽白皙也掩不住透出的丝丝憔悴和愁绪,刻着太多被岁月磋磨的痕迹。她在不断地下坠,下坠……像要被黑暗吞噬,那个女人急切地伸出了手,想拉住她,大声地呼喊着她的名字:“木木,木木……” 她还看到了一个几岁的小女孩,望着前方伟岸的男人,搂着一个女人,渐行渐远,只留下两个背影,任是小女孩如何哭喊,也没人回头。 “你刚才喊‘爸爸’、‘妈’,就是你的爹娘吗?”程锦年问。 林木木愕然。 因为她也不知道“爸爸”和“妈”到底是不是爹娘的意思,她什么都忘了。但梦里的感觉却是无比真实。她不想离开那个“妈”,看到“妈”的脸,她心里钻出的是心疼。但对那个远去的“爸爸”,情绪是埋怨、失望,甚至是恨。 因梦里看到过一张农妇的脸,现实中便出现了她的养娘吴兰花,林木木便确定,今夜梦里的“爸爸”和“妈”,以及昨夜梦中出现的男人,也一定是她认识的人!她再一次感到,她不属于这里! 是,她不属于这里。 可是此时靠住她的这个坚石更、宽厚的胸膛却是这样真实,她听得见里边有力的心跳。 第10章 10 热烈 是,她不属于这里。 可是此时靠住她的这个坚石更、宽厚的胸膛却是这样真实,她听得见里边有力的心跳。 林木木抬起头,再次看向了这个男人的脸,即便在夜里带着几分朦胧,还是有些黑,起码比梦里的男人黑多了。 但是在睡觉的时候被男人紧紧地抱在怀里,那种被无比珍惜的感觉却是陌生的。她的梦里出现了两个男人,好像那两个男人都没有给过她这样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踏实、很安全,她的本能告诉她,她需要这种感觉,也贪恋这种感觉,就像冷了很久的人,总是会眷恋温暖一样。 林木木对着给了她这种感觉的男人笑了。 看在程锦年的眼里,这一笑,就像暗夜里开出了火红的花儿,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个女人笑,竟这样迷人,所以一下子便呆住了。 “木木,你,你笑起来真好看。”程锦年有些结巴起来。 刚结巴完,只觉唇上忽然多了一丝柔软。 原来是女人倾身上来亲了他的嘴! 刚一碰上,林木木便感觉男人的身体瞬间变得石化僵石更。他有禽兽的本能,可以带她在神秘的领地纵横驰骋,就像雄壮的熊驮着轻巧的百灵鸟在森林里纵情飞奔玩耍,迷乱间会在她的身上咬下深深浅浅的痕迹,只是他没有碰过她的嘴。 她想,他不会接/吻。 可是她会。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会的,应是有人教过她,至于是谁,她不记得了。 她只知道,感觉冷的时候,她需要热烈,所以她主动吻了这个男人。 女人的唇软软的,湿湿的。 程锦年已经彻底凌乱,不知天地为何物,只觉大脑里像有千万只蜜蜂在飞,飞的他头晕眼花。 不一会,林木木停了下来,见男人眼里像是喷出了火,火光一闪,便翻身上来抱住她乐此不疲地口肯了起来,像好奇的孩子发现了好玩的新大陆。 林木木不由失笑,看来她是为这个男人解锁新技能了,当然,这一新技能也让她有了新发现,那就是失忆以后,她不只会本能的吃喝拉撒,竟然还会接/吻。只是不知,她还会些别的什么。 接下来很快就发现,她其实会的东西还挺多。 白天,坐在地边看群山,地里干活的男人时不时地看着她。看她的男人没腻,看山的她却腻了。百无聊赖间,拿起地上的石子,脑海里便不由蹦出“林木木”三个字。大家只知她的名字是林木木,但谁也没告诉她到底是哪几个字,可她竟出于肌肉的本能直接写了出来。 对,她竟然还能写字! 比她更惊奇和惊喜的是地里的男人,看她在大石头上写着什么,便走了过来。 走近一看不要紧,惊得差点掉了下巴。 在整个百山洼,除了村长和会计能认识几个字,几乎全都是文盲,尤其是女人,就没有一个认字的,连村长家的媳妇都不行。可是……自己家这个小仙女竟然会写字?!关键是写得真好,都说字如其人,在程锦年的眼里,这女人的字跟人一样好看。即便在石头上写,任是谁都不可能写得多好看,但在他的眼里,就是好看。 “大年,你看,这是我的名字。” 对,这是她的名字,他见过她的名字,他不认字,但是只看了一眼,他就记住了她的名字的模样。就像她本人的模样一样,只一眼,便再也不会不掉! 见程锦年痴痴地看着石头上的字,林木木哑然失笑。 笑完,将已经仍在地上的石子儿重新捡了起来,在她的名字边上又写了一个“年”字,她不知道这男人的全名是什么,大家都喊他“大年”,她也喊他“大年”。 “你看,这是你的。” 看着自己的名字跟她的挨在一起,程锦年裂开嘴,露出白白的牙齿笑了。在林木木的眼里,这男人笑起来的样子太傻了,她好像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笑。也是,失忆以后,她走过的人生何其短,又见过几人? 傻笑的男人看完石头上的名字,又痴痴地看向了眼前的女人。 见周围没什么人,竟上来一把抱住了她,眼里的光热切得很:“木木,你给俺生个儿子吧!” 他想让这个好看又会写字,有脸又有脑子的女人给他生个儿子。 昨夜的梦中,这女人眼角带泪,喊着“爸爸”和“妈”,他便想到,她跟自己是一样的,都没有亲爹亲娘。 他自小就知道,有血缘和没血缘是有差别的,但是在老程家,爹娘并没有苛责和虐待过他,所以,对于血缘,他本没有任何执念。如今,他却非常渴望有个自己血缘的孩子,若是这个女人给他生,该是世上最好看的孩子。况且,有了孩子的女人,便要一辈子待在他的身边了,任是谁都不可能再把她抢走,即便她真是天上来的仙女,老天爷也不能再将她带走! 对,这是程锦年,也是整个百山洼的人共有的认知,女人,只要有了孩子,就是一辈子。他要让这个长得好看又会写字的女人留在他身边一辈子。 听到“儿子”,林木木默然。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涌上来的情绪告诉她,自己很排斥这样的字眼儿。 可是,对于程锦年来说,心思一旦调动,便再也不能压制,相反,是越来越急。急的结果就是,天一黑,就像发/情的雄兽似的开始求欢。 可雌兽拒绝了他。 林木木不想要儿子! 自从今日白天这男人提到“儿子”二字,对孩子的那种排斥的感觉就一直紧紧地缠绕着她,缠得没有头绪,却又让她极其厌烦。 第11章 11 大姨妈 被拒绝的程锦年心有失落,但并未生气。 他想,每天晚上都折腾个没完,自己倒是没事,可女人的小身板哪受得了,是他不懂得心疼人了。 林木木松了一口气,本以为这男人会不依不饶,没想到只是乖乖躺了下去,从身后抱住了她。 沉默了一会,只听后边有声音传来:“木木,吴兰花只说你是她的远房亲戚,但你家到底在什么地方?” “你们那里的女人都像你这么好看吗?” “你爹娘,俺是说你亲爹娘,是怎么死的呢?” “……” 林木木继续沉默,因为她也不知道答案。 沉默中,又有些纠结的情绪在不断地发酵。 老程家是她自己想留的,人也是她自己愿意嫁的,今天晚上拒绝了,总不可能一直拒绝,如果不能一直拒绝,就得给他生儿子。问题是,她不想生孩子。 对,即便没了记忆,她也知道男女之间若一直亲密,总有一天会生下孩子。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领悟到这一点的,暂且归结为本能吧,连身后的文盲男人都知道的事儿,是本能没错了。 正苦恼着,忽觉小腹处有一阵微痛传来。 嗯? 难道是大姨妈造访? 林木木不知道应不应该把这个也归结为本能,但是她却第一时间就知道这是大姨妈,没记错的话,这大姨妈早已经陪伴了她很久,因为这感觉实在太过熟悉。 不管怎么着,接下来的几天总能消停了,起码暂时不用挖空心思想什么招儿去拒绝这个男人了。 于是不再做他想,林木木一骨碌从炕上坐了起来。 “你去告诉你娘,说我来例假了,她会给你我需要的东西,并且告诉你该怎么做的。” “啥?啥是例假?” 程锦年眼里有着深深的疑惑,这个词他连听都没听过。 林木木翻了个白眼。 看来大姨妈这事儿应该不算本能范畴,如果是本能,这个男人不会如此迷惑。 迷惑的男人起身去堂屋问了娘以后,直接闹了个脸红脖子粗。 老程家的不由讪笑:“俺们这地界,日子清苦,许多女娃营养跟不上,身体就发得慢,很多过了二十都不见来潮,没想到这木木倒是个及时的,看来俺们老程家的孙子很快就有指望了。” 程锦年:…… 原来这例假竟与生儿子有关? 如此一想,心里乐得一下子开出了花儿。 不一会,林木木见男人给她拿了一些经期用的东西,有些粗糙,也有点脏。 “我不要用这个,给我换点干净的来。”她说。 程锦年又颠颠地去了堂屋。 老程家的听罢,不悦道:“就数她最娇贵,多少人家的媳妇连这个都用不上,俺要不是看她长得白嫩,才不舍得给她用呢。” 程锦年没什么概念,他是第一次听到“例假”这个词儿,也不知道用什么好,什么不好。 老程家的见自己这个憨儿子杵在眼前,不换就不走的样子,只能悻悻地去取了另外一些更干净的来。 见程锦年这次取的东西还勉强能过眼,林木木便接了过去,然后道:“给我找点干净衣服,我要换一下。”属于自己的衣服只有身上这一套,吴兰花家里应该有她的换洗衣物,可是她不想再见到那个农妇。 程锦年这次没再去堂屋,而是找出了自己的一件上衣,给这女人递了过去。 这是他洗的非常干净的一件。想到自己的衣服会被这个女人穿在身上,心里竟莫名的有些兴奋。 “你出去一下,我要换衣服。” 程锦年一顿,接着嘴角不由弯了起来,心想,即便已经被全身看过,这女人还是会害羞。 当然这个害羞是他自己认为的,林木木根本就没想过害羞不害羞的事,她只是单纯的不想在这个男人面前换衣服。 待被自己使唤了几次的男人离开后,林木木就将拿好的上衣换上了身,就大小来说,看起来像是小孩子穿了大人的衣服。 经期本来就易感疲累,也比平时嗜睡得多,于是将换下来的衣服放在了一边,想着明天再洗,然后倒头便睡了过去。 被赶出去的男人直到觉得女人应该忙乎得差不多了,才重新回到了西屋,谁知这女人倒是利索,不但已经换好了衣服,而且早已进入梦乡,传出了均匀细微的呼声。 痴痴地望了熟睡的女人一会,程锦年瞥到了放在一边的衣服,便拿在手里,走了出去。 他想给她洗了。 听到外边有什么动静,老程家的到门口瞧了下。 这一瞧不要紧,她竟然看到自己养大的那个憨儿子竟然在给那女娃洗染了污渍的脏衣服?! “大年也不嫌脏,即便不嫌脏,但脸也不要了,这要传出去,说他给自己婆娘洗例假期间弄脏的衣服,还不得成为整个百山洼的笑话?” 老程家的回到堂屋里间后对老程头抱怨起来。 只是她不知道,此时正洗着衣服的男人,根本不嫌脏,也没觉得丢脸,因为他一想到这什么例假竟然与生儿子有关,便觉得有些变态的神圣。 洗完衣服,又仔细地晾晒起来,然后便回到西屋,躺在了熟睡的女人身边。谁知,翻来覆去就是个睡不着。 他失眠了!有点煎熬。 因为娘告诉他,女人来这个的时候最好不要碰她,若是染上什么病,是会影响生娃的。没媳妇的时候,从来不知道失眠为何物,都是沾着枕头就着。现如今,身边躺着个女人却不能动,只觉得浑身刺挠,又挠心挠肺。尤其是这个女人刚教会了他一个新技能,那个新技能少了动物性的直接,多了太多的美妙,有些难以描述的朦胧感觉。 刺挠了一会,又一想,这个女人将来会为他生下儿子,心里竟一下子又甜蜜起来。然后伸出手,将熟睡的女人紧紧地搂在怀里,好像立刻抱住了全世界。 林木木一夜无梦,所以第二日早早就醒了过来,见自己照例被身边的男人抱在怀里,不由牵了下嘴角。 刚牵完,嘴角的表情便一下子凝固起来,因为……她发现自己换下来的衣服不见了! 起身走到西屋的窗边向外望去,只见自己曾经穿在身上的衣服此时正飘啊飘地挂在晾衣杆上。 那个男人竟给她洗了衣服?!还是经期染了秽物的衣服?!林木木望望炕上仍在睡梦中的男人,心里涌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这种感觉极为陌生。 接下来,在林木木看来,月经的一周间,身边的男人算是老实,只在晚上习惯性地从背后抱着她,最过分的动作也就是偷摸地亲她一下,然后赶紧停下来,估计也是怕自己收不住。 她想,兴许是他娘那个老妇给他传授了不少生理卫生知识,所以才束得他不敢造次。 晚上虽不敢造次,但这男人的问题很多,总是喜欢在晚上跟她聊天,以期得知点什么,但结果自然是什么答案都不会有,因为她自己都不知道答案。 其实她不知道,这个男人对她有多好奇,他不相信这个世上会有如此白嫩又好看的女人,可是又不知道她到底从何处而来。 今夜,这个男人凑在她耳边,絮絮说的是:“木木,其实俺跟你一样,也没有爹娘了,俺是说没有亲爹亲娘了,现在的爹娘其实对俺也不错,所以俺倒是很少想亲爹亲娘的事儿。” 然后又问:“吴兰花和胡跃进对你好吗?” 林木木默然。 原来这个男人不是这老程家的亲生儿子! 他还说这家的爹娘对他不错,不知道是不是个真傻的。如果真的不错,怎会先想着给小儿子娶媳妇,而不是给他?若不是那瘦鸡子不行,哪就轮的着他? 林木木想,难道这人因为自己不是亲生的,所以便想有个亲生的儿子? 但不管他是何心理,她都不会配合,因为全身的细胞都告诉她,她不想生孩子! 但是,在经期这个男人可以老实,可是一旦过去了,又怎会让她独自逍遥?关键的是,她好像并不排斥跟这个男人来点逍遥,这个真的有点难以启齿。 可她又知道,让人难以启齿的逍遥搞不好就会整出人命来。 林木木有点头疼。 谁成想,接下来她竟真的头疼起来。 是生理性头疼那种。 因为……她发烧了! 不知是经期导致的免疫力降低,还是对于水土仍然不服,反正就是无缘无故地发烧了! 第12章 12 护好她 白日里,程锦年只见坐在地头的女人精神蔫蔫儿的,白嫩的脸蛋上浮着微微的红,只以为是晚上没睡好罢了。 谁知,一个错神,就见女人直接歪在地里,晕了过去。 程锦年大步流星冲了过去,将女人扶在怀里,滚烫的感觉立刻在胸前蔓延开来,不由心里一惊:这个女人竟然病了?! 正值夏日,应不会受凉,却烧得如此厉害。 不做他想,程锦年一把抱起轻巧的女人,直接飞奔回了老程家。 将昏迷中的女人在西屋的炕上放好以后,就跑出了院子,他想到另一块地里去找爹要点钱,给那女人买药。 说巧不巧,正好碰到爹娘从外边回来,身边还跟着本家的一个叔和婶子,以及一个程氏辈分最高、德高望重的爷爷。 看他火急火燎的样子,老程家的问:“大年,你这是咋了?” 程锦年跟来人一一打了招呼后,就直接向爹伸出了手:“爹,给俺点钱,俺买药去。” 买药? 看程锦年这样子,除了脸上带着急色,还跟以往一样虎虎生威,不像生了病的样子。况且,这大儿子一向身强体健,甚少生病。 “木木她……发烧了。”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一听,便松了口气。 老程头道:“发烧而已,休息几天就好了,或者你给她用湿毛巾敷一下,买什么药!” 第一次把那个昏迷的女人扛回家的时候,爹就不让他去买药,他没有坚持。可现在那个女人是他的媳妇了,他必须得护好她,断不能任由看着她病下去。 “爹,俺必须要给她买药去,烧得太厉害了。” 程锦年脸上少有的倔强表情告诉他,一定要去买药才行。老程头没辙,只得从兜里掏出了一点皱巴巴的票子递了过去。 等程锦年走出了家门,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便将本家的三人引进了堂屋。 一进屋,那婶子便唠叨起来:“想不到大年还是个疼媳妇的,发烧感冒寻常事儿,根本就不用破费,你看他紧张的。” 老程家的叹了口气,然后道:“以前就觉得大年会疼人,但没想到竟是个这样没度的。那女娃娶了来,哪是娶了个媳妇,简直就是娶了颗珠子,藏着怕丢了,拿出来怕摔了。这些天,他是见天带着那女娃下地,但俺知道,那无非是糊弄俺们罢了,整个百山洼都传遍了,他就没让那女娃沾过一次手。” 本家的婶子阴阳怪气地“啧啧”起来:“俺可跟你们说,自古以来,男的都是娶了媳妇忘了娘,尤其是大年那种疼媳妇的,以后可没你们好果子吃。而且本来成了老大难,这冷不丁娶个媳妇回来,怎能不比那十八的小伙子要稀罕的多?”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心思,其他人不知道,但本家的几人还是心知肚明的。整个百山洼的人都在说老程家仁义,不惜代价给没有血缘的儿子娶了个天仙似的媳妇,可若不是因为小月那病,哪有大年的份儿?再说了,若是老程头诚心给大年娶媳妇,何至于等到他都二十二了才下手?彩礼合适的女娃不好碰,但一千块钱都舍得出,早打算的话,大年的儿子都满地跑了,何至于等成个老大难?所以,老程头一开始压根就没想给大年娶亲,起码不能早于小月娶亲,因为小月才是他们的希望。所以,娶上媳妇后的大年疼媳妇那是再正常不过。 面对本家婶子的提醒,老程家的也只能摇头叹息。 这头还没叹息完,那头本家的婶子忽然一拍大腿,像是想起了天大的事一般激动起来:“你看俺现在这脑子,光忙着聊天了,都忘了正事。前些天俺们不是找大夫打听过,说小月那病治不好吗?俺家这口子今天到镇上去,碰到一个熟人,听他说,兴许能治好,就是得到外边的大医院去。得了这消息,俺跟老爷子说了,老爷子甭提多高兴了,就非要跟着过来了。” 一边的老爷子不住地点头。 小月的病能治好?!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听见这消息,心跳骤然加了速,惊喜无比。好比一个被判了死刑的人,忽然宣布无罪释放。 “真的能治好?” 二人眼里闪着急切又兴奋的光。 程叔将话接了过去:“今天那熟人说,外边的大医院里很多去看这种病的,不少都治好了。再说了,即便不是百分之百,总是个希望不是吗?” 德高望重的老爷子道:“咱们程氏的血脉,不能在你们这一支这里断了啊。” 老程家的脸上那笑容想收都收不住,碎碎念着:“对,有希望就好,有希望就好。” 他们也算命运多舛,年轻的时候一直盼望能有个自己血缘的儿子,现在老了,又盼望能有个自己血缘的孙子。十八年前,老天厚待,给了他们小月。本以为福气已经用完,老天应该不会再给他们第二个奇迹,没想到福气又一次降临,他们还可以有一个亲生血缘的孙子,真是老天开眼! 老爷子眨了眨昏花的老眼,不由埋怨起来:“俺就没见过像你们这样的,为了一个媳妇连老命都搭上,一点老本都不留。当时没跟俺们任何人商量就做了决定,都多大岁数了,还是冲动莽撞。如果你们手里还有老底,就可以直奔外边的大医院了,可是现在,你们拿什么去给小月治病?举债吗?小月治病要花钱,病若是治好了,将来娶媳妇也得花钱,你们又岁数大了,将来债谁还?” 提到这个,老程头和老程家的悔的肠子都青了。 当时媳妇是为小月娶的,所以他们才舍得下血本,想着那林木木的模样实在难遇,对他们老程家的基因遗传也好。只是没想到,小月是个不行的,才便宜了大年。那时候觉得,反正小月的病是没希望了,大年虽然不是他们亲生的,但好歹以后是给老程家延续香火,生个孩子好看也是他们老程家的荣耀。可是现在才知道,竟然小月的病是能治的,只可惜他们已经两手空空。 对他们的处境和心思都门儿清的程婶瞅了瞅这两人,又思忖了一会,然后悄声建议道:“你们可以去南村老胡家商量下,看看能否把婚给退了?” 退婚??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都惊呆了。 第13章 13 于水秀(一) 退婚??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都惊呆了。 退婚的事他们听过,但那一般是只订亲,还没结婚的时候,或者是女方有什么重大缺陷以及过错的时候,否则结婚了再把女的退回娘家,在过去那叫休妻,现在还真是很少听说有休妻的,能娶上媳妇就算烧高香了,谁家舍得休?况且要是婆家想休,那彩礼是断断要不回来的。 听了他们的顾虑,程婶不以为然:“别的女娃不好退,林木木可不好说,就她那模样,即便嫁过人,成了二手货,也比别家的女娃金贵。你们也别指望着人家彩礼全退,自是要打个折的,指不定老胡家就愿意。”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眼里一下子晶亮起来。 “可是……” 林木木作为一个未出嫁的姑娘,自告奋勇想留在老程家的事儿,他们没有透露给任何人,总是有失体统,他们不想让百山洼的人觉得他们娶了一个不懂得廉耻的媳妇。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即便他们想退,老胡家也同意接,但林木木不想走怎么办? 老程头明白老伴的顾虑,沉声道:“当时她要留下,是因为俺们也想她留下,但若是俺们反悔了,她自然得回娘家去,还能赖在俺们家不成?” 老程家的听罢,脸色并未明媚起来。若不是因为钱,任是林木木什么都不会干,冲那模样,他们也断断不舍得退。 关键是还有一个被那女娃迷得丢了魂儿的大年。 “那女娃还好说,总不是自家的,可是大年呢?大年还不得跟俺们拼命?” 老爷子一下子急了:“你们顾虑这个,又顾虑那个,有没有想过小月的病怎么办?你们这支的香火就真的打算靠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大年吗?要是小月的病彻底没的治,没办法的情况下依靠大年也不是不行,但现在这小月的病不是有希望吗?”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听罢,虎躯一震,猛然惊醒。 对呢,小月才是他们的命根子。 程婶嘴快,也劝道:“如果婆家不想要了,林木木能有什么办法?自然是回她娘家去呗。至于大年,闹是肯定的,好不容易有了媳妇,还是个那么好看的,忽然就没了,能不闹吗?闹就让他闹呗,还能闹破你们家的天吗?那大年不是你们生的,总是你们养的,自小什么性子你们还不了解吗?闹不到哪里去。”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纷纷赞同。 这程婶说的没错,大年就从来没有跟他们往死里闹过。 “再说了,从老胡家将彩礼要回来,即便打了折,给小月看病也是足够的,说不定还有富余,大年要是真的闹起来没完,就再给他娶一个呗,瞅机会看谁家有那种残疾有毛病的,或者寡妇啥的,娶进来用不了几个钱。等小月的病看好了,再想办法给小月好好娶个就行了。” 德高望重的老爷子给出了建议。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他们想,这老爷子多吃了几年咸盐不是白吃,确实能将话说到点儿上,当时娶林木木的时候,如果跟长辈们早早商量下,估计就不会冲动而为了。 以前一门心思捂住钱为小月娶亲,大年的终身大事他们就没有考虑过。现如今听了老爷子的一番话,老程头和老程家的觉得简直是两全其美,不但小月治病的钱有了,而且大年也能成个家,虽不是自己亲生的,若小月的病真能治好,他们也不指望这没有血缘的大年再给他们延续香火,但大年好歹有个家,也是个正经事儿。退一万步讲,就是小月的病治不好,大年有了媳妇,哪怕是个残疾或者寡妇,虽没有林木木好看,但只要能生孩子就行,他们老程家的香火也不至于断了。 越想越觉得靠谱,只是身上有点毛病的女娃,或者寡妇不怎么好碰,在女娃紧俏的地界,只要是个活的,就会被很多人盯上。 正琢磨间,程婶忽然又一拍大腿,破开嗓门喊了起来:“你看俺这脑子,老爷子要不提寡妇,俺都忘了,那个老于家的水秀,你们还记得不?” 于水秀?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不由对视了一眼。 这个于水秀他们当然记得,只比大年小两岁,当年婚嫁时,老于家就不顾面子,反其道而行之,主动登了他们老程家的门,想促成两家的姻缘。水秀的爹娘说,将闺女放在本村,将来也图个方便。可惜那时候他们没想提前给大年娶亲,一心想着自己那个病歪歪的亲生儿子小月,于是就挑了一堆的理由给搪塞了过去。没过多久,水秀也嫁到了外村。 当然,这件事大年自己并不知道。 不过程婶忽然提这个水秀,不知何意。 “那水秀不是早就嫁人了吗?”老程家的问。 “嗨!”程婶睨了她一眼,“就知道你是个不喜欢打听事的,她是嫁人了,但没想到是个命苦的,半年前男人就去了,留下的儿子现在还不到一岁。” 于水秀守了寡?!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缓了一口气,有种遇到及时雨的感觉。 说及时雨也算不上,按照他们这里的传统,死了男人的,怎么也得守上三年才会考虑改嫁的事儿,要是提前改了,会被别人戳穿脊梁骨。况且,当年是他们婉拒了老于家,人家说不定心里还生着气呢。 “你们要是想好了,明天俺去找水秀问问去,别看水秀守了寡,说不定多少人早就惦记上了,俺们要不提前点,排队都排不上。” 程婶是个喜欢到处打听,也喜欢嚼舌头,更喜欢张罗事儿的人。 老程家的赶紧点头。 她甚至想,要是水秀已经守满三年了就好了,果真同意的话,还真是及时雨,起码能安抚住可能要炸毛的大年。不过,即便再等两年多,也是个希望。大年是个老大难,水秀是个寡妇,也算登对。 不过,老程家的还有个疑虑:“那水秀她男人早死,你说会不会是水秀命里克夫?” 虽说大年不是他们老程家亲生的,但怎么也是他们养大的,小月的病要是治好了,身子骨也弱,大年还是他们养老的主要指望,万一小月的病治不好,老程家的香火势必还是得靠大年,所以她当然不希望大年因被克而短命。 程婶大咧咧一摆手,反驳道:“说什么呢,她又不是死过好几个男人了,不就这一个吗?再说也不是她刚嫁过去死的,生了儿子几个月那男的才没的,说不定是他那儿子克他。” 听罢,平时不怎么爱笑的老程家的终于露出了绝无仅有的笑容。 老程头那老脸上也隐着不易察觉的笑。 几人又筹谋了会儿,便散了。 送其离开的时候,老程头和老程家的带着一行几人到西屋的窗外悄没声息地看了看,见程锦年已经买药回来,正往紧闭双眼的女娃嘴里喂药,一个粗陋的大老爷们儿竟做得小心翼翼。 直走到老程家的院门外,程婶还“啧啧”个不停:“看到没,以后大年那眼里心里还能有你们吗?这么下去,这二十几年你们可是白养了。依俺看,媳妇好看了不是好事,俗话说红颜祸水,娶个媳妇,能干活,能生养就够了。她要是个丑的,能一发个烧,大年就非得破费去买药吗?要是个丑的,你们还用担心大年接下来会闹吗?” 一句话:女娃长得好看就是原罪。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纷纷默然,心里也不由挣扎。 知道小月的病有希望,简直是天大的好消息。只是真退了林木木,换了水秀来,那真是天壤之别。况且为大年娶了仙女似的媳妇,让他们在百山洼得了百般赞美,接下来估计是要“啪啪”打自己的脸了。 不过,没有什么比给小月治病更重要的事儿了,老脸什么的暂时就先不要了。 送了本家一行三人离开后,老程头和老程家的躺在堂屋的炕上琢磨着两个人,一个是西屋里的“祸水”林木木,一个是刚得知其守寡的于水秀,琢磨得两个老家伙竟失了眠。 第14章 14 于水秀(二) 西屋里也有个失眠的人,那就是程锦年。 看着睡梦中红扑扑的小脸,他感觉心要化了一般,里边软得就像一团棉花。 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遇到的那只小燕子。那是一个雨后的上午,小东西好像因为受伤掉队了,被雨淋得躲在一个墙角边瑟瑟发抖,几个小伙伴看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其捉住。蔫坏的孩子们故意去虐待它,听着那“吱吱”惨叫的声音,他们感觉兴奋异常,笑得前仰后合,但是他总觉得那样做是不对的,那“吱吱”惨叫的声音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小伙伴们便嘲笑他:“看你白有个傻大个,竟跟个娘们儿似的。”他不理会小伙伴的嘲笑,直接将小燕子带回了家,还为其处理了伤口。待天放晴,太阳出来,他将小东西放在手心上,很快就晒干了翅膀,接着忽然见手心里的小东西挣扎了几下,然后便艰难地飞了起来,飞走的时候,小东西在他头顶盘旋了一圈儿,发出了一声清丽的叫声,好像在向他告别。他想,小燕子应该是去找自己的娘了,他希望它能找到。 “妈!” 炕上的女人又在喊“妈”。 他想,她应该也想自己的亲娘了。 小的时候,他放走了小燕子,但是炕上的女人,他不会放她走,他要永远把她像那只小燕子那样捧在自己的手心。 捧一辈子。 想把女人永远捧在手心的程锦年,现在怎么都不会想到,此时有太多的人要把他的“小燕子”弄走。 第二天,老程头和程锦月一起下地干活了,老程家的瞅了瞅西屋,摇摇头,叹息不止。这女娃一病,大年连地都不下了,寸步不离地伺候着,要知道大年干起活来,一个是顶他们仨的。 老程家的心想,程婶说的没错,家里媳妇还真不能太好看,太好看了容易消磨男人的意志。 刚想到程婶,程婶就满脸大汗地跑到了老程家来。 这人真是个不嫌操心的,加上昨天晚上本家的老爷子也给她下达了任务,她便一大早就马不停蹄地跑到外村,上了于水秀家的门。 上门后才知道,原来事情比她想象的还要好办。 当年老于家之所以会反其道而行之,主动要跟老程家结亲,是因为于水秀早就瞅上了程锦年。 听她一个未出嫁的姑娘家总提到程锦年,爹娘虽有些不高兴,但看程锦年确实有一把子力气,里里外外应该都错不了,所以他们也是满意的。想到将闺女嫁到本村,以后也好相互有个照应,老于家就不惜拉下脸主动了一回。在他们看来,程锦年那工夫已经二十,再不娶亲的话,马上就要步入老大难的行列,老程家不可能不着急,所以还不得把他们家水秀当个香饽饽似的赶紧接着?可让他们跌了下巴的是,人家竟然拒绝了!老于家一气之下就火速将闺女嫁到了外村。 当时听说老程家不愿意,于水秀又失望,又羞愧,因为在她想来,老程家不愿意,那自然程锦年也是不愿意的,她又哪想到这事程锦年压根就不知道。嫁人后,她是认了命的,姑娘时的心思怎抵得过漫长的岁月?只没想到自己命不好,嫁的是个短命鬼。但她从没想过一辈子守寡,终归是要改嫁的。想到改嫁,大脑里冒出的还是程锦年。想到已经成了老大难的程锦年,应该不会再嫌弃她。其实,刚结完婚,赌完气,爹娘便不由猜测过,老程家也许压根就不想给自己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娶亲,那堆冠冕堂皇的理由只不过是搪塞罢了。既然如此,她也就不着急了,等着守满三年,只要她不提什么过分的条件,那个做姑娘时就惦记过的男人一定是她的!他爹娘不想给他娶亲,无非是怕花太多钱,可是她若不提太多的钱,那自然事情就可以水到渠成了,老程头和老程家的还不得高兴得去拜他们祖宗?可没想到,刚守寡不到半年,就听说那男人娶了媳妇,还是个又白嫩又好看的女人,她感觉心一下子就紧了起来。自己嫁人的时候没什么难过的,总是有着赌气的快/感,但知道他娶亲了,竟闷得实在喘不上气来,看来从前的女儿心思比自己所预想的还要强烈。 本来是绝望了的,没想到柳暗花明,程婶竟然主动找上了门,问她想不想改嫁给程锦年。于水秀一下子惊呆了,她当然想。 程婶没告诉她,为什么新娶的媳妇不要了,她也没兴趣知道。她只知道,她要嫁给那个男人了!她不想再等什么守满三年,她宁愿被戳穿脊梁骨。她也不想再等,她怕夜长梦多。 “你是说水秀答应随时都可以嫁过来?” 老程家的一万个不信。 程婶笑着点头。 老程家的一边高兴,一边对现在的年轻女娃嗤之以鼻。林木木未出阁就自己选婆家,还赖在他们老程家不走。于水秀刚守寡半年就着急忙慌地要改嫁。 程婶道:“水秀自己说,她已经是婆家的人,娘家自然再也管不了她,婆婆即便对她早改嫁有怨言,但是也不可能管住她,现在她完全能自己说了算。而且他们那儿子是婆家的独苗,不用带过来。她还说,这要是别人家,定是各种礼数走一遍的,但大年为人实诚,倒不用讲究那么多,只一次性给婆家三百块就行,这钱也不是给她的,是留给她那可怜的儿子的,毕竟公婆年纪也大了。至于其他的事宜就全免了。” 老程家的一听,儿子既然不带过来,可是大大减轻了大年的负担,所以于水秀提出三百块,确实不过分。 程婶也深以为然,便讪笑起来:“既然你偷摸告诉俺,说以前老于家不顾架子,曾经想主动结亲,依俺看,除却老于家是真的瞅上了大年之外,那水秀难保没动过心思,否则谁家有女娃的不是等着男方上门,还有反过来的?说不定就是她撺掇的她爹娘。今日一说要改嫁给大年,痛快就答应了,连三年的时间都不想再等,也不怕被人说三道四,这心思可是再明显都不过了。” 老程家的恍然大悟。 按说于水秀长得虽然与林木木没法比,但也不是丑得拿不出门,更是没什么残疾或者毛病,却作为女方提出主动结亲,看来是程婶说的没错了。 老程家的不由老脸带笑,想不到自己那个收来的儿子还是个有福气的,不但给他们带下了小月,还不费力地给自己招了个媳妇来。 一切都有了主意以后,在本家德高望重的老爷子的带领下,老程家的一行人等亲自跑到南村老胡家去进行了谈判。 第15章 15 谈判 一听老程家想退婚,吴兰花的第一反应是日了狗,顿生活久见的感觉。她也是头一回听说,婚都已经结了,然后再来退婚的。虽说当时是林木木自己非要留在老程家的,但老程家也是个个都希望她留下,否则想赖在那里也不可能,而且最后还是老程头这老夫主动提出要结亲的。 现在突然说要退婚?! 按照当时的情况,老程家若不同意林木木留下,他们可能就将其带回来了,说不定早已如愿地嫁到了老褚家。那沾亲带故的老褚家知道他们把林木木嫁到别人家以后,曾经找上门,对他们破口大骂,说他们不讲信用,让他们老胡家在亲戚们面前赚足了非议。 他们该挨的骂也挨了,该受的刺儿也受了,想着事情终于落挺了,跟老程家结亲也算不好不坏。 没想到,这老程家竟然冷不丁地想来退婚?! 他们也是后来才听说,木木嫁的那个什么大年根本不是这老程家的亲生儿子。难不成当时只是老程头一个脑热要结亲,然后现在后悔了?毕竟他们还有个亲生儿子小月。 吴兰花张开嘴,正想把老褚家骂她的话,原封不动地还给老程家。 只听老程头抢先道:“俺知道是俺们不对,出尔反尔,所以彩礼只退俺们八百就行。” 只退八百?! 吴兰花“咕咚”咽了下口水,将那些已经到了嘴边的脏话硬生生一并咽了回去。 客观来说,林木木那模样,即便嫁过人,成了二手货,也比别家的女娃抢手的多,不说别人,就老褚家,让他们再出一千整数娶走绝对没问题。 如果真是这样,可是又回到了本来的如意算盘上来,跟老褚家结亲,不但能够亲上加亲,还在一个村里,以后等他们老了,照应起来也方便。 现在两个当事人都不在。 在吴兰花想来,那个什么大年,自己肯定不想退,一个男人除非眼瞎,才会想到把林木木那样的媳妇给退了。但他毕竟只是老程家的养子,人家给他娶媳妇还是不娶,给娶个什么样的,都由不得他,现在爹娘想退,他也没辙。 而林木木,应该也不是自己想离开,否则当时就不会铁了心地要留在老程家。 再瞅瞅来的一行人等,个个目光坚定,神情急迫,看来这老程家的长辈们是不退不休的架势。 如果是亲闺女,她就闹一闹了,不能让他们觉得老胡家好拿捏,也不要以为他们老胡家的闺女好欺负。但不是亲闺女,她便不想闹了,冲着多出来的那两百块钱,也冲着退回来的话正好应了自己本来的如意算盘,她也不想闹。不过,她还真是有点怵那个林木木,那女娃年纪不大,但伶牙俐齿,脑子又清奇,要知道自己被退婚了,估计得骂老程家祖宗八辈,而且指定会连她一起骂。 不过无论如何,起码对老胡家来说,现在的情况不算坏,不但不坏,简直是比以前更好,只有一点吴兰花想强调:“退可以,不过俺们家的闺女,婚都已经结了,又被婆家给退了,这说出去,俺们可丢不起那人,你们得答应俺们,就说是女娃自己不想跟的。” 老程头咬着牙点头。 这样也好。前段时间,他们老程家才刚在百山洼被传为“仁义”的代表,如果让大家知道,他们又主动把大年的媳妇给退了,可真是自己“啪啪”打脸了。现在说是女娃不想跟的,他们也没办法。至于女娃为什么不想跟,村里人对大年会有什么样的猜测,他们并不在乎,只要别将小月那毛病传出去就行。 “还有,俺们家那闺女抢手着呢,离了你们家,后边排着一大队的人想娶,所以,都不用再过一遍俺们的手,到时候俺直接让老褚家的人去你们家接人就是了。” 吴兰花说的趾高气扬,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害怕见到林木木罢了。他们老胡家作为那女娃的娘家,在婆家要退婚的时候,没有据理力争去闹个翻天,只想到了彩礼,想到了与老褚家的亲戚关系,想到了那女娃以后在本村对他们照顾方便,所以不心虚是假的。 不过吴兰花相信,一个女娃不管嫁到谁家,总会认命,总会消停的。等着那女娃心气磨够了,是一定会主动上他们老胡家的门的,除非她傻,只要不傻,就会知道,一个女娃在婆家是不是受欺负,就看有没有娘家人撑腰,何况他们这娘家在村里还是村长,这样的靠山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就这样,一场有关程锦年和林木木毕生命运的谈判没费什么力气就结束了,看起来除了老胡家赚到了两百块,而老程家损失了两百块之外,好像一切都跟过去没什么两样。 跟老胡家一切谈妥后,老程头和老程家的将程锦年叫到了堂屋,说打听到某个村里有神医,说不定能治程锦月的病,让他去那附近打听下,因脚程较远,而且不一定一下子就能找到那个神医,所以可以暂住一个亲戚家,找到了再回来。还特特地交待,切不可提到是为小月打听的。 程锦年不知道这只是爹娘编的瞎话,只犹豫道:“可是,木木的病……” 那女人的烧是退了,但是没有痊愈,他实在不放心。对于弟弟的病他不是不忧心,但好歹要等到女人的病好了,再让他出去打听也行。 老程家的悻悻道:“放心吧,俺们会照顾她的。” 程锦年默默点了点头。 谁都能照顾,可是,他一天都不想离开自己那个小仙女。 回到西屋,见炕上的女人仍是一派病容满面的样子。 程锦年上手试了下额头,还好温度没有继续升上来。 “木木,俺可能要外出两天,去打听点事儿,你要记住,你现在病还没好,什么都不要干,就好好吃饭,好好休息。” 他没有说出去打听的是什么事儿,虽然这个女人是知道小月那病的,但说出来总是有些不太合适。 林木木一听这个男人要外出,心里有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滋味,矛盾的情绪紧紧地裹住了她。 这人不在身边,起码不用缠着她,让她生儿子了,但她总有种被抛弃的感觉。她想,总是在病中,应是对他产生依赖了。 林木木不想自己的情绪被看出来,只轻轻点了点头。 刚点完,身子忽然被拎了起来,直接拎进了一个宽厚的怀里,男人紧紧地搂住了她,她听到了沉稳而有力的心跳。 她知道,这个男人再禽兽,都不可能趁她在病中有所造次。 果然,男人放开了她,在额头上轻啄一口,露出白白的牙齿笑道:“俺很快就会回来的。” 林木木无语。 他以为她巴望着他很快回来吗? 此时的程锦年根本不知道,他很快回来后会面对什么。 第16章 16 懊恼 林木木也根本没想到,在她昏昏沉沉之际,西屋的门忽然就被踢了开来,随后进来的是三个她根本就不认识的男人,打头的那个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样子,眼里透着一股子淫/邪和猥琐之气,眼神毫不顾忌地盯在了她的身上和脸上,看的她一个激灵。 “你们是什么人?!” 自从她住进老程家的西屋,连老程家的其他人都没有进来过,怎么今天会忽然进来陌生人? 打头的那个猥琐男冷笑道:“老程家已经退婚了,你爹娘将你嫁给俺了。” 林木木:! 老程家退婚?! 为什么要退?就因为她根本不会干活吗? 是那两个老家伙想退的,还是大年?那个男人说外出几天,是被他爹娘骗出去了,还是他自己找的借口? 林木木一时脑子乱了起来。 就在刚才,那个男人还抱住她,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她听到了他有力的心跳。他看她的时候,恨不得眼珠子都抠出来。 他不会不要她的! “大年!” 站在西屋里的三个男人,根本没反应过来,刚才看起来还病病歪歪的女人竟然“滋溜”一下子像只兔子般就窜了出去。 林木木窜出去是想问个究竟。 她听到堂屋里是有人的,但她不确定大年是不是也在里边。 谁知,后边忽然追上来一个男人拽住了她的胳膊,她只能使劲一甩,这一甩不要紧,将她自己也甩了出去,直接“哐当”一声撞在了堂屋的门框上,顿时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再睁开眼的时候,她正被一个男人扛在肩上。不是上次那种雄壮的感觉,这个肩膀有些瘦。 底下是两双跟着赶路的脚。 她一下子想了起来。 这是刚才闯进老程家西屋的那三个人! 她想起来的好像不只是这些…… 她……竟然什么都想起来了! 她想起……她其实…… 是个穿的?! 那夜梦里让她情绪感觉莫名复杂的男人是她的男朋友张伟民。 当时明明正在热气球上,身边就是那张伟民。她心里正在我勒个去!因为刚刚得知,那渣男竟然劈腿了!对象还是她最好的闺蜜吕珊珊! 她心里想着:好一盆狗血淋头! 嘴里骂着:“张伟民,你个渣男,你丫滚!还自诩什么山沟里飞出来的金凤凰,我看丫就是个鸟人,你他妈飞回你的山沟里去!” 没想到自己的愿望那么快就会实现,热气球一个摇晃,那鸟人竟真的飞了! 而且,她也跟着飞了!飞得措手不及,尖叫还卡在嗓子眼儿,大脑就进入了懵逼状态。一瞬醒来,鸟人不见了,眼前换上了一个脸蛋红里带黑的中年农妇! 对,那农妇叫吴兰花。 那天她跟着那农妇回了家,他们对她很好。她想,自己遇到活雷锋了。 于是,她在活雷锋家住了下来,做了那家的干女儿,他们还将她写进了户口本,当时她很想笑,她一个于这时代根本就不存在的人,有没有户口都是一场空罢了。她只想等到,或者找到张伟民。他们两人当时都在热气球上,不可能只让她一人穿越了。她人生地不熟,所以不断地让胡跃进帮忙出去打听,看附近有没有出现过生面孔的男人,可最后的结果一直都是令人失望,始终没有找到。她便反过来想,自己住到吴兰花家的事儿,若是张伟民听说了,定会找上门的,但最后她也没有等到任何一个找上门的人。现在看来,是吴兰花那农妇根本没有将她住下来的事儿大范围透露出去,所以即便张伟民有心想来找她,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哪里。 一遍一遍的失望过后,她便想,也许是真的只有她自己穿越了,张伟民那个渣男还留在那边。即便跟她一样穿了过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所以,对她来说,还是先离开这里为好。她是身无分文,但是她没想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待一辈子。 谁知,人还没离开,她竟然就听到吴兰花那农妇跟自己男人商量,想将她嫁给一个四十岁的老大难!那男人是他们老胡家的亲戚,不但能够给他们一笔彩礼,还可以亲上加亲,最关键的是,在一个村里,她将来可以代替他们那个脑瘫儿子给他们养老! 她心里冒出一个“我艹”,然后跑了。跑着跑着,稀里糊涂就跑上了一座山。只是没想到,看起来只是座普通的山,谁知进去后就迷路了,根本不知道东南西北在哪里,而且还被树上摄人的蛇差点吓了个半死,惊恐间两眼一黑就直接骨碌碌滚下了山坡。 滚下山坡以后…… 以后…… 对,以后她被一家人给救了,是百山洼的老程家! 然后她非常不要脸地留在了那个什么老程家,还……还嫁给了一个村夫?! 林木木咬住了后槽牙,心也绞得有点痛。 她堂堂一个名校金融系大三的学生,竟然成了一个村夫的媳妇?! 那个村夫叫大年。 大年…… 扯淡的是,现在她又被另一个村夫扛在了肩上。 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吴兰花那农妇说的什么老褚家的儿子。 林木木此时心里又冒出了一个“我艹”。 不知道是什么流年,所有荒诞的事儿都让她遇到了。 “放开我!” 她只能挣扎起来。 “这小娘们儿声音还真是好听,让人听了不由酥麻。你喊吧,喊破喉咙都没事,反正你已经是俺媳妇了,俺姑同意了的。” 林木木心里一梗。 这油腻猥琐的男人果然就是那个什么老褚家的儿子! “大……” 她想喊“大年,救我”,但那个“年”字硬生生咔在了嗓子眼儿。想到自己曾像只无害的小绵羊一般待在那只熊的身边,对那个村夫所有的依赖,跟他有过的所有亲密和甜蜜,现在一股脑全都涌了上来。还真是懊恼,因这懊恼,便再也喊不出来。 让她更懊恼的是,她这朵公认的鲜花竟然已经插过两次牛粪,一次是渣男张伟民,一次是那个村夫大年。张伟民好歹是自己选的,可那个村夫……完全是记忆缺失下的一个阴差阳错! 心里正懊恼着,忽然鼻子里钻进了一股子味道。 细细感觉,竟好似是第一坨牛粪的味道?! 她被人扛着走进了南村,路边正围着一圈看热闹的人。 “听说这是老褚家新娶的媳妇。” “这也太好看了,老褚家那儿子老大难了那么多年,没想到还有这么一个好命。” “听说是老胡家远房亲戚的孩子,爹娘死了以后,就过继给了老胡家,现在老胡家也是因为跟老褚家沾亲带故,才将女娃嫁给老褚家儿子的,否则哪轮的着他们家?” “这女娃好像嫁过一次了,嫁给了百山洼的一户什么人家,前阵子俺听那边的亲戚跟俺说过,但不知为何,又不想跟了。” “那这么说那女娃就是个二手货了?” “是,不过就是二手货,冲那模样,也是别家的女娃比不了的。” “说的倒是。” “……” 林木木听到这些议论,心里顿时奔过了一群草泥马。 草泥马正在奔腾呼啸,恍惚间,似梦似醒,似云似雾。 不知是否眼花,林木木看到人群中有个身影,那身影跟周围的人是那样格格不入,倒不是鹤立鸡群般的突出,相反,那身影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像个乞丐,所以才显得格格不入,因为……那个身影她熟悉,因为……那个人的眼睛犹如十级地震般盯着她,因为……只他跟她是异类,异类的像是老母鸡堆里掺进了大鹅,因为……那人竟是……张伟民?! 真的是张伟民?! 林木木感觉心差点就跳了出来。早就想过,他们当时一起在热气球上,不可能只让她一人穿了。 张伟民在人群中,跟她一样,也跟周围的人一样,有血有肉有呼吸,她不是做梦,不是眼花,她确定,他一定也是穿越了! 林木木收起自己同样十级地震般的眼睛和心情,换以兴奋和期待,盯向了张伟民,她已经暂时忘却那渣男劈腿的事儿,只有终于发现同类的兴奋,和见了救星般的期待。 “伟民,救我!” 她觉得,那个男人一定会救她! 老光棍阴笑道:“喊吧,天王老子都救不了你。”很明显,这老光棍不知道她喊的“伟民”是个什么人。 因张伟民一定会救她的信念在,林木木感觉自己的无助和害怕不是那么彻骨。 当被扔进一个屋子以后,便开始琢磨起来。她看到张伟民的眼神虽然是懵的,估计想不到她会出现在这里,但是,她确定他会想办法救她,因为他是她的男朋友,对,他还是她的男朋友,将来她势必是要跟他分手,可毕竟还没提分手的事儿,那么他们就还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又一起穿到这愚昧野蛮的地方,他没理由不救她。即便分手了,也买卖不成仁义在,她不相信张伟民是个在此种境地下还能弃她于不顾的人! 第17章 17 怒 另一边,有个雄壮的身影在盘旋的山路上大踏步走着,嘴角带着收不住的笑,因为眼前一直是那个俏丽好看的脸蛋,耳边是那让人沉醉的声音。 刚离开,竟就想了。 那个女人,看在眼里,摸在手里,吃在嘴里,都像快白白的嫩豆腐。过去的几天,不是例假,就是发烧,他确实没敢造次,待从亲戚家回来,一定要将那个女人使劲搂在怀里,狠狠地亲个够。 满脑子跑着火车的程锦年不由加快了脚步,想着自己走快一些,就可以早点到达亲戚家,早点完成爹娘交待的任务,从而可以早点回来见到那个女人。 一想到亲戚,才觉手里好像有些空。 嗯?他竟然将娘准备好的礼物给忘了?! 自己一向没有丢三落四的习惯,想必是因为刚离家的时候就已经想入非非了,所以将别的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即便已经离家很远,他也得回去拿上,总不能空着手登亲戚家的门,那样显得太没礼貌了。 况且,回去的话,还能再看一眼他的小仙女。 此时的程锦年并不知道,他一辈子都要感谢这次的丢三落四。 刚大踏步地走回来,一进村口,就有几个孩子上来围住了他。 “大年大年,你媳妇被人扛走了!” 程锦年无语一笑,他媳妇怎么可能被人扛走?他出来的时候,人就在西屋里待着呢。当时,他扛那女人回家,是因为不知道她是谁家的。而现在,那女人是有主的,是他程锦年的媳妇,怎么可能还会有人再将她扛走? “真的大年,被三个男人给扛走了,好像是南村的。” 程锦年眼神一凛。 本也不喜欢、不善于动大脑,一时间更是不可能再用脑子去想什么,只得拔腿就往家里跑去。 已经跑出上百米,大脑才慢慢跟了上来。难道爹娘让他去什么亲戚家打听神医的事儿,只是想把他支开?!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让别人将木木扛走?! 等气喘吁吁地跑回家,见西屋的炕上果然早已空空如也。 程锦年的眼里闪出凶兽般愤怒的光,心也像是被炸开了一般。 那个女人竟然真的不见了?! 堂屋里的人听到声音,纷纷走到了院子里。 他们怎么都不会想到程锦年会忽然回来!本想着最快也得第二天才回,到那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事已成定局,他就是再闹也于事无补了。 所有人都预感到,可能事情要变! 提前回来的男人从西屋里窜了出来。 见眼前不只有爹娘和小月,还有程氏本家的老爷子,以及程叔和程婶,程锦年的眼神立时冷了下来,或许他们的打算不是临时而起,而是早有预谋。 “爹,娘,俺媳妇呢?” 这声音有着因担忧和愤怒而带来的抑制不住的颤抖。 望着压抑暴怒的儿子,像头发狂前的雄狮,老程家的不免气息矮了下来:“大年,俺们打听着小月的病其实是能治的,只是要到外边的大医院去,那得花好多钱。娶林木木来的时候,是没有过场和仪式,俺们大人之间的协商也没告诉你,但你应该猜的出来,像她那种女娃自然是比别家的要金贵。俺们是有两个儿子的,不能把劲儿都使在了你一个人的身上,否则的话小月该咋办?” 果然是早有预谋! 他们到底还是只为了小月着想,从来不想考虑他的心情,他的喜好。 以前,他总是不断地告诉自己,爹娘是关心他的,可是现在连自欺欺人都再也做不到。爹娘不给他娶亲,他认。先给小月娶了,他也认。但那女人既然已经成了他的媳妇,他就断不会再让别人抢走! 程锦年不再理会什么,拔腿往院门外走去,顺手扯下了挂在墙上的一把斧头。 众人一惊。 这难道是要出人命的节奏?! 最恐惧的要数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他们养大的这个儿子,自小是个话不多,又憨直的,即便遇到不高兴的事儿,也极少尥蹶子,今儿个这阵仗还真是头一遭。 这要真砍死个谁,儿子可就白养了,况且小月的病还不知道能否治好,大年要是偿了命,他们的香火真的就断了。即便不砍死人,他真去把那林木木再抢回来,那给小月治病的钱就彻底没希望了。 所以老程家的快步上去拽住了程锦年的衣角,同时“噗通”一声竟跪了下去,急切地哭咧咧起来:“大年,你不能去,你要想想小月啊。” “还有,你不会没有媳妇的,水秀你还记得吧,就是老于家的水秀,她正守寡呢。她以前就瞅上过你,她说愿意改嫁到咱们家,不用等守满三年,现在就可以嫁过来。” 程锦年听罢,眼神坚定,没有丝毫的波动。 要不是一开始他们以为小月的病根本不能治,他就会终生错过那个女人,可是既然没有让他错过,他便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她。 什么水秀瞅上过他的事儿,他一概不知,他也不关心,因为此生他不想再要别的女人。 见程锦年目光凛然寒冷,程叔和程婶吓得一声都不敢吱。他们自小也是看着这娃长大的,想着他即便闹,也就是撒泼打滚,或者赌气绝食,没想到这次是个不要命的。要是让他知道这次的主意有他们的参与,说不定斧头就飞了过来。 只有程氏本家的那位老爷子气得浑身发抖地骂了起来:“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还真是养不熟,你爹娘养了你二十多年,现在翅膀硬了,竟然敢让你娘给你下跪了。” “养你来,是让你不长心,光长眼睛的吗?眼里只有那个好看的媳妇,再也不考虑别人了,你有没有想过你爹娘和弟弟?” 程锦年紧紧握住斧头的手稍有放松,只轻声道:“她既然已经是俺媳妇,不管好看还是不好看,这辈子俺都不会再将她给别人。” 爹娘和弟弟他自然会考虑,只是不能以那个女人为筹码。 说完,程锦年在娘的对面也跪了下去,重重地磕了一个头后,就提着斧头奔了出去,身后的人都是什么目光,心里有着怎样的波涛巨浪,他统统不想再去在乎,他现在心里只有那个还没有病愈的女人。她还是那样脆弱,就像小时候遇到的那只被雨水打湿的小燕子,会不会有人也在虐待她?听着她“吱吱”惨叫的声音而兴奋着? 出门后的程锦年心急如焚,几乎用跑的速度奔到了南村老胡家。 只有吴兰花在。 当斧头飞过来,不偏不倚地正好牢牢地砍在桌子上的时候,吴兰花吓得差点尿了裤子。老程家说要退婚,她还想,那儿子只要不眼瞎,不可能放着木木那么好看的媳妇不要的。 果然,这眼没瞎的人找上门来了! 林木木的伶牙俐齿她以前领教过,说不定会骂她八辈祖宗,而老程家那个儿子要是不想退的话,也不一定好对付。所以,她不想蹚浑水,就让老褚家自己去接人了。 老程头当时还信誓旦旦地告诉她,儿子他们一定能搞定。现在搞定的结果就是那儿子来找她拼命了。 吴兰花心里又一次感觉日了狗。 “木木呢,她要是少一根毫毛,俺一定跟你拼了!” 吴兰花看看桌上的斧头,再看看此时暴怒异常的斧头的主人,心里直打了一个哆嗦。 哆嗦完,不由地对老程家大骂起来,有本事退婚,没本事管住自己的儿子,却拿她来开涮。如今看来,老程家拿她开涮,她只能拿老褚家开涮了,第一次食言,老褚家就上门大骂了她一顿,这要再来一次,估计得来拆她的房顶了。但是拆了房顶也好过要她的命。没错,此时这个已经被惹恼,正发着威的雄狮般的男人,就是要砍了她的样子。看来真是应该听老祖宗的劝诫,不能杀人父母,夺人妻儿,否则碰上不要命的,自己也得跟着一命呜呼。 吴兰花咬了咬牙,心里再将老程家给骂了千百遍,然后便心一横,带着程锦年走出了家门。 出门后,只给这不要命的男人指了指老褚家的方向,就停住了脚步。她可不敢跟着去,老褚家估计也想砍她,所以只能继续当缩头乌龟。 望着程锦年快步离去的背影,吴兰花只心里恨恨地想,若老褚家真来拆了他们家的房顶,她一定要去百山洼老程家把他们的房顶给拆了。 关键的是,两百块就这样飞了,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越想越对老程家恨得牙痒痒。 老褚家这边,林木木怎么都没想到,她的信念会坍塌。 那个关于张伟民一定会想办法来救她的信念。 直到老褚家这个老大难儿子踢开房门,用阴邪的眼睛盯在了她的身上,林木木才意识到,张伟民可能不会来了。 渣男,懦夫! 不过现在不是骂渣男的时候,因为眼前正有个猥琐男。 可是,没人能救她,她只能自救,虽然她的自救犹如螳臂当车,但也不能坐以待毙。 林木木自救的方式就是当猥琐男想霸王硬上弓的时候,她不经大脑地伸出手,一巴掌呼在了那张丑陋、阴邪的脸上,清脆的响声不只刺/激了她的耳膜,更刺/激了眼前这个男人的神经。 “你个臭娘们儿,竟然敢打俺!” 登时感觉脸如火烧,耳如雷鸣之后,林木木才意识到猥琐男也呼了她一巴掌。 眼前出现了一圈儿一圈儿的金星星。 看来,她已经无路可逃…… 不知道为什么,绝望之余,她竟然还是想到了那个村夫,那个雄厚的背,那双赤/裸的眼。但是,他不会来救她的,或许这一切他是知道的,即便不知道,他也被那两个老家伙给打发出去了。 “不要碰我,放开我!” 当猥琐男再次侵下来的时候,林木木只能挣扎着扯开嗓子喊了起来。 嗖! 像是什么飞来的声音,正好发生在林木木刚刚喊完以后。 猥琐男回头。 他看到了一把斧头! 正牢牢地钉在门框上! 第18章 18 抢媳妇 嗖! 像是什么飞来的声音,正好发生在林木木刚刚喊完以后。 猥琐男回头。 他看到了一把斧头! 正牢牢地钉在门框上! 随着斧头进来的是一个伟岸的身影,像头暴怒的熊。 林木木眼神一凝。 真的是那个村夫出现了?! 果然他是被自己爹娘忽悠着支出去的。而现在,他来救她了! 林木木感觉心有一动,是激动。 这是她嫁错的村夫,插错的牛粪,但此时也是唯一能带她出狼窝的天神。 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都坚信,她一定会是安全的。 暴怒的熊拎起不知死活的猥琐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只一下就将其摔了个半死,疼得猥琐男“哎呀,哎呀”地叫了起来。 听到动静的几个人跑了进来。 “你是什么人,来这里胡闹什么?!” 老褚怒喝。 程锦年不理会周遭一众人等,只盯着炕上那个也正在盯着他看的女人,沉沉道:“她是俺媳妇,俺是来带她回家的。” “你休想!” 地上已经半死的猥琐男梗着脖子想阻拦,他不想今天刚弄进家门的媳妇又飞了。 老褚也说:“胡闹,明明……” “你们可以去找吴兰花要说法,”老褚的话被打断,“俺今天是一定要将人带走的!” “否则,”程锦年冷冷地指了指门框上的斧头,又指了指地上的猥琐男,“今天俺跟他,只能活一个。” 老褚吓得一个激灵。 他们现在是人多,可是人再多也怕碰上不要命的。来的这个力大无比的疯子,一看就是非要将人带走的架势,闹不好真得见血腥。老褚已经老了,害怕这些事儿,便想,看来又被吴兰花给涮了,只心里气不过。 当见这疯子转头,似是要去拿门框上的斧头,老褚赶紧说:“军娃子,让他把人带走吧。” 听爹发了话,地上的男人犹自挣扎起来。 “不成!” 众人都道这个什么军娃子想必也是色迷心窍,不肯罢手。 谁知,他说的是:“不能这么便宜了他!” 猥琐的军娃子趴在地上,脑子已经转了好几个圈儿,跟他爹想的差不多。他要是不同意,今天真得见点血腥,他自认不是这个疯子的对手,搞不好吃亏的就是他。况且,炕上那娘们儿长得是好看,可怎么都是个二手货了,吴兰花要的那些个彩礼,都够别人家找两个黄花大姑娘了,不说爹娘,他都心疼得紧,女人再紧俏,这小娘们儿都实在不太划算。现在那小娘们儿是让人看了心痒痒,但是哪天睡腻了,钱又不可能再从吴兰花家要回来。所以,要没这么一出的话,他也就咬咬牙认了,但要是得为那小娘们儿拼命,那他可不干! 听完地上男人的话,程锦年蹙眉,发出的声音冷而沉:“你想怎么样?” 猥琐的军娃子拽住自己爹的手,吃力地站了起来,盯住程锦年的眼睛里闪着恶狠狠的光,说道:“俺姑说跟你们家商量好了,然后才将她嫁给俺的,俺没有到你们家去硬抢,所以俺不能被你白打了。” 程锦年了然。 看来,这是要胖揍他一顿了。挨打他不怕,只要让他把炕上那个正瞪着眼睛盯住他的女人带走就行。 况且,现在的一切确实是因爹娘而起。 老军娃子憋在胸口的气已经不撒不快,于是把听到动静后,跑到他们家院子里看热闹的几个青壮年邻居给喊了进来。 等人都进了屋,老军娃子拿起手边的一个木板凳,直接照着程锦年的腿敲了下去。 因不做反抗,程锦年便“噗通”倒在了地上。 “给俺往死里打!” 老军娃子一声令下,几个邻居果真使出了蛮劲,拳头雨点般落到了程锦年的身上。 林木木全程木僵,她盯住了地下正在挨打的男人,那厮竟然还在咧着嘴朝她笑,露着白白的牙齿,跟那天第一次把她扛回家的时候,一模一样。 看着这样的笑,她感觉心里钻出了一丝极为陌生的情绪。 她又哪知道地上正挨打的男人有多高兴,多想笑。 他只想,幸好一切都来得及。 直到老褚家的几个邻居都打累了,才一个个住了手。 程锦年抹了抹有点咸腥的嘴角,然后扶住身边的一个凳子,踉跄着起了身,再没看其他人一眼,直奔炕前,把那个此时眼神冷冽,但里边盛满了水一般的女人一下子扛在了肩上。 走到门口,还不忘把嵌在门框上的斧头取下,拿在了手里。 林木木被这个男人扛着走出了老褚家,慢慢地走出了南村,往百山洼走去。 扛着他的男人,脚下一如既往的虎虎生威,好似刚才被揍一顿的不是他。 这是她第二次被这个男人扛在肩上。 她想,现在是真的安全了! 原来……最终来救她的会是这个村夫,而那个现在仍然是她男朋友的人,那个曾经抱着她,说喜欢她,爱她的男人,没有来…… 众人都以为她今年十八,其实她真正的年龄是二十,想来是吴兰花那农妇背着给她改小了两岁。 但她确实是在十八岁刚长成的年华,认识的张伟民,那年他二十八,整整大她十岁,她喜欢年龄大的男人。 张伟民说,她缺父爱。她连父都没有,当然缺父爱。那夜梦里,搂着别的女人走远的男人,就是那个没给过她任何父爱的父,那人走的时候,她只有五岁。因为那个男人,她从一开始就抗拒生孩子,甚至从来没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一个孩子,她不想让孩子来感受这世间的残酷和无情,还好,张伟民从来没有跟她提过生孩子的事儿。 同样因为梦里那个抛妻弃女的男人,使她万分讨厌劈腿又背叛感情的渣男。但是,真应了一句话,有渣爹的女儿一辈子总得吃点渣男的亏,这亏她果然吃到了,张伟民那渣男跟她那连样子都已经记不起来的爸一样,劈腿了。 在热气球上,张伟民说是吕珊珊勾引的他,他爱的仍然是她。这么说的那个男人,明知道她今晚会处在绝望和危险的境地,却是连面都没敢露。 林木木感觉眼眶很热,不由地眼泪便滴了下来。 正阔步走着的程锦年只觉后背落下了几滴湿热。 他只见过这女人于梦中挂在睫毛上的泪珠,这是第一次感受其真实落泪。 他想,她一定是吓坏了。 如此一想,心里便开始绞得无以复加。 程锦年加快了脚步,一手拿着斧头,一手扶住女人柔软的身体,一鼓作气奔到了老程家。 到家后,将斧头“哐当”一声扔到了院子里,便直接扛着女人进了西屋。 堂屋里的人听到动静,纷纷跑了出来。 老程家的那早就软了的腿现在再也不能打弯,直直地坐到了地上,不断地拍着胸口,还好没出人命。看大年出门时的样子,若那边撑着不放人,他们这不要命的儿子去了,指定是不见血腥不罢休。 在出人命和暂时不能去给小月治病之间,他们肯定还是宁愿先选择后者。没钱是能逼死人,可是若真死人,那情况还是不一样的。 本家的老爷子和程叔程婶见人回来了,便悻悻告辞回了家。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没有回堂屋,在院子里各自想着心事。他们都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养大的儿子,他们是真管不了了。以前任是他们做什么,那儿子都是有怨言,但不表露,表露了,也不会违抗,可是在事关媳妇这件大事上,那个儿子是再也不会在乎他们的心情和做法了。也都怪他们自己,把调子给起高了,整了那么一个仙女似的媳妇来,现在要给他换个凡间的丑妻,搁谁身上都不会同意,男人再是个憨的,也是会看女人脸的。没有起高调之前,娶个水秀也得把他高兴坏了,但是调子已起,那就没有回头路了。 更让他们堵心的是,小月的病不知道该怎么办。 回到西屋后,程锦年将肩上的女人直接放到了炕上。 刚一放好,眼睛就赤/裸地盯了上去,眼神还是直勾勾的那种。在林木木看来,此时微弱的光下,这男人的眼睛尤为明亮,像是暗夜捕食的兽。 她想,她竟成了这个男人的媳妇…… 程锦年见女人也笔直地回望着他。 只是这眼神,让他觉得忽然陌生起来。女人的眼睛还是一样迷人,但眼里没了以往那汪水,倒像蒙了一层冰。 他想,她一定是吓坏了,她也一定在埋怨他,埋怨他们老程家,是老程家让她遭遇了那样的绝望和惊吓,是他没有保护好她。 程锦年起了身,想去擦擦身上的血,顺便换件衣服,然后来到这个女人的身边,紧紧地抱住她,再也不让她害怕。 以后他不会让这个女人再遭遇任何危险! 但收拾完回来后,他只看到了女人纤弱的后背。这背影也给了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和疏离感。 他想上去抱着她,就像以前的每个夜晚那样。 “你出去!” 声音一出,程锦年像是一下子被点了穴,再也迈不开脚步。他能觉得出来,此时的女人不是在使小性子。 他想,她是真的恼了他。 林木木是恼了,只不过不是恼他没有保护好她,让她差点落入猥琐男的虎口。她恼的是这艹蛋的穿越,把她送到了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恼的也是前段时间狗血的失忆,让她稀里糊涂嫁给了一个村夫。 “木木,对不起。” 林木木不知道他这声“对不起”是为自己,还是为他那自私自利的爹娘。 她其实都不在乎。 她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赶紧回去,回到二零二零年,那才是属于她的世界,那里有在乎她,她也在乎的妈妈。 在那夜的梦中,她看到了妈妈。妈妈拉着她的手,不想让她离开。妈妈只有她,她若不在了,妈妈便真的一无所有了。 既然要回去,那此时立于炕前的村夫便只是她于这错位时空中的匆匆过客罢了,跟他之间也只不过是有了一场记忆空白下的错乱姻缘。 在她这里,算不得数了。 这个污点,她以后只能忘掉、抹去…… 第19章 19 下马威 程锦年当晚在西屋门口的地上坐了一夜,一眼没合,目光如炬,像是守护的门神。他本可以到爹娘所在的堂屋搭个临时的小床,但是他不想过去,他也不能过去,他害怕他的小仙女再会被什么人抢走。 这一夜,他想了很多,心里被矛盾挣扎的情绪塞得满满的。 小月的病既然能治,那么只能靠他,爹娘年纪大了,是不可能再去赚来治病的钱。他以前隐约听别人说过,走出群山之外,会有赚钱的机会。 但是,他真的不能离开,留那女人在家万万不可。在这里,虎狼环绕,而她像一只美味的绵羊。 要想两头兼顾,他得从长计议。 程锦年眼里的绵羊此时也毫无睡意,但是绵羊的心情一点都不纠结,她的愿望很明确,那就是离开这里,赶紧回去! 林木木相信张伟民应该马上会来找她。可能以前不知道她在哪里,但现在经老程家这么一闹,估计十里八村都得传遍,那厮不可能不知道她现在百山洼的老程家。 她其实并不想再见到那个渣男,可他们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要想回去,得一起想办法。 不过想到张伟民,林木木不由讪笑起来。那厮衣衫褴褛,像个乞丐,不知道穿来的这些天都去了哪里,经历了什么。 果没出所料,她等的人第二天就上门了! 这天,林木木没有去堂屋吃早饭,她不想再跟那家人坐在一起,因为他们让她感觉恶心。 程锦年拿了一些吃食送到了西屋,见女人躺在炕上,仍然只肯背对他,便只能有些郁郁地跟爹和弟弟下地干活了。 其实他也没吃早饭,总觉得胃是满的,被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填的很满,有对女人的担忧,也有对家人的失望。在这个家里,他想要的其乐融融和温暖,终是没人能够给他。 男人们都走了以后,老程家的推开了西屋的门。 自从林木木嫁给程锦年以后,这是老程家的第一次进西屋。这个女娃实在是好看,他们老程家能娶这样的媳妇,确实感觉荣耀,只遗憾这不是小月的媳妇,喜悦感自然就低了一层。若是小月的媳妇,她不会在乎这女娃会不会干活,可既是大年的,她便觉得难以忍受。尤其是大年为了这个女娃,让他们给小月治病的幻想直接成了泡影,还让他们老程家从过去百山洼的“仁义”典范成了笑柄,这让她不由怨怼。 但是,无论怎么怨怼,现在已经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目前来说,这个女娃只能一辈子是他们老程家的媳妇了。既然如此,有些话她必须得说清楚。 “你是俺们花了一千块钱娶来的,这一千块钱可是俺们老程家的全部家底,你爹娘这狮子一开口,是显得你比别家的女娃要金尊玉贵得多,但无论怎么金贵,既然成了俺们家的媳妇,以后就得懂得孝敬公婆,尤其是不要挑唆大年动不动就尥蹶子。” 老程家的被程锦年这次吓怕了,看这女娃红颜祸水的样子,将来那枕边风对大年来说可真是要多猛有多猛,所以要想管住大年,就得先管住这个女娃。好在她那娘家只是养爹养娘,也不是个疼她的,以后就是他们老程家真怎么着她,也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 “你也不要以为这次大年不要命地去把你抢了回来就上天了,只不过是还没过热乎劲罢了,等着劲头一过,什么情况还不好说。所以,以后你最好该下地干活就下地干活,该赶紧给俺们老程家生孙子就生孙子,做一个媳妇该做的事。否则,等着大年腻了,谁也不想养个吃白饭的。大年即便是个老大难,离了你,也打不了光棍,不说别人,水秀就在后边等着呢,一早就瞅上过大年,还没你这么金贵,人家只要三四百就行。那水秀,干活是一把好手不说,开怀还能生儿子。” 老程家的这一通嘚吧嘚,意思很明显,就是要给林木木点危机感和下马威。虽说他们更想要的是小月为他们生的孙子,可是小月的病现在还没着落,如果大年先有个,即便没有血缘,也总是个安慰。而且她真看不得家里媳妇什么都不干,大年即便是个有力气的,但养个吃闲饭的也是让人难以理解。而且程婶说的没错,大年越是疼这个女娃,那爹娘在他心里的分量就会越低,她不想看到这样的局面。 老程家的嘚吧完了,一直没怎么搭理她的女娃抬头瞅了过来。 她总觉得那眼神很冷,还带着几分讥笑。 林木木就是想笑,想大声地笑。 她不知道这里的人脑子都是怎么长的,这老妇伙同别人差点把她给坑了,一点羞愧感都没有,还好意思让她以后要孝敬公婆。 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吴兰花那农妇也一样,干着十恶不赦的事儿,做着绚丽多彩的梦,拿她当了敛财工具,还想着以后她能代替他们那脑瘫儿子去养他们的老。 林木木知道,这些人的脑子之所以不正常,是因为觉得她会跟其他女人一样认命。 她认个屁。 赶明儿个拍拍屁股走人,这里的人以后在记忆中就是坨屎,不,是空气,是完全抹掉,再也不会记起的空气。 当然,她不会平白无故地走。 她要让这里的人记住她一辈子!想起来就捶胸顿足,哭天喊地! “有人吗?” 林木木的讥笑还挂在嘴角,就被外边的声音给激了一个支棱。 因为那声音……她实在太熟悉。 听了两年多的声音,想不熟悉都难。 还真是张伟民那个混蛋?! 老程家的听到声音,就走出了西屋。 “你赶紧走吧,俺们自己都吃不上饭呢,没的给你。” 林木木听见从外边传来那老妇没什么好气的话。 “大娘,行行好吧。” 这可怜巴巴的声音自然是张伟民。 林木木轻哼,那厮这乞丐当的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在他们原来的世界,那渣男好歹是一个创业失败两次,又愈挫愈勇地已经迈进在第三次的路上,手下领着上百号人的小老板,到了这八零年代竟然连饭都吃不上,真去做了乞丐? 当老程家的将张伟民赶出去以后,林木木拿着吃的从西屋里走了出来。 老程家的回到堂屋后自言自语地嘟哝起来:“啥活都不干,倒是个充大方发善心的。” 很明显,她觉得林木木拿了吃的是去给那个叫花子。 林木木来给张伟民送吃的,当然只是打个幌子。 在老程家的大门外,两个来自未来的人终于面对面站到了一起。 张伟民有些兴奋和激动,不怕死地想去抱她,林木木直接把其当鼻涕一样甩出老远。 甩完后,再瞅瞅这男人的狼狈模样,还真的跟鼻涕一样脏。 林木木在痛恨和失望之余,脸上不自觉地便带了些毫不顾忌的嘲笑。 张伟民明白她这嘲笑有几个意思,只得愤愤道:“你以为在农村,男人跟女人似的,走到哪里都有人抢?” 林木木:…… 这混蛋虽然是从山沟里飞出去的,但总是多年不下田劳动了,变成了一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样子,在这完全靠体力为生的农村还真是活不下去。 “你这是羡慕我吗?你还真是说对了,我就是差点被人抢了!” 知道她被人抢了,眼前的男人却还是当了缩头乌龟,“张伟民,你不但是个渣男,还是个懦夫!” 说他渣男,是因为劈腿吕珊珊。说他懦夫,自然是因为在南村他没有出手救她。 张伟民面露愧色:“木木,你不要以为这里是三十多年以后的平城市里,这里不讲王法的,当时我能有什么办法?我要真的去救你,说不定我会被他们打死,反正我又不是这里的人,他们就是打死了我,又有谁会管?” 林木木心里呵呵。 她确实不应该希冀这个男人会是个为了自己的女人而不怕死的英雄。 “木木,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看,你现在不也没什么事吗?” 林木木愕然。 她是没什么事,之所以没什么事,是因为那个村夫不怕死地拿着斧头去救了她,否则怎么会没事。很明显,在张伟民这混蛋的心里,即便她被强了,也不算什么事。 林木木不得不骂了自己一句眼瞎。 如今看来确实眼瞎,与其谈了两年的男人,不但渣,懦弱,在陌生的环境中甚至连基本的生存能力都没有。 “张总,如果将来你底下的员工知道你曾经乞讨为生,不知道都是什么表情呢。” 面对林木木讥笑的眼神,张伟民反击起来:“林木木,你不用笑我,你能好到哪里去,堂堂一名校的大学生,竟给一个村夫做了媳妇。” 林木木一个吃瘪。 这话真是戳中了她的要害,但是她自然不会让这厮看出来,反唇相讥道:“村夫怎么了,村夫都比你这个懦夫强。” 实事求是地说,那个村夫虽然是个文盲,满脑子只知道生儿子,但是身体倍儿棒,轻而易举送她上云端,而眼前这个,即便以前苦苦探索,大部分时候给她的还是败兴而归。最关键的是,那个村夫有着英雄胆,为了自己的女人可以连命都不要,不像张伟民,就是个缩头乌龟。 这次换张伟民吃了瘪。 在他的眼里,眼前的小女人,头脑简单,心思单纯,但伶牙俐齿的程度让他极为叹服,跟她吵嘴,是自讨没趣,只得悻悻道:“好了,我们就别内讧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离开这里,你总不会想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给一个村夫当一辈子媳妇吧?” 林木木一下子醍醐灌顶。 她当然想回去,她怎么可能留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一辈子? “那你说,怎么回去?” 第20章 20 代际悲剧 这话真把张伟民给问住了,他哪知道怎么回去?现在想到自己的穿越还是既迷惑又懵逼。 当时明明正在热气球上,吕珊珊那个biao子将他们偷腥的事儿直接告诉了眼前这个女人,女人便对他大骂特骂起来,谁成想,一阵乱晃之后,大脑忽然进入了混沌状态。再睁开眼的时候,却是到了一座没有任何人影的山上。直到莽莽撞撞闯到了一个陌生的村子后,他才不得不接受自己穿越了这个事实。但他不相信只让他一人穿越,所以他得找到这个女人,谁知一直杳无音信。在这愚昧落后的时代和地界,他实在没什么生存能力,只能风餐露宿,讨口百家饭。直到找得绝望了,便想,或许女人真的没有跟着穿越过来,即便穿过来了,也不一定穿到了什么地方,他没必要继续在附近寻找,所以,他想离开。没想到,就在最后一刻,竟然让他在南村见到了这个女人!当时只见她被几个村夫扛着,他便知道,或许是遇到抢女人的了,他有想过去救她,但是他一人的力量无疑是螳臂当车。不过他没想彻底不管她,本想着等其他人都松懈下来后,他就趁其不注意,然后带她逃走。可扯淡的是,她竟然当天晚上又被接回了百山洼,而且听人说,她在百山洼已经嫁了一户人家,听得他心里酸儿吧唧的。 “木木,百山洼这村夫是不是也是把你抢了来的?” 在张伟民想来,这野蛮的地界,人都没有进化干净,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谁能抢到女人,只看谁的拳头厉害。 谁知女人云淡风轻地说:“不是,我自愿的。” 失忆下的自愿也是自愿。 张伟民一个气憋。 憋完,不由嘲笑起来:“你还真是走到哪里都不能缺了饭票。” “滚粗!” 林木木也是后来听这混蛋解释,才知道他之所以劈腿吕珊珊,是因为妈妈去找过这个男人,想让他在婚前买一套房子到她的名下,否则就不允许他们继续交往,更不允许他们将来结婚。所以张伟民便认定那是个势利眼的丈母娘,而且一口咬定是她们母女串通好的,把他当饭票,摇钱树。因此,没听她一句解释,就上了吕珊珊的床。 至于妈妈做的事儿,她是真的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妈妈这么做的理由。妈妈这辈子吃了男人太大的亏,自是觉得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唯有金钱最牢靠。所以自己吃过的亏,不希望女儿也吃到,才提出了那样过分的要求。林木木还知道,妈妈之所以让张伟民给女儿买房子,是因为她们母女连个属于自己的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妈妈跟那个男人离婚的时候,那男人什么都没有给她们留下,妈妈只是不希望女儿将来跟自己一样无处安身。妈妈的做法,她能明白,但并不认可。妈妈又怎会知道,她之所以找张伟民,与别的都无关,她只是需要爱,男人的爱,或者父亲的爱。这厮当时像只哈巴狗一样在她面前献着殷勤,她以为她想要的真的得到了,没想到只是镜花水月,到头来是这样不堪一击。 不过,不管妈妈做过什么,也不管妈妈是个什么样的人,都轮不到这个渣男来置喙。 “张伟民,像刚才那样的话你要是再敢说第二次,我绝不饶你!现在别扯没用的,赶紧想想,怎么回去?” 林木木想的是,只要回去了,她就跟这个渣男彻底绝交,永不再见! 张伟民眼神黯淡了下来。 林木木苦笑,他能有什么办法?他又不是神。 他们没人知道为何会穿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如何回去,也许……这一切,本就是个意外。 张伟民说:“木木,我觉得咱们只能等,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指不定哪天一个乱晃,就把咱们晃回去了。” 只能等…… 林木木心里顿时塞满了绝望的情绪。 “不过,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先走出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再说。” 张伟民的话让林木木虎躯一震。 对,得先离开这里。 但是,她不能就这么离开,不能便宜了吴兰花那个农妇! 来到这里,没有像张伟民这厮似的风餐露宿,衣不蔽体,确实是因为那农妇的收留和庇护,她是心存感激的,甚至想过将来该如何报答这份恩情,只是万万没想到,那自私自利的农妇对她哪有半分真心,为了自己的利益,差点将她嫁给那个猥琐的老光棍。 “张伟民,帮我办件事再走。” 这厮大学时的专业便与医学有关,毕业后做的事儿也跟医疗挂钩,林木木相信他会有办法。 果然,听完林木木的一席话后,张伟民便笑嘻嘻道:“没问题,交给我,不过你得答应我,最后分我一半。” 林木木睨了他一眼。 这一睨,顺便睨着了另外一个人。 她不小心嫁的那个村夫! 程锦年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想着家里那个对他忽然冷冰冰的女人,就管不住自己的脚,想早早地回来看她。 谁知,见这女人跟一个叫花子正聊得热火朝天。 林木木见从地里回来的男人一直在看着他们,便大模大样地对张伟民说:“看你怪可怜的,拿去吃吧。” 张伟民也装模作样地鞠躬道谢,然后深深地看了一眼他嘴里的村夫,便转身离去。 程锦年见让他心心念念的小仙女,连看都没再看他一眼,就直接回了西屋,心里不由更加失落。 她宁愿跟一个叫花子聊那么久,都不搭理他。 他只想,她还在生气。 林木木现在真没时间和心情去生谁的气。 她只在琢磨,当离开了这里,她该去哪里,该如何在这样一个陌生的时代生活下去? 发了一阵子呆后,只觉头脑昏沉,便迷迷糊糊睡了过去。想来总是身体还没有彻底好利索,容易疲倦。 这一睡,大白天的,竟又做梦了。 在梦里,她看到妈妈不再是那个满脸憔悴的护士,而是成了一个身着漂亮的京剧戏服,化着浓浓的戏妆,“咿咿呀呀”地站在舞台上表演着精彩节目的演员,台下是万千痴迷的观众,给了妈妈最热烈的掌声和最美的称赞。 卸了妆的妈妈,一脸满足和幸福的模样,微笑地望着她。 她还梦到了自己。 在梦里,她也不是什么名校金融系的学生,而是进入了她曾经梦寐以求的学府,Z大,手里拿着画笔,作着她最喜欢的画。 醒来的时候,林木木的嘴角是弯的,因为梦境实在太美了。 在梦里,她跟妈妈都活成了自己理想中的样子。 妈妈的职业理想其实不是护士,而是京剧演员。她的理想也不是成为金融人士,而是画家。 可在现实生活中,她们母女都在做着错误的选择,过着错位的人生。 妈妈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即便是家里唯一的女孩,也没得到过任何特殊的对待。 妈妈自小喜欢京剧,最大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京剧演员,但姥姥姥爷不愿在妈妈身上破费,初中一毕业,就直接让妈妈考了中专,读的护校,因为这样可以更早地开始工作,好帮衬家里的两个舅舅。到了婚嫁的年纪,又在姥姥姥爷的安排下将妈妈嫁给了一个所谓的有钱人,也是为了可以帮衬家里的舅舅。但那个有钱的男人最终还是将她们母女抛弃了,她还记得当时妈妈是怎样卑微地哭求,可那个男人还是走了,什么都没有给她们留下,她们只好搬到了妈妈医院配备的宿舍里,日后平城的房价犹如坐上了火箭,房子于她们来说越来越遥不可及。妈妈的工作很忙,忙着一份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的工作,还得养她,独自养着一个给了自己深深伤害的男人的孩子。所以记忆中,妈妈的脸上极少见到笑容,甚至一度患过抑郁。 她记得妈妈总念叨一句话:“原来我的人生是这么不值。” 林木木想,妈妈的人生确实不值。出嫁前,做着扶弟魔,出嫁后,做了弃妇。人到中年以后,除了有一个女儿,别的一无所有。 妈妈希望女儿的人生可以逆风翻盘,不要像自己一样。 所以当她告诉妈妈,她喜欢画画,将来想考Z大时,妈妈说:“画画有什么好的,付出那么多,最后可能连饭都吃不上,最是没用的。你要学金融,将来赚大钱,女人要有钱,世上没有什么比钱更靠得住。” 就这样,如当初姥姥姥爷掐灭妈妈的梦想一样,妈妈也掐灭了她的。因为,妈妈或许早就忘记了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在不堪的现实中,梦想是最虚幻的东西。 她怕刺激时而抑郁的妈妈,如其所愿地选了金融。 妈妈对别人说,女儿很乖的。对,在妈妈面前,她很乖,只是没人知道,她只是不敢叛逆罢了。 她们母女的悲剧就这样在代际延续着…… 她们确实悲剧,都学着不喜欢的专业,将来做着不喜欢的工作,遇到一个没有爱的男人……但是,她丝毫不怀疑她们之间的爱。在那个世界上,妈妈是唯一爱她的人,是妈妈在离婚后含辛茹苦地养大了她,在梦里,也是只有妈妈抓着她的手,不想让她离开。 所以她得回去! 她不能让妈妈失去唯一的女儿和寄托。 回去后,或许悲剧还会继续,但回去才能继续相依为命,相互慰藉。 只是有时候不由地会想,如果有时光机,让一切可以颠倒重来就好了,如果颠倒重来,也许迎接她们的就不是悲剧,她们母女就会有个不一样的人生。 对,如果能颠倒重来就好了…… 颠倒重来? 脑子里蹦出这四个字后,林木木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人也一骨碌从炕上爬了起来。 现在才是一九八四年,此时的妈妈还只是少女的年纪。 这么说……她们是有颠倒重来的机会的?! 本还不知道离开了这里,她该去哪里,该干什么,现在一切都变得通透起来。 没错,她可以去平城,她要去改变妈妈的人生!她还要告诉妈妈,不要再那样活过,好好为自己而活! 如果妈妈的人生改变,她便会有一个以前在梦中才敢奢望的妈妈,而她也可以过一种不一样的生活。 林木木只觉心忽然“突突”跳了起来。曾经懊恼自己的穿越,如今却是万般雀跃。 第21章 21 神医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让程锦年始料未及又措手不及的事儿,那就是冰冷的女人竟忽然融化为水。 她像过去那样对着他笑,把他一下子迷得不行。她还用那把子百灵鸟一般的声音喊着他的名字,听得他不由沉醉。 今日她说:“大年,我想见一下我……娘。” “我现在还没完全病愈,又被惊吓,所以你找时间去喊她来咱们家一趟吧。” 程锦年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何事,让这个女人在冷热之间转换地如此之快,只知道猛点头,同时裂开嘴笑了,露出白白的牙齿。 他的小仙女又回来了! 他想,这个女人原来是个不记仇的,现在就要见自己的养娘吴兰花了。 想来也是,无论爹娘做得有多过分,总不能一辈子跟他们老死不相往来。就如他的爹娘,纵是狠狠地伤了他的心,他还是做不到对他们再也不管不问。 只他不知道,对林木木来说,叫出那一声“娘”,感觉有多别扭,多恶心。 但是,她要想知道张伟民的动作,就得通过吴兰花,所以她不得不见见那个农妇。 夜幕降临,在西屋的炕上,程锦年一下子抱住软绵绵的女人,像是整个世界都失而复得。抱住的时候,只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让这个女人遭遇任何危险和惊吓。 林木木任由男人抱着,她听见了胸腔内那熟悉的心跳。 “木木……” “嗯?” “木木……” 原来他只想喊她的名字。 林木木掩嘴而笑。 不明所以的笑还挂在嘴角,男人的唇便猛烈地侵了过来,像是饥饿难耐的雄狮终于得了美味的食物。 对程锦年来说,女人教他的新技能,真是让他欲罢不能。 他早就想过,要把这个女人抱在怀里亲个够。谁知,竟是怎么亲都不够。 林木木在被这个男人激烈的亲吻扰得失去理智之前果断地阻止了其下一步的动作。 “我身体还没好呢。”她说。 男人果真停了下来。 她见那赤/裸的欲慢慢被收进了幽深的眼底,就像凶猛的兽被捋顺了毛一般变得无害起来。无害的兽在直直地望了她一会后,如往常那样,裂开嘴笑了,笑的时候,还是露着白白的牙齿。她以前确实没见过任何一个男人有这样的笑。 是日,吴兰花一见程锦年出现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心便猛地一颤。 这是他们老胡家的女婿,不再出意外的话,会是一辈子的女婿。只是她永远都忘不了这女婿差点拿斧头砍了她的那一幕,真是让人心惊胆战。 接下来听说林木木要见她,吴兰花第一反应是那个丫头要找她算账。 不过要说算账,她应该先找老程家算账才是,要不是那两个老家伙来忽悠她,她也不会去忽悠老褚家,最后弄得她里外不是人。 谁知,到了老程家以后,林木木的话是这样的:“娘,我既然已经是老程家的媳妇,自然不想再改变,您以后也别再动其他心思了。” 这声“娘”叫得真是咬牙切齿。 吴兰花想,要不是老程家那两个天杀的老家伙,她能动什么心思? “还有,我在咱们家住的那段时间,是真的把你们当作爹娘了,我现在既然已经嫁人,虽说跟你们不在一个村,但好歹离着不算远,所以,我是希望若以后大年,或者老程家什么人再欺负我,您跟爹可要替我出头才是,切不可再跟他们合起伙来坑自己家闺女了。” “当然,家里哥是个那样的,暂时来看,将来你们老了也确实指望不上,所以,我愿意做你们的依靠,来孝敬你们。我本也无家可归,以后这里可不就是我的根吗?有你们在,我在老程家也更有底气不是?” 吴兰花听的一愣一愣的。 真是菩萨显灵了,她想要的不就是这样的结果吗? 她想过女娃会认命,真没想到认得这么快。 因激动过度,吴兰花又哭又笑起来:“哎呀,俺的娃,你说的真是戳了娘的心窝子,娘这是哪辈子烧了高香,感动了上苍,竟送了你来。你放心,无论是大年,还是老程家的谁,以后要是有欺负你的,你就告诉娘,娘来找他们算账。” 林木木莞尔一笑。 既然这女娃都想养她的老了,吴兰花自然赶紧开始表现自己的“慈母心肠”:“你说你这身体也太娇弱了,三病两痛的这可不行,等俺回家,给你熬点汤带来,好好补补,身体养好了,才能更快地怀上娃,老程家估计个个都盼着你的肚子呢。” 林木木再次笑笑。 吴兰花本也是个嘴快的,心里藏不住事儿,一高兴就扯了起来:“看来俺们老胡家这是要时来运转了,前两天刚碰到一叫花子,说认识什么神医,能治你哥的病,这接下来又是你说了这么一顿暖心窝子的话。” 儿子的病能否治好还是两说,即便治好了,再多一个闺女,于他们老胡家来说,也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何况这闺女已经给他们赚了一千块,所以,吴兰花是真的高兴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林木木嘴角一牵,隐约可见讥笑的痕迹。 “什么神医?”她故意问着。 “俺们也还没见到那神医,就在咱们县城里边,说是治好了很多脑瘫患者,经那人的治疗后,哈喇子不流了,话也说得利索清楚了,运动正常了,智力最后也能慢慢恢复,最关键的是,寿命不受影响,还可以生儿育女。那叫花子讲起来头头是道,他那朋友又是神医,应该水平更是高超。” 林木木掩嘴问道:“那你们是要去见那个神医吗?” “去!当然要去!”吴兰花斩钉截铁地回答,“你爹打算明天就跟那叫花子去一趟县城,找找那个神医,要真能把你哥的病给治好了,俺们又有了你,那可真是儿女齐全,两全其美了。” 林木木心里讪笑,看来张伟民那厮的三寸不烂之舌关键时刻还真能派上用场。 再跟林木木聊了会,吴兰花就乐颠颠地起身离开了。 走出西屋以后,老程家的来跟吴兰花打了招呼,又把她请到了堂屋。 对吴兰花来说,本来是要跟老程家好好说道说道的,真是会拿人开涮,骂一顿都是轻的。但是因为在西屋里听了林木木一番暖心窝子的话之后,心情大好,竟直接跟老程家的真正论开了亲家。还快嘴地跟老程家的提到了所谓神医的事儿,老程家的一听,心思大动,若果真有神医,岂不是也可以给小月看一下?更远的大医院暂时去不了,要是有个县城的神医倒也不错。只可惜,他们现在连去县城找医生的钱也未必拿得出来,而且她也不想吴兰花知晓小月的毛病,所以就没提。嘴上没提,但心里刺挠,尤其是看到吴兰花眉飞色舞的样子,就更是刺挠。这亲家摆着一副财大气粗的架势,其实手里的钱还不是他们老程家给的吗?他们老胡家自己的家底这些年给那个脑瘫儿子看病早就花光了。可气的是他们老程家的钱让人家拿去给脑瘫儿子请神医,他们的小月却连病都看不上。虽说娶媳妇就没有不出彩礼的,但他们出的也太多了些,这种气恼和懊悔还真是一时半会消化不了。 见老程家的似乎精神头不太足,吴兰花也觉索然乏味,就简单再聊了会,便起身离去。 直到两天后,心情大好的吴兰花才忽然想起,自己还许下了个“慈母”承诺,说要给林木木熬汤来着,再不熬那女娃的病都要好了。 而她之所以心情大好,自然是因为有好消息。这个好消息就是胡跃进在叫花子的带领下,终于到县城找到那个神医了! 林木木一边喝着吴兰花带来的都已经凉了的汤,一边听着这个“好消息”。 根据吴兰花的介绍,叫花子找的朋友还真是靠谱,所以胡跃进当即就交了五十块钱的定金,美名其曰是排号费。因为是神医,自然患者良多,不排着队,没法给安排时间。对于胡跃进来说,五十块钱也不是小数目,但想到是为了儿子的病,忍痛还是先交了,有希望总比没有的好。这些年他们病急乱投医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而这次的神医感觉还真是他们投得最厉害的一个,所以自是抱了很大希望的。 林木木猜,那个什么“神医朋友”一定是张伟民现去找来的,竟在张伟民临时抱佛脚的指点下,将胡跃进给震住了,她还真是今日才知道那厮竟有这等会忽悠的本领。 吴兰花高兴地说:“这两天收拾下,俺跟你爹就带着你哥去趟县城,你爹说了,先带两百块去,让那神医给治治看,若真的有所好转,那花多少钱,俺们都治。” 张伟民这叫循序渐进,林木木懂。总不能一下子就让吴兰花和胡跃进把钱都拿出来,那样的话可能会适得其反,怎么也得把过场走得好看一些才是。 具体循序渐进几天,林木木不得而知,少不得还得靠吴兰花来传话,便笑道:“娘,您炖的这汤真好喝,等你们从县城回来再给我炖一点呗。” 吴兰花一听,当即答应,与有了这么一个将来能给他们指望的闺女相比,炖点汤实在不算什么。 想着,吴兰花便笑滋滋地拿起汤罐走出了老程家的门。 在张伟民循序渐进期间,林木木的小脸开始日渐红润,实在是想装病都再也装不出来。 早就火急火燎的程锦年哪受得住女人这面若桃花的样子,见其病好了,自然再不会放过,想着一定要把前段时间亏着他的给补回来。 第22章 22 疯 早就火急火燎的程锦年哪受得住女人这面若桃花的样子,见其病好了,自然再不会放过,想着一定要把前段时间亏着他的给补回来。 当被其满怀抱住,林木木才意识到还没想好说辞。 不过看这男人,整个长了一副好骗好欺负的样子,许是她说什么,他都会信。 “那个,接下来的几天还是不行。” 程锦年懵逼。 “为什么,你病不是都好了吗?” 而且娘也告诉过他,女人的例假一月一次,肯定不是又来了例假,但怎的这个女人还是不让他碰? 林木木只能瞎编:“那个……因为我的信仰!你们这里的人都不懂信仰是什么,但是我有信仰。我每个月必须有那么几天,要留给自己的神,在那几天,不能沾男女之事,否则就是对神的亵渎。” 程锦年:! 这女人长得像个小仙女,难道真是神仙?所以她才说有什么信仰? 不过,她为什么非要留几天给自己那个神? “你那个神是男的吧?” 林木木一愣,差点没被逗笑。 “神不分男女,是一种信仰,看不见摸不着。” “不行!”程锦年的态度非常坚决。 他想起第一次跟这个女人睡了以后,娘便问他,是否是个黄花大闺女,他没有见到这个女人出血,他也没敢告诉娘,他怕爹娘再整什么幺蛾子出来,可是,娘告诉过他,如果没出血,便说明这个女人以前是有过其他男人的,所以他断定这女人是在打着□□义,实则想为那个男人留出几天来。 “你在俺之前,是不是跟过其他的男人?” 林木木愕然。 早就想过,在这样闭塞落后的地方,不可能不在乎女人的贞/操,跟她睡了后,这个男人什么反应都没有,她本以为他是个不懂的,那两个老家伙应该也没好意思问。 原来,丫是知道的。 知道也好,他们总是要一别两宽的。待她一离开,这男人应该会懵逼一阵子,自然会百思不得其解。那不如给他个可供想象和猜测的理由,让其死个明白,明白了也就瞑目了,瞑目之后就会慢慢接受现实。 “是,我有过男人。” 程锦年只觉心被什么扎了一下。 “你……还在想着他?”他问得小心翼翼。 “对,我一直在想着他。”她答得毫不留情。 程锦年感觉心被穿成了筛子。 他猜测这女人跟过别的男人,但是他不知道原来她还在想着那个人,可是她已经是他的媳妇了,他怎么能再想着别人? “那你说,俺怎么做,你才不会再想他了?” 林木木怔了一下,她不知道这个男人的脑回路是这样的,听到自己媳妇跟过别的男人,并且现在还想着人家,是个爷们儿的话,不是应该摔门而去吗? 如果是个暴躁爷们儿,家暴她也有可能。 可是她知道,这个男人可以对她禽兽,但并不暴躁。 所以她的胆子大得很。 “那个,你这几天不要再碰我就行。” 接下来的几天不碰她,她就不会再想那个男人? 可是,她明明就是为了那个男人才不让他碰她的。 程锦年感觉五脏六腑都绞在了一起。 她还在想着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是不是也还在想着她?会不会将来真的有人来将这个女人抢走? 他不能让她被别人抢走! 他想,只要这个女人有了他的儿子,便一辈子都不会再离开他。 如此一想,程锦年一把将女人直接推倒在炕上。 眼里闪出血红的颜色。 林木木心里一惊。 看来这男人被刺激大了。 不是不暴躁,是时机还未到,这男人暴躁起来,不打她,但似是要强她。 “程大年!”她只能义正言辞起来,“你要敢强迫我,我就会永远消失,让你一辈子都找不到!” 不强迫她也会消失,现在必须得先吓唬这男人一下。 果然,男人不禁吓,一下子像被点了穴,再也不敢有其他动作。 她又怎么会知道,她说出的正是男人最怕听到的话。 接下来,这男人只好在她身后悻悻地躺了下去,像以往那样紧紧地抱住了她。 几天后,终于等来了消息。 吴兰花从县城回来了! 顺便带着她的“慈母汤”走进了老程家。 只吴兰花一人回来的,听说胡跃进和他们那个脑瘫儿子还在那里接受“治疗”。 林木木用脚趾头一猜,应该“治疗”效果不错,否则他们断不会还让儿子继续留在那里,而吴兰花之所以回来,大概率是为拿钱。 张伟民那厮果然有两下子,一个自小没有接受过任何诊治和训练的脑瘫,到二十岁了,应该是什么治疗方法都不大凑效了,他还能通过各种手段将胡跃进和吴兰花给蒙骗过去,想必也是耗尽了毕生所学,对那脑瘫做了些临时抱佛脚的尝试,让其回光返照般展现了“效果”,才引得胡跃进和吴兰花深信不疑,打算倾尽家财为儿子治病。 果然听吴兰花大嗓门地说道:“那神医还真是神,就这几天的时间,你哥竟真的大有好转,不过确实是贵,两百块就这么进去了,俺跟你爹商量了下,一分钱一分货,好东西自然贵,只要有效果,能把你哥治好,花多少钱俺们都舍得。” 林木木假装不经意地问:“那神医没说,还得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彻底治好呢?” “那边说怎么也得一个月左右,到那时候,起码能像个正常人一样了,至于以后断断续续的吃药之类的那都是小钱了,而且那人还说,会教俺们一些按摩的手法,回来后俺们经常给按摩按摩,说不定都不用吃药。依俺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再有一个多月彻底治好是绝对没问题的。真是谢天谢地,没想到俺吴兰花还能有这样的命,得了你这么个闺女,儿子的病又有希望了,等着回来俺再给他娶个媳妇,给俺生个大胖孙子,那俺这辈子真的再无他求了。” 吴兰花甚至琢磨过,如果早知道儿子的病能治好,就不把捡来的这女娃给嫁出去了,要是直接给他们老胡家做了媳妇,那可真是太美了。不过又一想,要是不将其嫁出去,哪有钱去给儿子治病?所以,到头来他们还是没有福气有这么一个白嫩好看的媳妇。等着儿子病好了,找个彩礼便宜,好坏不论的女娃,这已是他们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结果了。 林木木用手掩了下鼻子,轻咳起来。 一个多月……张伟民那厮还真是算计的不差,正好要把这农妇吃进去的全给吐出来呢,而且只多不少。 “那您打算什么时候再去县城?” “明天,俺这次回来就是取钱,取着就走。” 明天…… 林木木心有一动。 原来,她是真的要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离开后,这里的一切都会在记忆中抹去,她不会带着毕生的污点生活下去。知道她这段艹蛋经历的只有张伟民,但是做过乞丐的人将来也没资格嘲笑她,况且他要敢提起,她定要拔了他的舌头。 而这里的人,终其一生都只能在这里生活一辈子,连去个县城都山高路远的地方,自然他们是走不出去的,包括那个叫“大年”的男人…… 对,包括他…… 就在这天的晚上,在老程家西屋的炕上,程锦年再一次看到了浅笑嫣然的女人。一见到这女人的笑脸,几天来那种锥心的委屈好似一下子就被抚慰了过来。 她心里想着那个男人又能怎样,她现在是他的媳妇,他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将那个男人忘得一干二净,尤其是在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后。 她说:“大年,明天我们跟我娘一起去趟县城吧?” “去县城干啥?” 程锦年有些疑惑。 那县城他以前从来都没去过。 美人嗔道:“你们老程家娶我来,确实出了血,但那彩礼都到了我爹娘的手里,我可是连件衣服都没讨到,总不是亲生的,自然沾不到一点陪嫁的,你看我一天到晚,只这一身衣服穿着,平时换洗,就拿你们的旧衣服凑合,你就这样待自己媳妇的吗?” 程锦年听罢,愧疚得想死。 他确实没给这女人买过任何东西,他有着全百山洼最好看的媳妇,他自然希望她能高兴。人是衣服马是鞍,好看的女人就得穿好看的衣服,他是应该买给她的。镇上供销社的衣服断断没有女人穿的这身好看,所以要买,确实还是去县城更好。 可是,在他们这里,只要爹娘还活着,没有分家之前,钱都归爹娘来管的,他们老程家也不例外,有点钱也都在爹那里,何况给了吴兰花彩礼以后,爹的手里也实在是没什么钱了,即便有一点,也是死死捂住,要给小月攒着看病的。 林木木自然能参透其中的道理,便加码道:“况且,我们去县城以后,顺便见见那个神医,给他说说你弟弟的病,咱们先提前了解下情况,也好心里有点数啊,你们总不会对你弟弟的病放弃希望了吧?” 冷不丁地老程家要把她给退了,再加上老程家的那个老妇跑到西屋里对她一通嘚吧嘚,说她怎么个金尊玉贵,林木木也就理清了个七七八八。没猜错的话,老程家一开始定是认为那个什么小月的病是没得治的,所以才便宜了他们这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大儿子,然后不知怎的,忽然翻转,知道亲生儿子的病能治了,自然是要想办法把钱从吴兰花的手里要回来。于是就有前段时间直接把她送入狼窝的那件扯淡的事件。 听了林木木的话,程锦年深觉为是。 有了这个理由,爹应该会同意让他们去一趟县城,至于要给这个女人买衣服的事儿,他要跟爹费一点唇舌罢了。 林木木见男人答应后,便痴痴地望住了她,她知道这个男人想要的是什么,他想让她给他生个儿子,然后给他做一辈子媳妇。 这一点,她是做不到了…… 但是,在自己滚下山坡后,是这个男人将她扛回的老程家,后来也是这个男人将她从老褚家那个狼窝里救出来的。 所以…… 所以她想跟这个男人最后再睡一次。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也许单纯地就是想打个分手pao吧。 疯狂过后,桥归桥,路归路,他们一定会越走越远。她的方向是平城,而这个男人,终其一生都只能留在这群山环绕,愚昧落后的百山洼。 既是终生不会再见,既是最后的疯狂,林木木便让自己彻底做了一回动物。 今夜的女人看在程锦年的眼里,千丝婉转,魅惑妖娆,一款一款的新技能不断地在他面前解着锁,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极致癫狂。他想,此时这女人就是要他的命,他也甘愿奉上,死而无憾。 只他不知道,这美人织就的陷阱,一旦沉沦,便再也爬不出来了。 就这样,被困一生…… 第23章 23 痛 第二日, 程锦年终于用去见神医的借口,说动了爹娘同意他们跟着吴兰花去县城,然后又软磨硬泡, 从爹那里要了点钱,打算给林木木买衣服。 对林木木来说, 当然没兴趣买什么衣服, 只要能够去县城就好。若是只拿见神医为借口,于她来说不太合理, 没人会觉得她有这么关心自己那个“小叔子”,作为女人,缠着男人去买衣服, 倒是个正经又说得通的理由。 带着林木木出门的时候,程锦年嘴角带笑, 露着白白的一条牙线。这是他第一次去县城,也是他第一次带着这个女人出远门。 日后想起此时的心境, 不免嘲笑自己。若是他早知道这个女人会跑, 他不会带她去县城, 他会一辈子把她禁锢在百山洼,禁锢在老程家, 禁锢在西屋的那张炕上, 哪里都不去…… 吴兰花、程锦年、林木木,一行三人要步行到镇上, 才能乘坐去县城的车。 吴兰花看了看程锦年,不由地笑了。大家一谈起百山洼老程家的两个儿子,一个抱来的,一个亲生的,自然在娶媳妇上会紧着亲生的, 这抱来的大儿子也就是个打光棍的命了,谁成想,竟还娶上了媳妇,娶的还是十里八村最好看的媳妇,谁也想不到老程头竟肯为这个抱来的儿子花一千块钱的彩礼去娶媳妇。当然,她也想不到平时蛮力无边,只知道埋头干活的程锦年竟还有些柔软心思,愿意带着媳妇去县城买衣服。 坐上去县城的车以后,吴兰花自然是兴奋的,她在最里边的兜里揣着一千块钱,这是给儿子治病的钱,是他们老胡家的希望,若说不心疼是假的,但若说心疼,那什么都没法与儿子相比,再说这些钱也是老程家给的。想来还是自己命好,“噗通”落下个女娃子,竟就成了她的闺女。 程锦年也是兴奋的,这是他第一次要去比镇上还远的地方,眼睛向外看去,处处是景色,看的他眼花缭乱。他觉得命运真是神奇,他何曾奢望过自己能有个这么好看的媳妇,其颜色胜过外边所有的景。 这个媳妇现在就坐在他的身边。 没任何兴奋感的貌似只有林木木。 若说没有兴奋感也不对,她心里也是激动的,因为马上要到县城,到了县城以后,张伟民一定会提前做好安排,他们将一起离开这里,再也不会回来。 但是她的兴奋不会写在脸上。 待大家碰上头,吴兰花鬼鬼祟祟地把胡跃进叫到别处说话去了。 剩下的三人便是林木木、程锦年和张伟民,林木木还得假装跟张伟民不认识,而张伟民用眼角扫了程锦年几眼后,心里便想,这就是前些天见到的那个村夫?是木木这些天跟的男人?越想越有些酸不拉几的感觉。 在张伟民看来,林木木这样的女人,哪辈子会轮的着一个村夫去沾边儿?! 吴兰花跟胡跃进商量好以后,便走回来,将带来的身家递到了张伟民的手里,请他帮忙,交给他那个“神医朋友”,并且不断叮嘱,让这个“朋友”尽心尽力,把他们儿子给治好。 张伟民拿着钱便进了屋。 过了没一会,林木木借口肚子不舒服,要去厕所。 程锦年想陪着她,林木木欣然应允。 出来后,她独自一人进了路边的公厕,程锦年在外边等着她。 其实她哪有肚子不舒服,只是想在厕所里等张伟民罢了,她相信他们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果然,几分钟后,张伟民也来到了厕所,林木木瞅瞅男厕里没其他人,老程家那个男人也只是等在外边,不会注意到她,便闪身进了男厕。 一进男厕就伸出了手,“把钱给我。” 张伟民无语一笑,“你还真是跟你妈一样,金钱第一。” 妈妈自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便不希望她以后披着“爱情”的外衣,却只能咽下男人给的苦水。她是不同意妈妈的做法,也没想过要依靠男人去生活。只是妈妈如何,她又如何,轮不到这个渣男来羞辱! 于是耸肩道:“其实我真应该听我妈的,现在看来,还是我妈慧眼识珠,早就看出了你的渣男本色。” 张伟民气结:“你……林木木,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这钱可是我弄来的,你说过分我一半的。” 他是真的体会到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滋味了。 在林木木看来,这一千块钱本就不应该在吴兰花的手里,不管怎么说,张伟民这厮确实替她出了这口恶气。 “你先给我,我还有用呢。” 张伟民耸了耸肩,将装好钱的袋子悻悻地递了过去,女人接了后迅速藏到了自己拿来的包里。 他不由一笑,再次强调:“离开后,记得分我一半”。 林木木白了他一眼。 没算错的话,吴兰花在这一千块钱之前,已经给了张伟民两百五了,抛掉相关费用,这厮手里应该还有剩余。 “安排好了吗?” 这是她最关心的。 张伟民悄声道:“安排好了,车子到了我给你使眼色,然后我们三个人都各找理由出来,你就再借口上厕所,我会跟着车子来这边接你。司机会在半道将他先放下来,然后载我们去想去的地方。” 林木木知道,张伟民嘴里的“他”应该是指这厮找来的“神医”。 “放心吧,他们都是村里来的,估计方向都还没搞清楚呢,追不上我们的。” 张伟民给她吃了颗定心丸。 果然,回去后看到大家都在,也没什么事,程锦年便对林木木说:“要不先去给你买衣服吧?” 直到现在,这个男人还记着他们来县城的首要任务。 林木木点了点头。 谁知,甫一起身,就听到了外边车按喇叭的声音,眼神不经意间跟张伟民撞了一下,知道接他们的车子来了! 两人通过眼神交换完信息,便各自出去了。 程锦年问:“你知道去哪里买吗?” 林木木回:“我也不知道,慢慢找找看吧,或者出去问一下。” 刚走到外边,她又假模假样地捂住了肚子。 “怎么了,还是不舒服?应该是吃坏了。” 程锦年的脸上写满了关心和担忧。 林木木挤出一丝尬笑,“不行,我还得去趟厕所。” 说完,一溜烟又钻进了路边的公厕。 从里边向外望去,老程家那个男人就站在路边,如果直接出去,势必会进入他的视野。 几分钟后,一辆车子切在了厕所门口,正好将程锦年的视线给切了开来,而那个站在那里等媳妇的男人根本就没有在意身边停住的车,只以为是谁家暂时停一下,也想上厕所罢了。 在这个空档,林木木猫着腰,躲开程锦年的视线,直接钻进了车里。 张伟民一把拉住她,然后便催命地让司机发动了车子。 他也是第一次演戏当骗子,被抓住不死也脱层皮,说不紧张是假的。 车子开起来以后,林木木像有什么召唤一般,猛地扭头从车窗向后看去。 那个男人还站在那里,身形挺拔威武,眼望着厕所的方向,不知道她其实早已从厕所里出来。 她在他手提的包里放了四百块钱,还有一张纸条,她知道他不识字,但是他会找人念的。她写的是:不要相信招摇撞骗的“神医”能够治好你弟弟的病,拿着这钱再去娶个媳妇吧,娶那个什么水秀,让她给你生个儿子。至于木木,本就是一场误会和错乱,你就忘了吧。 她知道,她若是不放下那四百块钱,那个男人是注定打一辈子光棍了。有了那钱,他会去娶了水秀,或者是哪个可能出现的姑娘,然后给他生个儿子,实现他毕生的“最高愿望”。没错,有媳妇,有儿子,或许就是那个男人此生追求的珠穆朗玛峰了。 对于一个农村姑娘来说,那个男人其实是个不错的对象,他不打女人,也不骂女人,力气大,可以为家里挣日子,而且他……床上比较生猛。在那个愚昧落后的地方,他会有一个相配的人,一起过着不问世间变幻的日子。 如今想来,要不是遇着他,而是被吴兰花那农妇把她嫁到了那个什么老褚家,那才是真正的地狱,这四百块钱权当是他没有让她彻底跌进地狱的报答吧。这一千块钱是他们老程家的没错,但是即便她不拿走,吴兰花也不可能再归还给他们。 直到车子拐了弯,林木木才转回了头。 她真的离开了! 她应该欢欣鼓舞,但是总觉得有点什么东西压着喉咙,欢呼不出来。 张伟民有些懵逼地盯了她一会,不明所以,这丫不会对那个乡野男人还有一丝不忍吧? “林木木,你丫这什么表情?你不要忘了,他只是一个村夫!以后要是让别人知道你做过村夫的媳妇,不笑死你才怪。” 林木木瞪了他一眼,“张帮主,管好你的嘴!对了,我顺便通知你一下,咱俩正式分手了。” 张伟民:…… 这桥拆得还真是快,而且封他为丐帮帮主了。 关于分手,早在他的意料之中。不过买卖不成仁义在,他们现在怎么着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于这个时代来说,他们是同类,是绝无仅有的同类。 林木木瞅了张伟民一眼,这厮没什么情绪波动,她便苦笑起来。不知道是穿越把人给穿麻木了,还是这厮对她的感情已经麻木了,或许早就已经麻木了,在劈腿吕珊珊的时候,甚至在劈腿吕珊珊之前,就已经麻木了。 她呢,也是麻木的吧?麻木到现在分手了,也感觉不到半点的痛楚。 穿越都能遇上,男女的小情小爱神马的,真是太微不足道了。 车子飞到半道,张伟民找来的那个“神医”下了车,招呼都没打,因为他们不可能再见。 “去哪里?”张伟民问。 林木木表情漠然。 她自然知道要去哪里,至于这个男人想去哪里,她就管不着了。 这个男人抓住了她的手,侃侃而谈:“木木,我们去南方吧,你知道,按现在算的话,咱们中国改革开放才几年,内陆城市根本还没有被波及到,但是南方不一样,那里到处是机会!以前咱们都说,八零年代是继五/四运动以后,最丰富,也最有意义的年代,在这里,只要你想,便有暴富的机会。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不能枉来一回,总要博一个精彩出来。我们知晓机遇在哪里,我们观念上也没有束缚,怎么着都会比现在这个时代的人有优势的。” 仗着司机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张伟民也无所顾忌。 林木木轻哂不语。 这厮在三十多年后的世界,两次创业失败,敢情以为回到这个年代,他便能一飞冲天了?那要是让他穿到古代,他还能当皇帝不成? 他们让司机开到了另一个县城,然后找车站停了下来。 张伟民开始去研究各种车次,盯的都是发往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城市。 而林木木站在不远处,见一辆大巴车正缓缓驶出车站,车头上写着两个字——平城。 她看看前方一直背对她的男人,犹豫上前,本想说点什么,终还是改为了退后,他们南辕北辙,道不同不相为谋,暂且告别吧。 她一定要去平城,去那个她的妈妈和她相继长大的地方! 跳上去往平城的车,从车窗向外望去,那个男人还在研究着车次,或许也在研究着他在这个时代的“光辉”未来。 林木木不由勾起嘴角笑了笑,笑得有些阴险。她能想象的出来,当那个男人发现她卷款跑了,估计鼻子都得气歪。算是扯平了吧,他做了一次渣男,而她做了一次骗子。想想,现在兜里的钱,确实是那个男人的功劳。不过,即便现在他们南辕北辙,但好歹他们还有个共同的方向和归宿,那就是三十多年以后的世界,他们一定都会回去的,到那时,再跟他掰扯吧。 而另一边,首先发现他们跑了的是吴兰花和胡跃进。 他们只是左等右等,那个叫花子与神医也没有回来。一开始没有往被骗的方向上想,毕竟这个年代,骗人的还是少数,即便他们是村长和村长的家属,总是待在闭塞的地方久了,对于坑蒙拐骗的事儿还是经历的少,见的少,也听的少。 当真的确定可能是被骗的时候,他们感觉脑子“嗡”的像炸了一般,不知道该作何思考。吴兰花“噗通”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她收来的一千块钱彩礼被拿走了,不止如此,前前后后她其实被骗了一千二百五十块钱,这几乎是他们老胡家所有的积蓄了!关键的是,她指望儿子的病能够治好,将来好给她生孙子,并且给她养老送终的愿望彻底破灭了。在物质损失和精神打击的双重作用下,吴兰花差点“咔”地梗了过去。 哭天抢地间,他们也没有想到林木木跟那俩人是一伙的,还以为林木木跟着程锦年去买衣服了。 胡跃进先回了神,他觉得还是得去找人。 当他跑了出去,见程锦年正站在路边。 程锦年看其脸色煞白的样子,吓了一跳。 “你这是咋了?” 胡跃进嘴唇哆哆嗦嗦道:“那俩人跑了。” 跑了? 什么跑了? 程锦年一时怔住。 “大年,你跟我去找人,要找到,看我不砍了他们。” 胡跃进咬牙切齿。 程锦年忽然表情一顿,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木木在厕所也很久了,他一开始只觉是闹肚子,总是时间长一些的。可是听到胡跃进这个让人沉重的消息,他脑子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想到了那天木木跟那个叫花子的见面,他们好像聊了很久。 不会的!不会的…… 当不管不顾地冲进女厕,发现空空如也的时候,程锦年只觉大脑“哗”地炸裂开来,腿忽然有些虚浮,像是不能支撑自己的身体。 那个女人也跑了?! 那个女人也跑了?! 除了这句话,他的大脑再也不会思考别的。 最后,胡跃进当然没找到任何人影儿,绝望中,他们两口子带上脑瘫儿子还是回家了,自此,他们的生活回到了原点,甚至不如原点,他们比原点少了两百五十块钱。而且他们这种回到原点,是被顶上天以后摔下来的,还不如从来没有上过天。 程锦年没有跟他们一起回去,他们也不知道程锦年到底去了哪里。 程锦年回到百山洼,是三天以后。 他在县城里找了三天三夜,几乎要踏遍县城的每个角落。其实从踏出第一步的时候,他就知道,他是找不到的,但是他得去找,只有走着,才能有踏实的感觉,否则只有彻底的绝望。 自从胡跃进和吴兰花回去以后,消息便已经在十里八村传遍了。 这个消息足以震惊众人! 南村老胡家钱没了,百山洼老程家人没了。细算起来,还是老程家更倒霉,毕竟钱主要是他们家的,那可是老两口一辈子的心血,简直是老命。老胡家在钱上也不是一点损失都没有,只是比老程家的损失小就是了。 程锦年就是在众人的各种议论声中回到百山洼的。 “啧啧,本来美到天上去了,娶了个那么好看的媳妇,这下子竟然鸡飞蛋打,什么都没了。” “对,这个媳妇一跑,老程家的两个儿子注定得打光棍了,老程头不可能再有钱给他们娶媳妇。” “一开始还说这抱来的儿子是大年,给带了小月下来,现在看来,这大年是来老程家讨债的吧?听说爹娘本来把那女娃退给南村那家了,大年非得提着斧头去抢了回来,谁知,最后竟然还跑了。” “俺要是男人,俺也去抢回来,谁不想要好看的。” “可是,好看的,你看不住,不是白搭吗?” “看来以后不知根知底的女娃坚决不能娶,老程家这就是血的教训。” “……” 回到家的时候,一切景象都没有出乎程锦年的预料。 爹气病了,娘差点气死过去,现躺在炕上,下不了炕。 一派死气沉沉和绝望的气氛! 接下来,程锦年将自己关到了西屋,整整两天…… 在这两天的时间里,他放空了自己,时而感觉那个女人的气息紧紧地包围着他,时而又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飘忽不定,飘忽到好似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女人。 原来,在他沉浸在美梦中的时候,那个女人一心想的是离开这里,离开他。她什么都没带走,只穿着自己来的时候那身衣服,可是,她什么都带走了,她带走了他的身体,他的魂儿。她说让他去娶水秀,他又怎么可能娶水秀?!她若不来,能娶水秀也是他的造化,可是她来过,他便谁都不会再娶。 两个老家伙看到大儿子将自己关了两天不出门,他们也吓坏了。 媳妇没了,万一再刺/激傻了,或者想不开。即便是抱来的,他们也不想看着这儿子就废了,他们老两口养老的指望还在他的身上,小月那身子,说不定将来也得靠大哥过活才行。 所以,他们这大儿子绝对不能出事! 正琢磨着怎么打开西屋的门,门就开了。 他们的大儿子……自己走了出来!出来的时候像是从里到外都被抽干了一样。 程锦年将林木木放在他袋子里的四百块钱拿了出来,自己只留了几十,其他的交到了爹的手中,说道:“不要相信那些所谓的‘神医’能治小月的病,万不可再让别人骗了去,将来得去靠谱的医院,找到靠谱的医生才行。” 见程锦年拿出了钱,两个老家伙一脸懵逼。再一听刚才那话,真有几分“交待后事”的意味,更是让他们惊恐万分。 他们真的不希望自己这大儿子一个想不开,出什么事。 老程头问:“大年,你这是?” 良久的沉默过后,程锦年缓缓道:“俺想到外边去找点事做。” 找点事做?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一时没反应过来。 “家里的地本来就不多,俺不在家,你们就是辛苦点,也能应付。俺出去了,可以赚点钱,攒着将来给小月治病,说不定出去后还能找到能治他病的门路。” 老程头和老程家的双双沉默。 于他们来说,“外边”是一个很远的地方,他们从来没有去过,甚至从来没想过要去,那是个他们的脚步和思想都不曾丈量到的远方,那里不知道有什么,会发生什么。 人对于未知总是充满恐惧。 两日后,天还上着黑,程锦年便背上包,告别了爹娘和弟弟,上路了…… 他活到现在,去的最远的地方,便是跟那个女人,还有吴兰花一起去过的县城。他不知道这次外出,得需要走多远的路。 老程家的说:“俺觉得他是去找那个女娃了。” 老程头说:“外边的天地根本就没边儿,他找不到的。” 已经走远的程锦年,脚步异常坚定,就这么走着,心里好似多了些慰藉,若是不动,应该会伴随终生的绝望。 到了村口,隐约看见远远有一个人影儿站在那里。 待走近一看,竟是……水秀?! 于水秀笑意殷殷地望着他,搞得程锦年一头雾水。 他能想到的是,水秀应该听说了他要离开的事儿,便来送送他了。 他怎么都不会想到,这个等在这里的女人,是想跟他走! 对于水秀来说,前段时间的心情真是堪比过山车。 程婶找到她,问她想不想改嫁给程锦年,她真是高兴坏了。但没想到,老天真会折磨她,让她扑了一次空,听说程锦年自己提着斧头去把媳妇从南村老褚家又抢了回去,让她一下子陷入了绝望。 谁知,没多少天,忽又听说,那个女人跑了,而程锦年想离开百山洼。她想了一个晚上,最后决定还是跟他走!没嫁人之前,她觉得,或许嫁哪个男人都是一样的,嫁过人才知道,嫁给谁,那自然是不同的。她也知道,这是她唯一的机会了。男人一旦离开,他们便再也没有可能。男人出门在外,或许有一天就找了外边的女人了,而她,一个村里的寡妇,待孩子大一些,也只能改嫁他人,再找个别的男人依靠。她若跟上程锦年,还能博个希望。 在农村,男多女少,程锦年又不是老程家亲生的,不愿意出什么血为他娶媳妇,所以她一直以为在她和程锦年的关系上,处于主动地位的是她,只要她肯嫁,不管什么时候程锦年都不会说个不愿意。从没想到,现在却是要她反过来追着他。她知道,出门在外的男人,需要一个女人在身边,她跟了出去,可能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儿了。 “水秀,你别胡闹了,赶紧回家去吧。” 听到于水秀要跟他走,程锦年差点惊掉了下巴。 他是后来听爹娘说这个女人曾经瞅上过他,可是不可能到了要跟他走的地步啊。 于水秀只是一直笑着,落后两步,再追上三步。 见其来真的,程锦年只得停了下来。 他不可能带这个女人走!虽是寡妇,但也是要脸的,他怎么能毁了人家? “水秀,你要是这样的话,那俺不走了。” 于水秀顿了下,说:“你走吧,俺不跟着你就是了。” 程锦年眼眸沉了下来,劝道:“好好回家照顾你儿子吧,将来再找个好人家嫁了。” 见于水秀不再说什么,程锦年便头也不回地踏上了前方的路。 只是他不知道,在身后那个女人的心里,哪还有什么别的“好人家”。 他更没想到,那个女人早就研究好了去往镇上的偏路,倒比他还早地坐到了车上,而且坐的是后座,直到车开到半路,才让他发现了她。 女人坐到了他身边,不理会他诧异的眼神。 于水秀说:“外边的世界太大了,你找不到她的。” 程锦年回:“俺不找什么人,俺只是出去做工。” 于水秀又说:“俺没见过,但是俺听别人说,她长得非常好看。” 程锦年:…… 于水秀再说:“好看有什么用,你又养不住,总是跟你不一心,你找媳妇,不就是要跟你好好过日子,给你生儿子的吗?” 程锦年:…… 于水秀最后说:“俺愿意给你做媳妇,俺既然跟你出来,便什么都不顾了,俺也不要脸了,你没彩礼不要紧,连三百块都没有也不要紧,俺什么都不在乎了。” 程锦年道:“俺不想找媳妇。” 于水秀:……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会有红包落下哦。 明天会有大肥章:) 第24章 24 “小目标” 到达平城后的林木木, 身后跟了两个尾巴。 男的叫赵玉刚,女的叫郑小柔,这一刚一柔, 刚柔相济,从名字上来看, 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实在不应该把人家拆开。但是,郑小柔的爹娘只认钱, 不懂什么刚柔相济,嫌弃赵玉刚家穷,出不起彩礼, 硬要把郑小柔高价嫁给一个老光棍。活脱脱一出俗套又狗血的农村婚嫁闹剧! 但郑小柔在这件事上倒不柔,一横心, 竟就跟赵玉刚私奔了出来。 他们三人是在开往平城的车上认识的。 林木木一方面惊叹他们的无知者无畏,一方面又佩服他们的勇气和决心。说他们无知者无畏是两人除了赵玉刚兜里揣着的几十块钱, 再也没别的, 就这么跑出来了, 对前路更是茫然无措。说他们有勇气和决心是在现今这个世道,能从祖祖辈辈都没离开过的大山里跑出来, 不是一般人所为。 林木木跟他们不一样, 她从小生在平城,长在平城, 虽然是以后的平城,但好歹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心里自然多了一些坦然和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 不过,她好歹也是姑娘家,又穿在这八零年代, 这个年代处于国家急剧变化的节骨眼儿,给你机遇的同时,也处处充斥着危险,一个女孩子到处溜达,确实罕见,指不定哪天碰上个“想交个朋友”的小混混,她就真的欲哭无泪了。所以,她便把赵玉刚和郑小柔带在了身边,他们各取所需,赵玉刚和郑小柔需要林木木这个“见过世面”的人来引路,而林木木则需要赵玉刚这个免费的“保镖”。 林木木兜里有将近六百块钱,在这个年代,算是财大气粗了,但是与她要做的事情相比还是微不足道的。 她要做的事情看似复杂,实则简单的没法再简单,那就是赚钱! 妈妈一辈子为钱所困。 因为没钱,所以学不了自己最喜欢的京剧。因为没钱,妈妈只能嫁给那个所谓的条件好,但最后却将她们扫地出门的男人。因为没钱,连张伟民那个渣男都可以轻贱妈妈,连带着一同轻贱她,将她们母女看作拜金女的代表。 她还要去改变妈妈的观念。 她要告诉此时只是一个少女的妈妈,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永远都要为自己而活,不要做什么扶弟魔,也不要想着依靠男人去改变生活,所有的路都应该是自己走出来的! 如果妈妈能早早知道,若干年后,以为能终生依靠的那个男人将自己狠狠抛弃,什么都没留下。自己扶过的两个弟弟将家里拆迁的房子和款项全都拿走,眼瞅着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的姐姐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也不肯拔一根毛出来,还将重病的老母亲扔给了姐姐……如果能早早知道,或许妈妈就不会走到最后只徒留一句感叹:“原来我的人生是这样不值。” 妈妈不可能提早知道,可是现在她知道了! 所以她要去改变这一切! 她希望妈妈不要再扶任何人,不要再去依靠谁。她希望妈妈将来若是工作,只是因为喜欢。若想嫁人,只是因为爱情。 所以,她必须要赚钱! 在这个急剧变动、充满机遇的时代,在大部分人还是浑然无知,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的时代,去赚到足够多的钱。 想到此时只是少女的妈妈,林木木有几分好奇,但没有强烈想见的欲/望,因为现在的少女于她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她的妈妈是三十多年以后那个陪她长大,满面愁容的中年女人。 所以,林木木没有第一时间就去见那个少女,她想,应该尽量少打扰对方的生活。 最后,林木木带着赵玉刚和郑小柔终于找到了房子,是个一进一出的四合院,虽然有点破旧,但胜在古朴典雅。能够单独有套四合院的,也是家境殷实的人家。 主人是一个老太太,住正房,东西两个厢房便租给了他们,租金便宜的让林木木大跌眼镜。那老太太不让他们到处嚷嚷说是租客,就说是自家的远方亲戚,来投奔的,林木木明白,现在的人还没有太重的金钱观念,还是面子为大。而老太太之所以租给他们,主要也不是为钱,想有人作伴罢了。 从房东的手里租下来以后,林木木选择了西厢房,把东厢房给了赵玉刚和郑小柔。 郑小柔扭扭捏捏地不想跟赵玉刚一起住,死活要住到林木木的屋里。林木木无敌震惊,私奔都奔出来了,还不想住到一块,这到底是什么神仙思维? “不行,我不习惯跟别人一起住。” 林木木自然是拒绝了她。 郑小柔没辙,只得羞答答地默认了跟赵玉刚住一个屋的事实。 “对了,你们两个晚上的时候,动静小一点啊,老太太耳力如何我不知道,我可是很惊醒的,不要吵着我。” 林木木想,夜幕降临,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最烦听到别人鸳鸯戏水的声音。 赵玉刚和郑小柔顿了几秒后,才明白她的意思,当即两人便闹了个大红脸。 到了东厢房,看了陈设,二人比较惊喜。从家里逃出来,本以为要风餐露宿了,没想到还能住到这么好的地方。 他们觉得路上认识的林木木是他们的贵人。 “俺接下来出去找找,看看有没有招工的地方。”赵玉刚摸着自己兜里的几十块钱说道。 这几十块钱,在老家的话,说少也不少,但是出门在外了,处处用钱,还不知道能撑多久。 郑小柔非常担忧:“可是听那林木木说,现在很多地方都不敢公开招工,要是私人的地方,招工超过十个人,可能就构成那个什么投机倒把罪,估计不是很好找活。” 赵玉刚也焦虑起来。 出来的时候想的美好,感觉自己好歹有一把子力气,地里的活儿都干得了,出来了,随便干点什么,都能养活自己,养活女人。没想到外边是这么个境况。 郑小柔看出了赵玉刚的焦虑,便安慰道:“先看看林木木有什么打算吧,俺们不知道她的底细,但是也看得出来,那女人要么没有家人,要么就是背着家人跑出来的,看起来很有主意的样子,到时候我们跟着她,说不定能讨口饭吃。” 赵玉刚被这么一安慰,心思立刻透亮起来。 再看看身边娇柔的女人,不由地露出牙齿笑了。以前在村里的时候,他们只敢偷摸看上几眼,最大胆的行为也无非是在夜晚没人的地方拉拉手,仅有的一次拥抱,差点激动得心脏都要跳出来。可是今天林木木那个女人竟毫不忌讳地说到他们晚上的“动静”,让赵玉刚早早地心猿意马起来。 另一个厢房的林木木也在眨巴着眼睛琢磨着。 现在是八四年,还没入秋,根据以前学过的历史,要在今年十月份左右才会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彻底放开全国的市场。改革开放以后,曾经松过一阵,但是进入八零年代,出现了倒春寒,忽然风声又紧了起来,私人大张旗鼓地做买卖会被定性为投机倒把。再说了,她手头只有不到六百块钱,大张旗鼓地干确实也干不起来,只能先从小做起。 林木木当天晚上便去找了房东老太太,借着聊天的名义,打听到一些消息和情况。 在老太太的眼里,新住进来的三个年轻人应该是相熟的。他们自然也没告诉老太太,他们只是在来平城的路上才认识的,而是说他们一早便是亲戚,家里实在太穷了,所以出来寻点出路。可是老太太总觉得主事儿的这个小丫头,怎么看都不像是从“太穷”的小山沟里出来的,而且操着满口的平城话,与那两个说着家乡土话的人,给她的感觉截然不同。 对于房东老太太来说,有人跟她聊天就不错了,别的她也不想管。只提醒他们,万不可做一些违反政策和法律的事。 在聊天的过程中,林木木算是对附近的一些黑市了解了个差不多。现在的人买东西,还是必须得去供销社等一些国家和集体的地方,私人不能公开地做买卖,要想有什么交易,只能是老百姓之间自发形成的那种市场,国家并未承认。 第二天,赵玉刚和郑小柔跑到了西厢房找林木木,希望她能为他们指一条明路。 林木木莞尔一笑,道:“明路是真没有,不过我们可以摸着石头过河,摸索一条路出来,今天我就打算摸路去,你们要不要一起?” 赵玉刚“嘿嘿”一笑,摸着头说:“俺可以跟你去,但小柔就算了吧,她一个女人家,抛头露面的不太好。” 林木木:! 这说的好像她不是女人似的。 再一看郑小柔,幸福娇羞地笑着,正做着“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的美梦。林木木不由一哂,饭都快吃不上了,还先忙着做梦,想来还是因为没有被世道毒打过。或许,面对妈妈的京剧梦想,姥姥姥爷也是这样的心境。而面对她想成为画家的梦想,妈妈同样是这样的心境。是呢,饭都吃不上的时候,谈梦想何其奢侈。 赵玉刚和郑小柔的人生她可管不了,她只能一门心思想着妈妈。 带着赵玉刚几个黑市考察下来,林木木发现,根本没有出乎她的意料,市场上的东西要么是自己家做的,要么是从国营厂子里顺出来的,要么就是不知道倒了几手,从一些偷摸生产的私人小作坊里进货来的。 三十多年以后,就在目前黑市集中的区域,形成了平城最大的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现在便是雏形。那时候市场的货大部分来自平城周边的一些小工厂,不知道现在是否已经开始萌芽。 事不宜迟,第二天天一亮,她便拽上赵玉刚往平城周边赶去。 赵玉刚一路像个祥林嫂一般问个不停:“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咱们干什么去?” 林木木只说:“去了你就知道了。” 根据自己小时候的记忆,带着赵玉刚倒了好几次车,终于到达了平城周边的一个小县城。这里在日后会慢慢建起许多的小工厂,生产皮包的、鞋袜的、服装的、食品的……应有尽有。 只这时,看起来还是一派人间静好的模样,袅袅炊烟升起,没有任何的喧嚣和利欲。但是,她知道,一定有些人早就开始了钻营,没猜错的话,应该都是偷偷摸摸的。她既然来了,必须得有所收获才行! 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转下来,竟连个牌子都看不见,想来也是,既为偷偷摸摸,自然不敢挂什么牌子。 最后,还是功夫不负有心人! 当她拽住了一位大哥的胳膊,她便知道,或许来了转机。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人的眼睛里是会写满情绪的,比如欲望、勇敢,亦或是知足、怯懦。她从这位大哥的眼睛里看到的是前者。 “大哥,我想进点货,不知道可否帮忙指指路?” 那大哥警醒地看了林木木一眼。 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姑娘,看起来倒是毫无攻击性,不过也不怎么像是进货的。 “我不知道,你找别人问吧。” 林木木见刚才这人警醒的一瞥,便知道是在敷衍她。 “大哥,我真的是进货的,钱都带好了,日子太苦了,又没有正经工作,真的只是想赚点钱,发点财而已,咱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以后一定会有更大的合作,我是您的福星也说不定的。” 此时这个名叫李伟的大哥根本想不到,眼前这个白白嫩嫩的小姑娘后来真的成了他的福星。 李伟上上下下再打量了林木木一圈,长得实在是漂亮,而且一副天然无害的样子,他眼里便稍微放松了一些警惕,问道:“你想要点什么?” 林木木展颜而笑。 “看您这边有什么,我无所谓,我进货后就是拿到市里边去卖罢了,我相信您现在鼓捣的一定也是老百姓最需要的,否则您也不会去费那个劲。” 说着,还把李伟往“高瞻远瞩”的方向上抬了抬。 最后,李伟果然将她领到了家里,一眼望去,堆着不少的箱包鞋袜等物品,林木木捡起来看了看,不像是机工,看来应是附近村里人自己做的,想必这李伟也是利用闲暇之余,发动愿意做手工的一些人,做好之后,交到他的手里,他再想办法卖给各处摆小摊的人,顶多算是小打小闹罢了。 “我全都要了,而且您要是认识一些手里有货的人,他们的我也要。” 赵玉刚:! 这个林木木手里到底有多少钱?关键的是,有钱也不能这么糟践啊。 李伟:! 这小丫头说她都要?别的来拿货的人,都是几件几件地拿,怕是卖不出去,不敢冒险。 “不过我有个条件,价位咱们得重新谈,您卖一件,卖十件,和卖一百件,总不能一个价位吧?零售和批发不能一个标准。” 林木木笑得坦然。 最后,林木木从李伟以及李伟的邻居那里,拿了好几包的货,一共才用掉了一百多块钱。这个年代的钱可真是实在。 李伟及其邻居,包括赵玉刚,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这个小丫头太会杀价了。 林木木对这些事自是见怪不怪,举例来说,如果买一个要三毛钱,那买十个可能只要五毛,批发的优势太过明显,所以后来才有了平城批发事业的发展。她现在便要把彼此心里的基调给定下来,好为以后的合作打基础。她必须要以最低的价格拿到货! 对于李伟和邻居们来说,也是好事,这个小丫头承诺,他们弄出来的所有东西,都可以给她,弄多少她要多少,这样的话,他们也就不用再担心手里的货出不掉,也不用像以前那样,还得接待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来了抠里抠搜地只拿几件,还得害的他们提心吊胆。这个丫头虽然单价给压的很低,但搁不住她全都要,他们能赚到的钱可是更多了呢。 回到平城以后,得亏有赵玉刚这个主要的劳动力在,他们才将东西全都顺利地带回了住处。 “怎么样,你想要多少?我按照拿来的批发价给你。” 林木木知道赵玉刚手里满打满算就几十块钱,也要不了多少,她也压根不可能去赚他的钱。 谁知,赵玉刚摸了摸头以后,笑着道:“俺不要,俺又不会卖东西,万一赔了咋办。” 林木木:…… 任何一个时代都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赵玉刚跟如今很多人一样,不敢放开手脚,不敢冒险。 “俺还有小柔呢,总不能让她跟着俺吃了上顿没下顿吧。俺没想自己做事儿,俺就是想找个能做工的地方,旱涝保收那种。” 林木木耸耸肩,一个这样的男人,还希望自己一人打拼,不让女人抛头露面,只负责在家貌美如花。 她只能佩服爱情的伟大了。 又瞅了赵玉刚两眼,林木木忽然有了主意,这人胆子是小,但看起来算是憨厚老实的类型,从老家村里出来,力气自然也是有的,所以便说道:“那行,你既想做工,那就跟着我干吧,目前你跟小柔的吃住我来负责,工钱我暂时也会象征性地给你一点,毕竟我也是刚开始,接下来,再慢慢给你加。” 赵玉刚一听,乐得难以形容。 自己这么快就找到事儿做了?! 回去后,搓着手对郑小柔说了后,郑小柔也抿起嘴笑了。 对他们来说,现在先有饭吃,有地住,才是当务之急。况且,多少还有点工钱。虽说林木木目前给的工钱不多,但她说了,接下来会酌情增加。关键的是,现在不跟着林木木干,也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 “你都不知道那林木木有多大胆,村子里什么人都有,但是她就敢硬往里边闯,抓住个人就问,也得亏有俺在,否则她那么一个娇嫩的女娃,简直要羊入虎口了。那些个大老爷们儿个个看得眼睛都直了。” 赵玉刚唾沫横飞地说完,郑小柔剜了他一眼,娇嗔道:“你呢,眼睛没看直吗?跟她一起出去,心里很高兴吧?” 赵玉刚头摇得像拨浪鼓,“俺没有,那样的女人俺可降服不了,俺就喜欢你这样的,温柔可人。” 说着,看到温柔可人的女人娇羞地看着他,赵玉刚激动地直接来了个满怀抱。以前在老家断不敢做的事儿,现在竟然唾手可得。 直到两人磨蹭完,赵玉刚还是满腹的不解:“你说那林木木,不知道是胆子大,还是脑子热,都不确定能不能卖出去,就直接要了一百多块钱的货。而且,也不知道她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俺感觉她应该兜里还有钱,否则断不会要那么多,不可能一下子把钱全花出去。” 郑小柔琢磨了会,悠悠道:“依俺看,多半是她娘家向婆家要的彩礼,有些女人不满意爹娘的婚姻安排,就是连彩礼都卷着跑了的。” 要是林木木在,真要给郑小柔竖个大拇指了。 她兜里的钱真是吴兰花要的彩礼没错。 赵玉刚:“你是说那林木木可能嫁过人?看起来不像啊,俺觉得她长得白白嫩嫩的,就是个小女娃,不像是到了要嫁人的年龄。” 郑小柔听他又说林木木白白嫩嫩的,便再次剜了他一眼,“俺哪知道,再说了,就是不结婚,那提前要彩礼,先把亲事定下来,也是有可能的。” 赵玉刚喃喃道:“真是这样的话,那跟她定亲的男人可是鸡飞蛋打了。” 在西厢房的林木木,不知道自己正被人议论着,打了几个喷嚏后开始清点货物。 一边清点,一边感叹,明明只要眼疾手快,躲开那些到处清查的人,拿到市场上去就能赚钱,可是如赵玉刚之流,却不愿意冒一丁点儿的风险。她对于自己赚钱的目标更增添了一份信心,因为别人不敢、不做,或者想不到,这就是她的机会。 第二日,林木木早早地喊了赵玉刚出门,将一个大袋子递到了他的手里。 “走,跟我去市场!” 既然已经是人家的小打工,赵玉刚很自觉地背上了袋子。 “木木,咱们这是去市场上卖吗?” 他跟着这个女人去转过几个黑市,都是摆着小摊卖东西的,有的还偷偷摸摸的,生怕别人知道,只能找东西遮掩着。赵玉刚瞅了瞅自己背的袋子,心里想,这得摆好大个摊子,可怎么盖得住? 林木木没有回答赵玉刚的问题,而是对郑小柔道:“小柔,以后你负责买菜做饭,收拾咱们东西两个厢房,平时帮忙在家清点和整理一下货,每月给你十块钱的劳务费。” 郑小柔和赵玉刚听罢,两人均是一顿,待反应过来,才表现出了喜不自胜的情绪。 林木木这个女人已经答应给赵玉刚工钱了,这又让郑小柔再赚一份,真是他们的大财神。别的他们不了解,只知道在他们老家,镇上的老师每个月也就十几块钱的工资,郑小柔一个完全文盲的农村女人,能每月有十块钱已经很不错了,而且吃住全免。关键的是,还不用出去抛头露面,东西两个厢房收拾起来没什么难的,饭也只有三个人的,要清点和整理的货物目前来看也并不多。所以林木木给她的这条件简直不要太好。 郑小柔想着只是做三个人的饭,但林木木知道,接下来她不会只有赵玉刚和郑小柔这两个小打工。 而且她的货会越来越多。 一边跟林木木走着,赵玉刚一边心里嘀咕,这背着这么多东西,能卖的完吗?林木木这女人看起来年纪不大,胆子倒不小,说不定也是个头脑发热的。 不过,无论如何,他还是希望自己这财神爷千万别青黄不接,最后难以为继。要是这女人真的干不下去,自己跟小柔可就得另寻出路了,还不一定寻得到。 正琢磨着,听财神爷忽然问他:“玉刚,你会写字吗?” 林木木只随口一问,没抱什么希望,想的是,村里出来的,多半也是个文盲。没想到赵玉刚说:“俺会写一些,俺过念三年的书呢。” 真是个意外之喜! 一到达市场,赵玉刚就放下袋子,摆出了一副摆摊的架势。心想,可得眼神溜着点,一个不小心被抓,货得被没收,说不定还得罚他们款。谁知,林木木那个女人却一点都没有要摆摊的意思,而是直奔各个摊位,跟摊主们聊了起来。 就林木木来说,自然不可能想通过自己摆摊来发财致富,这样太慢了,也太小打小闹了,她一早想好的就是走批发的路,而不是零售,她要面对的不是一个个要买东西的老百姓,而是一个个有思想有意识,愿意做生意的小商贩。现在政策还不明朗,没有彻底放开,只能先这样简单地折腾下,等着政策一来,她便要大刀阔斧地干。货源那头,她得去平城周边使使劲,而帮她分销的自然是目前这些摆摊的人。 果然,各个摊主看了林木木和赵玉刚带来的样品之后,再一听她给的价格,直觉合适。这些东西,有的摊主根本不知道哪里有货,极个别知道点消息的,也只能自己跑大老远去进货,还不敢进多了,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能卖出去多少,时间都浪费在路上了,还得搭上路费。眼前这个小丫头给的价格,比他们自己跑那么远的路弄来的都便宜,关键的是,这小丫头说,可以给他们直接送货上门。 于是,各个摊主纷纷开始要货。 林木木喊了赵玉刚,挨个将大家的姓名和所要的货物记录下来,待发现无一遗漏之后,便吩咐他根据数量回家取货。今天背来的那些根本就不够分的。 她特特地交待,每个人的货都单独装一包,写好姓名,清点好数量,到了市场后,直接根据姓名分发下去即可。从一开始就不能做事混乱,这是她的原则。 就这样,林木木去平城周边要的一百多块钱的货,没用自己摆一个小时的摊儿,然后就几乎全都空了。 算盘一拨拉,赚了一倍。 赵玉刚回家后,眼睛红红地握住了郑小柔的手,哭哈哈道:“小柔,俺好像错过了什么,当时木木让俺也要点,可是俺没敢,没想到赚钱这么容易的。” 一听林木木只这一笔便让一百多变为了两百多,郑小柔也惊讶了。 “不过林木木那脑子还真是好使,俺一开始以为她要那么多的货,是想自己去摆摊儿卖呢,没想到,她竟然是直接批发给摊主,这样的话,她不用自己费力在那里蹲点,就把中间的差价赚到手了。” 赵玉刚一直在喋喋不休着。 郑小柔听得云里雾里,只感叹:都是人,都是女人,为什么林木木那女人的脑子就如此清奇? 不只是脑子清奇,胆儿也肥,一下子就敢花一百多出去。 第二次,他们再去找李伟的时候,赵玉刚便拿出了二十块钱给了林木木,说也想一起进点货。 他跟小柔商量了,虽说林木木管着他们吃住,还给他们工钱,但他们只有几十块钱的积蓄,总得防备着有点头疼发热的时候,不能全都投进去。 看着赵玉刚递来的钱,林木木不由一哂,抠里抠搜又跃跃欲试的样子,让她忍俊不禁。 “好,算你入股。” 接下来,从李伟那里拿了几次货以后,他们便已经十分熟稔。李伟也不愿意将手头的货再卖给其他零碎的人,因为林木木这个女人带来的钱一次比一次多,要货量也早已让他供不应求。 有这个想法的不止李伟一个,还有附近许多手头有货的人。 林木木算了下,十二届三中全会马上便会召开,她不想再畏手畏脚,必须扩大规模,但货源是个问题。平城周边的这些私人的供货方大部分都是手工,效率低,质量也是参差不齐。 “李哥,你有没有想过上机器?” 机器? 李伟心头一震。 他当然知道机器生产的东西又快又好,只是以前国家不允许,他们自然不敢去冒那个险。 “是这样的,你相信我,政策马上就会有,你要等着别人都做起来了,你再去做,就落后了。你现在就可以着手准备,要是你自己的钱不够,可以跟别人合伙买机器,另外,上了机器以后,就得需要工人,也得提前去部署。这样的话,你以后就不会只小打小闹了,你会有自己的工厂,成为老板,赚的是大钱!” 林木木发现,李伟听了她的话以后,眼睛亮了起来。 再放眼看向周围,如今还是一些静谧的村子,谁也不会想到,将来这里盖起了一片一片的厂房,产品几乎覆盖所有的领域,供应着整个平城的吃穿用度。 回去以后,林木木安排郑小柔在家里清点货物,让赵玉刚去更远的黑市如法炮制地拉订单了,因为附近的几个市场他们已经开发完毕,几乎所有的摊贩都知道了她的存在,也乐意从她这里拿货。 她自己,则心之所向地溜达到了位于平城西北角的一片空地,离他们居住的地方倒不远。 现如今还是渺无人烟,只周围散落着一些大大小小的摊贩,但是若干年后,这里会成为平城最大的商品批发集散地,吸引着难以计数的南来北往的生意人。 只是,她不知道自己会在这个时代待多久,或许以后的繁华和辉煌都与她无关,她只是那些敢于吃螃蟹的人之一罢了,连她的名字都不会有人记住。而且,她的理想不是要成为什么生意人,她只是希望通过这个时代的机遇,赚到足够多的钱,让妈妈可以有一个更值得的人生,到那时,她也可以有充足的条件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回到家以后,见赵玉刚和郑小柔都站在门口等她,一脸焦急和无奈的样子。 一问,原来是房东老太太发现他们倒腾的货物越来越多,便有了意见,不想把房子继续租给他们了。本来老太太也不是一无所知,想着他们小打小闹的倒无所谓,从老家闯荡到平城来,总得有条糊口的路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何况最漂亮的那个小丫头还挺招她喜欢的,说是从穷地方来的,但是一口的平城话,总是会陪她天南海北地聊天,解了她不少的寂寞。谁知,他们做的事好像越来越不是小打小闹了,挑头的就是那个人美嘴甜的小丫头,为免惹祸上身,还是把他们请走为好。 林木木无所谓地一笑,她知道那房东老太太喜欢聊天,她便经常过去陪聊,多半也是为打听一些消息罢了。 本也早就想着,接下来政策一放开,平城周边那些人真的开始用机器生产,会起来很多的厂子,她能要到的货肯定越来越多,在真正的批发市场建成之前,她确实需要有个更大的放货的地方。现在暂时能想到的还是四合院,最好是一个三进三出的,在院子里支起棚子,可以存放货物,那些没法住人的回廊等地方也可以放。 就人手来说,接下来光赵玉刚和郑小柔肯定不行,她势必还得再雇几个人,那些个厢房、耳房以及后罩房正好用做他们的住处,出门讨生活的人第一考虑的便是吃和住的的问题,这些不解决,她几乎没法招到人。 林木木向房东老太太争取了几天宽限的时间,便开始四处找房子。 让他们走,老太太也是百般不舍又不忍,不舍是接下来没人跟她痛快地聊天了,不忍是看着他们奔波,总是多了些出门在外的辛酸。 林木木可一点都没有辛酸的感觉,她高兴着呢,信心爆棚,干劲十足。 就这样,跑了几天后,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让她找到了一处三进三出的四合院。院子宽大整洁,古朴典雅。 这家的房主是个富户,名下有两套三进三出的院子,老两口跟着大儿子住,眼下整租给他们的这套本来是给小儿子的,奈何那小儿子是个关不住的,根本不在这平城待着,偶尔回来,也是往大哥处凑合,所以这房子也就闲出来了,既然空着也是空着,倒不如租出去,还能有点进项,最关键的是,按照老人的说法,房子得有人住,没人住,便没人气,没人气了,于家道不好。 房子一到手,林木木便到处观摩了一番。大门典雅阔气,回廊与垂花门高悬,给人一种高门大户、富贵逼人的感觉,正房和东西两个厢房的设计也气派十足,就连后边的一排罩房都透着股子历史尘封的味道。 她很喜欢! 日后平城的建设突飞猛进,几乎把城市给扒了个遍,具有特色的四合院和大杂院拆了不少。所以在几十年后,拥有一套平城的四合院,可不单是有钱那么简单了,妥妥是贵气的象征。 而在那个世界,她跟妈妈却是连套普通的房子都没有。因为没有,妈妈便知道无根无落的感觉,所以才对渣男张伟民提出了无理的要求,平白被那厮鄙视了一番。 现在,她来到了这八零年代,一切都还没开始的时代!或许她可以先制定个“小目标”,先赚它个几十万,不但能让妈妈去学上京剧,还能买下一套典雅阔气的四合院给妈妈。如是这样,几十年后的她们母女不但有了遮风挡雨的地方,而且这地方简直是以前想都不敢想。 但是现在,她完全敢想,所以想的有点热血沸腾,因为她这“小目标”好似日渐宏伟起来。 房子的事情处理完毕以后,她便带着赵玉刚风风火火地赶到了平城周边。 这次与以往不一样,她不只是去拿货,更重要的是为李伟等人带去了一颗定心丸,那就是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的新闻。经她一番解释,李伟是彻底相信了国家政策的变化。这个女人一早就说过,政策一定会放开,果然如此!李伟对这个长得无比好看,白白嫩嫩的小丫头的佩服之情猛然又增了几分。自此,他不再有任何顾虑。其实,以前听了林木木的话以后,他早就跟一些亲戚朋友们提过,只要政策一来,他们就马上走机器生产的路子,正式建立属于自己的工厂。 林木木不用去考察市场都能知道,在这个刚刚要富起来的年代,毕竟大家都还没富起来,需求最大的还是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奢侈高档的东西暂时没什么市场。 既然她的目标是搞批发生意,自然李伟将来一人的厂子是不够的,所以她需要李伟的引荐,把其他人也介绍给她,成为她的货源方。 李伟也乐意为之,因为这是个两头讨好的差事。 接下来要考虑的便是资金流动的问题,她想把规模做起来,但若是像以前那样,她交钱,李伟等人交货,这路子根本行不通,因为她压根不会有如此庞大的资金流,所以她提出,工厂方先供货,待她将货都分发出去,再支付货款,如果遇特殊情况,可以单独谈,比如先付定金拿货,日后付尾款。 关于这个提议,李伟等人思考过后,并无异议。这样便大大地解决了她的资金问题。 林木木不动声色地笑了笑,她拿着自己兜里曾经仅有的六百块钱左右,一次一次下来,终是为自己积累了最基本的信用底子。若不是对她信任,李伟等人断不会答应她刚才的条件。 当然,对李伟等人来说,虽然有着钻营的头脑和胆量,但无非也就是村里人的见识,一些新颖的市场销售策略和手段,他们一概不懂,而林木木这小丫头正好与他们相反,对生产不感兴趣,但是在卖货方面倒真的有些脑子和方法,既然她能吃得下他们所有的产品,他们确实就省心了,没什么后顾之忧,所以货款是提前支付,还是延后支付,这都是小事儿。 林木木后来还提了一个条件,以后由工厂方派车给她送货,而不是她来取货。她以后要合作的厂子会很多,只能是他们纷纷从四面八方给她送货,她不可能有那么多的人力和精力去各家取货。 “前期如果你们每家的货不够一车,你们可以几家凑一车发过去,按比例平摊运输成本就是。相信我,很快你们的产量都会上来,物流运输这一块你们也要提前部署才是。” 听她一会一个新词,一会来个鼓励打气,李伟等人就没有个不答应的。 回平城的路上,林木木嘴角含笑,供货方的问题谈妥了,接下来针对商贩们也应该制定一些措施,对于有信用、有胆识,想扩大自己要货量的那些生意人,她也可以采取先让其拿货,随后付款的做法,这样便解决了很多人手头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活跃性,对她的批发生意来说,有利无害。 日月推移,昼夜交替,转眼便到了年关。没想到,她来这个时代竟已大半年之久。 想来,这还是她第一次独自在外过年,不知道三十多年后的时空是否与现在平行。失去她以后,妈妈应该会报警,但警察不可能找得到她,妈妈一定会伤心欲绝。各种绝望和打击已经让妈妈心力交瘁,再加上她的失踪,不知道妈妈能否承受得了。有些事情林木木一直不敢去想,因为一想就会无法呼吸。只有心里那个目标才能稍稍带来一丝慰藉。 再看看身边的赵玉刚和郑小柔,这两个从家里私奔出来的人,没敢在第一个年头就回家,只得留在平城过年。跟着她,不但有了工钱,还可以入点股,赚点钱,他们已经非常知足。 过年的时候,她有人陪,可是妈妈呢,妈妈有谁在相伴?唯一对妈妈有点温情的只有那个在家里根本就做不了主的姥姥,可是姥姥早就不在了。 林木木滞闷的难受,过了个并不愉快的年。 年关一过,林木木便带着赵玉刚忙了起来。 平城这头,他们不再给任何人送货,人手实在不够,那些想做买卖的人都只能自行来他们这里取货。当然,招工的事也已经迫在眉睫,照目前形势来看,光他们三人是很难再支撑接下来的生意。 平城周边,林木木让李伟做了她的总联络人,那附近的货物分散地几乎已经被他摸的门儿清。就具体情况来看,国家政策已经放开,许多人像李伟一样,开始购买机器,招募工人,但大部分还是家庭作坊为主,极个别的人开始圈地建厂房,但规模都还比较小,所以为了保证供应量,肯定得把那一块所产出的所有东西都把控住才行。 林木木打算亲自过去一趟,处理几件事情。 她要正式跟李伟,以及其他的作坊主或者工厂主将合同签了,所谈过的各种事宜,拉拉杂杂,极为繁多,所以白纸黑字总好过红口白牙。 她还得让李伟帮忙物色一些工人。虽然已经租下了个三进三出的四合院,但是能放的货物还是有限的,如果工厂作坊的产量上来了,势必得需要有个更宽敞的仓库才是,所以她得提前准备。现在国家的一切都不够正规,自己看上了哪里,弄个批文,然后圈个地就可以搭建了。所以,她打算尽早搭建一些临时的仓库,以备不时之需。关于地址,就选离她的住处不远、平城未来的批发集散地附近,她要做第一个在那里搞批发的人。虽说李伟他们那里,也是亟待需要工人的时候,但好歹村里的劳动力富余,应该还是能为她找到一些的。按照她一早的想法,最好是有个包工头,能够一切给她承包下来,那她就一劳永逸了。 另外,她这边还打算安装座机电话,她会建议李伟他们也安装一部,这样以后他们交流起来就方便了,大大小小的事儿总是来回跑,太耽误时间。 林木木前两天去买了辆摩托车,反正按照合同,不用提前支付货款,所以她手头是宽裕的。有个代步工具,去哪里都能方便很多,这次她就打算骑着摩托车去找李伟他们。 摩托看起来非常炫酷,她很喜欢! 赵玉刚说:“啥时候俺也能买上一辆啊,这玩意太好了。” 现如今能拥有一辆摩托车,那骚气程度简直堪比后世的玛莎拉蒂。 郑小柔说:“这摩托车是好,不过看起来就是大老爷们儿骑的,木木一个白嫩的女人,骑着肯定不好看。” 但是当林木木以一身类似骑行的衣装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两人都瞠目结舌起来。 以前这个女人穿的就特别好看,她挑衣服的眼光总是跟别的女人不一样,现如今,一身骑装,竟有些飒爽英姿的感觉,别有一番风味。 知道林木木要去李伟那里,心痒着想骑骑这摩托车的赵玉刚便自告奋勇起来:“木木,让俺骑着,俺载你过去呗。” 林木木媚眼一横,不想搭理他。他那两把刷子,十有九成得把她摔到沟里去。而她不一样,在三十多年后的世界,她属于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的典型,既喜欢静静地观摩一幅画,也喜欢参加自行车或者摩托车骑行的活动,现在面对这个“庞然大物”,可以说是信手拈来。 关键的是她不想让赵玉刚这样一个大男人坐她身后,所以并不打算带他过去,本来这次也不需要拿货或者有什么体力活,就是去跟李伟他们商量一些合同之类的事情,所以她便想自己一人过去。 “你路上小心点。” 赵玉刚和郑小柔纷纷嘱咐着。 林木木想,有了摩托车,比一路一路地倒公车可是方便多了,也快多了。而且李伟他们那里,熟的不能再熟,肯定不会有危险,没什么需要小心的。 确实,危险倒是没遇到,只是让林木木没有想到的是,这次过去,命运竟会让她再次见到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她以为这辈子都绝对不会再见到的男人! 那个她扔了他,离开了他,让他们老程家损失了全部身家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程锦年:最美好是相遇,最难得是重逢。 林木木:最扯淡是相遇,最惊恐是重逢。 第25章 25 他的毒 到达李伟家的时候, 已是下午。 见林木木骑着摩托车来的,李伟不由佩服,这个小丫头, 想不到真是个敢想敢干的,不但思路清奇, 而且魄力不小, 连摩托车都买了。今日一瞧,脸还是那样白嫩好看, 气质却飒爽了许多。 林木木带来了一大摞合同,村里的人文盲居多,像李伟已经算是好的, 起码能识字,所以合同制定的相对简明扼要, 又通俗易懂,稍微一讲, 他们便明白了大概。 李伟听得出来, 林木木制定的这些合同, 可谓双赢,不是只为自己着想的霸王条款, 算是个讲究的小丫头。 “听我的, 加快速度上生产,不要畏首畏尾, 也不要拖拖拉拉,手头能有多少钱,都投到机器上来。” 林木木以前就详细地观察过一圈儿,在政策放开之后,有些人还是继续自己的手工之路, 像李伟等能够直接开始购买设备的比较少,一是胆量不够,二是确实手头没钱,所以也有人是多家凑起来购买一台设备。 “你们要是相信我,并且有心做的话,我建议你们可以去集资,多上设备,多出产量,回报一定会超乎你们的想象。” 对林木木来说,她总觉得,自己不会在这个时代待太久,可能只是一个过客,指不定哪天一晃就把她晃回去了,所以她没兴趣来投资建厂子。她想投的是三十多年以后仍然在增值,而不是已经衰落的东西。平城周边的这些工厂,在履行完自己的使命以后,将来慢慢地都被腾退了,随着产业转型以及新技术的应用,大部分的小工厂也都日渐式微,慢慢改行或者破产。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该赚到钱的人还是赚到了。只是她不行,她若是投资设厂,一眨眼回到三十多年以后的话,可能只是一场空。何况,她对生产毫无兴趣,也一窍不通。妈妈也是如此,没有任何经商的头脑。所以林木木不打生产的主意,她的想法很明确,就是赚快钱,尽快先完成自己的“小目标”,在这个“小目标”中,无论是妈妈的爱好也好,还是四合院也好,都是永远不会贬值的东西,不但不会贬值,将来是日渐金贵。 李伟含笑不语。 他已经三十多岁,但总是有种被这个比自己小那么多岁的小丫头引领的感觉。 林木木对李伟道:“我也说过,你们几家的设备带来的产量还是有限的,所以,我希望你能够把你所知道的所有作坊工厂都帮我联络起来,他们的产品我一概都要。规矩跟你们一样,我不会让他们的货砸在手里,但是货款也得允许我过后支付。让他们都放心,咱们白纸黑字的合同,是受法律约束的,谁都跑不了,也没法抵赖。当然,实在不放心的,或者不够信任的,我也可以提前支付一部分定金。” 李伟笑着说:“这个没问题,我信任你,咱们又不是合作过一次两次了。我去找他们挨个帮你谈,有我在,他们知道钱是跑不了的,即便他们找不到你,还能找到我,所以应该不会有异议。再说了,我们弄出来的东西,你都给全部包圆了,有这样的好事儿,大家肯定得上赶着。” 林木木一听,随即放心下来。 “我还想找点工人帮我搭建一些仓库,接下来咱们货物量上来了,我那边现有的地方根本放不下,所以得提前做准备。你也知道,现在平城里边,不太好找工人,不知道你这边能否帮忙物色下?当然,也不是很着急,你慢慢找。” 李伟又是来了一个痛快,答应帮她物色着。 林木木强调:“最好是能有个人包工了,我有什么要求,直接跟他对接,而不是给我一堆工人,我还得跟他们挨个沟通。” 现在整个国家的建设步伐还没正式拉开,她的想法再一次震惊了李伟。 就李伟他们来说,都是自己去找工人,而本人既是老板又是包工头,真是一个一个地去讲解和沟通。这个林木木说找个人直接包工,还真是一条比较好的思路。 待事情都谈个差不多,时间也还早,李伟便让其他人先回家了。 然后问林木木:“我正好要去施工现场看看,你要不要一起去?” 林木木也确实想去看看他们上的设备,便欣然应允。 因离着近,李伟便打算直接走路过去,林木木骑着摩托车慢悠悠跟着,她想的是看完设备,直接回平城,不用再回来取车了。 一路上,李伟指着周围向她做着介绍。确实有不少的厂子正在拔地而起,她不知道是这里人真的观念先进,还是因为她的“怂恿”,加速了这种进程。 林木木问:“这些在起厂子干活的工人都是本村或者附近村子里的吗?” 李伟摇头,“也不一定,有些是外边来的,从老家出来做工,找着找着就找到这了,我那边的工人都是外来的,我不喜欢用本村或者附近村子的人,大家都熟,有些话反而不好说。这些外来的工人多半也是在家里过不下去了,或者有些想法的人,然后出来谋出路的,留在我们这一片,起码都能有个活儿干,因为要起作坊和厂子的人家多。” “行,那你帮我留意着。既然在自家门口就能找到活儿,想必这附近村子的人不太乐意跑到平城里边去找活干,所以,外边来的这些倒是适合介绍给我。” 李伟点了点头。 到达施工现场,林木木发现工人们都在忙碌着。 看李伟这规模,在当地应该算不小的了。其余的大部分,还是类似于家庭作坊,甚至有的是几家一起搞一个作坊。 目前来看,要保证她的供应量,还真有点任重而道远。所以,除了平城周边这一片,以后她还得再去别的地方考察下才是。 “我现在用的工人,都挺不错的,也能吃苦。尤其是那个,”李伟指了过去,“一股子蛮力,干活硬实,还细致,关键的是从来不会偷奸耍滑。另外的工人也大部分都是他带来的,据说是在找活儿的路上认识的,便都跟着他找到了这里来。只可惜我这边的事儿一时半会结束不了,否则我就把他推荐给你了。” 林木木笑了笑,“我那边的事情不着急。” 说完,顺着李伟的手指简单略了一眼,都是些满身泥土的人,倒也没特特去注意什么。 只李伟喊的那句话,把林木木震了个外焦里嫩。 李伟喊的是:“大年,跟兄弟们休息下吧,慢慢干,不着急。” 大年?! 林木木瞪大了瞳孔,血液有些倒流的感觉。 应该是重名吧?不可能是那个大年!那个大年应该在百山洼,那里偏僻落后,那里的人是不可能走出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的,包括那个只知道娶媳妇生儿子的男人,也不会! 但是,当那个人停了手头的活,向他们这边看过来的时候,林木木的血液彻底凝固了。 原来,真的是……那个大年?! 她发现那个男人也呆了,盯着她的眼神,像在滴血。 这里不是百山洼,是平城周边,她的身边有李伟,也有其他人,她不应该害怕什么,但她还是像出于本能一般,只想跑。 那个男人是没有打过她,骂过她,也没有强迫过她,但是,她骗了他,扔了他。她让张伟民骗走了他爹娘的老命钱,虽然是从吴兰花的手里骗走的,但那钱归根结底却是老程家的,她人跑了,老程家落了个鸡飞蛋打。所以,她得跑,如果抓到她,说不定会活剥了她!她可是听过,有些农村媳妇跟别人跑了,被抓住后打个半死的都有。在所有人的眼里,包括在那个男人的眼里,她应该就是跟张伟民跑了。 当发现身边的小丫头忽然像只兔子般“呲溜”蹿了出去,李伟都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让他更懵逼的是,自己手下那个叫大年的工人拔腿就追了上去。 林木木跑的时候,直感觉腿有些虚浮,心里想的是,或许自己要死定了。 本来腿就打颤,再加上后边那男人简直一步顶她三步,一个紧张,脚下就开始不稳,直接摔在了地上,再也爬起不来。 男人上前压住了她,林木木抬眼望去,男人的脸上,头发上都带着灰尘和泥土,只那双眼睛死死地盯住她,像是充了血一般。 看着看着,林木木心里的惧意慢慢降了下来。 因为,她见这男人此时充血般的眼睛里,流出的不像是仇恨和暴力,而是恼怒、急切,还有一丝……委屈? 程锦年确实心里杂陈着五味的情绪,这些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他几近发狂,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眼前这个被他制服在身下的女人。 他真的没有想过这辈子还能再见到她,他只知道这个女人不属于百山洼,他不知道她来自哪里,但是他知道,她属于百山洼之外的任何一个地方,所以,他离开了百山洼。他曾经去过的每一个地方,他将来要去的每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是她的世界,他只想一直走在有她的世界,即便需要走一辈子,也在所不辞!他知道她的世界很大,大到可能他一辈子都走不完,所以他只是走着,从来不敢奢望什么,因为他害怕奢望过后是永久的绝望。他本想,这辈子就这样走着就好了,走着走着就习惯了。 可是,没想到,老天竟给了他一个奇迹! 李伟跟另外的工人在反应过来之后,纷纷赶了过来。 包括正在做饭的于水秀听到动静之后,也跑了出来。她一直跟着程锦年在各处做工,有时候给他们打打下手,到了饭点,便是由她负责给工人们做饭。 他们走近后看到的就是程锦年死死地压住林木木的这一幕,生怕这个女人再跑了似的。 大家都大眼瞪小眼,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有于水秀一下子明白了几分。难道世上真有针尖对上麦芒的巧事儿?没猜错的话,大年手底下那个女人应该就是他曾在百山洼的时候娶过的媳妇吧?于水秀心里忽然被堵的密不透风。 程锦年直到盯了身下的女人好一会,才起了身,不在乎周围看热闹的人都是什么表情和心情,只果断伸手,一把将地下的女人捞起,直接扛在了肩上。 林木木心里一惊:这村夫的习惯还真是万年不变! “程大年,你放我下来,你不要以为这里还是你们那鸟不拉屎的百山洼。” “你听到没有,放我下来。” “……” 林木木扯开喉咙大喊,并不断地拍打着男人坚实的背。 她这么一喊,于水秀便彻底印证了自己的猜测,心里顿时犹如被灌了铅。 李伟本想上前阻止,但听林木木说什么百山洼,还知道程锦年的名字,喊他程大年,难道他们是认识的? “李哥,没事,年哥不是个没分寸的人。” “是啊,看来他们应该认识。” “……” 工友们纷纷安慰起来。 接着,一头雾水的众人转头看向此时正有些魔怔的于水秀,心想,这女人一定能解答他们的疑惑,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这于水秀是一直跟在程锦年身边的。 “水秀,到底怎么回事?那个女人跟年哥是什么关系?” 于水秀缓了缓神,不悦道:“俺不清楚。” 她只是不想说。如果说那女人是程锦年以前娶的媳妇,估计没人相信。况且,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程锦年曾经娶过媳妇的事儿。 没人看到前边扛着林木木走了的男人,嘴角带着怎样的笑,这笑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遇到了这辈子都没敢想的奇迹,他又见到了这个女人,又将她扛在了肩上,就像在百山洼的时候一样。 这是他的媳妇,是他仙女般的媳妇,此时好听的声音正响在他的耳边,女人滑嫩的小手正捶打在他的背上。 一切都是这么的虚幻又真实! “走,看看热闹去。” 一个工友起哄后,其他人都跟着走回了院子里。 他们住的工棚就在院子的后边,程锦年将林木木扛了进去。 屋子里是一派集体宿舍的样子。 一进屋,程锦年就把肩上的女人放了下来,直接牢牢地抵在了门后,眼睛也赤/裸/裸毫无掩饰地再次盯在了她的脸上。这个女人还是跟记忆中一样好看,即便她现在穿的跟以前不一样,气质也有些不同,但是她几乎每晚都会出现在他本已劳累的梦中,犹如从不曾分开。 娶了这个女人后,他的人生都五颜十色起来,好似生命充盈的再也不需要任何东西,已经极尽圆满。但是,后来,她毫无征兆地走了。不,有征兆,是在给了他极致的愉悦和疯狂以后走的,只那时已经跌入了温柔乡的他又怎知那是什么征兆。 这个女人走的时候给他留了四百块钱和一张纸条,那纸条他找人念了,她让他再娶个媳妇,去娶水秀。可他明明是有媳妇的,为什么还要再去娶别人? 他的媳妇就是她! “木木,你是俺媳妇,你为什么要离开俺?” 程锦年的声音压抑着怨怼和委屈。 这个女人以前有过别的男人,她曾经亲口说她还想着那个男人。众人都道这女人跟那叫花子是一伙的,他们都是骗子,跑到他们那附近,就为专门行骗的。过去的日子里,他从来不敢想,那叫花子是不是就是这女人嘴里的那个男人。 林木木见这样问她的男人,眼睛里充着血,声音也如带血一般。她不会告诉他自己是个穿的,也不会告诉他自己当时只是失忆了。但是她不希望以后的人生再与这个男人有关,更不想再有任何人知道,她曾经做过一个村夫的媳妇。 “程大年,今天必须要告诉你,在百山洼的时候,所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我没想过要做你的媳妇,所以我不会留在那里。” 程锦年:…… 误会? 明明是这个女人自己非要留在他们老程家的,是她说愿意做他们老程家的媳妇,现在却说只是一场误会? “况且,我们没有结婚证,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并不是夫妻关系。出点所谓的彩礼,就以为扛回家的那个女人是自己媳妇了,你们那一套在平城根本就不好使!” 程锦年默然。 这个女人说的没错,他们没有什么结婚证。他也是从老家出来后,才知道“结婚证”这个词。在他们那里,过了仪式,娶回家的女人就是媳妇了。而在他这里,只要让他睡了,就是他媳妇了。 他眼里的媳妇仍在慷慨激昂地刺激着他:“实话告诉你,吴兰花、胡跃进也好,还是你们老程家的人也好,都让我感到恶心,本以为都是些老死不相往来的人,我也基本上要忘了,没想到,竟然还能再见到你。不过我也奉劝你,以后好自为之,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关于我们做过夫妻的事儿,我希望你不要再跟任何人提起,我不想再想起那段不堪的过往,更不想再跟你,跟百山洼的人有任何瓜葛!所以,你最好也还是把一切都忘了吧。” 程锦年:…… 此时的女人不再是那个绵羊一般的小仙女,甚至连蒙了一层冰霜的眼神都不再给他。 她的眼里只有对他的鄙夷。 他恨不得告诉全世界,这个女人就是他的媳妇,可是她却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们曾经的关系。 那些让他再也无法自拔的日子,在她那里是“不堪的过往”。 明明已经掏空了他的心,却要让他忘了她。 .…. 这个女人实在是可恶。 这个女人也是他的毒,任是怎么可恶,他都戒不掉了。 可恶的女人使劲用手推着他,用可恶的语气说:“程大年,你放开我!” 他怎么可能会放开? 既然老天给了他奇迹,让他再次见到这个女人,那么他便永远都不会再放开,哪怕她鄙视他,讨厌他,都无所谓,哪怕她心里想着别的男人也无所谓。不管她心里想什么,有什么,他的心里都只有她,所以,他必须要抓住! 被死死抵住的女人见男人眼里似是升腾起火烧般的颜色,她觉得自己好像又给刺激大了,如果这个男人敢造次,她是可以喊外边的人,但是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们的关系,更不想让他们看到一些可能不太好的画面,于是语气稍微缓和了下来,以期捋顺下这个凶兽的毛:“我知道,那一千块钱是你们家的家底,我可以还给你,已经给过你四百了,我会再给你六百,这个钱我本可以不给你的,因为我是从吴兰花的手里拿走的,我就是一分都不拿,那吴兰花和胡跃进也不可能把钱还给你们老程家。现在,我都可以还给你。” 到目前为止,林木木只是觉得这个男人揪住她,不过最在乎的还是钱罢了,毕竟那是他们整个的家底,人丢了,就代表着钱丢了。 拿着她还回去的一千块,回去再娶两个媳妇都够了。 谁知,听了她的话,男人眼里血红的神色不但没有退却,反而越来越浓,手上的力道也在不断地加重,像是要将她捏碎。 因为这个女人,确实是让他们老程家丢了钱,爹娘的老命差点没了,毕竟媳妇一跑,花出去的钱就打了水漂。 但是,现在他哪是想要回什么钱,他想要的始终只有她。 “程大年,你……” “放开我”三个字刹那间被牢牢地堵在了喉咙,只发出了“呜呜”之声。 林木木一瞬惊呆。 惊呆过后,心里怒骂:这个听不懂人话的村夫竟然还敢再来亲她?! 疯狂亲着她的村夫似是要将她彻底吞噬干净,丝毫不给说话的机会,整个人被他牢牢抵住,实在动弹不得。 他们的身体对抗,就实力来说,犹如绵羊对猛熊。 这男人实在亲得太猛。 不只是猛,还有点狠。 林木木在慌乱中想,这男人大概会吃了她,啃得她连骨头渣都不剩。 所以,在被吃干抹净之前她只能对着几乎已经失控的男人一口咬了下去。 男人吃痛,一下子便放开了她。 映着男人眼里赤红的颜色,嘴角也渗出了丝丝血渍。 林木木想,看来情急之下咬得有点狠了。 被咬狠的男人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了,就像以前那样裂开嘴,露着白白的牙齿。 程锦年就是想笑,被咬了也想笑。 因为他又亲到了这个女人,哪怕就是昨天,他也没敢奢望过还能有这一刻。他以为此生都只能在梦里才能做的事,没想到老天给了他现实。 林木木望着这笑,心里那股子莫名的感觉又钻了出来。 这笑,很傻,很憨。 见惯了三十多年以后,形形色色的男人们那些或虚伪,或端着,或精明,或算计的各种笑之后,这个村夫的笑像黑洞吸着宇宙万物一样,在吸着她身体上的每个细胞。 复杂的情绪一闪即过,林木木见男人忙着痴痴地盯住她,倒放松了身体的力道,所以,不做他想,抬起右脚,狠狠地踩了下去。 趁男人吃痛,将其一把推开,打开门就跑了出去。 李伟等人就站在院子里,见她出来,刚想问点什么,就看到程锦年也从里边追了出来。 林木木悄声对李伟道:“拦住他,别让他过来,还有,给他六百块钱,算我借你的,下次来带给你,另外,跟你说的安装电话的事儿,你也抓点紧,以后咱们什么事,尽量先电话联系。” 她可不想再亲自过来,被那个男人再堵住。但是她又没法为李伟做主,让李伟将那个男人辞掉。 被李伟拉住的程锦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人骑上了摩托车,扬长而去。 第26章 26 生扑 大家望着怅然若失的程锦年, 狐疑万分。 还是李伟先开了口:“大年,这到底怎么回事,你们认识啊?” 程锦年回了神, 淡淡道:“她是俺媳妇。” 他才不管那个女人的警告,他就是要昭告全世界。 可惜全世界没一人信他。 因为, 听完他的回答, 大家“噗嗤”一声笑了。 李伟也没绷住,“她是你媳妇?你是说林木木?!” 那女人虽然看起来只是个白白嫩嫩的小丫头, 但屡次接触下来,却发现是个有头脑,有胆识的, 往近了说,一己之力买了摩托车, 往远了说,将来定是个做大事的。可这个程锦年, 虽说有一把子力气, 但也不过是个外出务工的村夫, 怎么看,都不会觉得他们的人生应该有交集。 有工友打趣起来:“年哥, 难怪你怎么都不肯跟水秀住到一起, 这敢情惦记的是那样仙女似的媳妇啊。” 很明显,这工友是在说程锦年痴人说梦。 其他人也是这样认为。 “对呢, 那女的怎么可能会成为你媳妇?是不是什么时候在哪里见过人家,就看上了人家了,然后就做梦娶了人家当媳妇?” “别想了年哥,听李哥说,那女的现在几乎要承包这附近所有作坊工厂里的货了, 你跟人家怎么比?所以别惦记了,你惦记不上的。” “对呢,好好跟水秀过日子多好,咱们这种庄稼汉,能有个媳妇就不错了,还挑挑拣拣呢。” “……” 程锦年懒得听他们呱噪,被那个女人搅得也无心再干活,便回了宿舍。 于水秀站在一边,心里五味杂陈。 有工友开始安慰她:“水秀,不用担心,年哥只是白日做梦罢了,那女的不可能看得上他,你千万不要放弃。” 有的则开始劝她打退堂鼓:“依俺看,水秀也不用再这么上赶着了,找谁不好,咱们中就不少光棍呢,你干嘛总盯着年哥?能耐的他,这要在老家,男的有个媳妇就不错了,他还拿捏上了。” “忙你们的去吧,想娶媳妇,就好好干活,好好赚钱。” 于水秀也被他们呱噪的心烦意乱,甩下这么一句,便往后院赶去。 工友们仍然不肯散去,老爷们儿们见了八卦,也像蚊子见了血。 “水秀是长得没那女人好看,但是水秀人多好啊,又能干,不知道年哥怎么想的。” “水秀是能干,但人家那个林木木也能干啊,你问问李哥就知道了。再说了,那女人长得还真是好看。” “林木木是好看,但一个女人家抛头露面的总是不好。” “再不好,给你,你要不要?还不美死你。” “给俺,俺肯定要,嘿嘿。不过,连年哥都惦记不上,俺可是做梦都不敢做的。” “……” 李伟站在一边听着这些光棍汉们的谈话,简直哭笑不得,一个比一个敢想。这些人都是跟着程锦年的,那程锦年竟然敢肖想林木木那样的媳妇,所以带的这一个个都不知天高地厚起来,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赶紧上工去,少在这里嚼舌根。” 于水秀走到后院以后,迟迟没有推开那扇门。 她心里有些不太透风。自己抛下一切,跟着这个男人出来,想都不用想,老家的唾沫星子估计都流成河了,虽说她是偷摸跟出来的,但是村里那种地方,一传十,十传百,有的没的消息都传的很快。只要有一个人知道她曾经瞅上过程锦年,那么所有人都会很聪明地推断出,程锦年一离开百山洼,她便不见了,肯定是一起走了。 程锦年只说出来找工做,别的什么都不说,但是她心里就没踏实过,因为程锦年根本不会在一个地方长待,总是做一段时间,就换一个地方。她不好问,他是否在寻找着什么,如果真的在希冀找到什么,只能是那个女人。每走到一个地方,她都毫不掩饰自己的行为,巴不得所有人都把他们误会为是一对,可是任凭她怎么上赶着,程锦年就是不接她的茬。在外务工,哪个男人不寂寞?可是,即便她主动,那男人都不肯接受。她只想,男人是因为吃过了细面,所以咽不下她这粗粮了。可是,莫说在百山洼,就是放到任何一个村里,就没有不值钱的女人,只她在程锦年面前,成了完全被忽视,一文不值的。她很懊恼! 懊恼着,懊恼着,也就不着急了。他们出来了大半年,无风无浪,丝毫没有再见到他那个媳妇的可能和希望。她便想,那个男人总有死心的时候,只要死心了,他就一定会是她的。可是,没想到,男人心还没死,奇迹就发生了!不知是因为世上真有巧合,还是因为程锦年的死心眼儿确实感动了上苍,竟让那个女人活生生地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于水秀想,那个女人真是好看。她以前只听别人说,程锦年娶的媳妇那长相无人能比,如今一瞧,确实万里挑一。莫说一个男人,她作为一个女人都移不开眼睛,她与那个女人相比,真的犹如蒲柳对美玉。 她也看得出来,那女人是没有瞅上程锦年的,对他比较抵触的样子。如果瞅上了,自然不会跑。只要没瞅上,那么她便是有机会的。程锦年总不会想一辈子打光棍吧?等对那个女人的心气磨没了,早晚会转头来她这边的。 可反过来又想,自己都二十一了,女人的青春好年华能有几年,她就这么一直耗着吗?况且那个女人出现了,程锦年心里肯定打着八百个转转,有希冀,自然不肯放弃,即便是天上的月亮,只要露头了,哪怕摘不到,也会每夜想抬头看看,又怎会顾虑于她? 以前,她是主动,但都是蜻蜓点水,她以为男人会接茬。况且,她是女人,总觉得还是拿捏一点好。 现如今来看,她必须得下一剂猛药。在他们那里,男人只要跟女人睡了,总是要像个爷们儿一样负起责任来的,即便现在她不是他的心头好,只要睡了,那男人总不会不管不顾地抛了她。 打定了主意后于水秀敲开了工人宿舍的门。 进去一看,程锦年躺在床上,半倚着被子,似在沉思。 见她进来,抬头看了看,淡淡地问:“水秀,你咋来了?” 于水秀慢慢挪到程锦年的床边坐了下去。 程锦年不由地往后退了退,水秀的心思他知道,但是就这么直接坐到他的床上,还是有些太……太暧昧了点儿。 “大年,那个女人俺今天终于是见到了,长得是真的好看,但凡是个男人,没有不喜欢的,俺知道你心里肯定不甘,毕竟成了你媳妇的,忽然又跑了,不是那没得到过的。可是大年你想过没有,这里不是百山洼,那时候的一切都做不得数的。” 程锦年心道,是,做不得数。 在这里,那个女人算不得他的媳妇,可是,在他的心里,那就是,永远都是! “大年,俺见了那个女人以后,跟其他兄弟们想法是一样的,你们根本不般配,她不可能看得上你的,所以,你又何苦来着?” “女人长得好看,是讨男人喜欢,但是哪个女人不会老的?等她老了,就跟其他女人没什么两样了。” “这又一个年过去了,你都二十三了,你真的没有想过赶紧生个儿子吗?如果这辈子你就是再不能得到她,难道你一辈子就这么苦着自己?” “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其实就是个骗子,跟那叫花子合伙把你们家以及南村老胡家全都给骗了。依俺猜,他们可能就是两口子,中间去给你做媳妇,无非想骗你们家的钱罢了。退一万步说,她跟那叫花子不是两口子,只是合伙骗人的关系,那以她的年龄,也已经到了婚嫁的时候,指不定哪天遇到了看上眼的,也就嫁人了,你也是白白耽误了自个儿的时间罢了。” 于水秀发现男人的眼神微动起来,兴许是因为听到了她说那个女人可能会嫁人,或者已经嫁人的话。 程锦年听到这里,确实心堵了起来。 于水秀跟老家其他人一样,都只道林木木跟那叫花子骗了他们的钱,可只有他一人知道,那叫花子很有可能就是木木以前跟过,还一直想着的男人。这一点让他不能释怀。在他的心里,钱是王八蛋,骗了再赚。但人不行,人得给他留下。 心里正转着八百六十个弯儿的程锦年根本没注意,本来坐在床沿的女人竟然已经挪了上来,而且……上衣早已解开。 他大脑一个缺氧,说话都结巴起来:“水,水秀,你,你干什么?” 于水秀好歹已经不是个姑娘家,直接就扑了上去。 程锦年没个防备,一下子就被扑到,身上一股子压力袭来,他感觉浑身都紧绷了起来。 “大年,女人长得如何,只是外表,但实际上关灯以后都是一样的,你试下就知道了,你惦记着那个女人,她这辈子也未必就是你的,俺不一样,只要你想,俺就是你的人,俺可以给你生儿子,跟你好好过日子。” 于水秀的声音带着几分激动。 当身上的女人过来抱住他的脖子,要亲上的那一刻,程锦年在混乱的情绪中终于找到了一丝丝清明,一下子将其掀翻在了床上。接着,火烧屁/股一般,直接跳下了床。 印象中,水秀不是那种大胆的女人,跟他出来后,也只是对他一直表示过多的关心而已,想不到竟是个这样让人招架不住的。 床上的女人可不这么想。一个一直光棍的男人,娶媳妇后过了没多少天,媳妇就跑了,然后这大半年来,就这么干旱着,却在她豁出一切的时候,还能推开她。 这个男人还真是招架得住! 于水秀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哭了起来:“程锦年,俺不是个没脸没皮的,做姑娘的时候,满村里俺就瞅上过你,别的男人俺连正眼都没瞧过,只是你们没看上俺,俺才嫁给了别人,俺本来是认命了的,但是谁知俺嫁的是个短命的,俺就对你又动了心思,后来知道你娶媳妇了,俺的念想就灭了,谁知,你们本家的婶子却去找了俺,说你们要把那媳妇退了,让俺嫁给你,俺甭提多高兴了,没想到你提着斧头去把那媳妇又抢回了去,俺又落了一次空,这七上八下地折腾过后,俺反而对你那心思更强了一些,所以那女人跑了后,俺终于看到了希望,于是俺什么都不顾了,跟你出来,以为迟早都会是你的人,没想到,你竟然这样对俺!” “俺是没那女人长得好看,但是俺好歹也是个女人,就这么不招你待见。” 程锦年的脸蹙成了核桃,心里也乱的很。 “那个,水秀,俺知道你的心思,但是,俺有媳妇了,你又不是俺媳妇,俺怎么能跟你那样呢?” “你有媳妇?在这里,那女人是你媳妇吗?人家自己当作你媳妇了吗?她既是你媳妇,你现在去睡一个看看?如今你连她的边儿都不可能沾上,别做你的春秋大梦了。” 程锦年摸了把脸,有些被戳了痛楚的感觉。 那个女人,在这里,真的算不得他媳妇了。 可是,在他的心里,那就是他的媳妇!这辈子怕是要折在那个女人身上了!他的身体想女人,但是心里却只想跟她睡,换成任何一个都不行。 “俺就这么跟你出来了,老家的人还不知道怎么说俺呢,你要是不要俺,你让俺以后怎么回去见人?” 于水秀开始施加心理压力。虽然跟着程锦年出来,是她自己的一意孤行,但是如果此时施加点压力有用的话,也不防试试。 谁知,憋红着脸沉默许久的程锦年跟她说:“水秀,既然出来了,就别回去了,关于我们见到了木木的事儿,你也不要透露给老家的人,尤其是吴兰花和胡跃进,以及俺爹娘他们。俺们那里没有出路的,为着你儿子着想,也不要再回去了。你要是想家里人了,可以回去看他们,但不要永远留在那里,如果永远留在那里,你到头来还是要再哪个村里找个人嫁了,然后像以前那样过日子罢了。在外边折腾几年,说不定你还可以将你儿子接到这里长大,若是条件好,你公婆应该会答应的。” 其实,跟着程锦年出来了大半年,于水秀的思维早就起了变化,她也不想再回去了。以前想的是,不管自己怎么样,反正程锦年去哪里,她跟着去哪里就是了。可是如今,这个男人根本就不想要她。 “你要俺留在这里,俺将来又能找谁去?” “谁都可以啊,外边那些兄弟里就有不少光棍,反正他们也知道,俺们之间是清白的,俺一手指头都没碰过你,自然不会乱嚼舌根。” “程锦年,你给俺滚!”于水秀吼道。 敞开胸怀,脸都不要了,却是这么个结果,这个她一心想跟着的男人正为她做着打算,要将她推到别人那里去,于水秀已经出离羞愤。 程锦年果然灰溜溜地从工人宿舍滚了出去。 滚出去以后,他第一时间去找了李伟,想要林木木的地址。 他得去找一下那个女人,万不可让她再跑了。 第27章 27 那种梦 滚出去以后, 他第一时间去找了李伟,想要林木木的地址。 他得去找找那个女人,万不可让她再跑了。 听了程锦年的要求后, 李伟有些隐隐的蛋疼,苦口婆心道:“大年, 我可告诉你, 咱们这里可不你们老家,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看上了哪个女人,也不能不管不顾,搞不好就违了法, 是要吃牢饭的。” 程锦年眨巴了下眼睛,差点没明白过来, 他是看上了那个女人,但是怎么会扯到了违法呢?难不成李伟以为他会…… “李哥, 你把俺想成啥人了?” 李伟耸肩笑笑, 这程锦年来他这里有些日子了, 看起来不像是那种出格的人。但是,自己好歹也在村里生活着, 他可是知道, 村里那些光棍,为个女人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而且, 很多人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以为女人抢回家就是媳妇,抢不回来,就直接摁倒。 他怕程锦年也是个这样的。尤其是这男人眼高于顶地瞅上的还是林木木,往前说, 没有那个女人的鼓励,他也不会相信国家政策真的这么快会有变动,不会毫无后顾之忧地开始上机器,建厂子。往后说,那个女人可是他日后雷打不动的合作对象。 “犯法的事儿不能做,死缠烂打的事儿也不要做,你们,”李伟不好说,你们这差距,实在有些大,“你们根本就不可能,我劝你趁早死了这条心,还不如踏实地跟水秀好好过日子呢。那林木木将来是我,也是我们这附近很多作坊工厂的合作对象,你可不要吓得人家再不敢来了。我原来就对你说过,以后你就在我们这附近找活儿干就行,厂子一家一家地起,指定有你们的事儿做,这要是把林木木吓得不敢来了,谁还能用你?要真那样的话,我这里都未必敢留你了。” 程锦年扶额,这都把他想成什么人了,土匪?无赖? 他一开始也没想过要在这里长干,要不是再见到那个女人,接下来他要去哪里还不好说呢。 再说了,林木木那女人,不来这里,指定不是因为怕他,只是不想见到他而已。他一直觉得那女人就没有怕过他。她要怕他就好了,怕他的话就不会那样目中无人、肆无忌惮地跟他说话,怕他的话,也不会敢扔下他就跟别人跑了。 “李哥,不是你想的那样,俺没想怎么着她,俺就是想去看看她。再说了,你就是不给俺地址,也拦不住俺通过别人那里知道,你总得给她送货吧,俺还能没办法吗?” 李伟:…… 他是真怕这程锦年跟别的光棍汉那样,见到漂亮姑娘,就没了魂儿,再做出什么不利于林木木的事儿来,那他厂子里将来生产的货想顺利地卖出去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你跟她到底什么时候见过?你怎么认识她的?” 程锦年只一笑遮掩了过去,反正他说什么也没人相信。 “是不是你在别的地方做工的时候认识的?那个林木木除了我们这一块,还有其他地方的工厂在合作?那个女人还真是厉害。” 李伟自我猜测,自言自语起来。 程锦年听了只默默不语。 “我跟你讲大年,你要是别做出格的事儿,别动过分的心思,我以后会介绍你去林木木那边做工。” 李伟开始拿出甜枣。 程锦年心里一个惊喜。 能去那个女人那里做工?这简直是天大的好消息! “她让我给她物色一些工人建仓库,以备将来之用,而且她希望是有人能给她包工,我觉得你就挺合适的,你带来的那些个兄弟都听你的,你自己本人也细心,敢担事儿。不过,我这边的活儿得全部干完以后,我才会荐你过去。她那边反正也不是特别着急,毕竟货还没有大量地上来。” 程锦年高兴得心里像是开了花儿。 “不过,前提是,你得靠谱,不要去骚扰人家,否则我就是荐了你,她也断断不会用。” 李伟想着,得先安抚下来,以观后效。 “而且,你若是怎么着那林木木,我,以及这附近的很多人都不会轻饶你的!” 安抚完了,加个大棒。 程锦年小鸡啄食一般频频点着头。 “俺不会怎么着她的。” 他想的就是见到她,抱着她,然后能亲到她,或者能再次要到她,这就是他说的“不会怎么着”。 “你先把地址给俺,俺拿命跟你起誓,绝对不会惹事儿,她要是恼了,影响你们的生意合作,俺把脑袋揪下来送给你。” 李伟心想,我丫要你脑袋顶个肺用! 不过看看眼前的程锦年,确实不像是登徒浪子或者亡命之徒。而且林木木临走之前还交待他,给这程锦年六百块钱,难不成他们之间是有债务纠纷的?今天那林木木一见到程锦年,拔腿就跑,然后程锦年也拔腿就追,这不会是为追债吧? “那个,林木木以前欠你们债?我们跟那女人签的可是先交货,后付款的合同,要是她有欠债的前科,我们可就……” “不是,不是,李哥,”程锦年一下子急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李伟忽然说什么欠债,“不是你想的那样,俺们之间没有债务纠纷,木木也不是那骗人的人。” 她只是骗了他,骗了他爹娘,骗了吴兰花和胡跃进而已。 李伟琢磨了下,跟林木木合作也有大半年了,从来没有出现过不和谐的现象,看那小丫头也不是精明骗人的。 “那她为什么让我给你六百块钱?” 嗯? 林木木让李伟给他六百块钱?难怪刚才李伟以为他们之间有债务纠纷。 看来那女人是真的想把他们老程家那一千块钱全都还回来。他当然知道,即便那女人不从吴兰花的手里将那钱拿走,吴兰花也不可能再还给他们老程家。况且,那女人想把钱还回来,跟他两清,门儿都没有。 “那是我跟她之间的一点私事。”程锦年这样回应了李伟关于那六百块钱的疑问。 李伟百万个不解,这程锦年干活是个利索的,也讲义气,总不过是个泥腿子,怎么就会跟林木木那样的女人扯上私事了? 看程锦年这样子,也不打算跟他说太多,他也不是八卦之人,便不再询问,只再次提醒道:“记住,我们新中国都几十年了,改革开放也好几年了,可不是过去那穷山恶水的世道,当个土匪,随便抢个女人回去就可以当压寨夫人了。” 他担心的还是程锦年会对林木木动粗,或者动了什么邪念,再去进行人身威胁。 程锦年连连点头,再三保证。 李伟到底还是把地址给了他,确实如程锦年自己所说的那样,不给他,他也会想办法搞得到。 而且这厮不要到地址便坐他家里再也不走的架势让他抓狂。 拿着李伟手写的地址,程锦年抿嘴笑了,一个字都不认识,却看了好几遍没到头。 最后揣到了兜里,宝贝的跟什么似的。 晚上,宿舍里,兄弟们七嘴八舌地搜刮着程锦年身上的一切八卦,因为他们的疑问实在太多了。 “年哥,你跟那女人到底什么关系?问水秀,水秀也不说。” “你们真的认识吗?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年哥,按说你都二十三了,在家里都没娶过媳妇吗?” “你今天竟然说那个女人是你媳妇,俺们几个便想着,你即便在家里娶过媳妇,也不可能娶的是那个叫林木木的女人,坚决不存在的事儿。其实是你自己瞎说的吧?” “俺们想,你在家的时候肯定没娶过媳妇,否则的话就不会带着水秀出来了,带出来了,又不跟水秀过,年哥,你到底咋想的?” “……” “都赶紧睡觉,明天还得早起干活。” 说完,程锦年只把一个屁股给了他们,问题一个都没回答,直要憋死这帮好奇心爆棚的孙子。 对于程锦年来说,今天受的刺/激有点大,先是见到了那个一直窝在心口的小仙女,然后又被水秀猛扑,搞的有些神经错乱,所以晚上便做梦了,还是那种梦。 他也真是奇怪了,每次做这种梦,都与那个女人有关。在梦里,好像又回到了老程家的西屋,耳边是女人酥麻的声音,手下是女人柔滑的肌肤,然后两人一起攀登着高峰,畅快淋漓。 醒来的程锦年再也难以入睡,恨不得那个女人现在就在身边,他才不会在乎她的冷嘲热讽,也不在乎李伟的警告提醒,就是要狠狠地抱住她,亲她,要她。给了甜头以后又跑了,这种事儿于他,确实残忍了些。 在平城市里那套三进三出的四合院正房里的林木木也于半夜醒了过来。 她无语地捏了下眉头,不由嘲笑了自己。因为……她也做梦了,做的也是那种梦。在梦里,有个男人亲着她的耳垂,她的脖子,正要攻陷其他部位,她便醒了过来。 瑟缩着醒来的她有些懊恼,好久不做这种梦了,竟然一梦就梦到那个叫程大年的男人正在侵犯她,定是因为白天那男人的拥抱和亲吻,勾着她做了这样的梦。她怎么能梦到他?!一个愚昧的文盲,一个满身是泥的糙汉子!白天抱住她的时候,鼻子里钻进的都是泥土的味道。 林木木想,看来自己可能是有点饥渴了,或许得找个男朋友了。不过,她实在不知道自己在这个时代能待多久,穿越过来,是要在这里生活一辈子,还是只是个过客,她不确定,所以谈了男朋友也不一定能跟人家谈永久。真是矛盾! 此时躺在床上的她根本想不到,接下来男朋友没等到,却等来了前男友! 第二天,林木木带着赵玉刚去考察新的市场。 赵玉刚一心想坐一坐林木木那辆摩托车,但是林木木没同意,还是带他搭乘的公车,外加十一路,也就是两条腿。赵玉刚不明白,明明骑摩托车更方便,林木木为什么死活就是不同意呢?他不知道的是,在林木木的心里,这赵玉刚自己不会骑摩托车,势必就得坐她后边,她总觉得,她在前,有个大男人坐后边,这个动作不太雅观。 “接下来,咱们要把平城的所有市场都过一遍,待李伟他们那边的产量一上来,市场上的小摊贩咱们也就掌握个差不多了,这样的话,两头的工作都做到位了,就等咱们的批发生意红红火火了。” 林木木对未来信心满满。 赵玉刚也深以为然,他早跟着林木木发了一些小财,自是高兴。当然,与林木木相比,他发的确实是小财,不过这要放在以前,那也是想都不敢想的。 “是,依俺看,这些小商贩也好,还是想买东西的老百姓也好,都有不少的需求,可惜工厂作坊那边的产量一直跟不上。” 林木木何尝不这样认为。 看来,等腾出时间来,还是要去平城以外的地方谈谈合作才是,只靠平城周边的工厂,确实有些青黄不接,毕竟那些工厂都只是刚刚起步,产能要想上来,也不是一时半会。而国家的那些企业,总是转得比较慢,多年的计划经济护航,使那些企业都丧失了基本的市场敏锐性,所以,枪炮轮船造的出来,老百姓要买块肥皂却是难。 两人从市场出来后,正要去乘坐公车,远远就瞅见了一个身影,那身影虽不是在百山洼时候见到的衣衫褴褛,却也是狼狈不堪。 林木木瞳孔放大。 那厮竟然是张伟民?! 待定睛看清真的是那个混蛋以后,林木木跟重新见到程锦年的第一反应一样,也是跑。因为……张伟民这厮她也骗过。 跑起来的时候心里便想,老娘这是要破财的节奏啊,要债的一个接一个地找上门儿来。昨天是程大年,破了六百,现在是张伟民,又得让她破五百吗?最关键的是,她真的不想见到这个渣男。这渣男不是说到前沿城市去勇闯天涯了吗,怎么会出现在平城?看那样子,估计没闯出天涯,而是撞了南墙。林木木心里不免鄙夷,难怪在三十多年以后,两次创业两次失败,不怨时代,怨人!回到了过去,懂得了历史和将来,人不行,还是闯不出个名堂来。 见林木木撒腿就跑,赵玉刚一脸懵逼。 更懵逼的是后边忽然窜出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追着林木木开始跑。 赵玉刚来不及继续懵逼下去,也追着跑了起来。 这个追着林木木跑的自然是张伟民,他早就远远地看见了她。 其实从在那个县城的车站,这女人把他甩开的那天起,他就知道,她一定是来了平城,他没有当即就追到平城来,而是先去南方城市闯荡了一番,确如林木木所想的那样,任何一个时代,创业成功也好,失败也好,都是因为人。他始终没有找到突破口,关键的是,他根本没有启动资金。林木木这个死女人,承诺那一千块钱跟他平分,但是自己一人卷着跑了,他兜里只有一百多块钱,实在没法启动起来。这个时代又不比以后,不会因为你有个点子就有人来给你投资,要想做事情,还是得自己有本钱有门路才行。 “林木木,你丫跑什么跑,我他妈又不会吃了你。” 张伟民追的跑不动了,在后边气喘吁吁起来。 林木木大喊:“张伟民,你干嘛阴魂不散地跟着我,你不是去南方大展拳脚,发财致富了吗?” 张伟民一个快步,将前边也早已快跑岔气的女人给拽了个趔趄。 赵玉刚上气不接下气地追了上来,指着张伟民大声质问:“你是什么人?!” 张伟民拽着林木木,然后再瞅一眼赵玉刚,心里打起了转转。看林木木这死女人过的还真是不错,面色红润,雷厉飒爽。想想在这个时代,兜里能有一千块钱,确实可以使劲造一阵子了,他在南方吃不好睡不好,这个女人竟这么快找上了男人! 无他,张伟民以为眼前的赵玉刚就是林木木找的男人,便盯着他假想出来的“林木木的男人”刺/激道:“我是什么人?我是她男朋友!”心里想的是,前辈你懂不懂?滚后边去! 男朋友? 赵玉刚咀嚼着这个在他听来有些时髦,又有些陌生的词汇。 林木木一脚踢在了张伟民的腿上,骂道:“你丫要不要脸,我已经正式通知你咱们分手了,你现在算哪门子的男朋友?!” “你说分手就分手啊,我还没正式同意呢。” 林木木心里冷哼,这厮竟然耍起了无赖。 “你就是个大劈叉,还是个懦夫,在我遭遇危险的时候,只会当个缩头乌龟,我还能跟你继续才怪,哪就轮的着你来同意?” 张伟民反驳起来:“那你还是个骗子呢,骗着我给你演戏,最后钱你全部拿走,你拿走也行,但你丫能不能打个招呼?一人就跑了。咱们这一报还一报,也算扯平了。” “既然扯平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各自安好不好吗?你干嘛又来找我?” 张伟民神秘兮兮地贴向了她的耳边,背着赵玉刚悄声道:“因为我们是同类啊,在这个时代,只有我们才有共同语言,而且我刚做了个梦,与我们的穿越有关,难道你不想知道吗?你不会想一直在这里待着吧,你就不想回去?” 要不是因为这个梦,张伟民估计还不想放弃努力和闯荡。 林木木一个激灵。 这厮做了个与他们穿越有关的梦?他们是一起穿过来的,为什么她就只会做春/梦,根本没有做什么与穿越有关的梦? 一头是张伟民的死皮赖脸,一头是林木木的好奇心作祟,最后的结果就是她把张伟民带回了四合院。 一来到这三进三出的四合院,张伟民的眼睛便到处瞟了起来,这还真是他两辈子以来第一次走进这样的院子。在三十多年以后的平城,这样的四合院真是少之又少了,而且总是透着一股子神秘感和高贵感,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你弄下来的?” 林木木点头。 张伟民再看看周围支起的棚子和满满当当的货物,心里不由惊诧,这个小女人只不过是个还未毕业的大学生,在他的眼里,总觉得可爱有余,幼稚挺足,虽然她那拜金的妈妈死活为她选了金融专业,但怎么着也没到社会上历练过,按说不应该具备什么商业头脑才是,即便她手头有一千块钱的启动资金,能在大半年的时间内做出这样的名堂,还真是出乎他的意料。 此次再见,总觉得这女人气质上干练飒爽了许多,小女人的娇弱气息有所收敛。难道穿越也能让人成长?若是一个这样的女人,不为赌气,他也真的打心眼儿里不想分手了。 走进四合院的正房,是林木木住的地方,带着一股子属于她的独有的气息,这气息张伟民很熟悉。因为熟悉,竟心猿意马起来。 来到这扯淡的世道,他想找个女人都难。好歹以前他也是自己创业的小老板,虽然两次失败,但在别人的眼里,名头和潜力在那里,倒也有不少的女人愿意接近他,可是,来到这里,他竟成了个一无所有的。 过去的时候,自从林木木的妈妈找到他,让他在婚前给女儿买房以后,他便断定,那是个势利眼和拜金的丈母娘,而那丈母娘之所以能对他提出那样的要求,林木木不可能不知晓,只是在他面前假装不知道罢了,如此一推断,便想,林木木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所以,他从心里鄙视了她,一气之下竟上了吕珊珊的床。可是,即便回到这三十多年以前,女人也好,丈母娘也好,还是一样的德性,都是见钱眼开,男人若是没钱,绝对不会有姑娘搭理你。这么一想,便觉得林木木也不是独一份的铜臭和庸俗。 况且,坦白说,两辈子里见到的女人中,像林木木这样漂亮的还真是没有。以前的他之所以劈腿,一是受了这女人妈妈的刺/激,二是男人追求的新鲜感所致,外边的女人哪怕是一坨屎,他也想尝尝,只因为没吃过。 现如今,三百六十度思考下来,都觉得不应该跟这个女人分手。 “你那个梦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伟民正心猿意马加异想天开,林木木换好衣服走了出来。要是放在以前,她才没工夫搭理这个男人做的什么屁梦,但是如果真的与他们的穿越有关,她必须得重视。 张伟民上下打量了眼前的女人一番,总觉得是比以前打眼了很多,不是长相,是气质。都说大学是女人的整容医院,看来社会也是。 被这么一打量,林木木浑身一个激灵。这厮的眼神为什么忽然有些色眯眯的?两人谈恋爱的时候都没这么看过她。 当然,在林木木想来,若说对她眼神最色的,还是要数百山洼的那个男人,就像没见过血的吸血怪。不对,那个男人不在百山洼了,已经来到了平城周边,他们在昨天刚刚见过。 “看什么看,赶紧说!” 林木木一个卫生球眼甩了过去。 张伟民不得不人模狗样地正襟危坐起来,侃侃道:“在梦里,我们穿回去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说:你们都失踪一个月了,怎么也找不到,这一个月你们到底干嘛去了?我们回答的是:这两年我们去了一个好玩的地方旅游了。” 林木木:?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你想说什么?” 张伟民抬手捏了捏她俏丽的小鼻子,以前这男人便有这样的习惯性动作。第一次他这样做的时候,恍惚中让她觉得还真像个宠溺女儿的爹,便一下子乱了没有得过一点父爱的少女心。本来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如今林木木竟感觉有些生理性不适,于是打开了他的手。 而张伟民的语气却变得如过去一样宠溺:“你呀,听话总是不过个脑子。他们说咱们失踪了一个月,而我们说出去旅游了两年。这说明什么?” 林木木:! 说明这边的时空跟那边不是平行的?!这边的两年是那边的一个月?! 以她对张伟民的了解,这厮缺陷明显,也不是一无是处,在这个梦的问题上,应该不至于对她胡诌,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穿越,比较严肃,他没必要胡诌。这么说就有可能是真的?他们果然于这时代只是过客,迟早会回去,而且是等那边的时间过了一个月后回去? 如此想来,她得加快步伐,多赚点钱,早点把“小目标”完成才是,否则功亏一篑。妈妈现在已经十三岁,京剧再不学真的来不及了,所以她的“小目标”也不能一股脑地进行,她打算分两步走。 第一步,必须要在自己穿过来满一年之前赚到一些钱,先让妈妈安心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预估来说,她觉得五万差不多,现在的五万也算巨款。她就是要让妈妈去上最好的课,拜最有名的师。 第二步,再用一年的时间,拿下一套历史感和神秘感俱在的四合院,而且必定要三进三出,那个男人不能留给妈妈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那么她给。只要她的生意不出意外,一定能够实现。 见林木木魔怔,张伟民又手贱地上去捏了捏她的脸。 “嗨,想什么呢,别想了,咱们来这边,只是时空的一个错乱,早晚能回去的,不用担心。所以,你新找的那个男的就别逗人家玩了,你将来又不可能留下来跟人家结婚,依我说,你跟他分了,咱俩关系继续,怎么样?你就是膈应我跟吕珊珊的事儿,你也连本带利地找回来了不是吗?你跟过百山洼的那个,现在又找了个,我都可以不计较,我向你保证,以后只爱你一个,绝不再看别的女人一眼,等咱们回去了,也是万事纯凭你做主,等你一毕业,咱们就结婚!” 林木木:! 这混蛋脑子莫不是被驴踢了? 劈腿吕珊珊是一,穿来后,在她遭遇危险的时候,当了缩头乌龟,是二。在她这里,一次不忠百次不用,何况他已经两次不忠了,竟还想着跟她结婚?还真是敢想。 很明显,张伟民不但敢想,还敢做,伸出胳膊就抱了过来。 林木木一个闪身,差点让其闪在地上。 看看眼前这个灰头土脸的男人,林木木竟无法跟以前自己谈的那个男人联系起来,那个男人好歹人模狗样的,看起来像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有志青年,在小姑娘们面前多少有些唬人的气质。可是眼前这个,实在是不敢恭维,唬不住别的姑娘,自然也不可能再唬住她。 “张伟民你脑子进屎了吧?我再跟你说一遍,不管是在这里,还是将来回去,我跟你都不可能再有一分一毫的关系!你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林木木当然明白,没猜错的话,如此狼狈的张伟民在这个时代,自然得不了姑娘们的青眼,这是没办法了,又想起她来了?男人,呵呵,还真是一点空窗期都受不了,她又怎么可能去填补他的空窗期,趁了他的意?! “木木,你不能这么狠心,我给你演了那么大一出好戏,最后我只得了一百多块钱,其余的都被你拿走了,现在你却要将我扫地出门。” 林木木心里一哼。在外边的时候,还说一个劈腿,一个欺骗,扯平了。这反过来还是想要回属于他的钱。 现在她也不缺那五百块,便起身进屋直接将钱拿了出来,递到了这个男人的跟前:“张伟民,这钱我可以不用给你的,这本来就是你欠我的,如今我不想再跟你计较。五百块,拿着赶紧走人,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这些钱足够你找多少个姑娘去玩了。” 张伟民接过了钱,讪讪道:“你以为现在的姑娘跟三十多年以后的一样啊,都矜持着呢,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装的。” 看样子是撩过,只不过撩到的都是马蹄子。 林木木捏了下眉头,有些头疼。 她以前是怎么看上这个男人的?都说男人有钱了会变,原来没钱了,也是会变,变得这么不堪。 “木木,咱们在这里也待不了多长时间,于这里,我们两个就是异类,只有我们之间才能进行思想对接,所以我们就不要相互伤害了好吗?我们应该放弃前嫌,共同应对才是。本来我还想,既然来到了这个充满机遇的时代,通晓古今,预知未来,一定可以大展宏图,富甲一方。没成想,根本不是想象的那样美好和简单。再说了,我们又不会长久地在这里待着,你就是赚下再多的钱有什么用?你看你,折腾这么多的货,你将来是货能带回去,还是钱能带回去?我告诉你,什么都不行!咱们来的时候,就是赤/条/条,手机,我们的包,全都没带过来,所以你就别折腾了。依我说,咱们手头也有点钱,我们就利用在这里的时间,真的来一次深度旅行,走到哪里吃到哪里,住到哪里,这个时代很多东西都还是原汁原味的,这要是回到三十多年以后,你想看还看不到呢。” 林木木冷眼看了下张伟民,自是不会告诉他,她从来没想要带这些货物回去,或者带钱回去。她也没想过要在这个时代封侯拜相,富甲一方,她只是想给妈妈一个不一样的人生,或者说,给妈妈提供一种选择不一样的人生的可能和条件。 而张伟民的出身,她多少是有所了解的,出生在一个小山沟里,娘死的早,爹为他娶了后妈,后妈又给他生了个弟弟,从此他便成了亲爹不疼,后娘不爱的娃儿,因为有了后妈,就一定会有后爹。以前他便经常说,木木,你父母离婚的时候,你跟了你妈,是你的幸运,即便经济不宽裕,也比跟着你爸强,宁要讨饭的娘,不要当官的爹。这应是张伟民的肺腑之言。 不过他那亲爹后妈好歹没有把事彻底做绝,还是供他读完了高中,但是读大学人家就不管了,于是,大学期间,这厮硬是通过自己做各种兼职,完成了学业。因经历过太多的辛酸,对成功的渴望也就日渐强烈起来,加上有点社会经验的积累,大学一毕业便开始着手自己创业。 当时听了他的励志故事,林木木还感动佩服了一番,一头栽进了各种情绪交织起来的情感陷阱。当时妈妈知道后是反对的,妈妈说,他的家庭关系太复杂,将来势必会影响你们的生活。只是见她没有回头的意思,妈妈也不得不接受了现实,便说,他自己在创业,也是个有想法的,将来也不会就是个落在泥里,自己翻不了身,还一身亲人债的人。 林木木知道张伟民对家人没什么感情,所以也不想劝他来到这个时代后去为家人做点什么。主要是这厮好像也做不了什么,看其这架势,就想着混吃等死然后穿回去了。 “要旅行,您自己去,反正您手里也有钱了。而我,就在这里鼓捣货物,赚钱,即便带不回去,我也乐意。” 说完,林木木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打算送客。 张伟民讽刺道:“果然跟你妈一样,财迷,无论何时都想着东西,想着钱。” 林木木大骂:“滚!” 看来这厮对她妈妈的偏见已经很深。可是谁不觉得钱重要?他若觉得不重要,何以要去创业?何以为了五百块追着她来了平城? “木木,你真打算跟那个男的了?我看也不咋地啊,土儿吧唧的。要不你真的继续跟我吧,我保证一定好好照顾你,只对你好,别的女人一概不沾。而且我看这四合院挺大的,我就住这里好不好?我哪能看着你一人受累,我要是住在这里,平时还可以给你搭把手,你一个女人家,真的太辛苦了。” 林木木:…… “第一,我不需要你照顾。第二,我是需要招人没错,但是你这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我能用你?” “我可以给你算账啊,你可不要忘了我是干什么的,我自己创过两三个公司,这进进出出的账我可是门儿清的。还有,我不要工钱,免费劳动力,你不用白不用。” 林木木再送他一个卫生球眼,冷冷道:“不需要,嗯?拿着你的五百块钱,该干嘛干嘛去。” 张伟民不要脸起来:“林木木,我就说你斯德哥尔摩了,在百山洼的时候睡过一个村夫,你还对这款上瘾了,又谈个土包子,我可以给你时间,没几天你肯定就腻了,早晚还是得回到我身边来。” 张伟民迷之自信,觉得自己与那两个村夫相比,简直是有型有款高级有质感,何况他们总是要回去的,回去后他还是那个毕业于名校,有公司有事业的小老板,这女人不可能不动心思。 “你暂时不甩掉那个男的也行,在这期间,我们的关系继续,两相比较下,你总会知道区别在哪里,等你想明白了,彻底离了那边,来我这边,咱们还是过去那一生一世一双人,而我绝对不会计较前嫌。木木,我这是让你实现女人的终极梦想,一女多夫啊,你还想怎么样?” “滚犊子!” 林木木气塞的不行,破口大骂。 以前还真是眼瞎,怎么会看上这么个不堪的男人,还把第一次都给了他。想想这厮连个gc都轻易给不出来,还好意思去劈腿,还有脸说这样的话。她就是找一百个夫,也不会再找到他头上。 林木木不是个傻的,这厮说再多,再冠冕堂皇,再显大度,也无非就是想继续睡她罢了,起码在穿回去之前,在这个女人不怎么时髦不怎么开放的时代,能够有她这么个打发生理需求和时光寂寞的人,总不是个坏结果,待穿回去了,于花花世界中,他再接着尽情地浪。以前这厮嘴里所谓的情啊爱啊,都是那么的虚无缥缈起来。 在她这里,劈过腿的男人就是已经掉在了屎上的钱,她绝对不会再捡! 张伟民见目的达不成,便使出了最后一招:“木木,你想过没有,咱们穿来的时候,可是两人一起,要想穿回去,应该还是得两人一起,这里边说不定有什么玄机,若你非得分开,回不去了怎么办?你应该也是想回去的吧?” 她当然想回去,那边有她的妈妈,她怎么可能不回去?! 这混蛋是摸准了她的命门了。 想想张伟民这个无耻宵小,恶心人的招数一套一套,但真让他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又没那个胆,只要她不同意,他也绝对不敢侵犯到她。 所以,林木木最后还是妥协,让张伟民住到了西厢房里,跟赵玉刚和郑小柔正面相对。她想的是,屋子空着也是空着,让这厮住一下也无妨,需要他搭把手的时候便拎上来,不需要了就当个空气放着好了。 张伟民也有自己的想法,现在兜里有钱,又有了住的地方,在接下来的有限时间内,应该会过的不错。关键的是,近水楼台之下,那个女人一定还会再次到他怀里来,他总比今天见到的那个土包子要强。 关于林木木猜测张伟民只为睡她,也对也不对。要说睡她,张伟民肯定是有这心思的,与这个时代的很多女人相比,林木木简直就是明珠闪耀,而且这女人的身子也确实比吕珊珊等好多了,他已经回味良久。说不对,是因为张伟民除了想睡她,确实是不想分手了,也许他一开始想要的女朋友就是现在的林木木这样的,而不是以前那个她。所以,他得追回来。 东厢房内,赵玉刚跟着林木木一回来就迫不及待地跟郑小柔唠叨起来:“今天带回来的这男的说是木木的男朋友,男朋友是不是就是她的男人、对象?” 郑小柔点头,“俺觉得就是这个意思。” 赵玉刚咂摸着嘴道:“俺就说嘛,木木一个女人家这么跑出来,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儿,说不定就是跟那个男的有关,现在男的都追过来了。” 郑小柔也好奇:“那个男的怎么样?” 赵玉刚摇头,“不怎么样,长得还行,但穿的挺破,反正看起来是绝对配不上木木。” 郑小柔用眼睛剜他,“瞅你那样,提起木木来,次次都赞不绝口的样子。” 赵玉刚嘿嘿一笑。 “你吃哪门子醋,木木那个女人怎么可能看得上俺?不过说真的,一开始俺觉得女人抛头露面的不成体统,很不好,但是接触下来,俺发现,那女人还真是有脑子,敢想敢干。现在这世道也变了,女人能赚钱也没什么不好,赚的都是清清白白的钱,连俺们都跟着过的越来越好。” 郑小柔深以为然。 两人正在东厢房谈论着林木木,忽然听见外边的院子里传来了喧嚣,像是有人打了起来。 赵玉刚和郑小柔第一时间便如两只兔子般蹿了出去。 他们猜的没错,是有人打起来了。 打起来的是两个男人,一个是张伟民,一个是……程锦年! 第28章 28 放肆 程锦年昨天从李伟那里拿到地址后, 要不是晚上没有来平城的车,他根本就等不到今天。 从来没见过四合院什么样的他,甫一到门口, 便被这样的宅子吸引了。 程锦年想,在这有特色的宅子里, 住着那个仙女般的女人, 还真是相得益彰。 大门是开着的,远远看见里边还有一层门, 他就直接走到了里边那层门的门口。 即便生在愚昧落后的村子里,他也知道,如果直接闯进去总是不礼貌的, 那个女人一定会生气,所以他便想着喊一声。 一想到马上要见到那个女人, 心里激动的砰砰直跳。谁知,刚想张嘴, 便看到一个男人从屋里走了出来, 程锦年凝睛一看, 顿时惊讶万分又火冒三丈,这人竟然是……那个叫花子?! 就是这叫花子将他媳妇给带走的! 程锦年只觉全身的血液猛地窜上了头, 脚下生风一般跑了过去, 揪住张伟民便挥出了钢铁般的拳头。 张伟民一拳被打蒙后,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当第二拳要落下的时候,才猛然反应过来,这他妈不是木木跟的那个村夫吗?于是一个回身便跟程锦年扭打起来,奈何他根本不是程锦年的对手,不一会就被打的哇哇乱叫。 听到声音跑到院子里的不只是赵玉刚和郑小柔, 当然还有林木木! 当看清正在胖揍张伟民的人是程锦年,林木木直觉全身的细胞都剧烈运动起来。 这个男人竟然找上门来了! “住手!” 程锦年又怎会真的住手,一想到女人跑了时的绝望,简直历历在目,恨不得将这人给活剥了。 在他的心里,就是这个叫花子让木木见了血,是木木以前跟过的男人和心里一直想着的人,要没有这人的配合,那女人当时是跑不掉的。 一拳一拳下去,张伟民被揍了个鼻青脸肿。 林木木看得出来,如果不制止,即便不出人命,也得来个重伤,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她可不想在自己的地盘上见血腥。 所以,面对暴怒中的男人,林木木一脚插了过去,挡在了张伟民跟前,看着程锦年,淡淡道:“是我让他去演戏的,骗你们的是我,不是他。也是我自己想离开的,又不是他绑我走的。” 在林木木想来,这男人一直意难平,无非因为两点,没了钱,没了媳妇。可是钱已经还给他了,有了钱,他可以随便回去娶媳妇。至于说他们之间睡过,他又没吃亏,怎么就成了个阴魂不散的? 听她说完,林木木发现适才暴怒的男人,眼里慢慢熄了怒火,直勾勾地盯在了她的脸上。 看着这熟悉的眼神,里边除了惯有的赤/裸欲望之外,还有些怨怼和委屈。 林木木想,媳妇跑了,加上众人的议论和嘲笑,估计这男人心灵被暴击过,这没完没了的样子,难道是想让她弥补精神损失?可是她呢,冷不丁遇上穿越,又稀里糊涂嫁给了一个村夫,她的心灵又何尝没被暴击过?谁来弥补她的精神损失? 不过,钱能解决的事儿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林木木想,如果通过钱能把这村夫打发走的话,倒也简单。 谁知,在她心里来要精神损失费的男人指着张伟民说的是:“这人是谁?他跟你什么关系?” 这才是程锦年最关心的问题。 未等林木木回答,张伟民张开快被打瓢了的嘴恨恨地回他:“我是她男朋友,就是她男人!” 张伟民说的极为傲娇。在他的心里,不管他与林木木将来会走向何处,自己曾经好过的女人怎么可以跟一个愚昧的村夫扯上关系?还特么让他遭了这村夫的打。 程锦年心里一个咯噔,像是被什么狠狠地戳了一下。 林木木一脚踹在了张伟民的腿上,骂道:“你丫是谁的男朋友,给我滚!” 现在不管是与程大年扯上关系,还是跟赵玉刚扯上关系,都比跟这个渣男扯上强。 林木木本想继续发飙,谁知,身子忽然一空。 嗯?她好像又被人扛了起来。 扛她的没别人,百山洼的村夫!这个叫程大年的男人为什么总是喜欢扛着她?! 身后是目瞪狗呆的张伟民,以及赵玉刚和郑小柔。 张伟民想阻止,奈何没胆,也没力气,实在是全身疼。赵玉刚和郑小柔双双扶起张伟民,把他送到了西厢房。 程锦年看到林木木是从正房里出来的,所以直接将其扛了进去。 甫一放下,林木木未等有任何的挣扎,就被牢牢地抵在了墙上。 她见村夫的眼里闪出了凶兽的光芒。 “那个男人说的是真的吗?” 那混蛋自己说是她的什么男朋友,可是这女人拿脚踢了他。 许是被这凶兽的光闪了眼,林木木竟鬼使神差地回答了他:“他是我前男友,就是……以前的对象。” 以前的对象?果然就是那个男人让木木见了血,让木木变得不再是黄花大闺女的?! 程锦年感觉隐隐有些肝疼。 不过,既然说是以前的男人,说明现在就不是了? 如果不是了,那么这个女人是不是就不会再想他? 这么一想,程锦年感觉刚刚还疼的要命的肝一下子又缓了过来。 “他们都说,你忽然出现在百山洼,被吴兰花捡到,就是提前跟那叫花子串通好的,你们……” 林木木:what? 这丫什么意思?是说她跟张伟民提前商量好了,故意跑到他们百山洼去骗人的?只为骗一千块钱? “你脑子被驴踢了吧,我为了骗你们一千块钱,还得给你去做媳妇,跟你睡?!我跟那混蛋张伟民,我们……我们只是一起迷路了,然后我就被那天杀的吴兰花给捡着了,那农妇想将我嫁给一个老光棍,所以我就跑了,跑了后,不小心滚下了山坡,又被你们家给捡到了,才稀里糊涂嫁给了你。后来在百山洼附近再次遇到张伟民,我们才一起离开的。” 得吧完了,林木木才感觉有点懊恼,她为什么要跟这个村夫解释这么多? “随便你怎么想,我无所谓,反正钱我已经还给你了,咱们两清了,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 今天这么一闹,已经够赵玉刚和郑小柔猜个半天了,她可不想自己曾经嫁过村夫的事儿最后闹个人尽皆知。 谁知,村夫很固执:“俺不要你的钱,俺只要你。” 这个女人有过别的男人他不在乎,而且她也说那叫花子现在是她“前男友”,便说明已经没有关系了。 “你以后也不能再嫁给别的男人,你只能是俺媳妇。” 水秀说这女人已经到了婚嫁的年龄,说不定会嫁给别人,他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 林木木扶额。 这个人是真的有点听不懂人话。 “我再强调一遍,我不是你媳妇,当时嫁给你,只是一场误会,我们之间压根就不是你情我愿,也不符合正规的法律程序,你明白吗?” 误会…… 不是你情我愿…… 不合法律程序…… 这些信息条条都让程锦年的心堵得不行,即便一早就知道是这样,还是堵得不行。 可是误会又如何,不愿意又如何,不合法又如何,他们已经睡了,在他的心里,女人睡了,就是自己的媳妇了,一辈子都改变不了。 他想这个女人,已经想了很久…… 林木木一个错神,根本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有那么大的刺/激/性,刺/激的男人像是忽然发了疯一般紧紧地抱住了她,带着急切的chuan/息重重地亲在了她的唇上。 亲吻间,是男人缭乱的话语:“木木,你是俺媳妇,永远都是俺的……你不能再找别的男人……你知道你走了以后俺有多想你吗?俺白天想看到你,晚上想抱着你……想……” 接着是一浪高过一浪的更加猛烈的索取。 林木木忽然像是被点了穴一般,僵在原地。 她想推开他,想挣扎,想反抗,但是手不知为何变得酸软无比,毫无力气。这个男人的身上带着一股子泥土的味道,与昨天不同,今日他穿了洗的很干净的衣服,有几分清爽,还有那种惯有的野性味道,各种东西交织在一起,让她几近晕眩,晕到就由了他的放肆和索取。 程锦年勾起了嘴角。 这个女人没有拒绝他,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是喜欢跟他这样的。于是,便更加大胆起来,上手直接撕开了女人上衣的扣子,得寸进尺起来。 林木木一个激灵,大脑忽然清明过来。 疯了,看来是饥渴太久了,竟然大脑一片空白,由着他这样对她。身体被迷离的情绪包裹,心里却不断地告诫自己,这是个愚昧的乡野村夫,他的存在是她的污点,时刻提醒着她那段不堪的过往。这种分离和纠结的感觉,激的她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子。 最后,嘴巴子是抽了,不过没抽自己,而是抽在了刚才疯了般侵犯她的男人的脸上。 “放肆,你以为这里还是你们那愚昧落后的百山洼?” 程锦年摸了下刚刚被打的脸,有点疼。 她到底还是拒绝了他。 她说,在百山洼的时候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误会,误会到现在,这个女人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到底是什么,只喊他“程大年”。她好像从来没有问过他叫什么。 可是,他又怎么可能放走她?他知道失去的滋味,是有多绝望。既然老天爷让他再见到她,他是不会放手的! “木木,不管怎么着,在俺心里,你就是俺媳妇,一辈子都是!” 林木木冷笑道:“一辈子?你知道一辈子有多长吗?这是赶巧了,让我们再次遇上,若是这辈子我们不会再遇见呢,你还敢说一辈子?” “会!”程锦年盯着她说,“自从你走了以后,俺就想这辈子可能再不会见着你了,你留的纸条,让俺去娶水秀,可是俺不想娶,不只是水秀,哪个女人俺都不想娶。俺想的是,即便再也见不到了,但是俺娶过你,这辈子俺媳妇就是你!” 林木木:…… 她其实不太相信一个男人说的那些与一生一世有关的誓言,跟自己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结发妻子刚去世没几个月马上就续弦的男人多了去了,何况她跟这个程大年之间,只是个那样的结合,何来一辈子之久? 现在,她有些心烦意乱…… 真是闲得蛋疼,干嘛要跟这村夫罗里吧嗦这么久。 “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不想再跟你有任何瓜葛,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跟你之间曾经的瓜葛。” 见其没有要走的意思,林木木只得说:“我知道你是从李伟那里要的地址,你要是不想我去骂他的话,就马上离开这里。” 程锦年眼眸深深地望着眼前这个让他不知该如何是好的女人,心里一会像有微风拂过,一会又像是有热血在翻腾。 这次过来,他得到了最有用的信息,那个叫花子已经不是这女人的男人了!而且看起来这女人也还没找别的男人。所以,他得想办法来到她的身边,像雄狮护住自己的领地和雌性一样来护住她。 “在你的心里,那只是一场误会,但在俺的心里,俺已经娶了媳妇,就是你……” 留下这么一句,男人便走出了她的屋子。 林木木拿起桌上的花瓶,“啪”地摔在了地上。心里像有一簇火苗在乱窜。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为什么会搞成这个样子,让她去经历一个那样的男人! 为张伟民送了药以后,郑小柔回到了东厢房。 之所以去给那个挨打的男人送药,在赵玉刚和郑小柔想来,总是林木木带来的人,以后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相互照应是应该的。 郑小柔道:“哎,被打的真是厉害,脸都肿了,身上还不知道什么样呢。” 赵玉刚琢磨起来:“你说这林木木到底惹了多少男人,就这一天的时间,上门两个,还大打出手。” 郑小柔也觉得自己跟赵玉刚私奔出来,已经是天大的勇气了,他们村里的女人,像她这么着的还真不多见。可是那林木木,长得明亮闪耀,又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还招了那么多男人来,活的真叫个地动山摇。 “玉刚,你说木木跟他们两个……” “俺觉得两个都有事儿。”赵玉刚咂摸了下嘴儿,“被打的那个自己说是她什么男朋友,打人的那个直接把她扛进了屋。” “啧啧……” 郑小柔已经词穷。 西厢房里,张伟民照着镜子,为自己上着药。一边上药,一边骂娘。说实话,他还真怕那种村夫,拼起命来不管不顾。 就那种没文化的村夫,竟然这辈子还有福气睡过林木木,跟他张伟民成了一个待遇的。那村夫连抱女人都不会,直接扛在肩上,像个野人。不过,那野人将木木扛到正房里都干什么了?张伟民想到此,一个龇牙咧嘴,抻的脸生疼。 转而一想,本来还以为木木又找了个土包子男朋友,原来住东厢房的那个土包子是有女朋友的,因此跟木木自然不可能有关系。看来木木也不是口味变重了。所以,既然这里已经不是那穷乡僻壤的地方,他们已经来到平城,想来木木应该不会low到继续跟那个村夫睡的。 张伟民总觉得林木木最终还是他的。于他来说,像林木木那样的小女人追起来总是得心应手,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她总之还是那个小丫头,再变化都不会超脱他的掌控。他记得那时候,励志的过往,未来的宏愿,加上象牙塔里接触不到的社会经验,基本上就把那个小丫头给唬住了。本就长她十岁,小丫头的心思逃不过他的眼睛,他体贴她,照顾她,哄着她,她说他像一个爸爸。后来,有一次,他们没去外边的餐厅,就在他的家里,他为她做了一顿精致而丰盛的晚餐,她说是家的味道,就是那个晚上,女人将自己柔软的身体和青涩的年华一并给了他…… 如今细想起来,竟是那般美好。他知道她欠缺的是什么,也知道她想要什么,所以,她终归还是会回到他的怀里来。 张伟民有了想法以后,马不停蹄的第一步就是故伎重演,拖着受伤的身体去为林木木做了一顿饭,因受各种条件限制,精致程度是没法和以前比,可诚意却是无差。 谁知,林木木瞅了眼他端去的饭后,冷冷道:“小柔的饭做的挺好的,你就别再卖弄了,要是不用养伤的话,赶紧去帮玉刚装货去!” 此时的张伟民根本没有意识到,许多他认为不会改变的东西,其实早已经变了,变过的东西再也回不去从前。 …… 而另一边,回到李伟那里,程锦年变得每天都精神恍惚。从老家出来后,他也是经常想到那个女人,但那时候他感觉这辈子是没机会再见了,只是绝望的念想罢了,绝望到一定程度,心神倒稳了下来。 可是这次不一样,他重新见到了那个女人,她再也不会跑掉,她就在平城的市里,即便她抗拒他,鄙视他,嘲讽他,但还是扰乱了他的心神,搞得他总是心不在焉。尤其是想到那个叫花子竟然还跟她住到一起,就感觉挠心挠肺。 他得赶紧想办法到那个女人那里才行。 李伟说这头的事儿忙完,就会荐他过去,所以程锦年开始催着兄弟们加班加点,没日没夜地干。 “年哥,你这是催命啊。” 有些个工友有意见了。 “哪就催你命了?年纪轻轻的,多干点活怎么了?人家李哥又不是按天给工钱,人家按的是工程量,早点干完,你不也早点拿钱吗?” 程锦年不理会那些个人的意见。 …… 没多久,催命似的日子终于过去了,这速度让李伟都大跌眼镜,这些个工人们真是干活不要命。 可一圈看下来,即便效率很高,质量却没下降,他很满意。 “李哥,你说这边的活儿忙完,就荐俺去林木木那边。” 程锦年又坐到了李伟家,他知道,他若是自己跑到那个女人那里,她指定不会用他,李伟推荐过去的,说不定有戏。 李伟就怕他这种蹲在家里不走的架势,上次要林木木的地址,他给了,倒也没惹来什么麻烦,只这大年请了一天假,去了一趟平城市里,回来后就拼命干活,没提其他。林木木那边也没任何说辞,想来应该挺风平浪静的。 “你就没想过在我们附近继续找活儿干?那么多人家起厂子,再说了,我这边随时都有可能扩大规模,工程随时都会有,你去林木木那边,她又不是正规地建什么厂子,也就是搭建一些临时的仓库,估计也就一个月的工程量,你还不够折腾的呢。” 李伟还是心里七上八下的,不希望自己去触什么雷。 程锦年猛摇头,斩钉截铁地说:“俺就想去那边,再说了,你答应俺的,你可不能说话不算数。而且,你要荐别人过去,你有合适的人吗?” 李伟:……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想过去到底干什么?” 他还是害怕程锦年会做出什么事儿来。 “俺就是想过去看看她,你也说过这里是有王法的,俺还能干什么啊。” 李伟摸着下巴琢磨了会,这厮说的对,现在一时半会给林木木再也找不到别的更合适的人选,作为合作伙伴,交待给他的事儿,他若是做不好,或者一直拖着不去做,总是在林木木那边观感不大好。 可是,荐了程锦年过去,若是给林木木带来什么不必要的麻烦,观感就更不大好了。 “你等等,我给她打个电话,先问问她自己的意见。” 应林木木的建议,李伟已经把电话装好了。 程锦年赶紧制止了他:“你打什么电话啊?” 想都不用想,若是李伟打电话去问,那女人肯定不会同意他过去。 “你们都是做老板的人,总说公私分明,你荐俺过去,于公,是最合适的人选,不给她撂挑子就是了。于私,清官都难断家务事,你还要去管私下各个工人对她都有什么心思吗?俺也一样,肯定公私分明,俺私下不管对她有什么心思,但是绝对不会影响到俺给她干的活。” 李伟:! 这厮说的还真有道理! 一个个没见过世面又光棍的工人们,见了林木木那种尤物般的小丫头,哪个能没点心思?只是程锦年的心思明显了一些而已,倒应该不会真的坏事。况且,他手头现在真的没有其他合适的人选,大家都忙着起厂子,好的工人都在抢,像程锦年这种,自己活儿能干好,还能带个队伍的,正是林木木想要的。若不荐他过去,再等下一个如此合适的人,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可是要失信于林木木了。 想明白后,李伟就直接给林木木打了一个电话,说工人给她找好了,而且完全符合她的要求,直接有人给她包工,她不用挨个工人沟通对接。 …… 程锦年带着一帮人兴致勃勃地赶到那套四合院的时候,首先见到的不是他日思夜想的小仙女,而是那个让他讨厌的叫花子。 张伟民拿眼睛睨了下程锦年以及他身后那些个土儿吧唧的泥腿子,冷冷地问:“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想到被揍一顿,心里还是火气腾腾,奈何又不敢上去揍回来,只得用冷言冷语回敬一番。 程锦年见着这叫花子就有点堵心,过去的事儿暂且不提,光这人一直在木木身边这一点,就让他受不了。 “俺来找木木,跟你有啥关系。” 听这村夫一口一个“木木”,叫的好不亲热,张伟民就想到这level跟他差了几万里的村夫,有过跟他一样的待遇,都曾经睡过林木木,心里便极度不平衡。 “跟我当然有关系,我实话告诉你,我跟木木只是闹了点不愉快,你不要误以为我们就结束了,我们根本没有,我还是他男朋友,你明白吗?这里我自然可以说了算。你要不说你来这里干什么,休想进这个门儿!” 程锦年心里一咯噔。 他们只是闹不愉快?他还是木木的男朋友?可是木木那天明明告诉他,这叫花子只是她以前的男人。难道木木只是气话? 程锦年感觉又有点肝疼。 “你们两个出来下!” 张伟民喊了一声。 待赵玉刚和郑小柔从东厢房跑出来,张伟民就颐指气使上了:“看住他们,不要让他们进来!” 赵玉刚和郑小柔看了眼程锦年,一下子就认出,这不就是前段时间来打了张伟民,还扛着木木去了正房的那个吗?这样让其站在门外,不让进门,确实不大合适。 但是他们又不敢得罪住在西厢房的张伟民。木木是从来没跟他们说过什么,可这个张伟民只要木木不在,在他们面前就摆出一副男老板娘的架势。关于这男老板娘跟木木的关系,他们琢磨来琢磨去,总觉得不一般,既然他们是靠着木木发财,自然跟木木关系不一般的人,他们都不要惹的好,反正就是听他偶尔指挥指挥罢了。 所以,赵玉刚和郑小柔便听了指挥,站在门口看着这些不速之客,而张伟民则大摇大摆地回了西厢房。 看看外边站的一堆人,都是跟自己一样,也是从老家出来讨生活的,赵玉刚和郑小柔态度格外的好了一些。 “那个,木木出去有事了,一会就回来。” 赵玉刚笑着说。 心想,打前头站着的这个,竟然敢直接扛起木木,想必关系也不一般。他跟的这财神爷,关系不一般的人有点多,哪个他都得小心伺候着。 郑小柔看一堆人中,还有个女的。那女的脸蛋有点黑,一看就是经常在外边干活的。自己以前也是皮肤黑,跟着赵玉刚出来以后,只是留在家里做个饭,顺便帮着整理下货,不用风吹日晒的,所以捂白了很多。 郑小柔看到的自然是于水秀,跟着程锦年他们,除了做饭,有时候得在外边给他们打打下手,所以皮肤确实又糙又黑。 郑小柔想,她是跟着赵玉刚才敢出来的。而人群中这个女的,应该也是哪位工人的媳妇吧,否则一个女人断不会自己就跑出来讨生活了。 当然,林木木那女人是个例外。 就这样,赵玉刚对程锦年傻笑着,郑小柔对于水秀浅笑着,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正在他们大眼瞪小眼期间,林木木的摩托车轰鸣着停在了四合院的大门口。 第29章 29 打男人 见自己家门前站了一堆人, 而且打扮上来看,都是些务工的工人。 她想,兴许是李伟推荐的人到了。 再一看, 领头的竟然是……程大年?! 李伟确实说过,可惜他那边的活儿还没结束, 否则就把自己手下的工人介绍给她了。当时并不知道他手下的工人都是谁, 自然没有异议,后来见到有程大年, 她跑他追,李伟那厮不可能看不出他们的关系有些微妙,竟然不提前跟她沟通就推荐过来了, 还真是气人。 一看到林木木,程锦年的眼睛像是金属遇了磁铁一般吸了上去。 郑小柔悄悄观察着, 领头的那工人,刚才还若无其事的样子, 一见到木木, 眼里便像着了火。想来, 玉刚说的没错,木木跟这个男人的关系也绝对不一般。那男老板娘张伟民, 在他们面前是拿着派头, 但是在木木面前可是连手都没见他敢碰过。可这个工人那次来直接将木木给扛了起来。 “你怎么来了?” 林木木的眼里如雾如冰。 “是李哥让俺们来的。” 果然如此! 林木木转头吩咐着赵玉刚:“玉刚,把摩托车推到院子里。” 交待完以后, 自己抬腿便迈进了大门口,她得去给李伟打个电话,那厮有故意瞒着她,然后先斩后奏的嫌疑。 望着林木木气呼呼离去的背影,程锦年便想, 这小仙女风风火火生起气来的样子都那么好看。 她应该是去找李哥算账了,不过相信李哥应该早就准备好了说辞。 果然,面对林木木的质问,李伟那个老油条假模假样地说道:“我哪知道你们什么关系,你们又没一个人告诉我。那次你来我这里,他是对你表现的很那个,但是,那些个光棍汉,谁见了你这漂亮丫头不起心思?你能保证你再找别的工人,他们就心里光明磊落?再说了,那大年真是最合适的人选了,我是一时半会真给你找不到其他人了,你也知道,我们这附近,都在起厂子,好的工人,尤其是还能给你包工的人确实不好找。那天我说,可惜我这边的活儿还没结束,否则就把他介绍给你了,你后来不也没表示反对吗?你要早说,你坚决不要他,那我也不会荐他过去了。而且,你也是做大事的人,没必要非得公私不分,最后耽误的还是自个儿的事儿。反正人我是给你找好了,你要实在不想用,你打发了他就是了,可怨不得我不给你帮忙。” 林木木一个心梗,那李伟啥时候变得嘴皮子这么利索了? 先是表达自己不知情,很无辜。再是夸她漂亮,不能怨单身汉对她有想法。然后就是抬她是个做大事的人,不会公私不分。 真是个老奸巨猾的油子! 挂掉油子的电话,林木木将程锦年叫到了屋里,然后用毫无情绪的眼神盯在了他的脸上。 自从离开百山洼,她就从来没想过这辈子还能跟这个男人再见面。奇迹出现,重新见到,已经冲击了她的思维,所以她不想再跟这个男人有任何的瓜葛和交集。 可是,李伟那厮竟然还是送了他过来。不过,她也知道,不是李伟想送他过来,定是这个男人自己想来。 他说:“李哥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俺没告诉他,所以你不要怨李哥,俺也不希望这会影响你跟李哥的合作,李哥那人不错,你不要因为俺,失去李哥那么好的合作伙伴。” 林木木接触了李伟那么久,自然对他的为人有基本的判断,她更不会傻/逼到公私不分,毕竟与别的相比,她目前最想要的还是钱。可是,她不认为李伟只是因为人不错,就会答应这个程大年所有的要求。她不信李伟看不出一些端倪,这程大年敢追她,敢扛她,怎么会只是单身汉见到漂亮姑娘动了点心思而已?看出了端倪,还把人送到她这边来,他是要闹哪样? 身边的男人给出的解释是:“有次李哥不在家,他老娘忽然发病,又没车,是俺背着他老娘跑了几里地送到医院的,医生说,要是再迟一会,可能就救不过来了,所以李哥愿意帮俺。” 林木木了然,李伟那厮之所以跟她装糊涂,是因为跟这个男人之间有点恩情需要报。 “不过,你还是带着你的人走吧,我再去找别人。” 反正李伟也说了,如果她真的不想用,打发人走就行。是那厮先算计的她,她也没必要考虑他的面子。 程锦年沉默。看来这个女人是真的不待见他,他急切地想往她身边凑,可她却只想离开他,推开他。他们的人生和心思都是这样不对等。可是,他不想走,即便这个女人不承认是他的媳妇,也不愿意他再碰她,他还是想留在她身边,为她做所有的事情都愿意。 “你一时半会找不到的,李哥他们村里的人,见天都在招有经验的工人,但是挺难招到。” 林木木听罢,一下子气短起来。 她当然了解目前的形势,国家的建设还没有跟上,这方面的人确实紧缺。而她想快点把仓库搭建起来,先把四合院里的货挪过去,然后平城周边的工厂产量也就上来了,她临时找地方也不现实,况且,她还想去别的城市的工厂谈谈合作,若是真的谈下来,那供货量会一下子增加很多,她的确得有个像样的地方放货物。 “俺答应李哥了,不会怎么着你的,你放心,惹你不高兴的事儿,俺以后一定不做。” 林木木再盯了他一会,斩钉截铁地说:“我最不高兴的事儿,就是你说我是你媳妇。以后,在任何人面前都不要再说这句话,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我曾经去过百山洼,曾经跟你……” 她堂堂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竟然嫁给了一个村夫,这样的黑历史,她巴不得永远抹掉。这件事除了此时在正房的他们两个,便只有张伟民那渣男知道,她不想再让第四个人知道。 谁知程锦年接下来的话,让她抓狂,竟然早有知晓的第四人。 听林木木开始跟他谈条件,程锦年心里立时乐开了花,这说明女人同意他留下来给她干活了,只要让他留下来,他便有机会经常看到她了。对,再过分的事儿他暂时不敢肖想,能让他经常看看她,就已经知足了。当然,现在她不想继续给他做媳妇,他也得防着有人来撬墙角。 接下来就是水秀的事儿,虽说水秀不是他要带的,但好歹那个女人也是冲着他才出来的,所以他走到哪里,都会提前跟老板说好,水秀是个女人,只能给他们打打下手、做做饭,工钱可以比男人们少一点,但不能不要她,若是有不答应的,程锦年会自己也扭头走人。 “水秀?” 林木木进门的时候,眼风里是看见一堆男人中夹着个女人,当时她并未在意。难道那个女人就是水秀?是那个对这男人有心思,后来还差点要嫁给他的那个水秀? 她逃跑的时候,在留的纸条里说过,让他拿着那四百块钱去娶了水秀。前段时间这个男人跑到她这里发疯,侵犯她的时候还说,他不想娶水秀,也不想娶任何女人,只想要她这一个媳妇。特么这男人也是个骗子!说不想娶水秀,其实偷摸把人家从老家带出来了,还到处一起做工,没点文化和追求,一心只想娶媳妇睡女人的野男人,能放着有个在身边的女人还不动声色吗?指不定就是睡在一起的。他们睡到一起也就罢了,她不在乎,只是干嘛要骗她,说他不想娶人家?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那个早就没了记忆的爸是这样,张伟民是这样,这个程大年也是这样,不管有钱没钱,不管什么身份,什么学历,都一个德性!妈妈说的一点都没错!男人就这点一样,都特么是动物! 虽然心里像是被填了一口屎,但林木木面上还是冷静自持的样子。 想想她前期那点活儿不过也就一个月左右,他们不管是谁,实在都是她人生的一些过客罢了,懒得再去计较。于是淡淡地说道:“她一个女人家老跟你们去工地也不是个事儿,体力总是与男人没法相比。要说做饭,我这里有个负责做饭的了,就是赵玉刚的媳妇郑小柔,倒也用不上你那个什么水秀。你要是没什么意见的话,就让她跟赵玉刚一起帮我处理货吧,本来我也正好想招些这方面的人,货物的装卸、清点、分类,以及跟市场的商贩对接等,事情繁琐,赵玉刚一人确实忙不过来。不过你那个什么水秀既然能跟你下工地,相比你也不会在乎她是不是抛头露面吧?” 她怕这男人也是个跟赵玉刚一样矫情的,本事不大,毛病不少,还有个金屋藏娇的宏伟嗜好。 程锦年一听女人答应了,而且还让水秀去帮她处理货物,总比以前老跟着他们下工地要强,所以连连点头,根本没听出这女人一口一个“你那个什么水秀”是什么意思。 就这样,林木木找了郑小柔,让她把其他所有人的饭全都承包下来,当然工钱肯定是要涨的。 郑小柔自然乐意,大不了多做一些,还能多拿工钱,对她来说是好事。 接着,林木木让程锦年带着他的那一帮人都住到了后边的一排罩房里。 关于库房的选址事宜早已搞定,街道都打好了招呼,相关的批文也已经拿到。 当天晚上,等全都安顿好以后,郑小柔将饭送到了后罩房。 吃饭间,一个工友嚷嚷起来:“这边可真好,瞧咱们住的地方,又好看,又整洁,可比咱们以前住那工棚好多了。伙食也好,就连做饭的那个小娘们儿都长得那么好看。虽然比咱们那老板是差了些,但也挺白的。” 另一工友打趣道:“你可别惦记,做饭那小娘们儿人家有男人的,你今天又不是没见着。” “俺没惦记,俺就是说说。不过话说回来,年哥,你跟那林木木到底是啥关系啊?” “对啊,年哥说说呗。” 这帮好奇心爆棚的孙子,看来还是没忘了八卦。 程锦年只低头吃饭,不理会他们。 啥关系,他自然不会告诉他们,何况那个女人还严厉地警告过他,不能让别人知道他们过去的事儿,否则惹恼了那女人,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要昭告天下神马的就暂时先算了。 大家见程锦年不想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便转移了话题。 “今天拦咱们的那人是谁啊,瞧那阵仗,倒搞得他是老板似的。” “对呢,连那两口子好像都得听他的。” “年哥,你认识吗?” 程锦年顿了一下,忽然有点吃不下饭了。 那叫花子他当然认识,在百山洼的时候就认识,前段时间还刚把他揍了一顿。今天那叫花子确实挺拿架子的,对他有敌意,他可以理解,可是真如兄弟们所说,那两口子看起来都得听他的。难不成木木真让他管着事儿?木木既然跟他没关系了,还让他住在院子里,让他管事儿。他是真的吃不下饭了。 “俺吃饱了,你们吃完赶紧收拾好,早点休息。养好体力,才能更好地干活。” 洗涮完毕的于水秀进门后听到的就是刚才的对话。 她也纳闷,今天拦他们的那个男人,看起来像个男主人似的。如果真的是男主人,那跟大年惦记的那媳妇不就是两口子吗?那大年还惦记个什么劲?如果他们真的是两口子,还真是好事,说明大年没什么机会了,大年没机会了,岂不是她就有机会了吗? 如此想着,于水秀便吃的格外的多了一些,感觉饭菜都香了。 前院里,郑小柔一回到东厢房,就拉住赵玉刚神秘兮兮地说:“俺去后边罩房送饭,你猜俺看到了什么?” 赵玉刚摇头。 “俺看到那个女人在给那个男人洗衣服。” 赵玉刚凌乱。 “哪个女人,哪个男人?你这一出一出的都说的什么啊?” 郑小柔剜了他一眼。 “就是今天跟着那帮老爷们儿来的女人,给那个前段时间把张伟民揍了一顿的男人洗衣服。” “哦,”赵玉刚没当回事,“他们都是工友,她是个女人,帮着工友们洗洗衣服也没什么吧。” 郑小柔摇头,她不这么认为。 “俺看了下,她没给别的工友洗,就只给那个男人洗的,那衣服俺认识,上次来的时候就穿的那件,就是把张伟民揍了一顿,又扛起木木进屋那次。” 赵玉刚也来了精神,自己这娘们儿眼神好,记性也好,他咋就不记得那男人曾经穿过什么衣服? 不过,听这么一说,敢情那个男人是有女人的?他有女人了,怎么还来找木木,还直接把木木扛进了屋? 太乱了! 郑小柔也说:“这关系真是够乱的。那张伟民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木木的男人,可俺看木木对他也不是那么好,起码没给他洗过衣服吧?现在来的这个,明明身边有女人,却还要来找木木,还不顾体统地扛起木木进了屋。” 赵玉刚瞪她:“林木木是什么人,她能给男人洗衣服?” “那你说,他们两个到底哪个是木木的男人呢?咱们忌着张伟民,就是怕他万一跟木木是那种关系,可不好得罪了他。现在咱们是不是连那个新来的也得忌着?” 郑小柔和赵玉刚一直视林木木为财神爷,那财神爷的男人,他们自然得捧着才是,否则枕边风一吹,搞不好就让他们财散人去。 赵玉刚琢磨了会,脑子忽然好使起来:“依俺看,可能哪个都不是,你看木木那女人是个矜持的吗?压根就不是!要真是她男人,估计早就住到一块了,还用的着分开睡?” 郑小柔也想起来,他们住到老太太那套四合院的第一天,林木木就警告他们晚上动静小一点,不要吵着她,听起来那女人确实是个放得开的。兴许那两个男人真的都不是? “那俺们还要不要继续捧着张伟民?” “捧着呗。”赵玉刚很无所谓,“反正木木在的时候,也轮不到他说什么,也就是木木不在的时候,他拿捏一下,俺们就听着,也别得罪他,反正最后还是木木说了算。” 郑小柔深觉有理。 赵玉刚不让她再继续琢磨,直接扑在床上亲热起来。 想到后罩房里那些个工人,连个媳妇都没有,他忽然觉得自己幸福感十足。虽然是私奔出来的,但好歹他过的可是媳妇热炕头的日子,何况自己这媳妇一天天的愈发好看,因为总不用像以前似的下地劳作,风里来雨里去的,确实养的好多了。当然,跟林木木那女人还是没法比,只是于他来说,他已经非常知足。 …… 在后罩房的于水秀,确实在吃饭前,给程锦年把衣服洗了。 那男人每次都不让她动自己的东西,但是她总能想办法给搜吧出来,全都洗的干干净净。尤其是如今来到这里,那男人千叮咛万嘱咐,让她以后万不可再像以前那样,让别人误会了他们的关系,否则他就不管她了。于水秀根本不怕威胁,她知道那个男人只是吓唬她,不可能真的不管她。 反正她想的很清楚,既然已经从老家跟出来了,也豁出去了,她就是要跟着他,只要那个女人不理他,他若不想打一辈子光棍的话,总得找媳妇,要想找媳妇,她跟了那么久,自然只能找她。 以前未嫁人的时候,瞅上那男人,只不过是看他一把子力气,是个踏实肯干的,而且人长得也五大三粗。后来跟他出来了,愈发觉得那男人更值得托付了,没什么花花肠子,待兄弟们义气,也是个有主意有想法的,现在也能赚钱,说不定往后还能赚的更多,只一点不好,就是对林木木那个女人一根筋。所以,她不找别人,就是要跟着他。 在正房的林木木,拨拉着算盘,她得划出一笔账,用来购买库房的材料。幸亏自己读的专业是金融,很多东西总有些相通之处,算起来账来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尤其是看到自己赚到的钱在蹭蹭增长,这种感觉简直是舒爽无比,因为每增长一笔,便离着她的“小目标”就更近了一步。 谁知,账还没算完,外边院子里忽然就吵吵上了。 听声音像是张伟民和赵玉刚。 林木木赶到院子里,听了一番争执后,明白了个大概。 张伟民说赵玉刚和郑小柔动静有点大,吵着他睡觉了。赵玉刚说张伟民在偷听他们墙角。 林木木差点气笑。这两个大老爷们儿还能不能有点正事? 以前她也跟赵玉刚和郑小柔对着厢房住,真没听到过什么动静,她想应该不是她的“警告”起了作用,想必还是那两人相对来说比较注意一点。这么一想,难不成真是张伟民这个渣男去偷听人家?真是够low的。 “你们若是再鸡毛蒜皮地折腾,都给我走人,爱住哪住哪去!” 林木木老虎发了一回威。 张伟民悻悻地回了屋子。 赵玉刚则跟着跑到了正房来,憋红着脸,看起来还是气急败坏的样子。 林木木偷笑,动物发/情的时候如果被打扰,雄性都会暴怒异常,龇牙咧嘴,何况是人。 “行了,他就是贱,下次他若再敢这样,你直接揍他。” “俺哪敢。”赵玉刚嘟哝道。 “你有什么不敢的?你也是个汉子,你比他少什么吗?” 赵玉刚心道,俺比他少个男老板娘的身份。只是嘴上他可不敢这么说,因为林木木这女人压根就没正式承认过张伟民那个身份。 赵玉刚跑进来是为的另一件事。 “那个,还有个事儿想对你说一下。” 林木木支起了耳朵。 “前几天小柔说,”赵玉刚本不想启齿,因为这对他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可是如果不告诉林木木,张伟民那混蛋不知道下一步还会做出什么事儿来,“小柔说张伟民骚扰她来着。” 林木木:! 张伟民竟然淫/贱地去骚扰郑小柔?! 那个混蛋!渣男!畜生! 看来还真是憋出兽性的一面来了。在三十多年以后的世界,那厮好歹是个人模狗样的小老板,摆在面上找,也会有不少女人,偷摸在底下找,那种行业又比较繁盛,男人们都亏不着,最不济还有点片啥的过过眼瘾。这来到现在,撩女人不好撩,那种上不了台面的行当又还没起来,关键是无电脑,无手机,片也见不到。所以,只能low到去意/淫别人的老婆,去偷听人家的墙角? 林木木脑子里嗡嗡乱响,真是反了天了。 站起来找了一圈,发现桌子边放着个鸡毛掸子,抄起就冲到了张伟民住的西厢房。 赵玉刚没跟进去,只在院子里便能听到里边林木木的破口大骂和张伟民嗷嗷叫的声音。 “张伟民,你这个畜生!你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以后你要再敢打小柔的主意,你就给我滚。” “你要不滚,看我不打死你。” 张伟民在身上落了好几下后才反应过来,这个女人在打他,于是就到处闪躲起来。 “木木,我以前只知道你嘴上暴力,没想到你是真暴力,你竟然打我,你知不知道家暴是违法的?” 林木木大吼:“谁特么家暴你,我这是替/天/行/道!” “木木,我真不是偷听,是他们动静确实大了点,难道你就听不到吗?” 张伟民其实本来是想听林木木的墙角,看看她睡了没有,在干什么。尤其是后罩房里住进了那个村夫后,他就更加忐忑起来。他也奇怪了,这女人油盐不进,就是不怎么搭理他,真把他当个打工仔了。他张伟民是什么人,好歹后世也是个小老板,若不是他们只在这个时代短暂停留,若不是他想重新追回这个女人,他才懒得当什么打工仔。 没成想,林木木的墙角没听着,东厢房里倒有戏听。妈的,自己干憋着,那两口子却滋润着呢。想着,便一脚踢翻了院子里的水桶,就把鸳鸯给惊了。 林木木继续吼:“你以为我跟你一样,耳朵、脑子里都长满精虫?我告诉你张伟民,你要是再给我做出一些下三滥的事儿,立马给我走人,你要不走,我只能报警了,让你也尝尝这个年代的牢饭是什么味道。” 张伟民贱兮兮道:“我是满脑子精虫,你以为有你在前,我还能真对那个小村妇有兴趣啊?我只是无聊罢了,我能怎么着她?不过你要真想替/天/行/道,你不如先行行好,先安抚一下我吧。” 说着,竟然贱兮兮地靠了过来。 林木木手里的鸡毛掸子一伸,直接给顶住了。 “张伟民,我告诉你,这个院子里的所有女人,你都死了这条心,打发你的精虫,请出去找,别脏了我这地儿。在我们回去之前,你最好老老实实的,否则我真会让你滚蛋。” 张伟民眼睛亮亮地盯着她,无所谓地笑道:“你让我留下来,也是为你自己吧?你想回去,所以你怕没我在身边,万一回不去。还有,你也不用威胁我,你不要忘了你在我手里的把柄。如果我告诉他们,你曾经嫁给了一个文盲村夫,那个村夫现在就住在后罩房。这样的话,赵玉刚,郑小柔,还有市场上以及工厂里那些所有认识你的人,都会知道,原来这么漂亮,这么能干的女人,竟然还有过那么一段不堪的过往,你说他们接下来会怎么看你?” 林木木气得差点一个趔趄。 咬了咬后槽牙后,恨恨地说道:“张伟民,你以为你好在哪里,你还当了叫花子呢。” “我当叫花子就当呗,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光环,自然不在乎过往。” “张伟民,你卑鄙!”说着又是一鸡毛掸子打了过去。 张伟民一偏身子,直接握住鸡毛掸子,将林木木一把拉到了怀里,紧紧地抱住了她。 “木木,说真的,我不在乎你有过什么样的过往,我是真的被你重新吸引了。以前的时候,见你只是个漂亮丫头,我只是荷尔蒙作祟追了你,可是现在发现,你不只是长得漂亮,脑子也好使,我更喜欢的是现在的你。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等我们将来回去了,咱们一起做公司,你本来就是金融专业,又有现在的经验积累,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张伟民,你魔怔了吧,放开我。” 林木木扭了下身子,根本动弹不得。 “木木,真的,我逗郑小柔,只是无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就是我的沧海,我的巫山,别人都算不得什么,我爱的是你。” 当猪头猪嘴伸过来的时候,林木木偷偷转了下鸡毛掸子,想直接把这头猪给戳穿。 谁知,一戳,方向有些偏了,戳巧了地方。 张伟民捂住自己那宝贝部位龇牙咧嘴地骂了起来:“林木木,你丫也太狠了吧,我特么都还没怎么着你呢。” 林木木也龇牙咧嘴地瞪了他一眼,便转身出了西厢房。 疼痛减缓后,张伟民砸吧起嘴来。 那个小嫩丫头竟然长成了个小辣椒,还有些经商的脑子,真是越来越对他的胃口了。现在她身边是没有男人的,后罩房那个,虽说睡过,但那女人明显地不想提到那段黑历史,所以跟那个男人应该不会再有什么瓜葛。就是那个男人贼心不死,也没用。说不定那女人早晚还是他张伟民的。况且,他们将来还得一起穿回去,这边的男人都只是过客罢了。想来,他竟带了几丝期许。 转身离去的林木木跟她的思维天差地别。 她想的是,以前的时候,张伟民那厮好歹凹的是正经潜力股的人设,这特么怎么忽然就崩成这个样子,整个成了一无赖。 真想戳瞎自己的双眼! 走到院子里,看赵玉刚还站在那里,就把他重新叫到了正房。 “以后他若再敢轻贱小柔,你就给我往死里揍。” 林木木将鸡毛掸子扔下后说了这么一句。 赵玉刚刚才在院子里是听不到他们具体说了些什么,但听那声音也猜的出来,这女人肯定把张伟民给打了,就用这鸡毛掸子。 “木木,俺不是不想揍他,只是……”赵玉刚有点为难。 “只是什么?” “只是俺不确定你跟他到底是什么关系,他自己说是你男人,平时又喜欢指手画脚的,俺怕你们真的是那种关系,俺岂不是就得罪你了吗?” 林木木:! 张伟民一直跟他们说他是她男人? 而且她不在的时候,还喜欢指手画脚? 真是个混账! “玉刚,我今天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跟张伟民以前确实谈过一段,但我们早就结束了,现在我跟他什么关系都没有,你们是正经给我打工,况且你在我这里还有点小小的股份,你干嘛瞻前顾后的?你们就把他也当作是我一个打工的,只是我没有按月给他工钱,因为我提前支付了一笔钱给他。只是你要记住,他的身份跟你们是一样的,以后不要听他瞎指挥。” 赵玉刚咧开嘴笑了,不住点头。 林木木瞅了他一眼,不由地恨铁不成钢起来:“你也真是怂蛋,自己女人被别人惦记了,你还畏首畏尾。何况不确定我跟他是什么关系,就是确定又怎么样,就是得罪了我又怎么样,先得保护女人才是要紧的。杀人放火的事儿是不能干,但男人没有一点血性,如何让女人依靠?!” 赵玉刚没问过林木木到底有多大,但是他总觉得一定比自己小,此时比自己还小的这么个小丫头竟然把他给训了,训的还头头是道,让他无法反驳。 当正房里只剩下林木木一个人的时候,世界终于清静了。 捡起正在算的账继续工作起来,明天就得去现场确定,知道了大体的体量和方向,要买什么材料便一清二楚了。 一切完毕,躺到床上的时候,林木木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前有狼后有虎。 前有狼,自是张伟民那条色狼。 后有虎……她眼睛看不到,但心里看得到,后边就是有虎。 她猜的一点没错,后边确实有只虎,正虎视眈眈地瞧着她这正房的方向。 第一夜住到有那个女人的地方,程锦年怎么可能睡得着。 站在后罩房的小院里,望着正房的后窗,里边的灯光亮着,想来那女人应该还没睡。一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女人柔滑的肌肤,迷人的笑,以及曾经在他耳边酥软的声音…… 可惜,他现在连碰都碰不到…… 继续站了会,程锦年移动脚步,走到前院,去敲了门。 【抱歉:由于后台操作失误,弄重复了几段,因字数原因,删不了。本章接下来的几段不要再看哈。 走到院子里,看赵玉刚还站在那里,就把他重新叫到了正房。 “以后他若再敢轻贱小柔,你就给我往死里揍。” 林木木将鸡毛掸子扔下后说了这么一句。 赵玉刚刚才在院子里是听不到他们具体说了些什么,但听那声音也猜的出来,这女人肯定把张伟民给打了,就用这鸡毛掸子。 “木木,俺不是不想揍他,只是……”赵玉刚有点为难。 “只是什么?” “只是俺不确定你跟他到底是什么关系,他自己说是你男人,平时又喜欢指手画脚的,俺怕你们真的是那种关系,俺岂不是就得罪你了吗?” 林木木:! 张伟民一直跟他们说他是她男人? 而且她不在的时候,还喜欢指手画脚? 真是个混账! “玉刚,我今天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跟张伟民以前确实谈过一段,但我们早就结束了,现在我跟他什么关系都没有,你们是正经给我打工,况且你在我这里还有点小小的股份,你干嘛瞻前顾后的?你们就把他也当作是我一个打工的,只是我没有按月给他工钱,因为我提前支付了一笔钱给他。只是你要记住,他的身份跟你们是一样的,以后不要听他瞎指挥。” 赵玉刚咧开嘴笑了,不住点头。 林木木瞅了他一眼,不由地恨铁不成钢起来:“你也真是怂蛋,自己女人被别人惦记了,你还畏首畏尾。何况不确定我跟他是什么关系,就是确定又怎么样,就是得罪了我又怎么样,先得保护女人才是要紧的。杀人放火的事儿是不能干,但男人没有一点血性,如何让女人依靠?!” 赵玉刚没问过林木木到底有多大,但是他总觉得一定比自己小,此时比自己还小的这么个小丫头竟然把他给训了,训的还头头是道,让他无法反驳。 当正房里只剩下林木木一个人的时候,世界终于清静了。 捡起正在算的账继续工作起来,明天就得去现场确定,知道了大体的体量和方向,要买什么材料便一清二楚了。 一切完毕,躺到床上的时候,林木木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前有狼后有虎。 前有狼,自是张伟民那条色狼。 后有虎……她眼睛看不到,但心里看得到,后边就是有虎。 她猜的一点没错,后边确实有只虎,正虎视眈眈地瞧着她这正房的方向。 第一夜住到有那个女人的地方,程锦年怎么可能睡得着。 站在后罩房的小院里,望着正房的后窗,里边的灯光亮着,想来那女人应该还没睡。一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女人柔滑的肌肤,迷人的笑,以及曾经在他耳边酥软的声音…… 可惜,他现在连碰都碰不到…… 继续站了会,程锦年移动脚步,走到前院,去敲了门。】 第30章 30 心猿意马 出来开门的是赵玉刚。 “你找木木?” 程锦年说:“不是, 俺找你。” 他得通过别人的嘴里套套话,看看那叫花子跟木木现在到底是个啥情况,否则实在不放心。木木自己说那叫花子是她以前的对象, 可叫花子自己非说是她男朋友,众人也觉得那人一派男主人的架势。 两个男人到外边找一处坐了下来。 本就出身相同, 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在赵玉刚的心里, 虽然这个工人确实配不上木木,但他还是更希望这个能成为木木的男人, 而不是那个讨人厌的张伟民。 所以,把张伟民大骂了一番后,赵玉刚反过来开始鼓励程锦年:“你要真看上木木了, 就加把劲,不能便宜了张伟民那孙子。”当然, 大饼是画了,赵玉刚却觉得这哥们儿实在是很难沾到林木木那女人边儿, 比癞蛤/蟆吃到天鹅肉都难。 听赵玉刚把话头起好了, 程锦年便借坡上驴:“那个什么张伟民跟木木的关系, 你怎么看?” “他们根本就没关系!今天木木明确跟俺说了,他们以前有过关系, 现在没有了, 就张伟民老把自己当棵葱。” 程锦年心里一喜。 “而且刚才木木还把张伟民给打了。” 赵玉刚想起来还有些解气。 嗯? 那女人把叫花子给打了? 程锦年忽然想起前些天他也挨过那女人的巴掌。还真是个烈女人! “为啥打他?” 赵玉刚支支吾吾了过去,他自然没脸说小柔被那混蛋骚扰的事, 木木都骂他怂蛋了,确实不好往外说。 程锦年本就不是喜欢八卦的人,尤其是见对方不想说太多,便也就打住了。 反正别的他都不在乎,他只知道, 这个男人告诉他,木木亲口说自己跟那叫花子没啥关系了。 从赵玉刚那里听来的消息伴着程锦年在来到平城的这第一个晚上就做了一个美梦,关于娶媳妇的美梦。 第二天,林木木给程锦年带来的那些工人暂时放了假,可以在平城到处逛逛,可把他们高兴坏了,从老家出来,没成想能来到平城,竟然还可以到处转转。 没法逛的是于水秀和程锦年。 林木木让赵玉刚带着于水秀,教她尽快上手各种工作。 看了眼于水秀,是个皮肤有些粗,有点黑的女人,典型的农村妇女形象,但看起来倒是个朴实,肯吃苦耐劳的。 同样,于水秀也在看着林木木,那次在李伟那里,看的并不仔细,昨天一见,也只是打了个照面,此时一看,确实好看,好看的让她自惭形秽,不只是她,她觉得大部分女人在这个林木木面前都会自惭形秽,难怪大年就是个念念不忘,没任何再见面希望的时候都不肯放下,现在又见到了,这样的女人,他能放下才怪。 于水秀总觉得胸口有点闷。 “木木,我跟你去库房现场吧。” 张伟民从西厢房走了出来,瞪了程锦年一眼,便笑嘻嘻地看向了林木木。 这厮昨夜被林木木揍了一顿,根本没当回事,在他想来,这样辣辣的女人反而更有吸引力了,再说了,女人鸡毛掸子打在他的身上,哪会是个真疼的。 林木木不屑的搭理他,“你去了能干什么!” 张伟民语结。 没想着去真正干什么,就是要跟着她而已。 林木木喊了程锦年:“程大年,你跟我去!” 不管怎么说,既然留下了,这男人又是她的包工,只能带他去。只要这人别再多嘴,说自己是他媳妇就行。 张伟民咬了下后槽牙,心里百般不是滋味。 在以前,他好歹是个小老板,手下多的时候也管着上百号人,那小女人对他也是多有崇拜和认可的。可是到了这扯淡的八零年代,他竟成了那个小女人手下的一个小打工,还不受她待见。 于水秀心里也不是滋味。 按说那个女人是看不上大年的,可是大年竟想着辙儿地来到她身边,还给她干上活了,两人便不得不有接触的机会,接触多了,谁知道会是个什么结果。西厢房里出来的这男人,看昨天那架势像个男主人,但今天一瞧,林木木对他也不怎么热情。如果他们之间不是那种关系,岂不是让大年又多了份可能和希望?于水秀心里转了好几个弯儿,转的自己都难受起来。 于水秀的心思也正是程锦年的。 看木木对这叫花子态度一般,他便更踏实了一些。在他的心里,这女人是他的媳妇,虽然女人不让他碰,但别的男人若是来碰,他定是不让。 施工现场离着不远,不过对林木木来说,她一个女人家,走着还真是太慢,再说也太受累,她便想骑摩托车过去。 “你会骑吗?” 程锦年摇头。 林木木想,果然如此,自行车都没骑过的人,又怎么会骑摩托车? “上来吧,你坐后边。” 待眼前已经看不到人影儿,耳边也听不见摩托车的轰鸣,赵玉刚才在心里翻转起来,他提过好几次,想坐坐林木木那摩托车,可那女人就是不答应,这新来的叫什么大年的为什么就能坐? 看来以后他跟小柔得换个捧的对象了,木木明确说她跟张伟民根本没什么关系了,搞不好有关系的就是那个大年了。 坐在摩托车的后边,离着女人的身体是那样的近,程锦年只觉自己全身的肌肉都是僵硬的,几乎不敢动,连呼吸都跟着不畅起来。天知道鼻间钻进这女人独有的味道,让他有多晕眩。也不会有人知道,他有多想抱住前边的小腰,以前那些个夜晚,他抱过多少次啊,可是如今,他却不敢伸出手去,因为他知道现在这个女人不希望他碰她,若是碰了,她应该会生气,她一生气,便会对他冷若冰霜。 没几分钟就到了施工现场。 对程锦年来说,坐在摩托车的后边,虽然紧张的要死,但他还是想多坐一会,没成想时间竟这么短。 林木木下车后,便将圈起来的现场指给了程锦年,让他看看大约面积,预估□□量,以及所需要的材料和施工的时间等。 程锦年只一眼望去,便心里有了大概,跟林木木头头是道地说了起来。 林木木发现,男人在谈到这个的时候倒有几分精通和专业的样子。在来的路上,她不是不知道坐在后边的男人有多心猿意马,但是只要谈到工程,他竟能很快切换角色,转到正事上来。她想,看来再文盲的人,也总有自己的一技之长。 林木木对于自己要搭建的库房,只是心里有个大概的设想,她会画精致的人物和绝美的风景,但她不会画设计图,她也没有专门画图的人,所以,只能口头上对身边的男人说了下。 谁知,程锦年当场便开始勾勒起来,神情投入又认真。 简单的图纸出来后,林木木眼睛亮了一下,虽然不是专业设计人士,但却有几分样子,正是她想要的那种效果,根据她的要求,又做了几处修改,便最终定了下来。 林木木不由忖度,原来这个男人不是只会垒砖,他的大脑里是有整体设计感的。有的人,只看得到眼前的一砖一石,而有些人则在刚开始时便看得到整个大厦的全貌。这个文盲竟然是后者! 她的工程自然比不上高楼大厦,她要的只是一到两层的库房加几间宿舍而已,倒忽然觉得让这个男人大材小用了呢。不知是这人本身有这方面的天分,还是从百山洼出来以后自学成才的。 待一切妥当,两人重新上了摩托车,打道回府。 程锦年继续在后边心猿意马,而林木木继续在前边心知肚明着他的心猿意马。 当天晚上,林木木又将赵玉刚叫到了正房。 他已经带了那个于水秀一整天,她得了解下情况。 “那水秀干活是个利索的,而且学东西挺快,力气也大,竟能帮着我们搬货,俺不让她搬,毕竟是个女人,但是她非要下手。俺觉得你雇她来,挺划算的,别看是个女人,跟男人没什么两样。”赵玉刚给于水秀的评价挺高。 接着又说:“俺以前以为女人都是小柔那样的,没想到,还真是不一样,还有你这样的,水秀那样的,都不同。” 林木木哂笑道:“我们都是哪样的?” 这男人不会说她们都是汉子吧? 赵玉刚嘿嘿干笑两声,没有回答。 林木木想,世上哪会真正有一样的人。 即便以前的世道对女人的要求一样,可最终每个人还是会不同,何况世道变了,以后的世界不只是男人的,女人也会深度参与其中,像郑小柔那样只在家里,从不出去抛头露面,倒不知是好是坏。 将赵玉刚打发回去以后,林木木简单收拾了下,便躺下了,还是睡不着。她总觉得前方的狼应该睡了,但后边的虎未必。 出于好奇,林木木走到了正房的外间,站到了后窗的边沿,向外看去,果然在后罩房的狭窄小院里立着一个黑影,好似倚在门边,抬头向她这边张望。林木木心里莫名,这男人也是够奇怪,明明有那个什么水秀了,却还对她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望,按说这个操作有点渣,可是从那个男人的脸上,又看不出这种特质,对她的欲/望总是那么赤/裸/裸,还是那种不懂藏着掖着,光明磊落的赤/裸/裸。 第二日,程锦年带着手下的工友们在吃过早饭以后就去施工现场了,给他们详细地讲解完图纸,做好分工以后,他便带着其中两个人去买材料。林木木将一切事宜全都委托给了他,他自是要负责到底。 因离着四合院不远,中午饭他们也是回去吃,吃完还可以小憩一觉,然后再去上工,晚上天黑直接回去吃晚饭。 本来一切都在正规地运转着,谁知风平浪静的日子,也会偶有几朵浪花掀起。 想想那帮人来到这个四合院里也有几天了,在程锦年的带领安排下,工程进展很顺利。 于水秀这边,跟着赵玉刚,也基本上把套路都摸透了。 谁知,今日林木木正好在家,赵玉刚就跑到正房里神秘兮兮地跟她汇报上了:“水秀今天一直哭呢,一边干活一边哭,俺觉得有事。” 林木木顿了一下。 于水秀在哭? 这几天一直是赵玉刚带着那个于水秀,她没有直接跟那女人交流过,但好歹是她招来的人,也不能不管不问。 “你们一起干活的时候,发生过什么事吗?” 赵玉刚摇头。 “是不是张伟民又整什么幺蛾子了?他训斥她了?” 赵玉刚再摇头。 林木木又琢磨了会,还是没琢磨出个所以然来。那于水秀她根本就不了解,只是听赵玉刚简单跟她介绍过,知道是个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的一个女人。当然,她还知道,那女人跟程大年的关系。 或许,与程大年有关? “她毕竟是跟着程大年一起来的,会不会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林木木不好对赵玉刚直接说,那于水秀可能跟程大年是那种关系,再说了,他们既然是那种关系的话,赵玉刚等人早晚也会知道,轮不到她先来嚼舌根。 当然,林木木根本不知道的是,程锦年早就提前“警告”了身边的人,以前即便苦口婆心,架不住他们还是乱开玩笑,这次见他确实是急了,那些个工友也就收敛了一些。他们只道,年哥不允许他们再胡说八道地乱传他与水秀的关系,是因为现在来到了林木木那女人的地界,很明显年哥这癞/蛤/蟆果真惦记上了那天鹅肉。 于水秀虽然不怕他,但没有大家的起哄,她也只能默默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又不可能去到处嚷嚷自己看上了程锦年,就希望做他的女人,所以,关于她与程锦年的“绯闻”就没短时间内在四合院里继续发酵,起码在她想来,前院里的那些人是不知道的,当然,林木木那女人知不知道她对程锦年的心思,她是不确定的。 听林木木说到于水秀是跟着程锦年来的,赵玉刚就忍不住八卦起来:“木木,俺听小柔说看到水秀给大年洗衣服呢。” 赵玉刚的心思很简单,他希望跟林木木有关系的是程锦年,而不是那个张伟民,所以有点风吹草动他都得让林木木知道,好提高点这个女人的危机感。 林木木听罢,眼神一顿,像是有股子什么东西窜到了喉咙里,咽还咽不下去。 使劲咽下去以后,随即释然,他们或许从老家出来后就在一起了,于水秀给那人洗衣服也无可厚非。 第31章 31 坑人 赵玉刚神秘兮兮地说:“俺觉得他们两个指定有事儿, 这次水秀哭,或许真与那个大年有关。” 林木木忽然心里有点烦躁,对赵玉刚温怒道:“爱跟谁有关就跟谁有关吧, 你也别闲的老跟我来汇报这些,想哭就让她哭, 别耽误了干活就行, 实在不能干,你给她放两天假。” 挨了一顿刺, 赵玉刚有点懊恼。撇开别的不说,这林木木因为小柔被张伟民骚扰的事儿,能拿起鸡毛掸子去把那狗东西揍一顿, 现在到水秀了,却是个不管不问的, 不像是她以前的作风。 都是底下的人,林木木对于水秀的态度, 说明是在吃醋吧?赵玉刚自己在心里脑补着各种猜测。 没想到, 林木木自己不想管, 却有人主动找上了门儿。 找上门儿的……就是于水秀! 出现在她面前的女人,带着长久哭过的痕迹, 有点黑的脸上残留着深深浅浅的泪渍, 眼睛也是红红的。 “俺问你,你对大年到底是啥心思?” 于水秀直接来了个开门见山。 她是真的想不明白, 一个这么能干的女人为什么要跑到他们百山洼去行骗?而程锦年那个傻男人为什么就对一个骗子念念不忘? 林木木一头雾水。 原来于水秀哭,确实是因为程锦年。 水秀对他的心思,连他们见过的狗都知道,又是冲着他才从老家出来的,以前总想着慢慢来, 水秀总有死心的时候,死心了,或许就找别人了,反正他是不会娶她。现在既然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小仙女,水秀的心思对他来说就是个“威胁”,搞不好传来传去就传歪了,惹木木误会。那个女人是不待见他,甚至排斥他,可他还是怕她误会,误会他跟别的女人有什么。所以,程锦年便开始作死。在他们的工友中,不乏有对水秀另眼相看的,以前碍于水秀总是有意无意地跟他捆绑在一起,别人倒也不好表露什么心思,更不敢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在那些人中,程锦年觉得一个叫魏兵的不错,人踏实靠谱,对水秀的心思最是热切,所以,他便找了那魏兵,告诉魏兵自己跟水秀什么关系都没有,也不想耽误了水秀,毕竟水秀年纪也在那了,若是魏兵有意,大可放开手脚,不用顾忌什么。 魏兵一听,喜出望外,好似得了圣旨一般,直接找到了于水秀,说年哥都允准了,让他放开手脚,将她搞到手。 于水秀一听,端起一盆洗衣水直接泼在了魏兵的身上,待把魏兵泼走了,便开始大骂程锦年。 程锦年听了后,气得一个心梗,转头大骂了魏兵:“你个呆子!俺没让你直接去告诉她,俺是让你时不时地去她跟前凑合下,关心关心她,慢慢地,说不定她就心向了你,你可倒好……活该你打一辈子光棍!” 面对一头雾水的林木木,于水秀又大哭起来:“俺是没你长得好看,也没你有见识,有本事,但是他也不能那么糟践俺,俺是个寡妇没错,但是在他之前俺压根也没整过什么花花事儿,俺也是正经人家的,俺那心就是喂了狗,狗都不会这么没良心,他真是连狗都不如,他不要俺,看不上俺,就让别人来轻薄俺,他把俺当什么人了!” 林木木捏了下微皱的眉头,有些头疼。 她一直以为这于水秀自从跟着程大年从老家出来后,两人肯定就在一起了。再次见面,那男人就赤/裸/裸地粘着她,也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 “你跟他,你们难道没有……” 于水秀摇头,“俺实话跟你说吧,你要不去百山洼的话,大年能娶上俺都算烧高香了,但自从有了你,那情况就不一样了,你跑了后,他就也跟着出来了,说是做工赚钱,可是他压根就不在一个地方待着,总是换来换去,即便他心里明白这辈子是再也不可能见到你,可他还是到处走着,俺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想找你,还是就想那么走着。他自始至终就没有沾过俺,俺脸皮都不要了,他也不肯就范。总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怎么可能不需要女人,俺觉得他就是魔怔了而已。” 林木木听罢,一时语塞,心也好似被塞了起来。 她不知道情况是这个样子。 “所以俺就是想问你,你对大年到底是怎么想的?俺知道你以前肯定不想做他的媳妇,否则你也不会跑掉,那现在呢,还是不想吗?” 面对于水秀的咄咄质问,林木木梗起了脖子,掷地有声地回她:“当然,我怎么可能会给他做媳妇?!” 她不可能嫁给一个只知道睡女人生儿子的村夫,一见到他,就会让她想起那段不堪的过往,好像所有人都会嗤笑,笑她曾经给一个野男人当了媳妇。况且,她于这个时代只是过客,她一定会离开,她不可能给任何人做媳妇! 于水秀再问:“那你这样的话可对他亲口说过?” “说过!”林木木没想隐瞒什么,“我既然跑了,自然就是不愿给他做媳妇,怎么可能现在又改了主意?无论他还是你,既然你们知道过去的一切,我希望你们守口如瓶,我不想有任何人再知道过去发生的一切。你跟他关系到底如何,将来会怎么样,我一概不关心,我只是告诉你,我不会嫁给他,永远都不会!” 于水秀沉默良久,然后缓缓道:“你压根就不应该再出现,不,你一开始就不应该出现在百山洼,你坑了大年,你怕是要坑他一辈子,你坑了大年,就是坑了俺!” 于水秀说完,扭头走了出去。 留下林木木一脸懵逼地坐着,她坑了他们?她不应该出现在百山洼?好像她愿意出现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似的。她也想找个人怨怼一下,可是实在不知道该怨谁,要说怨,只能怨这艹蛋的穿越。 整个晚上,林木木都感觉心里堵,说不上来的滋味。 迷糊中睡着了,竟还做开了梦,一个接着一个。 先是跟张伟民一样,她也梦到了原来的世界,梦到了妈妈,妈妈瘦了,兴许就是因为找不到她而茶饭不思的缘故。再见到她,妈妈哭成个泪人,不断地问她这一个月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林木木带着泪痕醒了过来。在梦里,妈妈也说她失踪了一个月,不知是听信了张伟民的话以后让她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还是确实要等那边的时间过一个月后他们才能回去。果真如此的话,她在现在的时代也就待两年。她只希望自己的目标能来得及完成。 再睡着,又是一个梦,颤抖着醒来后,林木木才意识到,刚才做的这个又特么是一个春/梦。梦中的男人既清晰,又模糊。清晰的时候,眼睛告诉她,是那个百山洼的男人,模糊的时候,意识也告诉她,就是他…… 林木木悲叹,真是要死了,看来确实饥渴的很。或许她真得找个男朋友了,找个只谈恋爱不谈永久的男朋友,她受够了动不动就说一辈子的人,在这个时代,她给不了任何人一辈子,睡了几天就以为是一辈子的人,太固执,太粘人了。 既然睡不着,便下了床,心之所向一般,林木木又踱步到了外间的后窗,她想,都半夜了,后边的虎肯定早就睡着了,没心思对她虎视眈眈了。 谁知,一眼望去,却见那个黑影还在。 程锦年好像习惯了每天晚上站在后罩房的院里,看着正房后窗的灯或明或暗。 他什么都看不到,但他好似又什么都看得到。 今夜站的时间尤其长,反正回去躺下也睡不着。 之所以睡不着,是因为晚上水秀哭着来找了他,把他骂了一顿后,就说:“人家林木木压根就看不上你,你自己也知道。要是看得上你,人家也不会跑。她今天也跟俺说了,她根本不可能嫁给你,你这辈子就别想了,等她哪天找了别人,你也就只能青天白日地做梦了,你说你傻不傻?!” 程锦年想到此,牵起嘴角,苦涩一笑。 水秀传给他的话,那个女人不是没跟他说过,他自己也知道,她看不上他。他有时候不太明白,为什么她就是看不上他?他不会打她,不会骂她,他们村里所有疼媳妇的招儿他都可以用上,从老家出来后新学的招儿也可以用上,他只想她能够给他做媳妇而已,可是,她不答应…… 天知道他有多想她。见不着的时候心里想,如今见着了,身体也想。他有时候真想去强要了她,可是他不能,如果那样,她一定会生气,也违了王法。而且他知道,他可以强要她的身体,但强占不了她的心,何况对那个女人来说,即便得到了她的身体,她该跑还是跑,根本就不跟他们百山洼那边的女人一样。 他曾经幻想,那个女人能够为他生个儿子,她如果成了他儿子的亲娘,那么这辈子就不可能再断了跟他的联系,但她是不会给他生儿子的,他知道,她不会…… 水秀说他不能让那个女人给坑了,但是那坑他好像已经跳下来了,不知道该如何爬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赵玉刚:木木,你在吃醋。 林木木:我没有。 接下来今天还会有三章。 第32章 32 你比画美 第二日, 林木木起床后,到院子里一看,于水秀竟早早地来上工了, 正在那里对货物进行着分类打包。 那女人的眼睛看起来还是有点红肿。 赵玉刚则在接待着几个取货的人。 平时,总时不时地会有些人上门来拿货, 确实搞得这居住的地方乌烟瘴气。林木木想, 等那边的库房建起来,得赶紧把货都搬过去, 以后便可以居住和工作分开,那才能有点做事的样子。 今天本也闲着无事,便骑上摩托车想出门。 说无事也不对, 还是有两件闲事要去做:先去一趟工地现场看看进度,然后去一趟Z大, 对,Z大, 那个在后世她已经不敢碰触的地方。 见她要外出, 张伟民从西厢房出来, 挡在了车前,笑嘻嘻道:“我载你出去呗。” 跟林木木一样, 开车骑车对他来说都不在话下。他有心好好逛逛如今的平城, 自己也乘车出去过几回,只是觉得一人瞎逛, 实在没什么意思,想来,男人身边还是得有个女人,才能将景色看进心里。以前他们恋爱的时候,都是这个小女人喜欢拽着他上街, 他跟所有男人一样,觉得无聊,又耽误时间,可是现在反了过来,他感觉无聊,女人却不愿意陪他了。 林木木翻了个白眼给他,赵玉刚就是不会骑摩托车,如果会的话,她不介意坐在赵玉刚的身后,可是张伟民这厮,前后她都感觉膈应,还跟他一起上街,做梦! “干活去,我告诉你,既然你住在我这里,就别想做个吃白饭的。还有,我可警告你,咱俩什么关系都没有了,你少拿着鸡毛当令箭,对赵玉刚和郑小柔呼来喝去的,你有这劲头,等以后回去了,照着你手下的员工使去。” 张伟民一个气结。 望着女人一溜烟离去的身影,他不由地思忖起来,以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那小女人可是很粘人的,本就小他十岁,见面后就恨不得要掏空他的样子,现在竟然真能忍得住,清心寡欲的样子像是要出家了。不过,温饱思/阴/欲这说法还真有道理,人一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过去,他忙着做事业,她就是个在学校里整天闲的蛋疼的学生,而现在呢,那女人满脑子的货,一心扑在赚钱上,他成了个吃闲饭的。他一直不太明白,明明他们在这里待不了太久,那小女人却还是拼命地赚钱,知道带不回去,也是个赚,他早就说过,那女人跟她妈一样,就是爱钱,只有钱才能给她们安全感,带不走的东西,也要极力去获取。 那天他又针对这一点表达过自己的想法,既然现在赚的钱带不回去,何不在这里好好享受一段时光,何必为难辛苦自己呢?那女人竟反驳他:“所有人来到这世上,有形的东西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你不也还是吭哧吭哧地创业吗?” 在张伟民的心里,只要那个小女人不忙乎了,闲了下来,自然有心思继续跟他谈个恋爱,缠缠绵绵了。 张伟民根本不知道林木木的打算是什么,更不知道林木木现在是怎么看待他的。在那女人的心里,他现在其实就是个撩不上别的女人,所以异想天开地想睡一睡她的无赖。 林木木今日出去,也不为正事,本就是瞎溜达,有人陪着确实不错,只是她实在神烦张伟民。 骑着摩托车不一会就来到了施工现场。 自从交给程大年那个男人之后,她就再也没过问过。今日一瞧,进度还挺快,而且看起来井然有条,想不到那个野男人除了种地,然后满脑子想着睡女人生儿子之外,还有些别的特长和天赋。 工地上声音嘈杂,正认真检查工作的程锦年根本没听到摩托车的声音,低头干活的工友有人发现了林木木。 那女人一到,使他们这灰头土脸的地方立马增了颜色,仿佛一望无垠的沙漠里忽然开出了一朵最娇艳的花儿。 “年哥,你看……” 有个工友提醒了程锦年,同时起哄起来。 程锦年抬头,一瞬间眼睛就被吸了过去。 那个女人永远是这样好看,动起来像渐次开放的花儿,不动的时候就如同迷人的画儿。这样的女人曾经做过他的媳妇,曾经跟他在那么多的夜晚一起体验过世间最极致的愉悦,他总觉得犹如隔世一般,过去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起来,好像只是他一人做过的梦。 女人将他叫了过去。 一到跟前,那种让人着迷的气味便钻进了鼻孔和心间,扰得他心烦意乱又难以描述。 这女人身上的味道他实在太喜欢,以前的时候,在每个夜晚,就是这种气味勾得他总想不住地狂奔,永不停歇。 林木木不知道就这么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这眼神赤露o的男人竟存了那么多不可描述的心思,只简单了解了下进度,顺便看了两眼现场,然后便发动了摩托车,扬长而去。 徒留这心猿意马的男人立于原地继续回味。 有工友凑上前来打趣。 “年哥,魂儿都跟着走了吧?” “年哥,俺们早就说过,你根本惦记不上,除了看看,你还能干点啥?” “对呢,依俺看,找个晚上没人的时候直接放倒,比这么干看着强。” “俺也这么认为,在俺们老家,只要把这女人睡了,她就没跑了,就是不愿意,哭两声后还是得认命。” “……” 程锦年瞪向他们,吼道:“滚犊子,这里是平城,有王法的。” 再说了,在没有王法的百山洼,那女人他是睡了,可该跑还是跑了,那女人就不跟老家那些个女人一样。 “年哥,咱这边的活,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月,等离开了,你可是连看都看不到了,到那时候只能想想了。” “年哥,等这边结束,咱们是要回李伟他们那里吗?俺还真是不想回去,在那边,不管是给谁家起厂子,那吃的住的都跟这边没法比。” “俺也不想回去,林木木那女人还真是个讲究的,说是交给俺们了,就全部放手了,不像其他的老板那样,总怕俺们给干不好,三天两头地跑来监工。” “你要不好好干,年哥都不饶你。年哥给别人干活是认真,给这林木木干活那可是认真再加上个认真。” “年哥,俺们能不能不回去?” “……” 程锦年此时的心里像被堵了个塞子。 “好像俺就愿意离开似的。” 他也知道,林木木这里不可能长待,毕竟那女人的主业是搞货物批发,又不是搞建设,怎么可能一直需要他们? 赶了那些人都去干活以后,程锦年暗自思忖起来。按说这里是平城,是北方最大的城市,现在周边慢慢地起来了很多大大小小的厂子,这市里不可能什么动静都没有。 从百山洼出来以后,他才意识到,这个社会其实就像一个多年冰住的球,如今早已在不断移动和融化中,许多留在乡村没什么出路的人,早晚都会走出来,等大量的人往城市涌入的时候,平城一定会是接纳量最大的城市,老百姓也不可能不需要吃穿住行,那么,所需的工厂就会越来越多,如果要建工厂就得需要他们,而且人来了,总得有住的地方,自然还得需要他们。这么一想,他感觉他们的春天要来了。他可以哪里都不去,就在平城,就在那个女人所在的城市,去扩大他的队伍,去寻找新的契机,他不想离开那个女人,他也不能离开。人都找到了,怎么可能离开?她就是再讽刺他,再讨厌他,他也不会离开! 程锦年想,这事儿有的琢磨,他得好好琢磨下。 林木木骑车走远后,心里不由嘀咕起来,程大年果然是个野蛮的男人,以前在百山洼,看她的时候眼神就总是直勾勾的,丝毫不知道掩饰一下,到了这平城了,还是那般无二。 随即又想起昨天于水秀说过的话。于水秀说,那程大年不肯接受她,只认曾经在百山洼娶过的那个媳妇。林木木嘴角牵了起来,有点无奈,有点冷,她不知道这世道还有男人讲究从一而终的,在她想来,这是固执,一根筋罢了。何况他们的结合是那样的景象,到了如今的境地,还是纠缠着让她给他做媳妇,他还真敢想。在林木木看来,那男人见的多是脸蛋黝黑又粗糙的农村妇女,对她便格外眼馋,等在这平城呆久了,白嫩的女人看的多了,也就不会只对她想入非非了。 骑着摩托车再走了会,便到了Z大门口,林木木不由地减慢速度,渐渐停了下来。看到Z大的名字,静谧的心田又掀起了抑制不住的涟漪。 现在的Z大,校园看起来还是古朴破旧的,但在三十多年以后,却是多少爱好画画的学子们心目中的最高殿堂,当然,那时候Z大的校园也早就焕然一新,充满艺术气息。这里曾是她向往的圣地,大学的一纸志愿,彻底掐灭了她所有的幻想,自此收起了画板,扔掉了颜料,连Z大的校门都不敢再路过,Z大,就像一个脆弱的花瓶,已经碎在了她的梦中,不应该属于醒来的她。 此时,站在Z大的门口,林木木内心倒释然也坦然了很多,因为总觉得她能够通过自己在这个时代的努力去改变妈妈的人生,她会有个不一样的妈妈,当妈妈不一样了,那么她的人生应该也会随之不同,当回到三十多年以后,也许她可以重新选择走进Z大的校门,抱起画板,描画未来。 今天既然来到了这里,自然是要进去看看,于是将摩托车停在学校门口,只身走进了校园。 这个年代,即便艺术类院校的学生,穿着也是相对保守的,但你的爱好,你的专业,你的坚持,会写在你的脸上,那是被艺术熏陶过的痕迹。 在以前的世界,她总觉得别人眼里那虚无缥缈的梦想自己已经放下了,如今想来,从来没有。 徜徉在艺术的海洋,让她心情安然又舒畅,竟一时忘记了太多急切的欲望和无端的烦恼。 来到平城的这段时间,她好像只琢磨过两件事,白天想赚更多的钱,夜晚被春/梦刺/激之后想找个不必结婚但能谈恋爱的男朋友,她的这些追求,与此时Z大的高雅氛围如此格格不入。 “快点吧,史老师的画展好像开始了。” “对呢,好难得的机会。” “我们得赶紧了。” “……” 议论纷纷的学生从林木木身边走过。 本都是跟她年纪相仿的一些女孩子,但是她到底还是跟她们不一样了,她更像是一个社会人,她穿越了,她还“嫁”过人,这些经历真的不应该属于一个刚刚大三的学生。 不过,刚才她听到的是“史老师”、“画展”? 史老师? 史诗吗? Z大的史诗,后来美术界泰斗一般的人物。从她拿起画笔的第一天起,便听到过这个名字,多少老师都是拿着他的画当作标杆来讲解,让他们研磨学习。因画及人,身边也会不时地流传着关于那个传奇人物的故事,大家都说,这史诗生于书画世家,自小习画,少时留洋,中西贯通,后学成归来,执教Z大,几十年下来,桃李满天下。到了后期,尤其是退休返聘以后,史诗几乎已经不招弟子,据说能得他老人家青眼的人实在太少,所以有可能几年都招不到一个。不但如此,行业内还有个共识,那就是黄金易得,史诗的画却是有钱难求,因此其弟子的画都被追上了天价。所以,史诗于她就是神一般的存在,以前只在书本或者屏幕上看过他的画,从无缘得见过真迹。 开画展的到底就是史诗,还是重姓的人? 林木木不做他想,追着那些学生的脚步,直奔了画展而去。 到达现场,一了解,果然是史诗本尊的画展。 林木木只觉内心澎湃起来,这到底是什么神仙运气,偶尔来逛逛,竟然就赶上男神的画展。 因她不是本校的师生,又没有邀请函,所以被拦了下来。 最后好说歹说,将自己对史诗的崇拜敬仰之情描述的犹如滔滔江水,因其巧舌如簧,加上长得实在好看,门口的人员抵挡不过,就放了她进去。 林木木内心窃喜,像是要面圣的粉丝终于有机会走进偶像的领地。 一眼望去,似是步入了仙境,便不由地惊叹出声,满眼坠满了星星,真的都要看不过来了。 这些画很明显是史诗早期的作品,所以几十年后的她根本无缘得见。此时的每一幅于她都是难得的珍品,内心自是激动万分。她巴不得马上穿回去,告诉所有的人,她看了史诗的画展,而且是后人难得一见的早期画作,他们一定会说她在白日做梦罢了。对,她现在就是有人在梦中的感觉。 看着看着,当脚步停在一幅画前,林木木内心终于掀起了狂涛巨浪。 这少女画像她实在太熟悉了,所有学画的人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这画后来成为了传世名画,被无数人品评、模仿,却从未被超越。而且这画在日后还被国家的博物馆收藏,真真的有钱难求,一般人也不会再有机会见到真迹。 林木木如痴如醉地欣赏了很久,还是拔不出眼睛。她不记得这画是什么时候火起来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收到博物馆里的,但此时,这幅画的真迹就在她的面前,任她痴迷,供她品味。 “有人在欣赏画,殊不知你比画更美。” 听到声音,林木木收敛了心神,不由转头望去。 这一眼,差点抽空了她的魂儿。 竟然是史诗?!年轻时的史诗?! 史诗成名是在九零年代,登上神坛则是在步入二十一世纪之后,能搜到的关于他的照片多是成名以后的,年轻时的照片偶有一两张,却是模糊异常。 现在站在她面前的真的是活生生的史诗本尊?! 林木木不信地揉了下眼睛,见眼前的人仍在,正笑意殷殷地望着她。此时的史诗穿着时髦,远超于这个时代的审美,头发偏长,典型的艺术青年形象。他的眼睛很漂亮,看着她的时候,没有欲/望和亵渎,像他的名字一样,满眼是诗。 林木木感觉刚才忘记跳动的心脏忽然被什么戳了一下。 第33章 33 吻 当天晚上, 躺在四合院正房的床上,林木木翻来覆去睡不着,感觉心还在“咚咚”直跳, 连手心都是汗。 她竟然见到了史诗?! 他带她一幅幅画看过,跟她讲解着每一幅画创作的初衷和过程, 就连当时的心情和意境都描述的非常仔细。他充满艺术感和高级感的脸上一直带着暖暖的笑, 他的声音像流动的泉水,不急不缓。 因为本尊的特殊对待, 在画展上,她成了最耀眼的那一个,不时会有成群结队的学生向她看过来, 眼里是不解、好奇,还有艳羡…… 走出画展的大楼, 他带她转了Z大的校园,还去了他的办公室兼画室, 一派沁人心脾的艺术气息迎面而来, 令她无比陶醉。里边摆放着形形色色的画, 都是画展上没有陈列的。 她又是过了一把眼瘾。 史诗说:“刚才在画展上看到你,竟是那样如痴如醉的样子, 我还真是第一次见你这样的参观者。” 她灿然一笑, 心里想的是,你可知将来那会是一幅名画?你可知将来你会是泰斗级的大师? 史诗请她在学校的食堂吃了饭, 他说:“很想请你到家里去,我亲自下厨,但想到第一次便有这样的要求,会唐突了你。” 她不由笑了。这个男人不但有着绝顶的才华,而且还如此懂得分寸, 果真极品。甚至能想象的出来,他做的饭一定也如艺术品一般,吃在肚子里都会让自己的艺术细胞不断繁殖。 回来的时候,他要送她,她没有拒绝。 她不是个傻的,史诗对她的热情,有着才华被人欣赏的满足,也有着男人对女人的殷勤,他的眼神和心思,她能读懂。可是,她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不管他的内心做何想,她很明白自己的想法,她想接近他,就像迷妹想去接近自己的男神。 史诗是会骑摩托车的,所以他在前,她在后。他身上的味道就如他的人一样,是清雅的。她不敢去抓他的衣服,只能扳住后座的两个把手,身体僵直,全身冒汗。 他在前边说:“我今年三十三岁了,看你就是个小丫头的样子,我应该比你大很多吧?我结过婚,但是离了,因为我们……不懂欣赏彼此的追求。” 此时的林木木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还是如坠梦中。 在三十多年后的世界,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坚持自己的爱好,能够在大学报志愿的时候,选择Z大,将来从事着与之有关的工作。她一直认为,如果一个人能够把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当作毕生的事业应是最幸福的。当然,那时候的她做梦都不敢奢望能够受教于史诗门下,连到他的第N代弟子的门下都不敢奢望。 可是如今,她竟然来到了史诗本尊的身边?!她真的有点激动,甚至在想,如果三十多年后的世界里没有妈妈的话,那么留在这边也不错,她可以跟着史诗学画,她一定能把自己的爱好和理想坚持下去。只是,她有妈妈,她的妈妈不是现在那个十几岁的少女,而是那个已经人到中年,日夜为生活奔波,为她操劳的中年女人,她不得不回去,她不能失去妈妈,她更不能让妈妈失去她,因为她几乎已经是妈妈的唯一。况且,这穿越本也由不得她,按照自己跟张伟民的梦,他们在这个时代只能待两年。 当天晚上,入睡以后,林木木做了个梦。梦本来是不应该有颜色的,但是她做的这个梦五颜六色,像是色彩斑斓的画。 醒来后哂然一笑,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果然跟什么人接触,就会做什么样的梦。见了程大年那个野男人,她只会做春/梦,但是见了史诗,竟然让她做了一场高雅的艺术之梦。 接下来,在史诗的画室,她重新拿起了画笔。自从大学的专业选择了金融,她就再也不敢碰画笔了,今日再画,竟有些失而复得的喜悦。她知道,即便自己爱好画画,即便在认识到这个爱好以后曾经创造一切机会去学习过,但在史诗面前,她还是连个小学生都不如。他现在还不是泰斗,他现在只有三十多岁,但水平于她来说已是望尘莫及。 看了她的画,史诗说:“画的不错,你还是有天分的,只是手确实生了,看你就是个不经常练习的。”被未来的大师夸有天分,林木木激动的心脏差点跳了出来。更让她全身细胞都沸腾的是,史诗于身后很自然地抓住了她的手,竟手把手地教了起来。而且大师就是大师,即便现在还不是大师,也是准大师,稍一指点,便有些画龙点睛之效,让她茅塞顿开又惊喜不已。 只是……史诗的手抓住了她的以后,就再也不肯放开…… 再然后,在史诗充满艺术气息的家里,吃完他所做的从色泽到摆放都无比艺术的饭后,他吻了她。能跟他来家里,彼此都心知肚明,不可能只是泛泛的君子之交。 这是第三个亲吻她的男人,体验很是不同。跟张伟民那混蛋接/吻的感觉,她好像已经模糊了。跟程大年那禽兽亲的时候,从里到外充斥的都是荷尔蒙和原始的本能欲/望。可是跟史诗不一样,她总觉得这个男人吻在她的唇上,像是在涂抹一幅画。 林木木想,既然亲都亲了,有些话还是得提前说清楚,她怕又是遇到个一吻定终生的。 她说:“史老师,我可能……不会结婚。” 她没法说,自己只是一个从未来穿来的人,不久之后就会穿回去,不可能永远留在这个时代,所以她不会跟任何人结婚,她只是想找个人谈一段时间的恋爱而已。只恋爱不结婚,这操作在自己那个时代再稀松平常不过,但是在这个时代或许就有些“惊世骇俗”了,尤其是女孩子有这样的思想。况且,两人只是亲了,貌似离着结婚还很远,她好像有些太急于澄清了。 史诗听完,眼里装着深沉的暗光,温文一笑道:“我知道,有些爱好艺术的男女会觉得婚姻就是一种束缚,束缚自由的同时,也束缚人的天性,他们认为艺术细胞的激发最需要的就是无所顾忌,随意释放的天性。你有这样的想法,不足为怪。” 林木木微顿。 她想说的是这跟爱好艺术无关。 史诗又道:“有吸引力的男女走到一起,本身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若是相爱,自然希望厮守终生,若是无缘,有了过程的美好,也已经不负遇见,你又何必提早给一段感情按上个结局呢?” 林木木低头不语,每一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谁都没法预测结局,但是她可以,她在这个时代,跟任何人的感情结局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分开。 不过,史诗于她确实是有吸引力的,他是未来的大师,是她的男神!想到在这里,自己会跟他牵手走在阳光下,在草丛里尽情地亲吻,他们享受着性的同时,还可以谈论着艺术,这一切都让她感觉美好又激动。即便将来必须要回到自己的世界,有了未来大师的指点,她应该会更容易开启自己的理想之旅,到那时,泰斗史诗已为老朽,不知还能否记得三十多年前曾经走到过他身边的她。 本来只想找个人恋爱,没成想老天竟给她送来了史诗。因为是史诗,她甚至想留在这个时代。 “不要想太多,跟我在一起后,你若真的不想结婚,我会尊重你的选择,你若想结了,我会给你个圆满的结局。”史诗说。 多好的承诺! 林木木心有一动,然后转而笑笑:“是我提前想多了,史老师也许很快就会厌烦我,哪轮的着我来选择结婚还是不结。” 男人再次亲了亲她,道:“不,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厌烦你,你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孩,你站在画前如痴如醉的表情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风景,比那画都美。” 这样的情话张伟民从来没说过,程大年根本就不会说,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竟是这般好听。 “您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大师,是我的男神。” 史诗自嘲:“才华谈不上,大师更不敢当,不过什么是男神?” 林木木莞尔一笑,不予回答。 男人捏住了她的下巴,深情款款:“你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美。” 男人吻了她很久,可是……她最终还是没有留下来。 被春/梦摧残的夜晚,她多想赶紧找个男朋友,有了男朋友,她就可以将春/梦照进现实了。但今天她没留下,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没留下,或许是因为不想太快了,太快就显得像动物,实在亵渎了她的男神,也亵渎了她所热爱的艺术,虽然她不知道人的生理本能和艺术有什么冲突,反正她就是没有留下,也或许就是忽然……不太想了,对,认识史诗以后,春/梦都不做了,可能被艺术熏陶了一番,在生理上没那么饥渴了。 面对她的拒绝,史诗很绅士地笑了笑,然后送她回到了四合院。 第34章 34 占有 林木木被一个男人送回家这件事儿, 躲过了初一,没躲过十五,终于还是传到了后罩房。 吃饭间, 有个叫小军的工人神秘地说道:“年哥,俺真的看的很清楚, 绝对不是住前院的张伟民或者赵玉刚, 就是一个陌生男人。那人看起来……像是很有文化的样子,不过头发怪怪的, 一个大老爷们,头发比有些女人都长。” 程锦年听罢,一口饭堵在了喉咙, 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呛了两声后, 训斥道:“滚蛋,有没有文化能让你看出来?” 小军不服:“当然, 一看俺们就是泥腿子, 一看人家就是文化人, 脸上就写着呢。” 程锦年扔下饭碗走出了后罩房,站在门口朝正房的后窗望去, 灯是亮着的, 那个女人应该还没睡。 按照小军的说法,他都见过两次了, 有个男人送那女人回家。 程锦年有点肝疼。 那女人果真这么快就找了男人吗?若不是小军看到,他都不知道,还真是措手不及又防不胜防。 他想起水秀说过的话,她说那个女人总会嫁人的。嫁人!嫁人!这两个字在程锦年的脑子里乱窜,窜的他心烦意乱。 水秀说, 他在百山洼娶的媳妇,在这里是做不得数的。那女人自己也说她不是他的媳妇,她最讨厌听他说她是他媳妇这句话。他自己也知道,按照平城的标准,她确实不是他的媳妇,可是,在他的心里,她就是!自己千方百计地来到她的身边,就是不想看着自己媳妇被人抢走的,所以他得去看好,不能让她嫁给别人! 程锦年脚下不听使唤地跑到了前院,去敲开了门,为他开门的仍然是赵玉刚。 见程锦年脸色不太好,也不是要找他聊天的样子,便知道其想找的是林木木。 程锦年一句话不说,直接去敲了正房的门。 林木木开门见是他,不由问道:“你过来干什么?我又没什么事儿找你。” 程锦年还是不说话,一脚迈进去后,将门直接给关了上来。 林木木看这架势,有点不太对,尤其是还关她的门,便质问起来:“你想干什么?!” 这厮不会忽然兽性大发,想对她用强吧?不过她也不怕,毕竟赵玉刚、郑小柔,以及张伟民那混蛋都在这院里呢。 程锦年眼睛盯在了女人的身上,见这女人只披了一件外套,头发散着,竟有些凌乱和慵懒的诱惑。 这个女人怎么着都是好看的。 “你是不是找别的男人了?” 林木木一愣。 这厮野性嚯嚯地跑过来,原来是为这个? 她一直觉得有些话已经说的很清楚,可是这村夫好像听不懂人话,还是把她当成是自己的私人物品,竟然敢跑来质问她。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跟你有什么关系,我有义务告诉你吗?” 林木木的语气并不太好。 “到底是不是?” 程锦年总觉得心里憋着一股子情绪。 再见到这个女人他欣喜若狂。她讨厌他、鄙视他,他都知道,即便知道,他也想留在她的身边。在他们老家,都是爹娘出了彩礼,就可以把女人娶回家,睡了后就一起过日子了,所以他不知道外边的男人都是怎么追女人的。在这有王法的平城,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重新去得到这个女人,因为没人教过他。不过,他总是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他会学会的。可是,他还没学会,这个女人就找别人了! 看这男人急吼吼的样子,林木木蹙起了眉头,她心里有点烦躁,车轱辘话她也不想再说了,只冷淡道:“对,我有新男朋友了。” 程锦年原地震惊。 小军他们传的再多,都不如这个女人的一句话,这威力直将他的心给击得粉碎。 “你,你是俺媳妇,你怎么能……” “程大年!”林木木严厉地制止了他,“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不是你媳妇,而且我告诉过你,我最讨厌听到这句话,你要是再执迷不悟,带着你的人给我走人!” “活儿没干完之前,俺们不会走!” 林木木气塞,还真是头听不懂人话的倔驴。 只听倔驴问:“你为什么看得上他,就是看不上俺?” 在程锦年的心里,这已是他的女人,他却没办法画地为牢禁住她。 林木木冷冷一笑,故意说着刺激的话:“他有文化,会画画,还有钱,这些你有吗?你什么都没有,你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文盲,只知道生儿子的文盲!” 程锦年默然。 他确实是文盲,他们那里几乎都是文盲。 他也确实想要儿子,他曾经认为只要这个女人为他生了儿子,那便一辈子都不会再离开他,可是现在他才意识到,也许这个女人是永远都不会给他生儿子的。即便如此,他也想留在她的身边,哪里都不去。 眼前慵懒的女人,眼里带着寒冷和温怒,她可以把最不好听的词加在他的身上,他会感觉刺耳、刺心,但是,他不会怨她,永远都不会,因为,她是他的媳妇,所以他不会生她的气,面对她的逃跑,他都不忍心怨怼于她,何况只是讽刺。 女人绝美的脸就在眼前,鼻间吸入她独有的迷人气味,让他几近晕眩。他想,若她此时不是这样冰冷就好了,如果还能像以前那样抱着她就好了。 林木木忽然发现,男人眼里慢慢地升腾起惯有的兽性的光,带着对她十足的欲望,似是要直接扑将上来。 程锦年还没来得及扑,正房的门就被一脚踹了开来。 踹门的是张伟民! 大晚上的,没有林木木召见,程锦年这个男人竟自己找上门,跑到了正房,张伟民听到动静后,自然要来干涉。 一进门,看到的就是这个村夫直勾勾盯着林木木看的眼神。 “我告诉你,这里是平城,容不得你随便撒野耍流氓,请你从木木的房间里出去!” 张伟民的语气和表情都充满了蔑视和敌意。 林木木见差点扑了她的男人也充满敌意地斜了张伟民一眼,根本没有要搭理他的意思。 张伟民这厮怎么可能赶得走这个男人? 林木木只能自己来:“你先回去吧。”她的声音很冷。 程锦年顿了一下,再看了她一眼,便转身走了出去。 见程锦年离开,张伟民便笑嘻嘻地凑了过来,“大义凛然”地安慰道:“木木,不用怕,有我在,他不敢怎么着你,就那村夫,还以为这里是他们那百山洼呢。” 说着,伸手要去扶她的肩膀,林木木一躲,让其落了空。 “你赶紧休息去吧,我没事,他不会怎么着我的。”在百山洼那样野蛮的地界,那男人都没有真正强迫过他,何况现在。 关于林木木交男朋友的事儿,张伟民自然也听说了,心里百般不是滋味。这小女人,在他们那个世界就挺招人的,奈何早早被他收入了麾下,别的男人也就只有眼馋的份儿了。因为他一个劈腿吕珊珊,这女人真是连本带利地给找回来了,男人一个一个地找。 唯一让他欣慰的是,他们一定会穿回去,这女人无论跟谁谈,都不可能有个结果。 站在院子里的程锦年,直看到张伟民也被林木木给赶出来了,才放心回了后罩房。 回来后,躺在床上却怎么都睡不着。 大半夜忽然就坐了起来,像是说梦话一般道:“俺想学文化,学画画,俺还要赚钱,变得很有钱。” “年哥,你魔怔了吧?” “说梦话呢。” “别一惊一乍了,都把俺们吵醒了。” “……” 程锦年知道自己说的不是梦话。 原来那个女人喜欢有文化,会画画,还有钱的男人,他若是也能变成这样的男人,她就会答应做他的媳妇吗?果真如此的话,他就要变成这样的男人! 不过,现在当务之急是得先看住她,不能让别的男人将她抢走才是。他得想办法去见见女人嘴里那个有文化,会画画,还有钱的男人,然后看看能否赶走他。 第35章 35 入侵者 接下来, 程锦年去找了赵玉刚。 在他想来,赵玉刚来平城的时间长一些,而且总跟着林木木到处跑, 对平城的各地市场掌握的门儿清,自然对平城也会了解的比他透彻多了。 听程锦年问到关于平城的建设问题, 赵玉刚便明白, 兴许是这哥们儿想留在平城,所以在打听活的事儿。 赵玉刚说:“俺曾经路过很多地方, 确实看到不少在拆建的,有的是建厂子的,有的是给公家单位建楼的, 给私人建楼的稍微少一点。木木说,以后平城会成为一个很大的城市, 除了特殊保护的建筑,现在的矮楼、平房以后都会被高楼大厦代替, 现在的很多村子、菜地将来也会变成一片片办公区或者生活区, 包括现在许多渺无人烟的地方都会成为人流拥挤之地。俺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 她也没告诉俺,但是俺总觉得她懂得多, 所以俺相信她说的是真的, 你们留在平城,应该会有很多的机会。” 说完, 赵玉刚扭头看身边这哥们儿,似在沉思,但又两眼放光。 程锦年确实心思活跃起来,有了赵玉刚的一番话,那个女人所描绘的一切一下子便涌入了大脑, 竟是那般让人疯狂雀跃。他跟赵玉刚一样,也相信那个女人所说的未来前景,既然相信,那么他,以及他的兄弟们必将在那个过程中大有可为! 他想变得有钱,因为那个女人喜欢有钱的男人。 赵玉刚笑着打趣他:“俺知道你的心思,你想留在平城,最主要是想留在木木身边,但是又怕平城没你们的饭碗对吧?” 程锦年点点头,他就是想留下来,因为那个女人在这里。 赵玉刚说:“不会的,俺倒是觉得真如木木所说的话,将来你们才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人。” 他竟有几分羡慕起来,不过自从来到平城,就跟着林木木搞货物批发和买卖,倒也学了很多东西,他就想在这个行当里扎根了。 程锦年思虑了很久,现在他的大脑里还没有拿地、建楼、销售等等这样的概念,目前想到的还是人,还是他们去干活的时候会用到的东西。 “玉刚,能否帮俺留意两件事,一是看看现在各个市场上,与建筑材料有关的情况。二是,你在各处跑的过程中,若是碰到一些想加入俺那队伍的人,也帮俺多问问。” 他在各处务工的时候,一般都是东家自己到处买材料,有些还不太好买,像木木这边直接包工给了他,材料也是他带着兄弟们去买的,确实跑了很多地方,若是将来他能够想办法把与建材有关的东西集中到一个或者几个市场就好了,以后大家再想买这些,就不用到处打听,到处跑了,直接奔这种市场,应有尽有,便可以节约很多的时间和脚程。程锦年自己不知道,他这是专业集散地的概念。当然,要想实现这样的场景,少不得需要跟林木木这样的人合作。现在那女人搞的货物还是以生活消费用品为主,还没有涉及太多其他,但若是她的批发市场真的越搞越大的话,势必会扩大产品种类,种类一多,自是会进行分类。不过,那个女人除了肯跟他沟通有关库房的事儿,别的根本不搭理他。 关于队伍的问题,他也想的很清楚,如果他手下的人越来越多,无论哪里要起厂子,要建楼,他都可以承包下来,如果真如那个女人所说,将来的平城是那副样子的话,一定会需要大量的建筑工人。程锦年现在自己也不知道,他想做的叫建筑劳务公司。 赵玉刚针对程锦年的问题,把自己所了解的情况详细地向他做了介绍,跟程锦年想的一样,现在建筑材料确实非常分散,东市有几个小摊点,西市再有几个,若想把所有的材料买齐,得跑好几个市场。而林木木有心在目前搭建库房的地方建立的是一个生活用品集中的市场。 赵玉刚见这程锦年倒是个喜好琢磨事儿的,跟他不一样,他跟在林木木身边,不想自己动脑子,就是财神爷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日子倒也过的轻松自在。 “大年,你想的没错,与其光琢磨木木,还不如琢磨点别的事儿呢,你琢磨木木,也基本上是耽误自个儿的时间罢了,那个女人是不可能看得上我们这种人的。” 赵玉刚也比较凌乱,他希望这程锦年能成为木木的男人,而不是张伟民,但又觉得程锦年不可能吃得上那天鹅肉。 对想吃天鹅肉的男人打击了一番后,赵玉刚又八卦起来:“俺跟你讲,接下来就连张伟民都彻底没戏了,木木最近好像认识了别的男人。” 在赵玉刚看来,只要张伟民不是木木的男人就行,其他任是谁都好。 程锦年心里又是一堵。 这件事前院的人知道,后罩房的人也知道,好似最后一个知道的是他。前两天见水秀莫名的开心,他还纳闷,以为她遇到了什么好事儿,现在想,敢情就是因为木木找了别的男人。 木木说,那男人有文化,会画画,还有钱。 至于怎么样变得有钱,他会好好琢磨。学会画画,难度稍微大一些。至于学文化,现成的就有一个,现在就在身边,那就是赵玉刚! “玉刚,平时没事的时候,你能教俺认字吗?” 他听说赵玉刚是读过三年书的,能认不少的字,平时又跟着林木木,经常需要写写算算,在他的眼里,已经算是个有文化的人了。 赵玉刚嘿嘿一笑,“你别埋汰俺了,俺自己都半个文盲呢,俺还能教你?不过说真的,木木和那混蛋张伟民是真的有文化,他们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认识,你要是能找他们教就好了。” 程锦年心想,你可真敢提。那女人那么讨厌他,能教他才怪。而张伟民,见了,就只想揍他,怎么会跟他学? “不,玉刚,你把你会的先教俺就行。” 赵玉刚摸了下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地笑了,这一不小心,他这半文盲还成了先生。 接下来,林木木见程大年那男人跟赵玉刚接触频繁,心里不由纳闷。她倒不是想八卦,也不是想干涉人家男人之间的交往,只是那男人总是晚上往前院跑,她是怕那人只是另有图谋罢了,借着找赵玉刚的由头,不知道有着什么心思和打算。 况且,她不确定赵玉刚是否会给他瞎出主意或者透露些有的没的消息给他。 好奇之下,林木木便将赵玉刚叫到了正房,询问起来:“他为什么老找你,是有什么事儿吗?” 赵玉刚嘿嘿一笑,“他……在跟俺学认字呢。” 在林木木面前说出这样的话来,让赵玉刚非常尴尬,毕竟与林木木相比,他这简直是班门弄斧。 程大年在跟赵玉刚学习认字? 听到这个,林木木为自己的“自作多情”和“小人之心”先惭愧了下,然后便思忖起来:那个男人为什么忽然抽风地要认字?关键是还找赵玉刚教,真是会找人。 “你那半瓶子晃荡,可别把人给教歪了。” 林木木打趣着赵玉刚。 赵玉刚又是嘿嘿一笑,“俺也这么说,俺说让他找你或者张伟民,可是他……” 他不好说,对程锦年那男人来说,林木木他不敢找,张伟民他不想找。 即便赵玉刚没说下去,林木木也明白他的意思。 那男人确实不敢来找她。 即便借他个胆儿来找了她,她也不可能教他,放在后罩房里,尽量能不接触就不接触,都感觉每晚被虎视眈眈,她怎么可能把虎引到身边来?光那直勾勾,毫不掩饰的眼神就能吃了她。 放了赵玉刚回去,谁知他走到门口了,又折了回来。 “木木,大年还跟俺说一事儿,他说建筑材料不好买,太分散了,若是能有这样集中的市场就好了,咱们以后会考虑这块吗?” 林木木一听,有点吃惊。 程大年竟然想到了这个?看来那个文盲倒比赵玉刚这个半文盲肯琢磨事儿,而且琢磨的很在道上。那个文盲竟然会有些专业集散地的概念! 她现在正在做的是生活用品的批发,只可惜她在这个时代的时间不允许,否则她定是要在此时搭建仓库的地方做成生活用品的集散地才是。只要一个开起来,后边不断地复制就行。若是业务扩大的话,自然各种品类的集散地都可以搞起来,包括那个男人所说的建材的集散地。只是……那都是后来人的事了,跟她无关,她现在没兴趣,也没时间去做那些事情,她只想赚投入少,回报快的钱,然后完成自己的小目标,穿回到三十多年以后。 不过,百山洼那个文盲倒还真的不是一无是处,说不定是个孺子可教的。 “你教他的时候,是从拼音和笔画开始的吗?” 林木木没有回答关于建材集散地的事儿,而是转到了学认字上。 赵玉刚懵逼。 拼音和笔画? 他摇了摇头,“俺自己也不会拼音,而且写字俺也不会写几个,就是有些字见了知道读什么,俺就只教他这些。” 林木木扶额。 这是什么神仙教学方法? 第二天,林木木将手头的工作安排好以后,打算外出。 要做的事情有两件,先去见史诗,他们已经提前约好了。林木木很兴奋,比起见人,她好像更兴奋的是能够见到他的画,一想到能见到他的画,能听到他在专业上的教诲,真的比单纯的恋爱让她激动。 见完史诗以后,她要去买个录音机,程大年找赵玉刚学认字,还真是会找,文盲找个半文盲。所以,她打算学学雷锋,做做好事,亲自教教那个男人。让她当面教,坚决不可能,她受不了那个男人禽兽般的眼神,但是用录音机将每节课的内容录下来,直接给那个男人听,应该还是可以的。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她理解的是,可能自己好为人师。 这次见到史诗,没想到有意外之喜。他送了她一幅画,画的竟然是她! 林木木兴奋的难以言语,这是什么神仙礼物?画上的她,栩栩如生,浅笑嫣然。她不知道从专业的角度来说这幅画与那个少女的名画相比,到底哪个更好,但在她的心里,自然是画自己的这幅更好。那副画后来传了世,但是这幅,她想永远地留在身边。只是可惜,她带不回去,真的可惜…… “你总是很忙,还好,上次见面时为你拍了一些照片,我让照相馆加急给洗了,挑了最好看的一张,然后加上我的想象和演绎,画下了这幅。” 原来如此! 林木木刚才还纳闷,她从来没有坐在这人面前被画过,怎就出了这么一幅画? 看着未来大师送的画,画的还是她,这是林木木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儿。 见她又是露出了如痴如醉的表情,史诗上前搂住了她。 送画的男人只是索了一个很长的wen,并未提其他的要求,林木木输了一口气,瞬间有了放松的感觉。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放松的感觉,按说两人已经是恋人关系,就是发生点什么也再正常不过,何况她又不是真正的仙女,她是□□凡胎,艺术熏陶过后,也该有正常的生理需要,可她总觉得,如果此时史诗提出那方面的要求,像是在让她为艺术献身。 还好,他没有…… 他只是于她耳边吹出了暖暖的风,轻轻道:“我希望有个亲自画你的机会,你的脸是我见过线条比例最好的一张,我相信你的身体更是。” 林木木:…… 他想画她的裸/体?! 她具备基本的艺术素养,她知道在一个画者的眼里,即便裸/体在前,看到的也只是肌肉、线条、骨骼罢了,所以欣然应允。想到能够为未来的大师做一次模特,心里还提前激动起来。 这次她没有让史诗送她,因为她还要去买录音机。 骑着摩托车走在路上,身前放着史诗送她的画,林木木感觉阳光都明媚了许多,心里像有几千只小鸟在唱歌。 买完录音机,回到四合院以后,直接将画挂到了墙上。 太美了! 美的不是她,是画!画上的女子好似是她,又不是她。这幅画,带着史诗的演绎和想象,倒像是另一个人,让她感觉有点小小的陌生。但画上的人活灵神现,像是能随时走下来跟她对话,果然是大师的手笔! 盯着这画看了许久,还是拔不出眼睛。 能认识史诗,能得此画,简直可以说是她这次穿越除了能有机会改变妈妈的人生之外,最让她得意的一件事。 直到欣赏个够,林木木才坐下来开始研究买来的录音机,没什么高科技,非常简单,拿起来就能用。 她先是把汉语拼音中的声母、韵母以及整体认读音节全都录了下来,然后拿笔,按照笔顺写了一遍。 一切搞定后,本想叫赵玉刚过来,让他去送给程大年。 但想到,赵玉刚也许曲解她的这种“关心”而到处乱传,所以便想亲自送给那个男人。 赵玉刚去后罩房喊程锦年的时候,后者想的是,应该是如往常一样,问他关于库房的事儿,那边的工程基本上接近了尾声,他确实得汇报一下。 一走进正房,没看到他最想见的女人,首先映入眼帘的却是墙上多出的那副画。 太美了! 他说的是人,不是画!他不懂画,这画画得再好,都没那女人本人好看。 不过……这画,一定是木木所说的她那个男人画的吧? 程锦年感觉肝儿又疼了起来,这个女人又去见那个有文化,会画画,还有钱的男人了?! 他想看住她,可自己又不是她的两条腿,一个不留神,竟让他们又见了一次面。 程锦年很懊恼。 林木木听到动静,从里边走了出来,手里拿着录音机,还有一张写着拼音的纸。 “你要想学认字,必得先认识拼音,这是所有的汉语拼音的读音和书写,你回去跟着录音机好好读,然后按照我写下来的笔顺去写熟,这才是你将来要学字的第一步。” 将东西全都接到手里了,程锦年还是如坠雾里,不明所以。 这个女人说是她写的? 还给他录音机?里边的读音应该也是她? 她这是要教他学习? 程锦年忽然手抖,心也抖了起来,实在太激动! 林木木道:“你不用想多了,我听赵玉刚说你想学认字,他自己都认不了几个,怎教得了你?在你的带领和认真负责下,库房那边的工程一切顺利,这权当是我给你的奖励吧。” 回后罩房的路上,程锦年还是不敢相信事实,怎么从女人的正房里出来的,他都不记得了,满脑子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她在教他学认字?! 程锦年将录音机和那张纸紧紧地抱在怀里,仿若世上最珍贵的宝贝。想来确实是宝贝,因为这是那个女人给他的! 她为什么要教他? 她说讨厌他的。 他也知道,她瞧不上他,对他只有鄙视。 可是,她竟然肯教他? 程锦年怎么都想不明白。 其实林木木自己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或许真的只是好为人师,或许就是刚才说的那样,想给他一点奖励,亦或是……她知道自己总会离开这个时代,所以存着对那个文盲村夫的一丝恻隐和同情罢了,没任何背景,一个字都不识,却要混在平城,将来的路注定艰难。 回到后罩房以后,趁着灯没熄,程锦年躺到床上,插上耳机,打开了录音机。 果然是女人酥软好听的声音! 然后又拿起手里的纸看了起来。 女人写的真好看,他不知道什么样的拼音,什么样的字是好的,但就是觉得女人写的最好。他第一次见这女人的字是在百山洼的那块大石头上,她将他的名字跟她的写在了一起。 因心里太兴奋了,程锦年都不知道自己早就傻乐出了声。 “年哥,你笑啥呢?” “年哥,你啥时候买的录音机?里边是有什么好玩的吗?” “是呢,有什么好玩的,让俺们也听听呗。” “……” “睡你们的觉。” 他的小仙女怎么可能让别人听?他只想独乐乐,没想众乐乐。 一个工友嘟囔道:“让俺们睡觉,你倒是别出声啊。” 灯熄以后,实在看不了了,程锦年才把那张写着拼音的纸小心翼翼地藏到了枕头底下,可是耳机却不舍得拿下来,就想那么一直听着,越听越是百爪挠心。此时夜深人静,这声音让他想起了以前在百山洼老程家西屋的炕上,女人那带着愉悦的呢喃。他好想再听到那样的声音,好想能够跟过去那样可以在每个夜晚拥她入怀,抱着她一觉睡到天亮。 既然睡不着,程锦年便琢磨起来。那个女人不让他接近,但是却愿意教他认字,真是越来越像一个迷,让他捉摸不透。 没算错的话,木木已经跟那个有文化,会画画,又有钱的男人,至少见过四次了,小军碰到过两回,他亲眼见过一回,而今天那女人的房里挂着一幅画,想必又见了一回。再见下去,事态怕是要失控了。 上次那男人送木木回来,正好被他撞见,没任何犹豫,他做了一件自己都不知道是对是错的事,那就是偷偷跟踪了那个男人。跟踪才发现,原来那人是Z大的老师。大学,于他来说,是遥远的不能再遥远的地方,遥远到仿似不在同一个世界,可那个男人却是大学的老师,他们之间的差别犹如云泥。 就连赵玉刚都劝他放弃,可是他不想,他不知道在平城这样的地方,到底怎么做是对的,怎么是错的,他只知道,他想得到那个女人,让她一辈子给他做媳妇,所以,他要圈住自己的领地,他的领地里只有她,他必须赶跑一切外来的入侵者。 小军给他的建议是:“俺觉得,找个晚上,趁没人的时候,直接把那老师揍一顿,反正他也看不清俺们是谁,告诉他,让他离林木木远一点。” “滚蛋!”程锦年吼了他。 在他们村的时候可以这么做,那里没有王法,唯有拳头最大,可这是平城,李伟说这里是有王法的地方,那女人也说这里要讲王法。虽然他不知道那王法到底长什么样,但是应该不允许他随便伸拳头。 就这样,在琢磨着怎么赶跑入侵者的过程中,程锦年慢慢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程锦年就跑到了前院,见林木木还没起床,他就等在了院子里。 昨天晚上的兴奋到现在还没褪去,想到那个女人买了录音机给他,还要教他学认字,就像是做梦,所以,他就想来看看她,当然是打着汇报下工程的名义。 程锦年首先等来的是走出东厢房的赵玉刚。 于是他便委婉地干了一件“过河拆桥”的事儿,那就是告诉赵玉刚,他以后可能不找他认字了。有了小仙女老师,怎么可能会继续找赵玉刚? 当然,他可没打算跟自己这前任老师说出原因和真相。 赵玉刚根本没当回事,学认字可是一个功夫活,没几个人能坚持下去。只是想,自己这老师当了没两天,竟然就下岗了,有点小遗憾和失落。 又等了一会,才等来林木木打开了正房的门。 原来那女人早就起来了,在里边精心装扮呢,从脸蛋到穿着,都比以往用心许多。 程锦年见女人面若芙蓉,唇似红缨,眼像流波,竟一下子看了个痴。 林木木见那个看她的时候从来不懂掩饰的男人,此时像个呆子般站在那里,不由差点气笑。 “有什么事儿等我回来再说吧。” 女人根本没时间听程锦年的“汇报”,扭着让他实在受不了的腰身走出了四合院的大门,只留他一人继续站在原地发着呆。 从呆滞中缓过神以后,程锦年怎么琢磨都不对劲,那女人打扮得那么好看,不会是去见那个老师吧? 如此一想,他可就再也站不住了,急匆匆赶到仓库工程的现场,把所有的活儿都安排好以后,自己一个人就溜了,他打算去Z大看看。 细细算来,小军发现过两次那男的送木木回家,他也碰见过一次,就那一次,他还跟踪了那男的,昨天他见那女人的墙上多了一幅画,他们应该又见过一次,这就有四回了,今天还要见,这么见下去,真就不好收拾了。 他不能再坐以待毙! 程锦年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就靠十一路,腿着去了Z大,幸好距离并不远。 上次跟踪的时候,他亲眼见到那个老师走进了一栋矮楼,拐进了一个房间,兴许就是他的办公室,他想先去那里看看。 程锦年边走边想,他们只见过四五次,又不是两口子,应该不会这么快睡到一起,这么一想,心里便稍感欣慰。 刚自我安慰完毕的程锦年怎么都没想到接下来他会看到那一幕,击得他双目爆红的一幕。 那个老师竟然在画木木?! 而……木木躺在那里,身上一件衣服都没穿! 第36章 36 护 那个老师竟然在画木木?! 而……木木躺在那里, 身上一件衣服都没穿! 程锦年心里忽然像着了火一般。木木曾经有过张伟民,现在又找了个老师,想到他们的交往, 心里再酸,也不过是想象罢了, 如今直面那个女人在别的男人面前赤/身/裸/体, 实难承受!那样绝美的身体,他曾在多少个夜晚为之痴迷和疯狂, 现在竟然躺在另一个男人面前! 热血冲上脑子之后,程锦年早就忘了什么王法不王法,文明不文明, 一脚踹开了史诗画室的门,像头暴怒的狮子般闯了进去。 正专注进行着“艺术创作”的两人忽然像是受了惊的鸟, 扑棱一下,却不知道要飞到哪里, 根本反应不过来到底发生了何事。 史诗将画室就设在办公的地方, 只为着方便, 特地跟林木木约在周末,也是为着不被打扰, 可为什么竟来了不速之客? 问题是这不速之客硬闯也就罢了, 还像个疯子般上来就揍他。 林木木惊得直接跳了起来。 那个村夫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 见那村夫不分青红皂白,揍开了人, 林木木一边快速穿着衣服,一边大声地喊:“住手!” 可她的声音根本快不过那个村夫的拳头,一眨眼工夫,史诗已经挨了好几拳。 林木木衣服的扣子都没系好,就跳了过去, 挡在了史诗的面前。 “程大年,你干什么!” 程锦年发现女人的眼里闪着愤怒和冷意。 他揍张伟民的时候,这女人挡了,现在他揍这个老师,她又挡着。 真是让他心肝肺炸裂! 林木木看这男人虽然眼里还充着暴怒,但拳头在她的阻拦下已经老实许多,便知道形势得到了控制,于是回身询问起来:“史老师,您怎么样?” 只见史诗的眼眶都青了,嘴角也带着血渍。 史诗在惊惧过后,终于反应过来,脸上便不由带出一丝愤怒和尴尬,质问着不速之客:“你是什么人?” 他觉得自己是在明知故问,刚才林木木喊了这人的名字,说明他们是认识的。而且这野蛮的男人上来就揍他,他们的关系应该不只是认识。 他是画了这女人的裸/体,三分为艺术,七分为暧昧,但这女人是自愿的,何以轮的着这村夫来揍他?! 程锦年梗着脖子回答了史诗:“俺是她男人,她是俺媳妇!” 史诗:…… 这村夫原来是她男人!难怪她说不想结婚! 林木木:…… 这村夫果然听不懂人话! “史老师,您不要听他胡说,我不是!” 林木木必须得解释!她是告诉过史诗,她不想结婚,但是不代表她想让人家误会她有男人,然后出来打野食。 不可避免的是,史诗确实有了这样的误会。 按说没有哪个小姑娘,一开始跟男的接触,就主动说没有婚姻诉求的,原来这个林木木竟是个有男人的。关键的是,这样的美人儿怎么会找个村夫? 史诗沉了下情绪,淡淡道:“不管事实如何,他今日闯到我画室来,还将我打了,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必须得报警!” 报警? 林木木一听急了,若是报警,就不单是赔偿的问题,很有可能直接拘起来。这个百山洼来的村夫,不但文盲,还法盲,有个动不动就伸拳头的毛病,也真是醉了。 “史老师,我现在就送您去医院,所有的医药费我来出。” 史诗的眼神有点冷。 她在护着这个打人的村夫?这么说,他们之间真的是夫妻? “木木,这不是钱的事儿。” 史诗冷冷的眼神让林木木打了一个寒颤。从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他眼里的笑意就是暖洋洋的,望着她的时候也总是深情款款,可是,现在确实有点冷,这种冷让她感到陌生,也让她仿似闻到了结束的味道,他们明明才刚刚开始。林木木想,一旦失去她的男神,她在这个时代的恋爱之路就结束了,能够向未来大师取经,铺就艺术人生的路也要结束了。 都怪这个程大年! 林木木转头对着程锦年冷冷道:“你赶紧走吧。” 她想留下来,跟史诗解释一下,不管他信不信,她都想好好解释一下。当然,她不会把自己在百山洼的时候发生过的一切告诉他,但是她还是想解开这个误会。她真的不想让男神误以为她是个出来打野食的。 谁知,未等她开口说什么,手就被眼前的村夫给拽住了。只拽住还不够,连个反应的机会都不给,拉着她就风风火火地走出了史诗的画室。 “程大年,你干什么,放开我!” 任凭她怎么嚷嚷,这男人就是不肯放手,直接将她拽到了摩托车停放的地方。 林木木心里羞怒,手腕疼痛,内外夹攻! 而这让人蛋疼的尴尬全是因为这个村夫! 盛怒之下林木木照着那条仍然握住她手腕的铁臂一口咬了下去。铁臂只轻微一颤,便再也没动,就认了她的咬。待牙齿慢慢松开,才发现深深的牙印里已经渗出了细密的血丝。 程锦年却在女人抬眼对上他的那一刻,咧开嘴笑了,他想起了在李伟那里,这个女人也咬过他。 他早就知道这是个烈女人。 刚才那个男人说要报警,他不知道自己打人触犯了哪条王法,也不知道报警以后会给他什么样的惩罚,但是这个烈女人给拦住了,他知道,那是因为她不想让他受惩罚,对,她……不想让他受惩罚! 所以,她咬了他,他也是高兴的。 这一高兴,力气便格外的大,只手就将女人拎了起来,直接放到了摩托车的后座,自己则一屁/股坐到前边,转瞬间就发动了车子,“嗖”一声便飞了出去。 没错,飞了出去…… 忽然被拎上车,正懵逼的女人,终于反应过来,惊吓不已地大声喊道:“程大年,你不要命了!” 林木木这摩托车停在四合院里,赵玉刚还有后罩房里那些个人,趁她不在的时候,总是偷偷骑着玩,这程大年应该也骑过,可是这半把刷子的水平是要出人命的。 程锦年什么都不听,他只想带着这个女人赶紧离开这里,离开有那个男人的地方。所以,虽然只有半把刷子的水平,却将摩托车骑的飞快。 林木木吓得尖叫起来,这是要让她命丧今日吗? 一害怕,便下意识地紧紧地抓住了前方男人的衣服。 其实程锦年的鼻尖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因为这摩托车他骑的不熟,如此速度更是第一次,不是不紧张。 可是,后边的女人手一抓,让他瞬间忘记了紧张,全身像触了电一般。 “程大年,你慢点!我可不想跟你死在一块。” 程锦年听罢,嘴角弯出了很大的弧度,只要能够跟这个女人在一起,哪怕死,他都愿意,但是,女人不能死。如此一想,便慢慢减缓了速度。 这一减速,林木木吊着的一口气终于顺了,颇有些劫后余生的感觉。 气一顺,心便稳了下来,四处看了下,才发现刚才那一顿胡乱猛开,他们竟来到了离Z大不远的一处空地旁,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 刚刚劫后余生的林木木没想到,接下来还有劫。 身前的野男人停了摩托车,一手将她捞下后,就推倒在了地上,几个动作一气呵成,让她措手不及,未等张嘴说出一个音节,男人那带着急切欲/望的唇便堵了上来。身子被紧紧抱住,腿也被死死压着,根本动弹不得,很快就被亲的天旋地转起来。 林木木心里怒骂,这些天因跟史诗接触,已经被高雅艺术压制下的原始冲动,此时好像又被放了出来。这村夫就特么是个禽兽! 这么一想,便又是一口。 禽兽受惊,停了下来,然后抹了抹嘴角,林木木见那嘴角渗出了殷红的血丝。 接连被咬,这男人也没有怕了她,那双不加掩饰的眼睛死死地盯住她,里边带着强烈的占有欲/望,而且是独占的欲/望,像只吃独食的雄狮。 “木木,俺答应你,俺会去学文化,俺也会去学画,然后俺来画你,学了以后,俺什么都不画,只画你,俺还会去赚钱,赚很多的钱,你给俺做媳妇,好吗?” 林木木:…… 有文化,会画画,有钱,这是刺/激和应付他的话而已,这个村夫竟然当了真。 不过,老被他压着算怎么回事?于是一把推开了身上的男人,骑上了摩托车。 看看地上仿似还意犹未尽的男人,直接扔在这里,有点不大人道,便说:“上来吧。” 林木木让程锦年坐的后边,她可不想再让他骑车,这个村夫,水平不高,胆子不小,还是命要紧。 程锦年坐在后边,心里高兴的不行。 他刚才又亲到她了!还是那样光滑的肌肤,柔和的唇,被他箍住的身子也还是那样绵软。 他说让她继续给他做媳妇,她不回答他,但也没有像以前那样讽刺她,嘲笑他。 他……真的很高兴。 林木木直接将程锦年送到了库房的工地处,看这工程的进度,估计用不了几天就可以完工了。 将人放下,林木木便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年哥,竟然是林木木亲自送你过来的?” “瞧年哥这脸上,笑得跟开着桃花似的。” “俺们还纳闷,年哥今天为什么走了,原来是跟她一起出去了。” “你们干嘛去了?” “……” 面对七嘴八舌的问话,程锦年不予回答,只温怒道:“少闲得蛋疼,赶紧干活去!” 把别人吼走了,他一人继续回味着刚才的一切。 林木木回到四合院,迈进自己的正房,墙上的画一下子映入眼帘。 她想,她得多看两眼,来点艺术的熏陶,否则的话,晚上估计又得接着做春/梦。 那个天杀的程大年! 眼睛盯在墙上的画上,盯着盯着,林木木眼神便沉了下来。 她得去跟史诗解释下,告诉他,她说不想跟他结婚,不是因为她已经有婚姻在身,她真的没有找他打野食。她真的不想跟自己的男神就这么断了。 再说,程大年那个村夫将人家给打了,人家没报警已是天恩,医药费也可以不赔,总不能连句道歉都没有。 于是,林木木出门,骑上摩托车,先去药店买了一些药,然后直奔Z大而去。 她不知道史诗是在画室,还是已经回家。她想,先去画室看看,实在不行,再去家里,反正两个地方她都知道。 谁知,走到画室门口,刚要敲门,便听到里边传出了声音。 是两个男人! 第37章 37 老男人 某男:“真的不用去医院吗?你这到底是被哪个孙子给打的啊?” 史诗:“不用, 刚才已经去医务室处理过了。” 某男笑了:“这次不会是玩到马蹄子上了吧?我可是听说自从上次画展过后,有个外边的女孩子总是来找你。你小心不要让明悦知道,别看她人在国外, 消息灵通着呢。你不要忘了,你是离过一次的, 这次跟明悦还是不要马虎大意的好, 她爸的位子在那里,你不要糊涂。” 史诗:“我知道, 我分得清轻重。你以为明悦在国外是个耐得住寂寞的?她之所以对我所有的事情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是彼此彼此罢了。而且我跟那个林木木真的只是玩玩,顺便寻找点灵感。” 某男嘲笑起来:“你们这种所谓的才子, 永远都是打着寻找灵感的名义,去干些不可告人的勾当。怎么样, 听说那女孩子长得很漂亮?” 史诗:“长得实在是美,我画了那么多年, 她的脸是我见过线条比例最好的一张, 身体更是, 简直可以说是上帝杰作一般。只是,可惜……” 某男:“可惜什么?” 史诗:“可惜空有外表, 没有灵魂。第一次见我, 就满眼冒光,在一起的时候, 我说点什么都能让她崇拜的五体投地,我都不知道她的崇拜感是从哪里来的,一开始我是挺受用的,可三两次接触下来,就觉得她在我面前一点自己的思想都没有。说是爱好画画, 可是,那两把子水平,简直惨不忍睹,还说这是她的理想,是她将来毕生的追求,我是真不敢恭维。” 某男:“你呀,生在书画世家,又有中外教育经历,还开了不少画展,一般人现在哪入得了你的法眼?” 史诗:“这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她太俗。你知道吗?我去她那里,好好的四合院,里边放的全是货,跟一群土包子住在一起,张嘴闭嘴就是卖货,赚钱,满身的铜臭味。前两天,我给她画了一幅画,真的只是随便一画,她看的如痴如醉,目瞪口呆,像是什么稀世珍品一般,殊不知,我家随手一扔的很多画都比那个强多了,真的就是个毫无见识和眼光的女人。” 某男笑笑:“你既说她周围都是些土包子,那说不定连认字的都不多,见到你,可不就痴迷了。” 史诗:“就是你说的那样,不过她是认字的,不知道跟谁学的。” 某男调侃:“先不说这个了,我问你,得手了吗?灵感有没有被刺/激出来?” 史诗:“别说了,第一次带她回家,让我震惊的是,她说她不想结婚,只想谈恋爱,她以为我会失望,其实我想的是正好,跟这样的交往,总比跟那些拉拉手就问你会不会娶她的女人要好吧。当然,我还是假装失望了一下。她也挺能装的,在我面前架着矜持的态度。我当时想,那就好好玩玩吧,不急。可没想到,她是真的会装,矜持的跟个烈女似的,其实就是个荡/妇!” 某男:“这个怎么说?” 史诗:“她竟然结婚了!嫁的还是个村夫!一口一个‘俺’,我跟你讲,你就是没听见,你要听了,估计都吃不下饭。我也是奇怪了,你说她虽然没什么灵魂,但好歹外表那是真美,看穿着,也是个时髦的,怎么就会嫁个村夫呢?所以我说她就是个没眼光的庸俗女人!” 某男哈哈大笑:“你这是明明想自己游戏人间,没想到让别人给耍了。这个也好理解,不管什么原因,她嫁的总是个村夫,自然不甘寂寞,又不甘心,所以便出来找你这么个风流才子打打牙祭了。” 史诗气呼呼道:“果真可恶!只是可惜……” 某男:“可惜什么?是不是没得手,心里也痒痒呢?” .…. 里边的谈话还在继续,林木木已经听不下去。 她感觉周围还是一片光明,她的心却早已陷入了混沌。 她以为跟他在恋爱,甚至想过,如果不用回到三十多年以后,说不定她就可以跟这个男人谈永久了,原来,他想跟她谈的只是性,而且是在甜言蜜语和高雅艺术的外衣掩盖下的性。他只是在欺骗她! 她是崇拜他,像个迷妹一样。之所以崇拜,不是因为他的现在,而是因为他将来的光环。原来,她的崇拜已经让自己成为了他的笑柄。 他说她只是手生了,她还是很有天赋的。他鼓励她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努力,去奋斗。原来,也是骗她罢了。她从小是爱好画画,但由于受时间和经济的限制,她确实没有受教过任何名师,也没有长年累月的坚持。只是,她没想到,她的爱好,她的理想,在他的眼里是那么的不堪。 他说,劳动不分贵贱,靠自己的双手赚钱,是值得尊重的。原来,也是假的,他一直在鄙视着她的“庸俗”、“铜臭”。 一切都是假的…… 林木木走到外边的垃圾桶旁,将买来的药扔了进去。 来之前,还想着不要让他误会为自己是个毫无原则和节操,出来打野食的女人。没成想,即便程大年不出现,那个男人在心里也已经给了她一个不堪的形象,再加一个“荡/妇”也没什么了。 长到二十一岁,跑了两个世界,第一次被人撕得这么碎,真的好气,也好懊恼。如果程大年那个男人在,估计会冲进去将那个道貌岸然的渣男揍个半死,可是她不会,她没有动不动就伸拳头的习惯。对付史诗那样的渣男,不能用拳头! 想到程大年,同样是被她撕的粉碎的一个人,“愚昧的村夫”、“只知道睡女人生儿子的野蛮人”,这是她每次对他进行讽刺和嘲笑的时候惯用的话,他也会生气和懊恼的吧? 原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谁也没比谁高贵多少。 曾经以自己名校大学生的身份,鄙视着那个文盲又野蛮的村夫,可如今想来,竟感觉有些可笑。也许学历什么都不是,照样包裹着各种肮脏丑陋的灵魂。 林木木回到四合院,走进正房,映入眼帘的还是挂在墙上的那副画。以前,第一眼看到,总是心情舒畅,今日却觉得极为刺眼。 既然刺眼,便从墙上取了下来。 画上的女子很美,但真的不是她。她早就感觉不是她,是那个未来“泰斗”画出来的她,不是真实的她。 林木木找来剪刀,未有一丝犹豫地剪了上去,直到剪成碎片。刚拿这幅画回来的时候,即便觉得画上女子不是自己,却因为是出自未来大师之手,她奉若神明,视若珍宝,如今倒觉得此前的她真是可笑的很,她的这些可笑的行为只不过是那个男人眼里的“没见识”罢了,对人家随手一画的东西,也当成心头好。 林木木冷笑起来。 如果没记错的话,后世有许多媒体爆料,说史诗除了被公认有才华外,还被视为最有眼光的人,因为他收集了古今中外大量的名画,那些名画后来大部分被炒成了无价之宝。他是出身书画世家没错,但最后能推起他盛名的,还是他由炒画傍起来的雄厚身家,让他在利和名之间搭起了良性循环的双收桥梁。 那时候她是不信的,她想的是,哪个名人不惹是非? 可如今,画室里他与那个男人的谈话,让她终于意识到,史诗,不过如此,“泰斗”也好,“大师”也罢,本就是自己有意推上去的而已。 他竟说她是个满身铜臭的人,自己又何尝不是! 她的绘画造诣目前来说确实没法与那个未来的“泰斗”相比,但是她来自三十多年以后,她知道在这个年代几块钱就能淘到的名人名画在后世会被炒成天价,她还知道,有些目前一直寂寂无名的人和画,在以后的书画市场上却被万众追捧,而这些,现在的史诗不会知道,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所以,她可以比他更早地去收集这些画。 她现在有足够的实力,也有足够的信息和眼光去买下足够多的画,她买的越多,那么最后落入史诗之手的就会越少。那个男人骗了她,着实可恨。但一个那样的人,却汲汲钻营为画界泰斗,被捧上神坛,满嘴的仁义道德、风清高雅,实则一肚子男盗女娼、肮脏低俗。他不应该享有日后那样的盛名,他不配! 她若能长久地待在这个时代,那个伪君子的明天未必会是那样。只可惜,她没法在这里永远地待下去。但只要待一日,她就要收集一日,不能全都便宜了史诗之流。她相信现在的史诗绝对还没有收集未来名画的意识和前瞻性,因为在中国,开始炒作书画基本上是九零年代或者进入新世纪以后,大家手里有钱了,收藏的市场才会起来。 她收集来的画自是不可能带走,但是她可以留给妈妈,留给妈妈,以后她才能见得着那些画。 而且,接下来中国的通货膨胀速度太快,钱只会迅速地贬值,但是画不会!画只会呈几十倍、几百倍、几千倍地升值,甚至有的成为无价之宝。 关键的是,现在的人还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所以许多日后价格让人望尘莫及的画,现在犹如白菜。 林木木挠了挠头……有点激动,她找到了一条投入小,还能让她们母女在三十多年以后发横财的路子,况且还跟她的爱好理想有关,简直两全其美! 正在挠着头,那个对她极尽羞辱的男人找上了门! 天色都已经上黑的时候,赵玉刚来到了正房,手里托着一副画,画是被包住的,从外边看不出来,但林木木知道是什么。 “那个老师又来了,他让我把这画给你,人在外边等着你呢。”赵玉刚说。 林木木冷冷一笑。 看来,那个男人对她这个“外表很美却没有灵魂”的女人还是惦记得很呢,如果睡不上,岂不是成了他“光辉”撩妹历史上的一抹黑点,又怎会甘心? 林木木将赵玉刚打发出去以后,打开了包住的东西。 果然是她那副裸/体画! 那位“泰斗”的绘画速度还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因为只是“随便”一画,自然是快。 林木木觉得画上这位裸/体的女子也不是她,是史诗用自己阴欲的眼睛和肮脏的心灵臆造出来的一个女人,所以,在她的眼里,没有美感,更没有艺术感。 拿起手边的剪刀,一刀一刀下去,直到画上的女子变得粉碎,就像那个因对“泰斗”的崇拜和敬仰而构建起来的梦。 林木木将两幅画的碎片装在一起,提着出了四合院的门。 史诗果然看起来耐心有加地站在夜色中等着她,她看不清他的眼睛,她想,里边应该还是那种带着欺骗性的清澈和温暖。 她也看不清这人脸上的伤,她并不关心。 “木木,那画我画好就给你送过来了,你看到了吗?我画完后,怎么都欣赏不够,你的身体真是太美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身体。” 史诗的赞美听起来还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热情洋溢。 林木木将装着碎片的袋子直接递到了他面前。 “史老师,你送我的那两幅画都在这里呢,你要觉得欣赏不够,便提回去吧。还有,今天我男人把你给打了,谢谢你没有报警,医药费我也放在袋子里了,我替他说声对不起。” 史诗彻底懵逼。 “那真是你男人?” 他对自己的好哥们儿无论怎么吐槽,内心里总还是不希望,也不相信林木木会找一个村夫。 “是,他是俺男人,俺是他媳妇。” 林木木故意用了“俺”,因为她想起这个男人对程大年的讽刺中就说他一口一个“俺”。 史诗不知道自己与哥们儿的谈话被这个女人听了去,但此时这个女人的话外之音他全都听明白了,这是要跟他彻底一刀两断,连他送的画都剪了。 他只当是这个本想打野食的女人被男人“捉/奸”了,所以想回归家庭罢了。不过这个女人还没有得到过,真是莫大的遗憾。 待史诗转身离去,林木木感觉似幻如梦。 那人真的是以前她学画的时候被大家捧上神坛的史诗吗? 林木木想,老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妈妈以前就这么说,因为她那个早就没了记忆的爸爸就比妈妈大很多,再有张伟民、史诗,还真是无一例外。她们母女招的都是老男人,栽的也是老男人。 既然出来了,趁着夜色,她想在外边走走,反正回去也没什么事儿。 走在静谧的胡同,林木木心有起伏,她已经分不清虚幻和现实。若是虚幻,她在这个时代却是活生生地存在着,若是真实,她又不属于这里。 还好,张伟民的梦,还有她的梦,都说明,他们一定会回去的,回去以后,虚幻和现实就可以合而为一了。 情绪正起伏着,忽听身后有点响动。 林木木心有一惊,“咚咚”直跳起来,不会遇到了小流氓吧? 第38章 38 临时伴侣 一紧张, 便不由地加快了脚步,想的是,赶紧走到他们那四合院附近, 喊一嗓子,里边的人就能听到了, 这小流氓应该就会被吓跑了。 谁知, 刚加快了脚下的速度,后边的响动就窜到了耳边, 一下子将她给拦腰抱住。 “放开我!” 林木木挣扎起来,恐惧的感觉瞬间席卷全身。 “木木,你不用怕, 是俺。” 程大年?! “程大年,你丫找死啊!” 被吓着的林木木破口就骂。 程锦年嘿嘿一笑, 丝毫没有被骂的不快,因为他刚才听到了这个女人跟那老师的谈话, 心里高兴得正难以言表, 便随着女人走到了这边。 将女人直接抵在胡同的墙上后, 程锦年激动地语无伦次:“木木,你……你刚才说俺是你男人, 你是俺媳妇。” 你还将他送的画都剪了, 然后还给了他。你说你男人打了他,你替你男人向他道歉。 虽然不知道这女人如此决绝是否与他去闹的那一出有关, 但反正听起来挺让他受用的。 林木木刺他:“那是我打发他的话你也信?” “你就是俺媳妇!” 林木木想,一根筋的男人永远长不出第二根来。 本想再解释点什么,谁知这一根筋的男人根本不给她机会,狠狠地亲了上来。 这是这个男人今天第二次亲她…… 扯淡的是,这次她没有反抗, 没有挣扎,完全放松地接了他的吻,男人这方面的技巧还是她教的,如今却是撩得她难以自持。 想起到目前为止,自己所经历的男人,张伟民也好,史诗也好,都在她的心口上扎着刀,颠覆着她对感情仅有的一丝认知,只有这个程大年,任她怎么讽刺和嘲笑,始终黏在她的身边。正是因为这样,她才不想反抗和挣扎吧? 她想起了一句话,被爱的都有恃无恐。爱?什么是爱?她爱张伟民吗,应该不爱,现在想来,那只是一份懵懂罢了,那份感情开始的并不轰轰烈烈,结束的也不撕心裂肺;她爱史诗吗,应该也不爱,那只是她自己构建起来的一个梦,由她的崇拜和理想一起构建起来的一个错位的梦。 她不爱那两个男人,当然那两个男人也没有爱她。而这个程大年呢,他爱她吗,她想,应该也不爱,因为这个男人估计连什么是爱都不知道,他满脑子想的只是睡她,让她生儿子。 “木木,俺真的想死你了,俺想……要你。” 男人放肆地在她的颈间索取,用颤抖的声音说出了这么一句。 林木木瞬间清明。 果然想的没错,这就是个禽兽,只知道睡女人的禽兽!他若知道什么是爱,山河都能颠倒。 一把推开了想继续得寸进尺的禽兽,情绪也随即跟着冷静下来。 冷静以后,便不由苦笑,自己在这时代只是个过客,还谈什么爱?想谈恋爱去找了史诗,已经是个教训。解决春/梦,只有性就够了。史诗那个男人想跟她谈的就是性,她若早些释然这一点,也就不会感觉膈应了。包括张伟民那个渣男,又何尝不在想着这个。 眼前的男人也在等着跟她谈性,坦白说,这个男人在性上完全称职,每次都是不让她登顶决不罢休。想来,在这个时代短暂停留期间,跟这个男人进行下身体交流,免了做春/梦的困扰,倒不失为一个符合动物界法则的途径。可……悲催的是,这个男人跟那两个不一样,这个一根筋的男人想要的是一辈子…… “那个,你想要多久?” 临时那个什么伴侣好不好? 程锦年一愣,女人问他想要她多久,他第一时间想成了一次,脸瞬间红到了脖子,他想说一天一夜都不够。 可他想女人应该不是这个意思,便诚恳地回答:“要一辈子。” 果然如此! 林木木心里开始不住地默念:这样的男人不能惹,惹不起,惹上了,将来不好甩,本来就跟鼻涕似的缠着她,再招他,搞不好变成黏黏胶。 所以一把推开身前的黏缠鼻涕,撒腿就跑了起来。 “别想了,我不会给你做媳妇的,更不可能做一辈子。” 边跑还边念叨: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不管老的,还是少的。 想来,还是赚钱比较好。 程锦年站在原地,一脸懵逼,悲喜交加。 今天他亲了她两次,尤其是刚才,这个女人明显地是在接纳他,他以为自己要成功了,谁知那女人还是推开了他。她自己跟那个老师说是他的媳妇,可是刚才又说不会给他做媳妇。 她为什么要如此折磨他?折磨得现在还浑身燥热。 回到四合院正房的林木木,躺在床上后使劲抽了自己一巴掌。 以后不要再像个动物似的做春/梦,也不要再妄想着谈什么恋爱,就应该清心寡欲,弃情绝爱,一心赚钱。 来到这个时代快满一年了,目标都还没完成。妈妈都已经十三岁了,不能再拖,否则等着胳膊腿的硬了,便错过了学习京剧的最佳时机。所以等库房建成以后,她得去别地的工厂谈谈,多进些货进来,才能尽早地完成“小目标”的第一步。 她这边慢慢降了温,可另一边却相反。 程锦年总觉得那女人有点不一样了,以前就像个刺猬,不让他碰,对他极尽嘲讽,现在那女人好像对他软和了许多,今晚还完全接纳了他的亲/吻。 程锦年想,他只要再加把劲,那个女人应该就会重新到他怀里来。 接下来的几天,林木木一没事,就骑着摩托车往各个市场跑,往各个胡同钻,往各个村里奔。 她知道,有些画确实在行家或者爱好者的手里,从他们那里下手总是难一些,成本也高不少。所以,她的目光首先瞄准的是意识还不强的普通老百姓,另外就是投资现在还籍籍无名但未来会爆发的潜力股。 赵玉刚和郑小柔不解,平城大大小小的市场他们早都摸清了,那女人还去跑个什么劲? 林木木跑得那么有劲,自然是为找画。 现在的平城不像三十多年以后,到那时候平城光古玩书画市场就好几个,而现在,一个都没有,宝贝们大多散落地藏在各种犄角旮旯,在犄角旮旯也就罢了,很多根本就不被当作宝贝对待。在物质还极度匮乏的时代,精神产品便是虚无缥缈又无用的东西。 市场上很多她的熟人,不少商贩都是从她那里拿货,所以,对于淘换东西来说,她有着最强的人际网络。高手在民间,宝贝也在民间,即便这些商贩家里没宝贝,他们的亲戚、邻居、朋友、顾客家里总是会有的,所以林木木告诉所有认识的人,若有各种字画,都可以拿给她看,要是入眼,她就收,而且还会给一定的“介绍费”。商贩们一听,这个女人果然是闲的,明明是搞生活用品批发的,却忽然要买什么字画,那些个玩意又不当吃不当喝,真是败家! 市场上都交待清楚以后,林木木便开始钻各个胡同,尤其是喜欢跟一些老年人侃大山,听他们讲着平城一代一代的历史。 钻完了胡同,又开始进村。林木木不敢小瞧任何一个人,在平城这座历史名城里,哪怕是蹲在村口的一个小老头,都有可能认识点“皇亲国戚”。 最后,果然就是在一个村里,她淘到了自己的第一件宝贝。 真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 宝贝是历史上有名的某位大师的作品!去到卖主家的时候,那画还挂在墙上,就那么暴殄天物地跟年画挨在一起,已经有些古旧,但没有污渍或者破损,在这个假货赝品还不是很猖獗的年代,林木木毫不怀疑这画的真假,她在后世学画的时候,是见过的。她视若珍宝,卖主却把其当了白菜,给出的价格低的感人,林木木心有不忍,给了一张整的,没让找零。卖主最后千恩万谢地送走了她,兴许想的是,没想到贴在墙上的废纸,最后还发了“大财”。 拿到画出门以后,林木木重新打开,再欣赏了半天,怎么都拔不出眼睛来。 原来穿越这么爽,在后世她根本没有机会见到真迹的珍品名画,现在却是几乎唾手可得,只是可惜,她没法在这个时代永远地生活下去,也就没法一直收集。不过,想到这些画可以交到妈妈的手里,她穿回去以后,还能够再见到,也是一种欣慰。 想到妈妈,林木木眼睛亮了下,何不现在就去见一下妈妈? 以前总觉得现在十几岁的妈妈,于她来说是陌生人无异,没必要总去打扰妈妈的生活,等着手头的钱够了,直接想办法给她就行了。 现在一想,若不提前去认识一下,那个小姑娘将来会要她的钱吗? 林木木不做犹豫,骑上摩托车,去买了一些零食之后,就直往记忆中的姥姥家奔去。 那是平城的一个大杂院。 想到马上要见到妈妈,林木木心里并无多少激动,只有几分好奇罢了,毕竟妈妈现在只是一个比她还小很多的少女,自然不是她心目中那个真正的妈妈。 未来的平城建设很快,很多地方都已经拆迁,几乎变得面目全非,可林木木仍然硬是凭着记忆就找到了妈妈所在的大杂院。 迎面朝她走来的那个小姑娘,梳着两条麻花辫,搭在肩上,眼睛扑闪扑闪,像是跳动的蝴蝶,脸白的犹如刚破皮的鸡蛋,红红的小嘴一张,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少女时期的妈妈还真是一个美人坯子! 她没见过妈妈这个时候的任何一张照片,但她还是仅凭感觉便已十分确定,这就是将来她的妈妈。即便在她的记忆中,妈妈的脸上已经带上岁月,带上了生活的压力和磨难,少了此时的无忧和从容,她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乔欢欢?” 这是妈妈的名字。 听起来多让人心情愉悦的名字,可妈妈往后的生活过得并不愉悦。 乔欢欢见跟自己说话的人是一个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美丽大眼睛的怪“姐姐”,便用清脆的声音问道:“你是谁?” 林木木笑了。 如果告诉眼前的小姑娘,我是你未来的女儿,会不会被当成神经病? 乔欢欢没有把她当成神经病,而是当成了骗子。 因为人家没接她递过去的零食,即便看起来很眼馋的样子,也在“陌生人给的东西绝对不能吃”的教育环境下狠狠地拒绝了。 林木木灿然一笑,自己先拿起一个吃了起来。 “你看,里边是没有药的,我不是坏人,拿着吧。” 乔欢欢迟疑片刻,终还是没能抵御零食的诱惑,接过去以后便咧开嘴笑了。 妈妈笑起来的样子真美,只可惜,她记忆中的妈妈很少笑。此时笑着的小姑娘,跟几十年后那个被生活磋磨,被抑郁折磨的中年女人,仿似不是一个。 那个百山洼的男人也说过,她笑起来很好看,可能她的笑是随了妈妈。 林木木跟这个叫乔欢欢的小姑娘坐在路边,一边聊着天,一边看着她将所有的零食都吃了个精光。 看来果真到了长身体的时候,胃口出奇的好。 将零食吃完,乔欢欢露出了失望的眼神。 林木木笑道:“下次我再给你多买些。” 乔欢欢开心地笑了笑,接着便疑惑起来:“你认识我吗?你为什么要给我买零食?为什么说下次还要来?” 林木木伸手摸了摸乔欢欢的头,就像记忆中妈妈摸她那样。 “因为我喜欢你,我听说,你特别爱好京剧,而且你在这方面很有天赋,是吗?” 她发现乔欢欢的眼睛亮了起来,随即又暗淡下去。 林木木知道,亮是因为有人提及了自己的梦想,暗淡是因为这个梦想已经没有实现的可能。她记得妈妈说过,读初中的时候,就有一些专业类的地方去他们学校招人,希望从小培养,但因为钱,姥姥姥爷阻止了她。 妈妈现在已经十三岁,若是再不开始,可能真的来不及了。据林木木所知,其实学京剧最好是从四五岁开始,妈妈已经晚了很多。妈妈没有生在艺术世家,而是普通的穷困家庭,自小没被熏陶和培养过,而将来要想在舞台上灵活地表演,便不能等着胳膊腿硬了再开始,那样就不可逆了。 所以,林木木决定,除了李伟他们那里,她得马上去别的城市的工厂再去进一批货,出货以后,手头凑的钱应该差不多就够了。 “欢欢,你若是喜欢,就不要放弃。” 乔欢欢低头,“可是,我们家没钱让我去学,我爸妈也不同意我学那个。” 林木木自然知道这些事情,但是她来到这个时代,就是要改变这一切的,她不能让妈妈再走回以前的老路! “欢欢,听我说,既然自己喜欢、热爱,就永远都不要放弃,钱我可以帮你。你现在就回去考虑下,你想考到哪里,想跟着什么老师学。你既然喜欢,想必以前便听人说过,或者自己了解过。选好了,就勇敢地去做,不要有任何顾虑。” 乔欢欢疑惑,很明显疑惑在眼前这个大“姐姐”为什么肯帮她。 不过想到自己真的有希望可以学京剧,便不由地又笑了起来。 笑得真美。 在后世,十二三岁的孩子已经是人精,可这个年代,人的心思总是单纯很多。 林木木拿出了自己刚淘回来的画,递给了她。 “你先拿着这个,记住我说的话,这个画一定要好好保存,不要送给任何人,也不要卖掉,一直留着,留到……三十多年以后再说。”她不好说,等我回去了,还要看的。 乔欢欢懵懂的小眼神告诉她,此时的小姑娘根本不可能知道这画的价值,何况只是一个小姑娘,满大街上问遍所有人,可能都没几人知道。 而且,三十多年以后于这个小姑娘来说是太遥远的未来。林木木不由嘲笑了自己,打着把画给妈妈的名义,实则还是她自己喜欢罢了,想以后还能看到这画。 林木木只能言简意赅:“你记住我说的话就行。” 虽然满腹疑问,但乔欢欢还是点头答应了。想的是,这什么破东西,还不如给她换成零食呢。 林木木告别乔欢欢,骑着摩托车走在回去的路上,欢快地哼着歌。 妈妈小的时候竟是这样漂亮,而她真的要开始改变妈妈的人生了!她要让妈妈一生都笑靥如花,顺遂长乐! 第39章 39 保镖 几天后, 库房的搭建工作终于完工,林木木去现场看了几眼,不得不说, 程大年那个男人所带的人还真是出细活,她非常满意。 趁着后罩房的那些人还在, 便请他们帮忙, 把放在四合院里的货全都搬了过去。 赵玉刚招的人也到位了两个,都住到了那边的宿舍里。 林木木通知了平城周边所有合作过的工厂作坊, 让他们尽量加大货物的供应量,也让赵玉刚跟所有想进货的商贩发出通知,以后不要再来四合院拿货, 直接去库房那边取货即可。 接下来,她想去一趟临城。 据她所知, 日后的临城也是工厂密集之地,因临城的地理位置优越, 贯通南北, 所以在以后几十年的发展中, 算是相当快的城市。那么多的工厂不可能是一下子起来的,以她的判断, 现在应该早就有些同李伟一样的先驱者了。所以, 她想过去谈一些合作。 就现在要做的事情来说,收集画的压力很小, 只是浪费的时间和精力多,并且非常随机,没法一下子完成。所以,目前主要还是得先攒够五万,她必须要在自己来这个时代满一年之前, 把这个目标完成。只要再去趟临城,弄来她想要的货,然后分发出去,就一定没有问题! 至于去临城,林木木自然得让赵玉刚陪她,免费的保镖不用白不用。现在手头给她干活的,只有赵玉刚、郑小柔、于水秀,以及半吊子张伟民,还有就是赵玉刚才为她招来的那两个人。 想来只有赵玉刚陪她去最合适。 这次外出不像以前,从百山洼逃出来,她也是甩了张伟民,只身一人来的平城,相当无畏,之所以无畏,自然是因为平城是她从小生长的地方,即便来到了三十多年以前,内心里也还是充满着熟悉感,没有任何打怵的心思。来到平城以后,她也是经常一人乱窜,毫无惧意,因为平城的治安一直都不错,包括现在。 可临城不一样,临城的治安一直很差,包括到了几十年以后,都与平城没法相比。走在大街上,一个没反应,包就被人抢了,这种事儿在临城司空见惯。更甚者,那些抢劫的,会将手直接伸向女士的脖子,短短几秒间,脖子上的项链怎么没的都不知道,人就跑远了。还有更恐怖的,有人去抢女士的耳坠,直接将人家的耳垂拽穿,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这次她去临城,兜里可不像来平城的时候只有不到六百块,这次她带的可以说是巨款,跟那边的人没有合作的底子,不像李伟他们,能直接先给她货,以后再付款,到了临城势必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当然,这次去,除了多弄到一些货之外,最主要的是跟那边建立第一步的信用,这样的话,以后她才能够掌握主动权,才能争取日后先拿货后付款的待遇。 可是说巧不巧,郑小柔竟然赶着节骨眼儿病了,赵玉刚想留下来照顾媳妇。关键的是,即便郑小柔不生病,赵玉刚也不想陪着林木木出差,他怕自己一走就是几天,张伟民那男人会对郑小柔图谋不轨。 林木木去东厢房看了郑小柔,果然见其脸色蜡黄,精神萎靡。 “木木,依俺看,你可以让张伟民陪着你去。”赵玉刚提议道。 林木木瞪了他一眼,赵玉刚便低头不敢再说。 她当然不会指望张伟民,那个混蛋在她遭遇危险的时候当过缩头乌龟,就是个懦夫,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她又怎会再相信他?! 赵玉刚其实早就摸准了林木木对张伟民的态度,觉得刚才自己也是多嘴。 “算了,等小柔的病好了再说吧,大不了我们拖几天再去临城。” 林木木只是遗憾,没法早一点去拿货,如果能早一点,她给妈妈的钱便可以早些准备出来。 赵玉刚一听,林木木还是指望他,心有忐忑。小柔的病就是好了,他也不想出去啊。 “木木,咱们新招来的那两个人陪你去怎么样?他们好歹也都是大小伙子。” 林木木琢磨了下,没有同意。 那两人真的就是小伙子,没经过什么事儿,这样的男孩子不出事儿还好,真有事儿他们未必敢出头,她还是不放心。再说了,她对他们并不了解,实在没法将他们带在身边。 “算了,就等小柔的病好了再说吧。” 赵玉刚面露难色。 这脸色自然没逃过林木木的眼睛。 “你丫这什么表情啊?敢情你压根就没想陪我去啊?我可告诉你,你是我请来的,不能不服从指挥,再说了,这里边不还有你的一点点股份吗,弄来了货,赚到钱,你也能多分点啊。” 赵玉刚赶紧赔罪:“不是不想陪你去,俺是想着,俺若是走了,那张伟民万一……” 张伟民? 林木木脑子一转,忽而明白过来,这赵玉刚是担心郑小柔的安危,想来还算是条汉子,虽然不敢对张伟民直接伸拳头,但是对自己女人倒还挺上心。 不过,他有点不大了解张伟民,那厮虽然是个渣男,但好歹是三十多年以后的一个小老板,主动和被动接触的女人中,真的质量都挺高,郑小柔虽然看在一些乡野单身汉的眼里是不错,但无论放到现在,还是放到将来,都不太会入张伟民的眼,前段的造次,应该就是闲的加憋的。 “你放心,他绝对不敢再对小柔怎么着的,我不揍死他。” 赵玉刚和郑小柔当然知道林木木这个女人的厉害,也知道张伟民挺忌惮这个女人,可如果他们离开了,张伟民那厮就猴子称霸王了,谁知道他还会不会忌惮呢。 所以,他不能走,若是自己女人被别的男人怎么着了,他的脸还要不要,人还活不活。 林木木耸了耸肩。 不管怎么样,赵玉刚这方面倒还挺让她欣赏的,胆子虽然不大,但好歹知道护着女人了。 于是轻松道:“没事,我自己去,我少带点钱,大不了多去几次,这样的话,即便真的被人抢了,那损失也小一点。” 赵玉刚:…… 郑小柔:…… 郑小柔病恹恹道:“木木,俺们女人出门在外,那危险不只是财。在平城,你好歹各地都熟,而且你一般也不会晚上出去,倒也没什么。可是你这次去临城,是要待好几天的,白天晚上都在那边,真的不安全。” 林木木明白,郑小柔说的是色,不过她说的也没错。当时从百山洼无畏地逃来平城这个她极为熟悉的城市,都适时地认了赵玉刚这个“保镖”才感觉更加稳妥了一点,这次若是只身闯临城,还真是不太保险。 于是不得不做了决定:“算了,就让新来的那两个小伙子陪我去,玉刚你去库房那边跟他们说一声,让他们准备准备,宜早不宜迟,安排好以后我们马上就出发。” 赵玉刚和郑小柔哂然。 心里想的是,张伟民那厮混得可真惨,自己口口声声说是林木木的男人,但是林木木宁愿带着两个陌生的人去出差,都不带他。 林木木回到正房,又把账算了一遍,并且将去临城的钱准备了出来。 看着这笔巨款,内心无比激动。待从临城回来,将货都分发出去,她就可以再赚进一笔。然后将钱一并交给妈妈,妈妈就可以去寻她的梦了。 时间上确实不能再等。 谁知,一切准备妥当,正要休息,却来了个不速之客。 程大年! 林木木这边的库房弄完以后,程锦年跟她申请,让他那些兄弟们再在后罩房多住几天,林木木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后罩房空着也是空着。 在这期间,程锦年出去跑了跑活儿,一跑才发现,他们的春天说不定真的要来了,好几家都想让他们过去,权衡之下,定了其中一家,也是包工,另外的几家若是着急,只能找别的队伍了。 在去那边之前,他想着来跟这女人告个别。当然,他早就决定了,虽然人是走了,但每天晚上他还是要过来一趟,即便不能保证能得到这个女人的“召见”,能每天过来看看也是好的,哪怕只看看她的后窗。还好,他揽的工程离这边不远。再说了,他还得跟这个女人学认字呢,总得见面的。 谁知,刚走到前院门口,见到赵玉刚,他便说了林木木要出差去临城的事儿,程锦年一听心里就咯噔了下。又听说那女人打算带着新来的两个人去,那两人他并未见过,只听水秀提过一嘴,说是刚从老家出来的小伙子。木木怎么能带着两个陌生的男人外出呢?关键的是,那两人能保护得了她吗?程锦年一万个不放心。 “俺陪着你去。” 林木木怔了一下。 这厮若是充当她的临时保镖倒是挺合适,胆子挺大,力气非凡,而且对她绝无二心。不过,跟他一起出差算怎么回事? “不用。” 听这女人拒绝,程锦年有点着急。 “你这边的工程都完工了,你还答应让俺那些弟兄们在后罩房临时住着,俺这次陪你出去,就当是感谢,你也不用想多了。你放心,俺是去保护你的,俺绝对不会怎么着你。” 林木木想想自己兜里那些个钱,不由地有些心思动摇。 不想带他去,其实不是怕他会怎么着她,她知道没她的允许,他确实不敢怎么着她,主要的是,她不想跟这男人走太近了,她总是要回去的,别人都好扔下,这个男人不大好甩,最是固执。 可……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又想带着这个男人去,客观来说,这个男人比新来的那两个小伙子更让她放心,主观上来说,她也想让他去。林木木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心理。 “那你新老板那边该怎么交待?” 一听女人愿意让他陪着去,程锦年咧开嘴就笑了。 在林木木的眼里,这人不笑的时候像个禽兽,笑的时候像个傻缺,这两种形象之间简直是天差地别。 “俺那边也是包工,早就跟新东家把工程的整体规划弄好了,兄弟们过去后,就直接根据俺的规划干活就行,俺每天过去也就是监监工。所以,俺跟东家那边说一声,晚过去几天也没问题。” 林木木一哂。 看来这个男人的小事业也慢慢起来了呢。 她也早就注意到,与赵玉刚相比,程大年确实是更善于琢磨的人,赵玉刚完全是别人指哪儿他打哪儿那种,典型的小富即安的心理,而程大年不是,他有自己的想法。 只听这男人继续道:“而且俺的队伍也比以前大多了,玉刚帮俺推了不少人过来,俺见了见,能留下的都留下了,不能留的就让他们走了。” 程锦年之所以这么告诉林木木,无非是想告诉这个女人,他已经开启了赚更多钱的步伐,在女人提出的三个要求中,他除了画画还没开始着手,别的都开始了。 他坚定地认为,只要三个都做到,这个女人一定会愿意给他做媳妇的。 林木木笑道:“你现在还挑挑拣拣呢?” “那是自然,俺是希望人越来越多,这样的话,俺就可以去揽更多的活儿,但也不能光贪多,那些偷奸耍滑的,或者太笨的,进来了也是充数罢了,俺希望俺队伍里的人,能够一个是一个,绝不含糊。” 这是宁缺毋滥的道理,林木木懂。 “还有,你还会继续教俺学认字吧?” 林木木一顿。 随即点了点头,虽然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脑残地要去教这个男人,但是既然已经从赵玉刚那里把这活接过来了,就不可能只教一次便撂挑子,这也不是她风格。 “以后你把我每次交给你的东西都学完,就将录音机带过来,我会把下次要学的内容录进去,并且写下来交给你。” 程锦年开心地点头,他怕这女人只是三分钟热度,不再教他了。想学文化是一,更重要的是,借着学文化的由头,才能有继续见这个女人的机会,否则每次来连个借口都没有。 不过,人心是□□,总是得到一点,就想要两点。他想的是,若是这个女人能够亲自面对面教他就好了,而不是只将声音录在录音机里,让他每次听着心痒难耐,又够不着,那种感觉真是太折磨人了。还有这个女人写的拼音,实在漂亮,若是能够亲眼见到她写字的样子,该有多美! 要出发的那天,程锦年早早就赶到了四合院,在门口等着林木木。 里边没了货的四合院,显得整洁宽敞,而且带着浓厚的生活气息。 兄弟们跟着他到了新老板那里,吃的住的都没这边好,所以他们一个个的对四合院想念的紧。 他又何尝不是?只是于他来说,更想念的是四合院里的人,只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便习惯了每天晚上看看她的后窗才能睡得着。 虽然接下来看后窗是没以前那么方便了,但想到能够陪着她出差,而且是好几天,程锦年就抑制不住的兴奋。 他们离开四合院的时候,于水秀想跟着走,但是他没有答应。 于水秀想的是,干什么工作对自己来说并不重要,当务之急是跟上程锦年。可是那个男人真的狠起了心,没有再像以前那样,为她在新老板那里争取个活儿,还美其名曰为她好。在林木木这里,是比在工地上风吹日晒强,给的工资还多,更适合她一个女人来做,但是她不怕受累吃苦,就想跟在那男人身边而已。 程锦年是一根筋她知道,林木木那女人的态度她却越来越难以琢磨。但是在于水秀的心里,只要他们没在一起,那么她就有机会,除非他们结婚了,她也就死心了。所以,前段时间,她就秉着一个原则,不黏缠,不放弃。 那男人不让她跟着去工地那边,于水秀失望过后又释然,因为她知道,那男人一定会瞅着机会便往这边跑,自然不是为了看她,是为看林木木,不过他来看林木木,她便也能见着了。 兄弟们都走了以后,林木木就把后罩房空了出来,说以后备做他用,让她住到了前院来,挨着正房有东西两个耳房,她挑了一间住下了,这耳房比厢房差了一些,也小了一些,不过于她来说,已经很不错。 现如今,竟然得知程锦年要陪着林木木出差,一去就是几天。这程锦年已经不是林木木的人,要出差也应该找自己手下的人陪着才是,干嘛找已经离开的程锦年?他又不再拿她的工钱,还要给她干活吗?于水秀颇为不解,又颇感酸涩。 收拾妥当的林木木,提着一个大包,一个小包走出了正房的门。大包是一些换洗的衣物,小包里则是……钱。 一出门,林木木只用眼睛的余光都能感受到那个叫程大年的男人看她的时候那种毫不顾忌和炽热,她好像已经习惯了他的不懂掩饰。 在程锦年的眼里,因为外出,女人收拾的清爽又利索,倒又有些不同的风味。 程锦年不太会描述。实则林木木确实喜欢各种风格变换着来。在百山洼的时候,她是个衣袂飘飘的小仙女;来到平城再见的时候,她身上那股子飒爽的劲儿就跟她骑的那摩托车一样明朗,甚至带着点豪气;今天的她,一身休闲,显得随和又阳光,雪白的运动鞋映着白嫩的肌肤,相得益彰。 这个女人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面,惹得他都看不过来了。 自己手里已经提着一个包,里边是一些日常用品,程锦年还忙不迭地过去想将林木木手里大小两个包都接过来,但林木木只将大的包递给了他,小的留在了自己手里,这可是她的身家性命,这男人冒冒失失的,再给弄丢了,那可就没地哭了。 程锦年一笑,知道那小包里指定是钱,还想着,这女人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别人出门都是把钱装到不起眼的袋子里,越是破旧肮脏越好,因为这样才不会引起贼的注意。不过,看看女人那一尘不染的穿着,确实与破旧肮脏不搭边。 赵玉刚带着病中的郑小柔从东厢房里出来送他们。 于水秀也从耳房里走了出来,先看了程锦年一眼。 在于水秀的眼里,那男人竟有些跟过去不太一样了,穿的人模狗样了一些,就连神情都慢慢退却了过去庄稼汉的味道。她想,人总是会变的,平城毕竟不是百山洼。只是那个男人的心为什么就不变呢?眼睛始终盯着那个他在百山洼时候娶过的“媳妇”。于水秀想,什么时候他可以变得清醒一点,真正明白这个女人根本不是他的媳妇就好了,只有心里真正明白过来,他才能将眼睛移到别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当周围的人都是空气,只看着她。 在西厢房的张伟民听到院子里有些动静,便不由好奇起来。 林木木要出差的事儿,每个人都知道,只张伟民一人被蒙在鼓里,因为没人跟他提起。 走到院子里一看,见林木木和程锦年大包小包,再一看林木木那打扮,张伟民便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他们这是要出差。问题是她出门为什么带着那个村夫?看起来不大像村夫了,但骨子里就是个村夫! 早就憋疯了的张伟民跳脚就跑了过去,将林木木拉到一边,悄声道:“木木,你是出差吗?去哪里?我陪你去啊。” 平时没事,他就一个人在平城瞎逛,也想过去别的城市转转,但是实在没有独自旅行的兴趣。在他想来,男人的身边就得有女人,才能玩的痛快。 林木木白了他一眼,“不用,你就留在这里好好干活,记住,少嘚瑟,什么事儿听玉刚的,你要敢梗着脖子瞎指挥,我回来后就赶你出院子。” 其实就张伟民来说,之所以嘚瑟,一开始也无非是想对所有人宣示下他对这女人的主权罢了,否则他才懒得跟一帮乡巴佬瞎扯淡,奈何这小女人对他的态度实在可恶,那些个乡巴佬也都是看她的态度行事,自然都不再忌惮他的主权宣示。 他其实也早就想通了,他们迟早是要回去的,这边的人和事都是过眼云烟,这个女人现在再嘚瑟,回去后,他们的身份还是会颠倒过来,他是个有着自己公司的老板,而她只是个大三的学生,到时候他再“收拾”她也不迟。 前段时间,林木木这女人交往了一个老师,没人跟他提,但是他自己偷摸看到过那个老师送她回来,他想那也是过眼云烟罢了,就由着她,当然,他现在去管,这女人也不可能听他的。 没想到,还没几天,她自己就先腻烦了,竟再也不见那老师露面。 而这个村夫,自然也只能是过眼云烟。不只是过眼云烟,以后只能是她历史的黑点,记忆里恨不得抹去的一笔。 在张伟民想来,无论是现在,还是回到三十多年以后,百山洼的那段经历会永远是她留在他这里的“把柄”,有了这“把柄”,不信她真的会甩了他。 可明明是黑点,却要带着他出差? 张伟民便讪讪道:“你带着我出去,不更体面吗?况且,我还能保护你,那村夫出去了,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他能干什么啊?” 林木木一脸冷笑,丝毫不给他留面子:“张伟民,你保护我?像在百山洼的时候那样保护我吗?” 张伟民吃了个憋。 那次的事情成了他在她这里的黑点。 当时他是真不敢出头,那是没有王法的乡村,平时出点人命,也就是给点钱了事,他这个外来的“乞丐”,估计人家就草席一卷给扔了。他想的是,反正她也死不了,那个光棍是要她做媳妇,又不是要弄死她。 “你为什么带那村夫去?” 张伟民想,你从百山洼逃出来,自然是想离他远远的。前段时间的接触,也是为了工程而已,周围没人嚼你那段黑历史的舌根,想必你是害怕别人知道的,所以让那村夫也守口如瓶了。既然是给你抹黑的人,为什么还要搅和到一起? “你管的着吗?” 林木木扔给张伟民这么一句,便走向程锦年身边,跟大家告了个别,就上路了。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张伟民眼前浮现出过去的一幕,他们逃离百山洼的那一幕,在疾驰的车上,那女人扭头看向了后窗,望着立于公厕前的那个男人,眼神里有些复杂的情绪,他还嘲笑了她,说她竟然会对那个野蛮的村夫不忍。 第40章 40 惊魂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 张伟民眼前浮现出过去的一幕,他们逃离百山洼的那一幕,在疾驰的车上, 那女人扭头看向了后窗,望着立于公厕前的那个男人, 眼神里有些复杂的情绪, 他还嘲笑了她,说她竟然会对那个野蛮的村夫不忍。 这么一想, 张伟民心里万般不是滋味。 不过,他还是这样安慰着自己:无论是谁,都是她的过眼云烟罢了, 只有他才有资格跟她一直绑在一起,因为只有他俩的世界是三十多年以后。 上车以后, 林木木始终紧紧抱住自己手里的小包,连觉都不敢睡。 想想来到这扯淡的世道, 她是被写进了吴兰花家的户口本, 但自己是逃出来的, 所以,并没有什么关于她身份的证明, 想去银行开个存折都不行, 只得抱着现金跑来跑去。 而现在包里的现金是她完成第一年目标的希望。 怀里有钱包,对面有饿狼, 对面那只饿狼一直在用直勾勾的眼睛盯着她。 在以前,她觉得这男人愚昧,像动物一样没开化,自然不懂得掩饰自己是什么,也不懂得死死盯住一个人看是不礼貌的, 如今,这人从百山洼出来快一年了,却还是这般毫不顾忌。看来,应是娘胎里带出来的东西,不好改。 “看什么看,你总这样盯着别人看,很不好,你知道吗?” 林木木拿出了生气的架势。 程锦年赶紧收回了眼神。 他又盯着她看了吗? 问题是工友们从来没说他有盯着一个人看的毛病啊,为什么只这女人这么说他? 虽然又被女人吼了,但程锦年还是感觉绝无仅有的兴奋,他做梦都没想到能有机会跟这个女人一起外出。两人就这样面对面坐着,周围是不住的喧嚣,只他们二人之间一派静好。 他默默地看着她,看她眼皮似要打架,却仍是不肯闭上。 “睏了你就睡会吧,把包给俺,俺给你看着。”程锦年道。 林木木小声嘟囔:“这里边可是我的老命,我哪放心你给看?” 她以前有个粗心大意的毛病,手里只能一个包,拿两个的时候就容易丢一个,何况那男人身边已经有两个大包了,让他看住三个着实为难,她可不想冒险。 程锦年哂笑。 一个看起来比小月都小的女人,却一口一个“老命”。 想到小月,程锦年心情沉了沉。 从百山洼出来,他确是为了要走向外面的世界,走向那个女人可能所在的世界,但是他告诉爹娘,他想出来做工,他想赚钱为小月治病,想为小月打听能治他病的人或者医院。现在已经快一年了,他赚的钱除了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之外,其他的基本上都寄给了爹娘。可是,以他的接触来说,却一直未遇到什么能够为小月治病的人。现在爹娘手里是有钱,但他们那样的地方确实不存在什么“神医”,这个女人都说过,不要相信所谓的“神医”能治好小月的病。 想到这话,程锦年抬起了头,见曾经说过这话的女人头点得像捣蒜。 看来真是睏了。 程锦年挪到对面,坐到了女人身边,轻轻将她的头靠向了自己的肩膀,这样能睡的稍微舒服一点。 扭头看看女人睡在他身上的俏脸,感觉心里像有一股暖流划过。 这女人本来就是他的媳妇,他们曾经做过最亲密的事,他曾经在夜里望着她熟睡的脸而痴迷,然后将她抱在怀里进入梦乡。 再见以后,哪怕他每天因为她而身心炸裂,她却再也不肯让他碰触,最让他激动的也就是前些天晚上她那个不再抗拒的吻。 如今,见女人安然地睡在自己的肩上,像只听话的小猫,轻轻柔柔地挠着、戳着他的心。 以前她骗他,后来是嘲笑他、讥讽他,现在这个女人对他是何种心思,他其实说不准,有点茫然。 他只是觉得仿似有点不一样了。 在林木木整个的沉睡期间,程锦年几乎没敢动,他怕把女人给弄醒了。 直到林木木一个支棱醒了过来,程锦年才感觉自己全身都麻了。 林木木支棱是因为被一个噩梦给吓醒了,她梦到自己的包被人抢了。 “我的包呢?” 醒来第一时间便是找包。 程锦年不由一笑,然后将包递给了她。 只见这刚从梦中醒来的女人接过去就紧紧地抱在了怀里。他是生在贫穷的地方,知道钱的重要性,但是他却不太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会将钱看的这么重要。她只是一个女人,却像一个男人那般拼命地赚钱,此时为了包里的钱更是连觉都睡不安稳。他甚至不太懂,她要这么多钱到底要干什么? 不但自己拼命赚钱,曾经还找过一个有钱的老师。 程锦年想,他确实要努力赚钱了,给爹娘的钱已经足够他们生活,接下来,他要为这个女人赚钱,不管她要干什么,只要她喜欢的,她想要的,他都会给她。 将包拿好以后的林木木纳闷起来,按说如果她一人出门在外,想着包里的钱,是断断不可能睡过去的,可是,刚刚却真的睡着了,还做了个可怕的梦。 说是不放心这男人看着仨包,最终还是因为有他在身边,而完全放松了自己。 而且……她刚刚醒来的时候,是趴在他的肩上? “你坐到对面去。” 醒了的女人不再是那只无害的小猫。 程锦年只得挪动自己稍微缓过来的身体,坐到了对面。 人离了她身边,眼睛却又黏了上来。 林木木已经懒得再去表示愤怒,只将头扭向一边,让他看个侧脸。 在程锦年的眼里,这女人的侧脸自然也是好看的。 到达临城以后,他们直接出了站。 “俺们要去哪里?”程锦年问。 林木木答:“先打车去找个宾馆住下,车站附近的宾馆又贵又乱,所以远一点找找吧。” 据她所知,临城将来是生意人往来之地,但生产的工厂到底设在哪里,她并不清楚,所以只能先住下来再慢慢打听。 见这女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竟是不慌不忙,思路清晰,凡事也早有打算,程锦年不由地对其多了一些好奇和佩服,他迷恋的女人在向他展现着越来越多的东西。 “我有点渴了。” 其实除了渴,她还饿了,但是想,还是应该先找宾馆住下,然后再找吃的。 此时她想先喝点水。 “你等着,俺去买。” 程锦年将手头的两个大包放在林木木脚边,就跑着去买水了。 卖水的小摊离着他们只有十几步远的距离。 林木木望着男人跑开的背影,挺拔威武,像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她想,那村夫的身材还真是不错。 想完,感觉更是口干舌燥。 确实是渴了。 正琢磨着男人身材和水的林木木,根本没意识到危险已经来到身边,她在车上做的噩梦即将成真。 直到手里一空,包都不见了,林木木也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何事。 “程大年,抓贼啊!” 喊出这破了音的一声,是在包被抢的大约三四秒以后。 水还没买上的程锦年听到声音,心里“咯噔”一下,差点忘了呼吸。 回身一瞧,却是看见刚才大喊了他名字的女人正追着两个男人跑…… 木木的包被抢了?! 程锦年腿比脑子快,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人早就冲了出去。 抢包的两个贼人,个头不高,有些瘦小,跑起来根本不是程锦年的对手。 眼看着就要抓住,两人却迅速跳上了一辆早就停在路边的摩托车。 落在后边的林木木见这一幕,瞬间绝望。 她想的是,摩托车一飞,她的钱指定也要跟着飞了。 如果没判断错的话,估计那贼盯他们很久了,应该从一出站就盯上了她,只等程锦年一离开,便动了手,这种事太司空见惯,她确实是一时大意了。 谁知,下一秒发生的事让林木木从绝望变为了惊恐。 只见程大年那个男人一个飞身跳跃,在两个贼人将摩托车发动起来以后直接拽住了后边那人手里的包。 是她的包! 摩托车加速,程锦年直接被拖了起来。 林木木一下子惊了。 她想喊点什么,却像是有一口血梗在喉咙里,只剩目瞪口呆和恐慌万分。 “程大年,你放手!” 摩托车越来越远,她才终于冲破梗血的喉咙喊了出来。 但那个被拖着的男人是听不到的,他耳边只有一句话,那个女人说这钱是她的“老命”,他不会让人把她的老命抢走的。 摩托车后车座那人见遇到个顽固硬茬,竟是个要钱不要命的,瞬间将一柄□□掏了出来,照着程锦年的手臂就是一下。 “噌”一声,刀划破皮肉的声音被喧嚣掩盖。 忍住剧痛的程锦年在摩托车要拐弯的一刻,长腿一勾,借力路边的护栏,直接将其带倒,来了个人仰马翻。 这个年代的临城实在太乱,大家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一刻管了闲事,下一刻会有什么灾难落到自己头上。毕竟,不管偷也好,抢也好,没有配合的团伙,谁能出来混?所以,即便都知道这是一起抢劫事件,他们也看见后边那个拽住摩托车被拖出好远的人已经伤痕累累,也没人敢上前阻止或者搭一把手。 只有上气不接下气的林木木跑到跟前的时候大喊了一声:“警察来了!” 那两个被程锦年拽倒,从摩托车上摔下来的贼人受伤不轻,踉踉跄跄起来,想赶紧逃跑。 见地下那个手臂汩汩冒着血,身上也被拖的血淋淋的男人死死地将包抱在了怀里,刚才摩托车后座的那贼便在摩托车飞起来的一刻,再次伸出了□□,照着其又猛又狠地划了过去……他的目标是这不怕死的傻逼的脸,奈何傻逼一躲,只划到了胸前和肩膀。 贼不走空!划完,收起□□,扬长而去。 这一切的发生只在短短数秒之间,快的让所有围观的人都来不及反应。 “程大年!” 林木木扑了过去。 第41章 41 两口子 见男人的胸前、肩膀、手臂都在冒着血, 已经将上衣染红,裤子也被拖破,腿上露出了摩擦的血痕。 林木木颤抖着双手, 不知道该扶住哪里。 男人却对她笑了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就像在南村老褚家他要抢她回去, 被人家胖揍一顿那次一样。 程锦年发现扑到他跟前来的女人, 眼里盛满了晶莹,像是要涌出的泪。 他想, 她一定是害怕了。 他不想让她害怕。 “麻烦大家帮忙找个车。” 林木木向周围喊道。 没了贼人以后,敢学雷锋做好事的人就多了,很快就有一辆人力三轮车蹬了过来。 大家七手八脚地将他们送上了三轮车, 留下了身后一堆七嘴八舌的议论。 上车以后,林木木盯在了程锦年的脸上。 “程大年, 你是不是不要命了?!” 她的语气带着气急败坏和后怕的焦虑。钱是她的老命没错,是妈妈的希望没错, 但毕竟不是真的命, 这个男人竟然连命都不要地去抢回来。她在后世看过太多的新闻, 有些抢劫的见被抢之人坚决不放手的话,直接拿刀将其捅死的都有。 程锦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出现了错觉, 他总觉得从这个女人的眼里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她还是在吼他, 但不是过去的那种生气和嘲笑。现在的吼像是着急、忧虑,还有一丝关心? 她会关心他吗?若是能够关心他, 即便再被划上几刀他也愿意。 车夫发话了:“你们两口子是外地来的吧?所以不了解这临城的事儿,那些个抢劫的穷凶极恶着呢,而且他们什么都不怕,据说有的还跟警察蛇鼠一窝。在临城,大家都有个共识, 被抢了,赶紧撒手,图个破财免灾,否则惹急了那些人,真有可能命都没了,像你们这样要钱不要命,真是犯不上。” 林木木听出了后怕,因为那车夫说的跟她在后世看到的新闻一样。 程锦年听出了开心,因为那车夫说他们是两口子。 到了医院后,医生要先给程锦年处理伤口。 “给你男人把上衣脱下来!” 医生的态度并不太好,这本应是护士的活儿,却要林木木亲自来做。 关键的是衣服都被血染透了,直接脱不会粘着伤口吗?她觉得应该需要一把剪刀,但没人给她。 程锦年可没想这么多,也没在乎医生的态度问题,他只听到了那句“给你男人把上衣脱下来”。 医生说的是“你男人”。 林木木真的走到了程锦年身边,伸手开始解他的扣子。 抬眼间,两人四目一对。程锦年只见女人的眼里装着晶莹的水,闪着柔和的光,是他以前从来没见过的。 “没事,不用怕。” 他见女人动作犹疑,以为她是怕看见伤口和血。 其实林木木只是怕衣服粘在伤口上,弄疼了他而已。 衣服褪掉,狰狞的伤口长在结实的胸前,以及钢铁般的手臂和肩上,周围已经被猩红的颜色晕染。 林木木将头转了开去,不想再看。 医生近前,先给上了麻药,然后开始缝合和处理伤口。 “你到外边等着吧。” 医生将林木木打发了出去。 走到外边后,林木木感觉思维有些发散,她想去琢磨点什么,却什么都琢磨不了,就只是等着。 她也不知道自己等的时间是长还是短,直到医生叫了她进去。 程锦年已经换上了病号服。 医生道:“伤口已经处理好了,也上了一些药,不过我建议先挂两瓶点滴,消消炎。不用住院,每天在家自己换药,过个十天半月的直接来拆线就行。” 待点滴挂上以后,林木木便说:“看这一瓶的量,怎么也得一个多小时,你躺好,我出去买点吃的,顺便……给你买两套衣服,你有事直接喊医生或者护士就行。” 这男人的一身衣服,上衣被划破,裤子被磨破,还浸透了血,简直惨不忍睹。 “俺带的包里有衣服。” 林木木瞪了他一眼。 这个世道多少人都是靠抢的,放在车站门口两个没主的大包还能没人“捡”走吗? 见女人瞪他,程锦年才反应过来,他带来的包还在车站呢,现在估计早就不知道被什么人拿走了。 “那个,你一人出去怎么行?” 这临城的世道还真是险恶。 林木木将装着钱的包塞到了程锦年的床头,只拿了一点。 “没事,我就在这医院附近,不走远。” 程锦年还是放心:“你别去了,待俺这边挂完,俺陪你去。” 待他两瓶挂完,怎么也得三个小时,两人不饿扁才怪。 再说了,穿着病号服出去也不可能。 于是林木木没听他的。 都走到病房门口了,那男人还在不断提醒:“你早点回来,别在外边乱转。” 出了医院,林木木经过打听,找了最近的一家成衣店,给程锦年买了两套,给自己也买了一套,没怎么挑挑拣拣,很快就买好了。 然后又买了点吃的喝的,以及一些日常用品。 回到病房的时候,一瓶点滴还没挂完。 见她回来,病床上的男人咧开嘴笑了,忐忑的心也终于安顿下来。 在平城,这个女人经常一人跑来跑去,都没遇到过什么危险,可是来一次临城却是惊心动魄,实在让他接受不了。 吃完饭后,程锦年提醒林木木:“别再出去了。” 见林木木点头,程锦年顿觉睏意袭来,不一会就睡了过去。 林木木猜测,这点滴的药里估计有些安眠的成分。 男人睡着的样子,她好像是第一次得见。在百山洼的那些日子,她总是喜欢在晚上将后背给他。 现在一看,再是禽兽和勇猛的男人,睡着的时候,都是这般无害,跟那个拿着斧头跑到老褚家去抢她,以及拽着摩托车不撒手的男人倒不像是一个。 一瓶挂完,林木木去喊了护士来换第二瓶。 男人便被吵醒了。 护士离开后,林木木接着坐在了床边。 她见男人毫不顾忌的眼神又黏了上来,心里一哂后,就任凭他看。 “木木,俺觉得你就是俺媳妇,别人也这么说,今天那个车夫,还有这里的医生,都说你是。” 只有李伟还有那些兄弟们觉得他们不配,因为自己这媳妇本来就是仙女,按说他确实是配不上的,但她的的确确成了他媳妇,这一点谁也改变不了。 林木木没有回应。 在她的观念中,两个相爱的人,因爱走向婚姻,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以及亲友的祝福,那才叫夫妻。可是这个男人的认知是,扛回家睡了就是媳妇。 他们的思维南辕北辙。 此时她不回应,程锦年也高兴。因为以前他一说她是自己媳妇,这个女人便会生气,便会讽刺他,而且还告诉他,她最讨厌听到这句话。 今天她什么都没说。 两瓶点滴全都挂完以后,他们出了医院。 还好程锦年是皮肉伤,没有危及骨头,走路或者进行一些活动都没问题,只是别抻着伤口就行。 去买东西的时候,林木木已经看好了宾馆,就打算住医院附近,这样的话,男人的伤口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来处理。 这个年代住宾馆,连身份证或者户口本都不需要,给钱就能住。 林木木开了两间。 心惊肉跳的一番折腾下来,即便在车上睡过一觉,林木木还是感觉累了,也睏了。所以简单洗了个澡后,就睡下了。 迷迷糊糊中,梦一个接着一个,睡的不是很踏实。 半夜醒来,总觉得房门口有点什么动静,吓得她一个激灵。 这世道不会住个宾馆都不安全吧? 不过又想,程大年那男人就住隔壁,若真有什么情况,她大喊一声就是了。 但那动静好像一直在,竜竜窣窣的。 林木木悄悄走到门后,耳朵贴上去听了下,似有似无,像是幻听。 本想转身回去继续睡,只听外边“咯噔”一声。 林木木有些迟疑。 迟疑过后,心想,这里好歹是宾馆,许多房间都住着人,想必不会有什么贼人会如此大胆,敢趴她门口。但若不一探究竟,晚上她是甭想睡了。 所以便猛然拽开了门。 门一开,不由大惊。 还真有倚坐在她门口的人!这人被她冷不丁地一开门弄的差点闪倒。 程大年?! 被拽了个趔趄的程锦年也是吓了一跳,这个女人怎么会忽然开门?她又怎么会知道他在门外的? “程大年,你坐在我门口干什么?” “俺……”他不好说,他被个梦给吓醒了,他梦到女人的包被抢了,女人也被人拎上了摩托车,一溜烟就不见了,所以,他怎么都睡不着了,就到这女人门口守着了,想的是,万一真有什么坏人,总要从他身边经过,他不可能不知道,但是睡在隔壁的话,真有可能听不见。 “俺怕你会出点啥事,所以俺在这里看着你,没事,你回去睡吧。” 大晚上的坐在她门口看着她? 林木木忽觉心里某个地方动了一下。 然后开了房间的灯,见这男人因失血显得脸色很不好。 “程大年,这里是宾馆,不会有什么事的,你赶紧回去睡吧。” 程锦年起身,想再说点什么,只觉眼前忽然一黑,差点摔倒,是女人一把扶住了他。 “程大年,你怎么了?” “俺没事。” 林木木见这男人虽然嘴里说着没事,但嘴唇干裂苍白,虚弱不堪,于是,扶他到床上先坐了下来。 将门带上来以后,林木木去给他倒了一杯水。 程锦年接过水喝了两口,然后就把水杯放下了。 林木木总觉得这男人此时的样子,不像他平时,即便今天在医院里,露着那狰狞伤口的时候,都没见这么虚弱。 “程大年,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不我们去医院吧?” “不用,俺就是有点头晕,没事。” 头晕? 林木木不是学医的,但张伟民那个混蛋是,有时候多少也会听来一点,所以她知道,受伤以后,若是消炎不彻底,极有可能会引起发烧之类的症状。在这个年代的医院,即便给挂了两瓶点滴,也未必就把所有炎都给消了。 于是,林木木伸手往男人额头上试了试。 果然是发烧了! “程大年,你发烧了,咱们还是去医院吧。” 程锦年摇头,确实有些无力。 “不用,俺休息一下就好。” 林木木扶他在床上躺了下去,然后开始去找今天医生开的药。 找到后一瞧,果然有退烧的药,看来医生也是有些预测和判断,知道可能会发烧。 林木木扶程锦年起来,先将退烧药让他吃了,然后又去取了毛巾和水,于床边坐下,为其擦了擦脸以及后颈处,然后直接将沾了凉水的毛巾敷在了额头上。 待凉凉的毛巾变热,林木木想再去换一条来。 谁知,手一下子被床上的男人给抓住了。 连手竟然都是热的。 只听男人似迷糊似清醒地说:“木木,你以后不要再离开平城了好不好?你只是一个女人,这世上有太多的危险,你不要再为了赚钱而冒险好吗?你要是需要钱,俺给你去赚,俺现在赚的已经越来越多了,俺还会赚更多,俺以后把赚来的钱都给你。” 林木木怔住。 男人的眼睛紧闭,但是她的心仿似被一只手一下子打开了缝隙。在她所经历的男人中,张伟民说她拜金,史诗说她庸俗,只这个百山洼的男人却看她怎么都是个好的。当然,对这个男人来说,也许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拜金和庸俗。 可是,她妈妈的人生,她自己的人生,现在都只能靠她自己去改变,没人能代替她,这个男人也不能!况且,他们终究是要别过的,这男人也没义务去代替她什么。 第42章 42 哭 “对了, 俺现在已经开始学文化,想到是你教俺学,俺太高兴了。” “将来俺还可以去学画画, 你长得这么好看,俺学会以后, 一定要把你画下来。” “……” 床上烧的迷迷糊糊的男人絮絮叨叨地说着, 说得林木木有些心烦意乱。 有文化,会画画, 又有钱,她只是随口一说而已,这个男人总是什么事情都容易当真。 有这些又怎么样, 史诗确实这些都有,可还是避免不了的渣。 床上一会就没了动静, 原来是睡了过去。 而且是睡在她的床上。 虽然开了两间房,但想到这个男人还发着烧, 她若跑到另外一个房间去大睡特睡, 好像有些不大人道。 于是林木木就在床边趴着睡了起来。 本来在两个房间的人, 都被梦给整醒了。 这下半夜,一个躺着, 一个趴着, 竟还睡的相当踏实,一个梦都没再做, 便一觉睡到了天亮。 第二日,程锦年先醒了过来。 虽然宾馆的房间都差不多,但他还是一下子就觉出了不对劲,这好像不是他的房间。 再一转头,看到了趴在床沿的女人。 哦, 对了,这是她的房间!昨天晚上,他好像迷迷糊糊地就躺在了她的床上。 可是这个女人宁愿这么很不舒服地趴着睡,也不肯到床上来。在百山洼的时候,那么多的夜晚他们都是睡在一个炕上的,现如今,她却还是不肯跟他躺在一起。不过,他不能奢求太多,这个女人对他的态度已经比刚刚再见的时候好了很多。 这样睡了半晚上,一定很累。 于是,程锦年掀开被子,想下床将那女人给弄到床上,虽然还满身的伤口,但他也不能让她就这么睡着。 谁知,刚一动换,女人便被吵醒了。 抬起迷蒙的双眼,直接对上了他的。 女人的眼睛真好看,就这样看着他,带着迷糊,也带着一丝他从未见过的温和。 “你醒了?还烧不烧?” 女人柔软的小手伸向了他的额头,搞得他心里不由一颤。 “哦,还好,烧退了。” 放下心来的林木木手却没有抽回来。 因为……被男人给抓住了。 男人抓着她的手,就那样痴痴地望着她。 望得她有点慌。 “那个,先起来洗漱吧,然后我给你换药。医生说每天都要换,这样不容易感染,伤口也会好的快。” 林木木说话间,将手抽了出来。 想到这女人能给他换药,程锦年听话地点了点头。 回到自己房间洗漱完毕,回来后,见女人也已经收拾妥当。 林木木让程锦年坐到了床沿上,然后说:“自己把衣服脱了。” 这可不是昨天那染着鲜血的衣服,况且里边是包扎好的伤口,她觉得这男人自己穿脱衣服应该没问题,毕竟另一只胳膊好好的。 谁知,这厮因病傲娇起来:“你给俺脱。” 林木木见男人眼里隐着不易察觉的笑,肯定是故意得寸进尺。 但是,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竟就由了他的得寸进尺,伸手去解了他的扣子。总是睡过的男人,抗拒不抗拒,这些动作做起来都没什么尴尬。 上衣脱掉后,露出了包在伤口外边的纱布,林木木将纱布一层层打开,在最里边那层纱布上先沾上药,待其湿透了,才慢慢掀起,这样不会弄着伤口。等药渗得差不多了,才缠上新的纱布包好。 程锦年第一次觉得受伤也如此幸福,因为受伤,昨天他看到了这个女人的焦急和担忧,因为受伤,竟得了这女人亲自对他的照顾。她换药的时候,小心翼翼,神情专注,生怕弄疼了他。鼻子里都是她发间的味道,扰得他即便是带病之身都浑身燥热起来,这种热自然不同于昨夜发烧的感觉。 将上衣给程锦年穿好以后,林木木便要起身,谁知男人却适时地用未受伤的一只胳膊一下子圈住了她。 病了都不忘耍流氓? 林木木直接打在了他的胳膊上,吼道:“放开,找死啊!” 男人不听她的吼叫,将她圈得更紧了一些,不要脸地笑道:“俺是想提醒你,活儿还没干完呢,还有腿上的药没换。” “滚!” 程锦年松开手,放了林木木出去,自己则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敢逗这个女人。 林木木让程锦年回自己房间换了腿上的药,然后两人一起出去吃了早饭。 接下来才是真正开启这次临城发财之旅。 林木木将装着钱的包交到了程锦年的手里。 这男人虽然受了伤,但穿上衣服后根本看不出来,量那些抢劫的恶人也不敢从一个威武雄壮的汉子手里抢包。 经过几方打听,林木木先去了临城的东边,见那里果然散落着一些大大小小的作坊工厂。 经过一番了解才知,这临城确实跟跟平城不一样。 虽然平城面积人口都比临城高出不少,但平城的生产性工厂主要集中在东边和南边,以南边为主,像李伟他们就是在南边,而西边和北边自历史上便以密布的林木著称,在未来的几十年发展中,这两个方向始终未见起来什么像样的工厂。 而临城则是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皆有工厂,现在都已出现,也昭示着在前进道路上,这里只能成为四面环绕的工业城市。工业化使这个城市在往后享尽了福利,当然最后也吃尽了生态以及产业转型的各种苦头,不过那都是后话罢了,于眼前来说,这是个经济发展先驱的城市,这个城市会出现一大批先富起来的人。 林木木借着自己对未来的各种“预测”和“高瞻远瞩”,加上有一些跟李伟等人打交道的经验,搞定临城的各种工厂主和作坊主简直是手到擒来。 而临城日后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座生意人往来的城市,自然是因为这里商品集中的程度很高,有自己的大型批发市场,只是现在还未成型,因其周边的工厂作坊规模都不大,产量也不高,所以还是以零散地卖到附近的一些城市为主。她甚至想,若不用回到三十多年以后的话,她会将自己在平城的模式尽早地复制到临城来,只是她迟早是要回去的,临城的发展注定与她无关。 几天下来,林木木将临城东南西北各个方向都摸了个遍,能看得上眼的产品几乎都被她收罗到手,合同签订以后,满满几大车的东西就陆陆续续发往了平城。 整个过程中,程锦年对这个女人简直是刮目相看。 在百山洼的时候,他只以为这女人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长得白嫩迷人,就适合被男人放在家里,日日疼爱。 在平城再见到,除了还是那样白嫩迷人之外,这女人身上多了些光芒,那些光芒来自李伟等人的夸赞,也来自他自己直观的感觉。 现如今,亲眼见她跟各种人打交道,很多东西便更立体、更具体了些。她对未来有大胆的“预测”和乐观的“推测”,其有理有据和头头是道的分析,让各个老板热血沸腾,当即决定誓要多上设备,开足马力,加大生产。在这期间,她还原样复制,谈妥了跟这边的长期合作事宜,其条件于她的优势不亚于跟李伟等人的合作。 正是通过这几天的学习观摩,程锦年知道了批发和零售的区别,他还知道了量大和量少的价位竟是差别如此之大。 “要是在平城能有建材类的市场就好了,如果集中到一起,既方便,又便宜。”他的兴趣点还是在建筑上。 林木木耸肩,她在这个时代,时间、人手、经济、精力等都有限,短时间内做不到各个品类、各个城市去撒网,她只是想在有限的范围内,尽早地实现自己的“小目标”罢了。 这几天,林木木还是每天会给程锦年换药,当然换的仍然只是胸前和胳膊,大腿她还是不肯负责。 每换药一次,程锦年便心猿意马一次。 程锦年也总是想着法的去林木木的房间,但每次都会被其赶走。 习惯的力量确实强大,人一旦习惯了,心理上便容易放松,程锦年也不像刚来临城的第一个晚上那样,因担心女人的安危而睡不着了。 对林木木来说,本想着既然来到临城了,应该到处寻摸下,看看能否收到自己心仪的画,但考虑到平城那边,一车一车的货过去,赵玉刚领着下边的人根本忙不过来,又考虑到程大年这个男人在新老板那边的工作和其身上的伤势,便一切都作罢。 再说,她也意识到,用自己跑断腿的方式来找画确实效率不高,下一步她得发展自己的人脉网络以及成立自己的分支队伍,发现目标后,她再去过过眼。 于是,在将货的事情办好以后,林木木便决定打道回府。 在回平城的车上,林木木放松了许多,因为手里没有她的“老命”了。 尤其是想到此次回去,将货一倒手,她的前期目标就要大功告成,心里便激动起来。因对平城市场早就把握的门儿清,刨掉所有的成本,能到手多少钱她心知肚明。而且这次临城淘到的货,到了平城,一定抢手,因为稀有,对,在临城不稀有的东西,到了平城则是。现在交通和物流体系都还没建成,全国各地互通有无的情况并不普遍,所以基本上还是在哪山用哪柴。如今,她将在东山砍的柴运到了西山,总是会让西山的人疯狂一阵子的。 林木木兴奋地想着自己的目标,但对面的男人则在兴奋地想着她。 曾经让她倍感无语和尴尬的直勾勾的眼神,现在好像已习以为常,也能做到微笑以对。 这一笑简直戳透了程锦年的心。 他知道自己有个盯住这女人看不够的毛病,他这毛病以前只能得鄙视、厌烦,或者一个侧脸,如今她竟对他笑了?! 跟这女人出来的几天,虽有惊心动魄,虽然自己被拖伤划伤,但还是让他感觉激动无比,他觉得这是自这女人离开百山洼以后,他们最亲密的几天。他不知道回到平城以后,他们是不是又会回到过去,回到那些求也求不到,近也近不了的日子。 坦白说,在百山洼的时候,他就是想睡这个女人,想让她给他生个儿子,延续老程家的香火,同时生生世世把她绑在身边。平城再见,他还是想让她做媳妇,睡还是想睡,只是他知道,对这个女人来说,睡了也会跑,所以他仍想让她给他生个儿子,或许这样真的就不会跑了。可如今,生不生儿子在他看来都不重要了,他就是想跟这个女人在一起,哪怕只是这样面对面坐着,哪怕只是一起赶路,一起聊天……当然,能一起睡还是再好不过的。 林木木一回到平城,赵玉刚犹如见到了救星。 在临城的时候,林木木是装满一车的货,就让其发一车到平城来。接着继续去谈,再装下一车。 这一车一车的货倒比林木木还先到平城,赵玉刚带着各位可是忙了个头脚朝天。林木木不在,他总觉得没什么主心骨,老怕哪里会出岔子。 林木木坐镇一指挥,赵玉刚感觉内心清净了不少,工作的秩序也井然起来。 除却指挥,下场干活的事儿林木木自然不会参与,人手不够,又安排赵玉刚去招了两个。她主要的兴趣在算账,她想尽快算出来,去送给自己那个小少女妈妈乔欢欢。 在临城折腾了几天,回到平城后又是一通忙乎,现在终于见了头绪和眉目。 人一松懈下来,情绪就容易波动。 情绪一波动,晚上就容易做梦。 今天晚上,林木木便做梦了。 她梦到了那个鸟不拉屎的小山村,自己正被几个人掳在肩上,将要带她落入黑暗,她大声地喊:“大年,救我!” 果然,那个威武的男人出现了,眼里现着夺妻之恨的光,对掳她的人吼道:“放下俺媳妇!” 然后,他们便打做了一团。她见那威武的男人最终寡不敌众,被人摁在地上疯狂地打着…… 最后,飞来的一把斧头,直接砍向了男人的脖子,当即鲜血横流。在本来不该有颜色的梦里,她看到了鲜血的颜色,是刺眼的红。 在梦里,那个男人死了,死的时候一直在看着她笑,露着洁白的牙齿…… 她又梦到了临城,梦到了那个被摩托车拖着飞了出去的男人。 她大声地喊:“程大年,你赶紧放手!”她宁愿不要那包里的老命钱,也不愿看到那个男人出事。 可是那男人死死地抓住摩托车不放,她见在她面前的他慢慢变得血肉模糊。 她看到摩托车上下来的两个人,面露凶狠,手里亮出的弹/簧/刀,只一闪,便直接刺向了男人的胸膛。 她又见到了那刺眼的红,在男人的胸前。 在这个梦里,那个男人也死了,死的时候还是看着她笑,露着洁白的牙齿…… “程大年!” 林木木挣扎着醒了过来。 在梦里,她的喉咙一直梗着血一般喊不出来,但是,她还是想喊住他,不想看着他死。 林木木睁开眼睛。 原来是一场梦。 幸好是梦。 她一摸双颊,湿润一片。 她哭了?! 对,她确实哭了,在梦里她就哭了,因为那个男人死了。 林木木裹住自己坐起,直接倚在了床头。 她感觉自己的身上好像被人用斧头或者弹/簧/刀掏了大窟窿,就在心脏的位置。 心被掏了的感觉,真的有些空落落的,毫无所依。 要是那个男人此时还在后罩房就好了,还在的话,她要过去看看,看看他还活着,也就不会这样空落落了。 可是,他不在了…… 林木木挪动身体下了床,走路的时候,身子有些轻飘飘的感觉。 她想到后窗那里站会。没猜错的话,应该只会看到黑乎乎的后罩房,不会有一丝人气,因为那里现在已经没人居住,所以估计连一个人影儿都不会有。 但是,她猜错了。 甫一站定,她就看到了一个人影儿。那人影儿她以前看到过多次,后来便不再看了,她不知道那个人影儿只是偶尔出现,还是成为了每晚的常态。 林木木只觉手里忽然落下一滴温热的液体。 她竟然又哭了。 再站片刻,便转身回房间,快速找出了衣服,穿在身上。 她想去看看,那个男人是否真的还活着。她还想告诉他,不一定每段感情都得天长地久,他们可以曾经拥有。 当有个女人朝自己奔来,程锦年还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木木?! 真的是她?! 住在后罩房的时候,早就习惯了每天晚上看看她的后窗,去了新地方以后,这习惯倒改不了了,所以,他还是会过来。去临城前,他不确定这女人是否想见他。从临城回来,他知道这女人一定又忙又累,所以不想打扰她。不管如何,只这样看看她的后窗就好…… 直到那个穿戴整齐,但头发散着的女人跑到自己跟前了,程锦年才终于确定自己没有看花眼。 “木木,你咋出来了?” 他问的时候,还是露出洁白的牙齿笑了,因为见到这个女人太激动了。 更激动的事儿来了! 这女人竟然直接扑到了他的怀里。 娘来,心都差点跳了出来。 她竟然主动抱他?! “木木,你咋了,出什么事儿了吗?”若没遇到事儿,怎么会主动抱他? 而且,她哭了? 程锦年感到了胸前的湿润。 “木木,你到底是怎么了?” 女人抽了下鼻子,问他:“你想要我吗?我是说现在。” 第43章 43 招惹 女人抽了下鼻子, 问他:“你想要我吗?我是说现在。” 程锦年一下子忘记了呼吸。 他当然想要,做梦都想要! 只是……以前他这样说的时候,女人骂他是禽兽, 是个只知道睡女人生儿子的禽兽。 那么……他是不是应该告诉她,不想要?他想做个人。 想做人的程锦年禽兽地说:“俺想要……” 说完, 他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谁知, 没用自己咬,女人咬了上来。 这一咬, 咬得他血液倒流,天旋地转起来。 自从来到平城,最大的刺/激也就是上次亲她, 她没有明显的抗拒而已,但是这次她竟然主动亲了他? 这种感觉不亚于当时在百山洼老程家西屋里, 这女人第一次跟他接吻的感觉,那是他第一次发现这块令人着迷的新大陆。 程锦年紧紧抱住林木木的腰, 在新大陆的领地纵横驰骋, 恨不得将这女人直接吞进肚子里, 再也不让她跑出来…… 亲的大脑缺氧的两人,想换口气都不舍得离开彼此的唇。 林木木缓了下道:“你去把我摩托车骑出来。” 声音带着惑人的迷离。 程锦年听罢, 高兴地去前院取了车。 待其骑到跟前, 林木木直接上了后车座。 知道这男人的技术不行,骑的又烂又猛, 可是现在忽然不怕跟他死在一块,现在死了,会遗憾,毕竟还没完成目标,但是她好像真的再也不怕。 上车后, 直接抱住了男人雄壮的腰。 前方的程锦年僵了一下,感受到了女人靠近的柔软和饱满,随即便咧开嘴笑了。 “你挑地方。”她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没来由的暧昧。 程锦年听罢,一个激动,像上次一样,摩托车又飞了出去。 对,又飞了。 “程锦年,你丫慢一点。” 不怕死,不代表就真的要去死。 咦,不喊他程大年了? 原来她是知道他名字的。 平城的夜晚很安静,仿似整个世界都在沉睡,只有他们两个飞着的人,和两颗雀跃又悸动的心。 “程锦年,我再给你做一年的媳妇好不好?” 晚上这么静,女人的声音却还是用吼的。 程锦年一笑,也大声地回了她:“做媳妇哪有做一年的,你得给俺做一辈子。” 程锦年只觉女人更紧地贴向了他的后背,不再说话。 他只当女人是同意了。 林木木当然不会同意。 因为……她没有一辈子。 没有一辈子,她就要一年。 以前想过要这个男人的身体,现在她想要这个人。 一年也好。 一年以后,她甩了这鼻涕,揭了这黏黏胶。 他也许会恨她。 但是,他会有别的女人,也许是于水秀,也许是别人。在往后几十年的岁月中,她在他的记忆中终会越来越模糊,恨也就变得微不足道,甚至彻底消弭。 更何况,谁能保证一年内不会厌烦?所以,她最讨厌动不动就说一辈子的人,他们哪知道一辈子到底有多长,又哪会知道在生活的磋磨中,将感情磨的一点不剩之后,还执迷于一辈子是多么残忍又可笑。 程锦年在一个宾馆门前停了下来。 跟这女人去临城,是他第一次住宾馆。在他想来,除了自己家里,就是宾馆这样的地方最适合干那事儿。 因太着急干那事儿,一进屋,程锦年就将女人拦腰抱了起来,也不怕抻着伤口。 林木木却冷静下来,不免担心地问:“你伤口不要紧吗?” 程锦年猛烈摇头,能再得这女人,让他死都愿意,还在乎伤口吗? 见男人抱她确实用的是另一只没有伤口的手臂没错,但还是怕他吃痛,林木木便自己跳了下来。 刚一下地,程锦年便将其抵在了墙上。两人贴的紧紧的,像是要融为一体。 林木木听到了男人胸腔内剧烈的跳动,像是已经跳进了她的耳朵里。她的呼吸也变得极为不畅,竟比在百山洼的时候还要紧张。那时候其实并不紧张,因为熟门熟路。可现在不知道哪里来的紧张。 在程锦年的眼里,此时胸前的女人,抬眼看他的神色都与以前不一样了,看得他心痒难耐。 在林木木的心里,总是睡过的男人,接下来的一切是那样的水到渠成,又倍感自然。见被纱布缠绕的胸膛竟是这般强壮,脸便不由地热了起来。 比她更热的是程锦年,空了那么久,哪受得了这女人的不再抗拒和主动。 接下来自是久旱逢甘霖般的疯狂和酣畅淋漓。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勇猛,而她变得愿意奉献,也乐意索取。 【嗯嗯?字数不够,反正就是一直嘴上说不要,那个很诚实的女主很主动地把人家给睡了,咳咳。】事后,林木木用小手划着男人的胸膛,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想的是,今晚因这男人的伤口,无论是他还是她,都没有真正百分百地疯狂起来,这等伤口好了,可更让人期待了呢。 程锦年更是兴奋,将女人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以前,每次她都是只给他一个后背,他从后边抱住沉沉睡去。在百山洼的时候,第一次得这女人,他以为那就是极致,原来,当女人真正肯接受他,肯面对他,才是难以言喻的美妙。 那时候,都是他在不断地索取着她,而今晚,她也索取着他,榨干着他,竟让他感觉犹如见到了别样景色一般着迷。 坦白说,程锦年根本不知道这女人为什么忽然肯如此对他。 再见以后,他只知道追着她,缠着她,即便得到的只有嘲笑、讽刺和厌烦,他也没有退缩,这是他的小仙女,他的媳妇,无论怎样都不会放手。自从前不久那次,他亲她,她没有像以前那样挣扎和骂他,他便有了些疑惑,感觉到了一点冰雪融化般的松动。 可如今,不但让他可以随意地亲她,还可以随意地要她,简直是惊喜不已又始料未及。 他当然不会知道,是因为这个女人的一个梦。 更是因为这个女人自己都说不上来的一种情愫,那情愫或许在逃离百山洼的时候便已经种下。 “程锦年,说好了,我们就来一年,一年过后,谁都不许耍赖。” 又来了。 程锦年亲了亲女人的额头,无所谓地笑道:“做媳妇哪有做一年的,你净胡说。” 他只以为她是开玩笑罢了。 在他想来,这女人能这样主动对他,自是不再讨厌他,肯定就是稀罕他,他要白天黑夜地疼她,疼得她绝对不想离开他。 林木木道:“不是媳妇,我只想跟你谈恋爱。” 恋爱? 程锦年对这个词感觉极为陌生。 “你知道什么是恋爱吗?”林木木解释着,“就是一男一女,觉得对方还不错,于是就确立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维系期间,他们可以一起吃饭,一起玩,一起旅行,一起做很多的事情,当然,也可以拉手,亲嘴,或者干点咱们今天晚上干的事儿。” 她解释的通俗易懂。 程锦年听得有点懵懂。 不过隐约间也好像知道了是个什么意思。不过他有点想不通,既然不是两口子,为什么还能一起做那么多的事情? 既然这些事情都能做,那么恋爱也行,他还没恋过呢,不只是他,他们老家的人应该都没有恋过,想着能跟这个女人恋爱,心里忽然涌出一丝说不清的甜蜜。 “俺可以跟你恋爱,不过不能就恋一年,你得跟俺恋一辈子。” 林木木扶额,又来了。 这个男人除了知道一辈子,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恋爱,其实就是两人试试,不一定适合过一辈子的。” “那你觉得俺哪里不合适?” 林木木再扶额。 她有点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来招惹这么一个文盲村夫? 她到底头脑一热,看上了他什么?难道就是看上了……身体? 对,应该就是看上了他的身体。这厮身体不错,只是脑子不好。 脑子不好的男人又道:“你要不说话,就是觉得俺合适,既然合适,你就得跟俺恋一辈子。” 林木木吼:“你要再叽歪,现在就给我走人!” “俺不走。”男人压了上来,“俺还要跟你恋爱呢。” 可是这个女人自己说的,恋爱期间,可以亲嘴,也可以干刚才干的那种事儿。 再一次攀上山顶之后,林木木喘着气想,难怪非得来招惹这个男人,她一定就是看上了他的身体。 天亮后,两人出了宾馆,林木木骑上摩托车,让程锦年坐到了后边。 程锦年其实不想坐后边,他总觉得一个大老爷们儿被一个女人载着,有些不大好看,况且他的车技也没那么不堪,是不如这女人没错,可骑了两次,每次都没出过事。 林木木打算送这男人去他新的工地那里,自己则回家补个觉。折腾了大半晚上,实在是累。 “程锦年,你回去后,安排好事儿,也先去睡一觉。” 程锦年点头,虽然几乎一晚上没睡,但好歹是男人,又是年轻力壮的男人,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这女人不允许,要是允许,他恨不得接着在宾馆里再待一天。 想到他一夜未归,又是这个女人送他过去,那帮子混蛋肯定还得打趣他。以前的打趣都是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或者劝他放弃的。 可现在就不一样了! “他们要问起来,俺怎么向他们介绍咱们的关系?” 要是按照他的想法,他肯定要说这女人是他媳妇。可是,他怕这女人还像以前一样生气,不让他说这样的话。 林木木思忖了下。 既然招惹了人家,总得给人个身份,偷摸地白嫖不是她风格。 “你就说我经不住你的死缠烂打,答应了跟你交往,但我们只是男女朋友关系,不是你说的什么媳妇。” 男女朋友? 程锦年咂摸着这个在他的心里极为时髦的词,不由地笑了。 在他以前的观念中,是媳妇才能睡,可这女人说,男女朋友也能睡,他倒没觉出这两种关系有什么区别。 一想到睡,程锦年又兴奋起来。 一兴奋,便不由地搂紧了前方女人的腰。 被其一搂,林木木蹙起了眉头,这厮是在干扰她骑车。 再感受下身后,竟早就起了变化。 真是个禽兽! “木木,俺要想你了,怎么办?” 总不能每天都去宾馆吧?宾馆是挺方便,也挺舒服的,可他总觉得那不是光明正大的地方,他们现在明明是光明正大的男女关系。关键的是,还得白花钱。 林木木一琢磨,四合院最合适。 本可以直接招赘,让这男人住进正房,但是,那个院里,男有张伟民,女有于水秀,一个已经是过去时,一个可能是将来时,却一个个的贼心不死,虎视眈眈。他们在正房里还能睡得着吗?那种随时被人窥视的感觉很不好。 “后罩房吧。” 那里一排几间房都空着,又单独占个后院,挺适合幽会的。 程锦年高兴地点头。 让林木木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那男人就大包小包地将自己所有东西都搬到了后罩房。 林木木一脸迷惑。 她选后罩房是作为两人那个那个的地点,可这男人不是来幽会,而是来过日子? “木木,你知道吗,以前俺在这后罩房,每天晚上看看你的后窗,看看里边亮着的灯,想象一下你在里边的样子,都觉得美极了。” 哪会想到,竟这么快就有跟她再次同枕共眠的日子。 林木木哂笑。 果然那时候后边的他就是对她虎视眈眈。 接着,程锦年直接扔了一个小包到她的怀里。 “这是俺现在所有的钱,以前的俺都寄给爹娘了,所以就剩了这些,是不多。不过,以后俺会想办法赚更多,然后都给你。” 程锦年想的是,要是现在能赚到Z大老师那么多的钱就好了。 林木木没看里边到底有多少钱,只感觉哪里好似动了一下。 她想起在临城的宾馆里,这男人烧的迷迷糊糊的时候,说不让她再辛苦冒险,他想为她去赚钱。 林木木将袋子给推了回去。“咱俩现在这种关系,我怎么可能要你的钱,你自己收着吧。” 将来,说不定娶媳妇还得用。 这个男人以后娶的媳妇不会是她。 可是男人自己不这么认为,说道:“你本来就是俺媳妇,现在你说先恋爱,那早晚也会是俺媳妇,所以,俺把钱给你是应该的。在俺们村里,都是男人说了算,钱也是男人管着,俺们家也是俺爹做主,可是,俺知道你不喜欢那样,所以俺愿意把钱给你。” 林木木又是心思大动。 这个一根筋的男人,非认定了媳妇就是她。 这个几乎一无所有的男人,将自己仅有的东西给了她。 她当然不可能要,便说了句:“你真的收起来吧,我又不缺钱花。” 程锦年想的是,他给的钱确实太少了,这个女人果然是看不在眼里的。 于是悻悻地收了起来。 还没法一下子变得足够有钱,那就先学着文化。 “俺既然住到这边来了,你以后就亲自教俺呗,用录音机挺麻烦的。” 他早就想让这个女人面对面,手把手地教他了。 林木木没有拒绝,既然自己闲得蛋疼地接了这个活儿,用录音机,还是亲自教,都得她来干。 见女人答应了,程锦年高兴坏了。 “木木,俺要跟着你学,应该会达到那个老师的水平吧?” 林木木差点失笑。 这男人现在还处于只会拼音的阶段,想达到史诗那渣男的水平,确实是任重而道远。而且,她的本意不是让他去达到史诗的水平,当时只是敷衍他罢了。 “程锦年,我没有让你去跟任何一个男人相比的意思,你有你自己的优势。我也不希望你学知识是为了我,我不需要。只是你要知道,以后的中国变化很快,要想跟上那种步伐,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 程锦年裂开嘴笑了。 他想学文化知识,一开始确实是因为那个老师的刺/激,确实是因为这个女人。可是,今天他总觉得林木木说的是对的,即便为着自己,也应该多学点东西,在百山洼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这一出来,他才知道,自己就是个睁眼瞎。 让林木木哭笑不得的是,她很快发现,这学生根本就是个心不在焉的。 教他念个什么,这男人总痴痴地望着她而忘记了跟读。教他写个什么,抓住她的手就不肯松开…… 关键的是,这男人对那项运动的爱好远远大过学习。 她也终于意识到,医生能医人而不能自医。人能教得了别人的孩子,教不了自己的孩子,能教得了别人的男人,教不了自己的男人。 放纵了没几天,林木木算着日子,好像又到了危险期。 也真是奇怪,越是到了危险期,那方面的想法反而越是强烈,估计是人类繁衍的本能使然。不过,为了不搞出人命来,她必须要压制自己的欲念,当然更主要的是压制男人的。 男人一见她故伎重演,便悻悻道:“你以为俺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那时候你就骗俺说你有信仰,每月那几天留给自己的神,其实是因为那几天更容易让女人怀上娃吧?” 亏他那时候还满心地想要儿子,可女人却每分钟都在琢磨着离开他,自然不会给他生儿子。 现在还是如此。 林木木一听,差点又一次失笑。 这男人离开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后,竟学了不少东西,看来以后不大好骗了。 “木木,你真的不想给俺生个儿子吗?” “不想!”满打满算在这边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她怎么可能会搞条人命出来? “你以后也不要再提,我跟你说过,咱们之间就是恋爱关系,只有一年恋爱期,你想睡睡,想谈谈,不想睡,不想谈,就给我走人,少满脑子繁殖癌,就想儿子的事儿。” 程锦年:…… 在他们百山洼,娶媳妇就是为生儿子,他也想要儿子,那时候他便想,有了儿子,不但老程家的香火延续下去了,他还可以当爹了,娶来的女人也不会跑了。 后来再见这女人,她就讽刺他是个只知道睡女人生儿子的村夫。他不知道这个女人就是不想生孩子,还是只不想给他生。 若是她不想,他以后还是不要再提的好。 “你可以不给俺生儿子,但是你不能只跟俺谈一年,你要跟俺谈一辈子才行。” 林木木又怒了:“程锦年,以后不要再说生儿子,也不要再说什么一辈子,否则连一年我都不跟你谈了。” 没来由的烦躁。 程锦年只得赶紧闭嘴,搂了搂身边不太高兴的女人。 “学习去。” 林老师严厉地将学生赶走了。 既然不能那样,还是别点火为好。 看着程锦年大模大样地坐下来开始学习,林木木还是心绪难平,便说道:“我今晚去前院正房睡。” 谁知,男人像一阵风般闪到了门口,直勾勾的眼睛又盯在了她的脸上。 林木木哂然。都喂了他好几天了,这厮竟还像只饿狼一般。 “不要走,晚上俺不会动你,俺就是想搂着你睡。” 林木木没有答应,既然不能那样,又何必相互折磨。 只道:“我有正房那么宽敞的房间不住,跟你挤这小罩房,挤够了,我去那边放松几天。” 心里还想的是,她得去找一趟张伟民。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找他,总之感觉有点堵。 “对了,明天早上我过来送你去医院拆线。” 林木木扔给程锦年这么一句,就走了出去。 只留失望的男人立于原地。 不知道什么规律,有些人不能想,不能提,一想,一提,他准会碍眼地出现在你面前。 张伟民就是! 林木木走出后罩房门口的时候,哪想到会有人在那里鬼鬼祟祟听墙角,吓得差点魂儿都飞了。 第44章 44 心甘情愿 “张伟民, 你丫变态啊。” 看来上次人家赵玉刚和郑小柔一点都没冤枉他,他就是个喜好听人家隐私和墙角的人渣。 张伟民一点都没有被抓住的尴尬,只有终于真相大白的愤怒。 许多事儿别人都不会告诉他, 他也懒得跟那帮没什么文化的人打交道,可还是隐隐约约听了点关于林木木的事儿, 听了后就默默观察, 发现这女人竟然这几天每晚都溜到后罩房来。 关键的是,他在这里竟然还看到了那个已经离开的村夫! “林木木, 你怎么会堕落成这样?你跟别人幽会也就罢了,你还跟个村夫幽会?还是那个你千方百计离开的村夫!” “上回,你找个老师, 我没说什么,既然我跟吕珊珊的事儿让你不快, 放你一回自由也没什么,反正你跟他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后来那人果然不再出现了, 可是你丫不会被那人给刺/激了吧?找那村夫填补空虚?” “我知道我绿过你, 你不平衡, 你也想绿我,可是你能否找个像样点的?” “……” 林木木出离愤怒。 “我绿你?你是智障, 还是耳聋?咱们早分了八辈子手了, 你听不懂人话啊?你也配让我绿?还有,绿帽你都挑, 那帝王绿翡翠做的帽子价值连城,你戴得起吗?” 张伟民讪讪道:“我说过,我没同意分手,而且咱们穿越了,这个时代的事儿都不作数, 等着回去再说。” 他想,回去了,这个女人估计就不舍得跟他分手了。 林木木暗骂:真是个无赖! 刚听这厮说到回去,林木木才知道自己为什么刚才想去找他了,应该就是为这事。 “张伟民,你说咱们真是在这里正好待够两年的时候回去吗?” 张伟民耸肩,“我觉得是,你和我做的梦都是这样提示的,不可能如此巧合。” 林木木做的那个梦也对张伟民说过。 两年…… 她也许真的不应该再去招惹那个男人。 冲动了。 “所以我说,咱们终究是要回去的,”张伟民靠了过来,“你在这边贩货卖钱,折腾个没完没了,东西你带不回去,钱也带不回去,就权当是积累经商经验吧,回去后可以更好地做我的贤内助。至于人,你真的别再跟他们瞎掺和了,尤其是那个村夫,愚昧,无知。我知道,你也空虚寂寞,以前我又不是不知道,一周三次都满足不了你,哪次见面不跟个着急的小母猴似的?所以,你要真的有需求,我可以帮你的,现在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养的全身都是力气,绝对会比以前要频繁和持久。” 林木木听罢,心里奔过一万只草泥马,最后只转化为一句话:“张伟民,你不行……” 一语双关。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以前她也没有行不行的概念,现在她懂了,有些男人就是不行,不只是人不行,身体也不行。 张伟民没听出这话里的一语双关之意,还以为这女人仍拿他上了吕珊珊的床来说事。 “咱们完全扯平了,我上了吕珊珊,你睡过那村夫,又睡过那老师,你还赚了呢,所以差不多得了,在这里你猴子称霸王,等着回去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完,林木木发现这厮竟不要脸地上来抱住了她。 于是她右腿膝盖弯曲,然后一蹬,有力又精准。 张伟民直接蹲在了地上,疼得龇牙咧嘴。 “林木木,你……你这个毒妇!” 上次就用鸡毛掸子倒了他,这次又是用膝盖。 林木木冷笑,上次是意外,这次是故意。 回到前院的正房以后,林木木直接躺到了床上。 与后罩房相比,这里确实宽敞又舒服,但总觉得有点空,身边空,心里也空。 空虚寂寞冷的女人听到了敲门声,她以为又是张伟民那渣男,鸡毛掸子都是现成的,那厮是自己来找打了。 谁知,竟然是于水秀! 这女人上来就开门见山:“听说你重新跟了大年,俺无话可说。本来俺就想好了,你若不想跟他,俺就跟了他,只要他肯要俺,你若跟他,俺就死心。” 林木木一怔。 跟? 这于水秀好像误会了他们目前的这种关系。 “那个,我们只是谈恋爱,跟你说的不是一回事。” 于水秀笑笑,在她的心里,林木木这女人总是跟她和郑小柔是不一样的,跟他们老家所有的女人都不太一样,所以喜欢折腾也可以理解。 “你本来就是他媳妇,谈不谈的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你现在又跟了他了。” 林木木:…… 看来于水秀跟程锦年也是一个思维,睡是唯一标准。 “那个,我跟他就谈一年。” 一年之后,他可以再去找任何人,也可能就是眼前的于水秀。 谈一年? 于水秀不解:“啥叫谈一年?你不跟他过一辈子吗?” 林木木无语。 为什么他们百山洼的人动不动就说一辈子? “当然不,在百山洼的时候,是一场误会,而且你来到平城了也应该知道,我跟程锦年根本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而且以后我也不会嫁给他!” 于水秀惊骇。 这女人的话简直闻所未闻! 惊骇过后,于水秀只感觉心里像有什么在翻滚,但是她又不像这个女人那样嘴快舌巧,有些想法,她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只说了句:“那你这不是坑了大年吗?” 她早就说过,这个女人就不应该出现在百山洼,也不应该再出现大年的面前。 “你把大年当什么了?想跟就跟,想扔就扔。” 林木木默然。 听起来自己确实像个渣女。 于水秀见她不再说什么,有些气呼呼地走出了正房。 林木木回到床上,翻来覆去,就是个睡不着。 那天晚上,看到在后罩房的身影,她为什么要跑出去?为什么就勾了他去宾馆?真的只为找个床上用品,还是心里空虚寂寞冷? 也许就是被那个梦给吓着了,对,她做了个梦,她梦到男人死了,是为了她而被人砍死的。她其实一直想睡他,她知道他也想睡她,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睡?为什么要等到死了才觉得他胸前有个窟窿,而她的心里好像被掏了个窟窿?只要活着,想睡的男女都有睡的自由,哪怕只有一天,或者一年…… 于水秀凭什么说她在坑他?! 控诉她坑了程锦年的女人此时早已跑到了后罩房,敲开了程锦年的门。 程锦年听到声音,本来心里还一喜,以为林木木那女人反悔了,想继续回来陪他。 谁知,一开门,见是于水秀。 “水秀,你咋过来了?” 反正后罩房现在没其他人住,所以于水秀站在门口就大声地嚷嚷起来:“大年,你知道林木木说啥不?她说她在百山洼的时候,跟你是一场误会,你们根本没有什么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你们就不是两口子。她还说,她只是跟你谈恋爱,就谈一年,她以后也不会嫁给你。” 程锦年不语。 他知道,按照平城的标准,没有结婚证的两人,是不可能算作两口子。那个女人也跟他说过,他们是在谈恋爱,只谈一年,她不让他说什么一辈子,她也不想给他生儿子。他有时候觉得只是那个女人开玩笑罢了,若不是开玩笑,他想不通为什么她会那样想,可有时候又觉得不像是玩笑。他真的不知道,那个女人到底在想什么。 “大年,你不觉得她就是在耍你,在坑你吗?”于水秀说。 程锦年沉沉道:“水秀,俺的事儿你就别管了,俺还是以前的态度,你真的别在俺身上浪费时间,耽误了自个儿。” 于水秀心里一堵,郁闷的难受,还不忘问他:“你真的就答应了跟她谈一年?按说这种事儿上总是女人吃亏,不过,林木木就不是那一般的女人,而你又是一根筋的,你们到底谁吃亏还真不好说。俺还要提醒你,看好自己的钱袋子,虽说林木木那女人不缺钱,但她确实是个将钱看得很重的人,赚钱不要命那种,而且这世上也没有嫌钱多的人,所以,将你的都惦记了去,也不是没有可能。” “水秀,你说啥呢?”程锦年有点急了,他明明把自己的钱袋子都拿出来了,可那个女人根本就没要,“木木怎会是你说的那种人?” “那你说她是哪种人?她要真的看得上你,当时就不会从百山洼跑出来了。既然看不上,现在却要跟你谈什么恋爱,还说就谈一年,你难道就没想想这到底是为什么吗?她其实就是用自己那张脸把你给拿住了,这是故意勾你。有些女人就是会拿捏男人的心理,说只跟你一年,让你着急,便什么都可以拿出来给她了。你不要忘了,她离开百山洼的时候是骗了吴兰花一千多走的,你……” “水秀!”程锦年气急地打断了于水秀的话。 “俺说错了吗?她自己从百山洼跑了,你魂儿就跟丢了一般,就非要跟了出来。在李伟那里再见以后,你还是跟着了魔一样,天天黏着她,那时候她理你了吗?她亲口跟俺说过,她不可能给你做媳妇,而且还一再强调不能跟别人提起她在百山洼曾经给你做过媳妇的事儿。可是现在,她自己说过的话转头就忘了,也不怕打自己的脸,口口声声说看不上你,现在却跟你谈起了恋爱。依俺看,她根本就不是忘了,她是见机行事。惦记那大学老师,最后没惦记上,自然要寻找新的目标。你一穷二白的时候,她自然看不上你,现在呢,你手下的队伍越来越大,钱也越来越多,她就惦记上了,难道不是这样吗?” “水秀!俺不许你这么说她!”程锦年是真的生气了,“她是俺媳妇,她不是这样的人。” 他知道,那女人出现在百山洼,不是为了欺骗,最后骗走吴兰花的钱是不甘心罢了。他还知道,不是那女人惦记大学老师没惦记上,是她自己亲自剪了那老师送的画,跟他一刀两断的。 “你会看个屁,你本来就是个没脑子的,加上被她一迷惑,脑子更不转了。以前你爹的钱让她骗个精光,以后你连老婆本都得搭在她身上!” 程锦年眼眸很沉。 他是在女人的问题上脑子不够用,始终琢磨不透那个女人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但是他就是觉得她不是水秀说的那种女人,而且,他……已经离不开她。那个女人就是烈酒,在百山洼的时候喝过一口,他就上瘾了,估计会上瘾一辈子。 “水秀,你什么都不要再说了,跟她谈恋爱是俺愿意的,跟她谈一年,还是谈一天,俺都是愿意的。以后不管会发生什么,俺不在乎。她就是真的耍了俺,坑了俺,那也是俺愿意的。” 于水秀气憋。 憋了好一会,才咬紧了后槽牙,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你就是个傻子!” 第二天一大早,林木木取着摩托车来到后罩房,接上了程锦年。 她今天有两个安排,先送这男人去医院拆线,本来就拆的有点晚了。然后去找乔欢欢,给她送钱,货已经差不多都出去了,手头的钱也就准备好了。 只见从后罩房出来的男人,脸色不是很好,像是晚上没怎么睡好。 林木木一哂,不会因为她没在身边,这厮就睡不着觉了吧? 到医院后,医生打开伤口看了下,淡淡道:“按日子来说,今天拆线是绝对没问题的,可你这伤口怎么看起来像是抻着过?最近几天有做过什么剧烈运动吗?” 程锦年脸色一红。 林木木在边上也用手捂了捂鼻子,眼神四处飘,不做回答。这男人现在工程上,是不需要自己亲自下手干活了,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和监工事宜,所以要说剧烈运动唯有晚上。看来,再是个注意,都有情难自禁而不管不顾的时候。 “今天我再给上点药,三天后来拆吧,让伤口再长一长,记住,这三天切不可再抻着。” 出了医院,林木木先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 程锦年见她笑,也弯起了嘴角。刚才确实有点尴尬,医生只是无意一问,他们两个却是心知肚明。 “正好,这两天我回正房睡,你好好养伤口。” 程锦年默然。 将程锦年送下后,林木木直奔乔欢欢家的大杂院而去。 现在她带的包里装着五万块钱,妥妥的巨款中的巨款。但是在平城,她没有一丝担心被抢的忧虑,总是熟门熟路的地方,而且她相信这里的治安。 第45章 45 谈恋爱 乔欢欢再见到她, 喜悦的神色溢于言表。 林木木知道,这喜悦主要不是因为看见她手里比上次多的零食,而是乔欢欢猜的出来, 她是来兑现承诺了。总是个十三岁的姑娘了,分得清轻重。 林木木猜, 乔欢欢一定是选好了老师, 只待她这位陌生的“大姐姐”真的能够说话算话,提供帮助。 问完才知, 她猜的完全正确。 乔欢欢也万万没想到,真的有奇迹。 上次见了这位戴着口罩,只露着一双美丽大眼睛的“姐姐”后, 乔欢欢总感觉不太真实,她吃了她带来的零食, 还跟她聊了自己的梦想,她对自己很友好, 她说愿意帮助她实现梦想, 让她永远都不要放弃。乔欢欢想, 也许她只是一个骗子,随口一说罢了, 她不会再出现的。 没想到, 她真的又来了! “你一定是上天派来的天使!”乔欢欢道。 她在这些天的等待中,既抱着期望, 又充满忐忑。她甚至想,也许最后只是一场空,那位“大姐姐”永远不会再出现,可她还是认真地去选了,万一真的有奇迹呢。 果然奇迹出现了! “欢欢, 这是五万块钱,你拿好,记住我说的话,回去找个大人的身份证去开个存折,存到里边,不要将现金放在身边。这些钱只要你别弄丢了,不要让任何人惦记了去,足以支撑你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你父母也好,还是兄弟也好,他们将来自有自己的好造化,不用你操心,一定要懂得好好为自己打算。你若是觉得旁的东西大过自己的理想,你就随便将这些钱造了吧,只要你不后悔。” 林木木想想妈妈真实的一生,确实太过遗憾。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她的理想没人支持,即便将来拆迁了房子也没她一分,可责任却全落到了她的身上。她的兄弟都说是她自愿的,确实是妈妈自愿,只是因为姥姥是唯一待她有些家庭温情的人罢了。 还好,按照时间来算,姥姥生病是很久很久以后,久到妈妈足以实现自己的理想以后。 “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知道这个钱的存在的。” 林木木发现乔欢欢的眼里闪着坚定的光,抱紧了钱袋子,比她去临城的时候抱的还要紧。 她想,她们母女果然一样,都是个将钱看的紧的。可能是因为钱给她们带来的遗憾太多,太深吧。 林木木哂笑一下,便转移了话题:“上次我送你的画有没有收好?” 乔欢欢:画? 林木木看她这表情,心里不由地“咯噔”一下。 接下来乔欢欢的话,让她简直要捶胸顿足。 “上次我拿回家后,想贴到墙上来着,可弟弟说太难看了,就给扔了,我爸妈当时也不让我贴,说还不如贴张年画呢。” 林木木抓狂。 扔了?! 她忽然感觉心上被什么扎了七八十来个窟窿,汩汩在流血。 这大师的画,将来价值万金,甚至无价,他们说还不如年画?! 乔欢欢见林木木捂着胸口,颇为不解:“姐姐,你哪里不舒服吗?” 林木木一摆手,“别叫我姐姐!” 差辈了。 乔欢欢却理解成这位“姐姐”是生她的气了。 “对不起姐姐,我不知道你会那么喜欢那副画,我不应该让他们把你送给我的东西给扔了,我应该收好,其实……我自己也没觉得那副画好在哪里,还以为你像送我零食一样,随便送给我玩的呢。” 林木木自责起来,这事儿怪她。 她不应该指望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真的能理解未来可能会发生的事,现在满大街的老百姓考虑的都是吃喝拉撒,又有几人能想到一幅画将来会让他们望尘莫及。 她不应该头脑一热给妈妈收画,她收的再有热情,再费劲,到了妈妈的手里,不过废纸一张罢了。 “欢欢,你相信那样一幅画将来可能会比你现在袋子里的钱都值钱吗,是它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几千倍?” 乔欢欢听完一顿,然后摇摇头笑了,笑得没心没肺,像是在笑她痴人说梦。 “姐姐,你别开玩笑了,那东西怎么可能会那么值钱,现在拿出去都没人要的,贴着又不好看,也不是新的。” 林木木一个心梗,差点要过去,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心想,看来这小少女除了钱,什么都不认。殊不知,改革开放几十年,中国通货膨胀的速度堪比火箭,现在的巨款在将来就如同废纸,而那些不断增值的东西却无人在意。 还好,她“小目标”的第二步是四合院,而不是画,画只是意外之喜罢了。 但这小少女不会觉得房子也无用吧?于是咬牙问:“欢欢,那你觉得将来房子会值钱吗?” 林木木想,要是这欢欢根本不把房子当回事,那她就学张伟民,混吃等死一年,直接穿回去,大不了母女二人继续住医院宿舍,也好过她吭哧吭哧给买了,将来被这小少女给当垃圾扔了。 乔欢欢歪着头想了很久,咂摸了下嘴道:“我觉得房子将来肯定值钱,也很重要,现在我们只能跟很多人挤大杂院,又脏又乱,还得经常跟邻居们争着用公共厕所。所以,我爸妈就经常说,要是有自己单独的院子就好了。” 林木木心里默念:幸好。 得亏妈妈不是个什么都不在意的,否则她再是苦口婆心,都未必能改变什么,说不定将来还是扶了两个弟弟。 林木木告别了乔欢欢,骑着摩托车飞在了路上,大脑也飞速转着。 因为,她的“小目标”的第二步要开始了! 现在是八零年代,中国的商品房市场刚刚起步,还没有形成气候,基本上是给单位建房为主,像程锦年带的队伍便是给ZF的一些单位建房,单位再将房子分给员工住,而且只给居住权。到了九零年代以后,许多单位才将房子的产权作价卖给了员工,也是那个时候中国的商品房市场才开始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 所以要想给乔欢欢留房子,现在只能买四合院,当然,于将来看,自然最好还是四合院。现在的人还没有房地产意识,更不会想到几十年后平城的房价会是那个样子。记得以前新闻上报道过,在八零年代,有人把家里的四合院以极低的价格卖了,然后出国淘金,风风雨雨几十年,攒了几百万回国,发现当年自己卖掉的四合院已经按亿来算,追悔莫及。 林木木两眼放着光,她仿似看到了身在四合院的妈妈,穿着戏服,眼角带笑,咿咿呀呀地练着唱腔,一脸的满足和幸福,那是个与她的记忆完全不一样的中年女人,是个不一样的妈妈。 她再一次感谢了自己的穿越。 那个“有条件”的男人不能给妈妈的,她给! 在三十多年后的时空中,她们母女连一个固定的港湾都没有,她来到这三十多年以前,这个港湾她来买! 林木木笑意更甚,乔欢欢说她是上天派来的天使。 她果然是妈妈的天使。 当然也是她自己的。 她相信,等她回去以后,她不但会有个不一样的妈妈,她们母女也会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 百山洼那男人也总说她是上天派来的仙女。 她现在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妈妈以及她自己的将来,可是那个男人的将来跟她无关,她能把握的只有接下来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只有现在。她不知道三十多年以后的他,还会不会在那个世上,也许不在了,因为人生总是充满各种意外,即便在,三十多年的时光一过,他的生活里会经历太多太多的人,而她,只不过是记忆中微小的一撇罢了,甚至记忆中都不会再有她的影子。 是,在这里,她能给妈妈,给自己一个不一样的人生,而她能给与那个男人的只有一年的时间,别的她什么都再也给不了。 林木木心里忽然有些莫名的淡淡的忧伤。 回到四合院,林木木心里淡淡的忧伤就被兴奋所代替。 如今,一眼望去,四合院里人气缭绕,生机勃勃,最是适合京剧学成的妈妈所住。京剧的韵味与四合院的典雅相得益彰。而且没记错的话,他们现在住的这一片在三十多年后俨然成了金尊玉贵之地,始终是四合院的格局,因为没人拆的起。那时候平城的老百姓提到这里便只有一个印象,那就是住的都是非富即贵之人。 来到这个时代,她用了大半年的时间铺底子,打市场,谈合作,攒够了第一笔的五万。而接下来,底子有了,市场已开,合作已成,她一定会赚的更多。 虽然没去了解过,但以她预计,目前这种三进三出的四合院价格应该在十几万二十万的样子,而日后的价格却是按亿来算。她一定能买下来,也一定要买下来! 噼里啪啦算盘一打,血槽确实空了,不过好在平城周边的货都可以先供应给她,只临城那边还需要继续去谈谈。 帐算到天黑,还是没算出多少空余的钱来。 虽然血槽是空了,但一想到少女乔欢欢拿着那钱已经开启另一种人生,一种沿着自己的理想而走下去的人生,林木木便十分高兴和满足。 晚饭后,程锦年来到了正房。 前院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关系,也没必要再遮遮掩掩。 “这两天我是危险期,而且医生也交待过你的伤口不能再抻着,你不在后罩房待着,过来干什么?” 程锦年嘿嘿一笑,于林木木对面坐了下来。 “俺过来学习,你得给俺上课。” 林木木早有准备,甩出了一张写好字的纸,道:“拼音你都会了,这些字我都把拼音标好了,书写的笔顺也有,你下去照着读会和写熟就行。” 程锦年略显失望。 没法听这女人的亲自教诲了? 林木木见这男人失望的表情就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非得听她当面来教,只不过想要一些心猿意马的机会罢了。 果然,心猿意马的机会没了,这男人又怎肯“贼”来了走空?直接抄到对面,将她拎到怀里亲了个够。 女人被亲的殷红欲滴的唇看在程锦年的眼里简直诱惑的不行,只得一忍再忍。 “木木,明天收工后,俺想带你出去。” “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了。” 他还卖起了关子。 林木木莞尔一笑。 “好,那明天我在你收工前过去接你。” 程锦年说:“俺想自己买辆摩托车了,老让一个娘们儿接,不太好看。” 反正钱袋子这个女人没要,他还是能买得起的。 林木木哂笑,这些个村夫,全都是本事不大,毛病不少。赵玉刚喜欢金屋藏娇,这程锦年虽没有想把她藏起来,却也是骨子里带着大男子主义倾向。 只是,她……到底不是郑小柔,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掌控她的人生! “行,那你回去歇着吧,明天见。” 程锦年见这女人下了“逐客令”,知道是赖不住了,将女人推到墙角,再是亲了个天昏地暗以后,才恋恋不舍地走出了正房的门。 林木木哑然失笑。 太黏糊了,她有些招架不住,也吃不消。 以前在张伟民的眼里,她也是个黏人的,他说她是个喂不饱的小女人,如今想来,喂不饱是因为他粮草不足罢了。 粮草紧缺的男人在四合院的外面将程锦年给拦住了,像个怨妇一般道:“我告诉你程锦年,别以为木木说跟你谈恋爱,你就当真了,她只是换换口味罢了,以前毕竟没多少机会见你们这样的粗陋男人,一下子口味重了些。” “她自己都说,在百山洼发生的一切是她的污点,黑历史。如果识趣的话,我建议你还是不要玩火,免得把自己给烧了,白耽误了工夫。像你这种村夫还是不要眼高于顶地惦记木木这样的女人,于水秀才是你的标配。” “我敢肯定地告诉你,木木最后一定是我的,你……只是她暂时消遣的工具而已,她绝对不会一直留在你身边,别得意忘形!” 张伟民这些话是为发泄,却为真话,因为林木木确实不会一直留在这里。 而此时程锦年只听出了前者,不耐烦道:“别挡道,小心俺揍你!” 只是木木以前的男人罢了,现在哪轮得着他来趾高气扬! 张伟民吓得一个支棱。 这村夫的野蛮和力气他可是领教过的。 望着村夫离去的背影,张伟民咬紧了后槽牙,牙疼蛋也疼。 木木真的又跟他睡一起了?! 张伟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盼望赶紧穿回去,回去了一切便可以回到原点。 木木一定是被穿越搞的,性情大变,口味也日渐诡异起来。 往后罩房走的程锦年也开始琢磨张伟民刚才的话,那些话是在示威没错,但……还是让人不免堵心。 他说木木只是为换个口味。 他说百山洼的一切是木木的耻辱。 他说自己只是木木临时消遣的工具。 他说木木一定还是他的。 程锦年想起了林木木从百山洼的出逃,想起了在平城再见后女人对他的冷嘲热讽和冷淡,想起了她说只跟他谈一年…… 想到了这些,硬是半夜未眠。 第二日,还未收工,颜色夺目的女人就提前来到工地现场的路边等他。 活像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工友们来平城的时间久了,便说,没想到白嫩的女人不只林木木一个。 可是,只这个女人看在了他的眼里,别的是黑是白,是粗是嫩,他一概不曾注意。 收工后,在众人的起哄声中,程锦年朝林木木走了过去,走得步履傲娇,心情甜蜜。 这个在兄弟们眼中白天鹅一样的女人,最终还是让他这只癞/蛤/蟆给吃上了。 走近后,林木木扔给了他一个袋子。 “我到后罩房给你找了套衣服,你去换上,咱们先找饭馆吃饭,然后再去你说的地方。” 现在不比以后,没多少夜生活,许多地方关门早,所以他们得抓紧点时间。 不一会,换好衣服,还清洗一番的程锦年走了回来。 远远看去,身形挺拔,威武不凡,竟退却了太多所谓“村夫”的影子,即便仍是在泥土堆里混着,也增了些别的气质。 环境真的能改变人。 “俺载你。” 程锦年坐到了摩托车的前边。 林木木不由一笑,接着抱住了男人雄壮有力的腰,几分踏实,几分心安。 前方感受到女人温柔靠近的程锦年也裂开嘴笑了。 “你骑得慢点。”林木木提醒道。 “俺现在技术没问题,你就放心吧。”他可不想随意冒险,尤其是让身后的女人遇到危险,他还想跟她好好地过一辈子。 对,一辈子…… 水秀说这女人告诉他,只谈一年,是为了让他着急,只为骗他。张伟民说她不会一直在他的身边。不管别人说什么,他相信自己的感觉,女人对他的这种靠近和接纳,是他在百山洼的时候都不曾体会到的。 在饭馆里坐定后,程锦年很是兴奋。 原来这就是谈恋爱,确实比他们老家那种直接娶回家过日子要有意思多了。 更有意思的是,吃完饭,出了饭馆的门口,女人知道他安排的事是想给她买衣服以后,莞尔一笑道:“这附近就有卖的地方,咱们溜达过去吧。” 说完,将小手递到了他的手里,他们牵手走在了路上。 程锦年用自己粗糙的大手摩挲着林木木柔滑的肌肤,心里直想说:这女人的皮肤真好,恋爱的感觉真好。 林木木也感觉好,现在的车马还很慢,人没有那么多的急功近利和心浮气躁,就这么走着,也是这般美好。 跟张伟民谈的时候,那混蛋一直为了自己的“宏伟大业”,不肯陪她逛街压马路,他说那是浪费生命。 跟史诗那几天,倒是在Z大校园逛过,但两人并未光明正大地牵手。 更好的是,刚刚只是牵着手的男人看周围没人,将她直接拎在怀里亲了起来。 放在三十多年以后,大街上哪怕人来人往,路边接吻的情侣也是司空见惯,但放在现在就大胆前卫了些。 程锦年忘情地吻着怀里柔软无骨的女人,不由地想,真甜,女人的唇甜,恋爱的感觉也甜。 吻后将女人紧紧抱住,生怕她再跑了似的。 “木木,你知道吗,那次你说想让俺陪你去县城买衣服,俺是内疚的,也是高兴的。内疚是因为那时候俺没钱,钱都在爹的手里,而且爹也确实没什么钱了,俺有百山洼最好看的媳妇,却不能让你永远都穿好看的衣服。高兴是因为俺终于可以给你买一次了,可是……” 可是,他想见的女人穿上新衣后巧笑嫣然的景象并未出现,只给了他当头一棒后的绝望。 除却绝望,还有遗憾,他本来以为这遗憾终生不会再有弥补的机会,没成想,老天送了一个奇迹给他,那个头都不回而离开他的女人,又重新趴在了他的怀里,而且是这样主动又热情地趴着。 他应该感谢上苍的赐予。 林木木知道这男人“可是”最后的话是什么。 不觉笑笑,牵起了他的手继续走着。 她也不知道怎么会走到今日,毅然决然要逃离的是她,那夜跑向后罩房的门口,将其勾了去宾馆的也是她。 上次去临城要的货中包含衣物的品类,她可以随便挑了来穿,但是当听这个男人说要买衣服给她,心里还是高兴不已。 到达成衣店以后,他们只慢慢挑着,一点都不着急。 林木木瞅瞅身边的男人,一脸的兴致勃勃,想来,总不是后世的某些男人,要么不愿意陪女人逛街,要么陪了也是不耐烦。 程锦年不但没有不耐烦,反而感觉喜悦无比,他的媳妇,不,这女人说是女朋友,在他心里都是一样的。他的媳妇是全天下最好看的女人,看着她饶有兴趣地换着各种衣服,他的兴趣比她更甚。看在他的眼里,觉得自是哪套都好看,他恨不得将女人试过的所有衣服都买下来,让她每天换着穿。他知道,这个女人自己太能折腾着赚钱,但他还是希望她身上的每一件衣服都能由他来买,她吃的每一餐都由他来提供,她所有的人生都由他来承担。 他希望如此…… 仔细挑着衣服的林木木不知道这男人的心思,若是知道了,也只不过是哂然一笑罢了。她不会把自己的人生放在任何一个男人的身上! 已经失了理想的妈妈,也失了自我,将自己托付给了那个认为可以依靠的男人,最后却是败得连尊严都不剩。她又怎么会走妈妈的老路?她不但不会走妈妈的老路,她还要把她们母女的人生全都承担起来! 无论是现在,还是回去以后,她都没想过要依靠任何人! 最后,眼光毒辣的女人终于挑中一套,还询问了程锦年的意见,他只知点头。 “都好看,都好看。”他说。 林木木忍不住一笑,因为她又看到了那双直勾勾的眼睛。 直接让售货员剪了牌,将新衣穿在身上出了门。 就那一瞬间,竟让她找到了一丝初见世面的小女人的错觉。她是进城后给一点甜头就满足的小媳妇,而身边是给了她甜头的傻男人。 两人一路溜达到摩托车跟前,就骑了上去。 程锦年还是让林木木坐到了后边。 奔驰在路上,心里犹如有小鸟在唱歌。 程锦年大声说:“木木,恋爱真好,你得跟俺恋一辈子,你说只谈一年,一定是说着玩的对吧?” 他觉得就是这个女人开的一句玩笑。 林木木一怔。 她没有开玩笑,她确实只能给他一年的时间。 在这个男人的眼里,两人一起吃吃饭,压压马路,买买东西,就是恋爱时除却床上运动之外所有的浪漫了。不过,其他的浪漫,估计他也整不出来。这就是个一根筋的傻男人! “不是开玩笑,就是只有一年。” 把着摩托车方向的男人嘴角仍然噙着笑意,他有自己的想法和坚持,那就是这个女人一定在开玩笑的想法和坚持。 到了四合院后,已是很晚,周围静悄悄的,像是早都进入了梦乡。 “跟俺去后罩房。” “不去,我回正房。” “俺不动你。” “我不信。” “俺要动你,就不是男人。” 林木木瞪他。 你丫要不动,才不是男人。 第46章 46 “以后” 见女人态度坚决, 程锦年没辙,只得拽过去又是一顿猛亲,先过足了嘴瘾。 目送林木木进了前院的门, 程锦年还在怅然若失。 看来,那女人终是不肯给他生个儿子, 所以千方百计地躲开那个什么危险期。不肯生儿子, 能一直在他身边也好…… 想想以后每月抛却女人来例假的时间,还得再去掉容易生儿子的时间, 真是所剩无几了。 程锦年感觉有点蛋疼。 蛋疼的不只是他,还有窜回前院正房的女人,明明越是危险期, 那方面的想法越强,可那男人一晚上亲了她两次, 引得她浑身发热。 若不是出于对人命的敬畏,真是要把持不住了。 早就把持不住的男人, 终于等到了拆线的日子。 而且没记错的话, 以前在百山洼的时候, 那女人在每月的例假之外,找他要过几天的时间, 留给自己的信仰, 那便说明最容易生儿子的时间就是这几天,而现在, 时间已过。 还正好拆了线,赶上了! 今夜,后罩房某房间的床成了程锦年一往无前的战场…… 在林木木的心里,现在的结合比在百山洼的时候情更浓,男人的身体比前段带着伤的时候要更猛, 而且,不断解锁下的技巧已经更娴熟,所以,她一次又一次被送上云端。 以前张伟民说她是个欲/求有些强的小女人,一般男人都满足不了她,她便也那样认为了。 可是现在,直到她最后不断地求饶,这男人才放过了她。 她的欲/求哪里强了? 望着男人睡去的脸,林木木有些茫然。 回去以后,她会有个什么样的男人相伴终生?或许他会很有才华,毕业于名校,有着出色的工作表现……他也会一根筋地追着她,只想对她好吗?他也能粮草充足,勇猛无前地给予她最极致的愉悦吗? 那一切都是未知罢了。 她若不回去,会是什么样子? 认识史诗的时候,她想,若是不回去,她便可以在这个时代实现自己的理想。 现在呢,若是不回去,她便可以永远地待在这个傻男人身边了吧? 可是,她不可能不回去! 她自己,以及张伟民的梦,都在告诉她,他们一定会回去! 而且,那里有妈妈,她必须要回去! 因为自己的胡思乱想,导致晚上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 她梦到了妈妈! 脸还是那样的憔悴,那被生活磋磨的早已盛满绝望的眼里带着对她失踪多日的惊恐和埋怨。 再见她,泪流满面。紧紧地抱住她,不肯松手,只怕她再失踪一次。 “妈妈,妈妈……” 林木木在梦里抽泣起来。 程锦年只觉胸前湿润一片,随即睁开了眼睛,眼前是女人梨花带雨的脸。 她又哭了…… 好像嘴里喊的还是“妈妈”。 他知道这是个没娘的孩子,不由地心里隐隐作痛起来。 心里一疼,手就使上了力气,将她抱的更紧了一些。 林木木也在这时醒了过来。 主动往男人的怀里靠了靠。 “木木,你做梦了。” “嗯。” 在男人的怀里再靠了会,林木木起了身。 “你睡吧。”她说。 自己则坐在男人学习的桌边,拿出纸笔画了起来。 即便没有正规的画笔和画纸,她也想画点什么,否则心里总有些东西堵着,画出来或许就通了。 她画了很久,程锦年在床上也盯了她的背影很久。 在所有人的眼里,这是个活的明朗闪耀,甚至有些地动山摇的女人。 可此时,他才发现,她的肩膀是如此纤弱,透着一丝孤独、无助和挣扎…… 程锦年起了身,走到了林木木身后。 见她画了一个女人。 他不知道,她的画竟画的这样好。 “这是你娘?” 林木木听到声音,才知男人也醒了。 她不知道,自从她坐在这桌前,那男人就根本没再睡。 “原来你这么会画画!” 林木木不由苦笑。 史诗是侮辱了她,以及她的爱好和理想,但自己是什么水平,她心里有数,她还不够专业,不够正规。不过,在她看来,所有的爱好和理想都应该值得被尊重,史诗没有尊重她。 可身后这个男人,其惊讶的语气说明,他太高看了她。因为他不懂……他不知道会画和画的好之间差着什么样的距离。 “我从小就喜欢画画,我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够学画画,将它作为我一生的追求。其实,我并不喜欢倒腾什么货,我……” 这只是权宜之计罢了,因为没有条件,谈理想是一种奢侈。 林木木的声音很轻,很淡,像是在说着别人的事情。 程锦年默然。 难怪这个女人前段时间去找了一个会画画的老师。 既然不喜欢倒腾货物,为什么还干的比谁都起劲? 这个女人越来越是个迷。 他只得转移了话题:“俺知道你为啥长得好看了,你随你娘,你娘长得也好看。只是,怎么看起来你娘像有心事的样子?” 林木木又是酸涩一笑。 “是呢,我妈她太苦了。” 小时候苦,嫁人后苦,养大她苦…… “那你爹呢?” “在我只有五岁的时候,他就不要我们了。” 林木木说着并无多少感觉,毕竟那已是太久远的过去,久到她对那个男人都没了一丝记忆,现在能挑动她神经的只有妈妈。 可刚才的话听在程锦年的耳朵里,犹如擂鼓,击得他五脏俱碎的感觉。 这个女人不但没有娘,连爹也没有?! 程锦年将纤弱的女人拎起,抱在了怀里。 “木木,以后俺对你好,照顾你,疼你。你要不喜欢倒腾货,就别干了,本来俺也觉得你这去那去的,不安全。俺一定努力赚钱,让你去学画画。俺也要学,学会了,俺画你。” 林木木感觉今夜的心有点柔软,软的不能碰。 程锦年发现,抬头望着他的女人眼里有光,很柔和的光。 女人笑着摇了摇头。 “你不相信俺?以后俺一定会赚到越来越多的钱,你要相信!” 男人说的急切、诚恳。 林木木道:“不是……” 只是她没有“以后”,她等不到“以后”,他的“以后”与她无关。 况且,她的理想,她的人生,都想要自己负责! “睡吧,天都快亮了。” 林木木拉着程锦年的手,将他拖到了床上。 未等程锦年伸手,她主动地趴在了他的怀里,闭上了眼睛。 搂住她的男人则是再也难以入睡,因为他在认真地琢磨着“以后”,他想给予这个女人的“以后”。 林木木没有“以后”,在这里,她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这一年,若目标达成,穿回去后,她与妈妈的生活就会更体面和从容。 穿来的第一年,到这平城后,只用了大半年的时间,连着打基础,都完成了五万的目标,顺利让少女妈妈乔欢欢开启了梦想,所以,这第二年也一定能如愿。 只是她手里已经没有多余的钱来周转,平城周边的合作方倒不打紧,本来合同签订的就是先供货后付款,可临城那边总是接触少,虽说条件都谈过,但未免有闪失,她还得再去谈谈,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听她说又要去临城,程锦年心里“咯噔”一下,上次的危险历历在目,心有余悸。 他真的不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在不喜欢倒腾货的情况下,仍然是如此乐此不疲,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对于他“以后”的承诺是这样无动于衷。 他想,她可能就是不相信他罢了,不相信他能给得起那样的“以后”。 “俺陪你去!” 他只能这么说。 林木木笑笑说:“这次去也算熟门熟路了,而且我又不带什么钱,你不用去,老请假,你那头的事还干不干了?再说了,你又不是我的员工,我以后出去一次,你要陪一次啊?那你干脆扔掉手头的一切,来给我做保镖得了。你放心吧,要是赵玉刚不去,我挑个其他小伙子陪着,现在对他们多少也有些了解了。” 她自是知道,这个男人的兴趣也不在倒腾货上,更不是热爱给她做保镖,只是不放心罢了。 程锦年的兴趣目前确实不是倒腾货,况且他若抛下一切来给这女人当保镖,那个“以后”便只能是遥遥无期的日子罢了,犹如镜花水月。 他答应这个女人的,一定要做到。 他不想她不信他。 “那你去了不要到处跑,谈完马上回来。”他说。 又说:“不能就不做了吗?或者就只在平城做做,外地哪儿都别去。” “不行!” 只在平城做,很难在一年内攒够那些钱。 再瞅瞅这眼前的男人,是为她担心没错,但骨子里也有些跟赵玉刚一样的心理,恨不得女人就留在家里。 她本来就不是郑小柔,她也不想做郑小柔!因为郑小柔给不了她和妈妈未来。 程锦年没辙,只得拥住女人,极尽缠绵。 这个女人有着柔软而迷人的外表,内心却是让他极难参透。 接下来,想不到的是,听说林木木要去临城,赵玉刚一口答应陪同。 “反正前院里还有水秀在,俺让水秀陪着小柔,再说了,俺看那张伟民也消停的很了。” 他们早就发现,自从林木木跟程锦年谈起了恋爱,张伟民就老实多了,也不再对他们指手画脚了,整个一副混日子的模样。 而且对郑小柔确实再没敢造次过,不知道是不是林木木的鸡毛掸子起了作用。 就张伟民来说,也真的佛了。 他所有对林木木宣示主权的行为都随着她跟那个村夫在后罩房的同/居而变得可笑又毫无意义。他不想再努力了,他只能盼着时间再快点,两年一到,一切都会回去,这里任是谁都不过是过客,只有他跟林木木才是一体的,他们一起来,还会一起回。 不过,他是个男人。他可以不在乎女人的过去,但是让他眼瞅着她跟别的男人交往,想象着他独自躺在西厢房里,而后罩房那边有可能正在做着热火朝天的事,那个黏人又欲/求颇高的女人在另一个男人的身/下或身上不断地索取着,他的肺都要顶炸了。 只能在心里怒骂:那个可恶的女人!那个天杀的村夫! 最后落脚的是:这操蛋的穿越!若不是穿了,以他对那女人的了解,即便知道他偷吃了吕珊珊,也顶多跟他闹一顿罢了,不可能真的会跟他分手,她是信他的哄的。 可是现在,他落魄了,那女人能耐了,不但敢明目张胆地鄙视他,竟然还敢打他!去临城,上次带程锦年,这次带赵玉刚,就是不带他,真是牙痒痒。她果然是口味越来越重,以前喜欢的是他这种如父如兄潜力有为的青年才俊,现在却变成了各款村夫!她堕落了!但是他……却越来越被她吸引。 张伟民只能碎碎念:回去了就好……一切等着回去…… 林木木带着赵玉刚离开以后,于水秀住到了东厢房,陪着郑小柔。 两个女人住到一起,自然是各种聊天夜话。 “水秀,刚来的时候大年追着木木,俺们觉得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要吃上太难了。可没想到,还真让他吃上了,木木竟跟他谈起了恋爱。不瞒你说,俺家那没出息的玉刚都羡慕眼红的不得了,总念叨,木木怎么就会看上了大年呢?俺们当时想,只要不是张伟民,木木跟谁俺们都支持,可真没想到就是大年。” 于水秀苦涩一笑。 赵玉刚和郑小柔根本不知,林木木那女人早就做过大年的媳妇,那天鹅肉他早就吃过了。他们若是知道了,应该更是大跌眼镜。 “水秀,你的心思即便不说,俺们也猜个七七八八,俺亲眼见你给大年洗衣服来着,以前后罩房那边的兄弟们也常常说漏嘴。依俺看,大年也好,玉刚也好,出来后就是再能干,再混的人模狗样的,也是只能跟俺们这些乡下娘们儿相配,林木木那样的女人,他们连想都不敢想的。这要在老家,他们能找上俺们,也是烧高香了。不过现在,那大年就是走了狗屎运,谁也没办法。俺劝你,也别再死心眼儿了,最后耽误了自个儿。手头看看其他人,挑挑那好的,搭起伙来过日子得了。” 于水秀又是个苦笑。 “俺都跟他出来一年了,不差再等等。他们谈他们的,总是没结婚不是吗?等什么时候结婚了,俺再做打算。” 那女人说只跟大年谈一年,她就要等着,看那女人怎么坑害大年那个大傻子。 “你既然看得上他,怎么在家的时候……” 郑小柔不太了解于水秀的过去。 于水秀没打算瞒她:“俺是瞅上了大年,但是当时他们家没答应,俺就嫁给了别人,谁知俺男人是个短命的,所以……” 郑小柔大惊:原来水秀是个寡妇?! 这水秀跟着大年出来都一年了,遇着林木木也不过是在半年前,前边半年他们也没走到一起,看来是那大年没看上水秀。想不到那时候一个庄稼汉,心气还挺高。果然,真让他高到了点上,竟吃上了林木木那样的女人。真是人各有命! 在林木木带着赵玉刚去临城的几天,程锦年开始琢磨一件事。以前,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扩大自己的队伍,人多了,他才能去揽更多的活。 他发现,扩大队伍不是问题,因为自从农村分地以后,许多人家口粮不够吃,有些人便涌向了城市,人确实不缺。现在关键的是,他带着自己手下的那一帮人,一直是在给别人作嫁衣裳而已。像李伟和林木木他们,都是自己的事,可以直接对接他,但那些都是小打小闹,他跟自己的兄弟们要想赚到大钱,必须得承包大工程,目前大的工程主要在一些单位的手里。理论上来讲,若是公开透明的话,他可以直接对接各单位的基建负责人,但实际上不行,因为有人早就直接承包了去,然后承包的人再找到他。说白了,他带着兄弟们没日没夜地干,也只是赚点辛苦钱罢了,说到大钱,都被那承包商赚走了。 若是能直接跟相关负责人碰头,便省却了中间环节。要论工程,从前期规划,到后期执行,他都可以全程负责下来,实在不用再有什么中间环节。 他不知道的是,中间环节的存在,不是因为有些事儿他们干不了,只是因为里边存着太大的利益。 听了他的想法,最得力,也跟程锦年最亲近的几个兄弟心思荡然起来。 “年哥,要真能撇开中间的承包方,俺们直接跟单位合作,这里边的利润可就大了。” “是呢,那俺们岂不是可以赚大钱了?” “只是俺们哪会认识什么人?” “平城这边最大的承包方就是肖富,听说这人在平城背景很深,而且黑白通吃,所以平城的大工程几乎都在他的手里,年哥为俺们揽下来的活儿,就是从肖富的底下人那里来的。” “那真是没什么人能插一杠子,年哥,俺们就别想了。” “是啊,太难了。” “……” 程锦年沉思。 自然是太难,如果不难,为什么一直没人去动? 但即便已经是冰冻一块,他也要撬开一角试试水深水浅。 若是只按照目前的情况按部就班地干下去,过个多少年,他还是这样罢了,只不过手下的人多了些,赚到的钱多了些,也未必多过那个女人倒腾货的钱,他还是永远都给不了那个女人别样的生活,所以她不相信他。他想让那个女人不用再去倒腾货,安心画她喜欢的画,他就必须得去改变! 他采取改变的第一步便是挖空心思打听到了一个单位基建负责人的住址,然后无脑又无奈地在小区门口堵了人家。 堵到第三天,那人将他领到了家里。 此人约摸四十岁的样子,名叫郑亮,看着程锦年道:“你真的敢接?” 程锦年不解。 他们肯给,他为什么不敢接? 在他想来,是因为那肖富关系深厚,所以各单位不想将工程给别人而已。他来堵这三天,只为感天动地打动人家罢了。 殊不知,对于郑亮来说,跟肖富接触,是有人打过招呼没错,但如果不交到肖富的手里,于他不但没什么损失,反而好处更多。因为肖富此人,胃口太大,做人太过,私下郑亮得不到什么好处,而且出来的工程也是偷工减料,粗糙不堪,让郑亮于公于私都讨不到什么好果子。 所以,他不是不想跟别的承包商合作,只是没人敢接,都怕受到肖富的报复。尤其是眼前这个从农村来的“盲流”,肖富对付起来可真是得心应手又没什么顾忌。 直到程锦年来堵了三天,郑亮才正眼看了下,也正经琢磨了下,想来这堵他的人是个胆子大又决心强的,不妨试一下。若是只堵一天就不再来了,他也断不会考虑。 最后,于公,郑亮明确提出了工程质量的要求。 本就不懂偷奸耍滑、偷工减料的程锦年自然一口答应。 于私,郑亮也隐晦地表达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程锦年在这行当里总是混了一段时间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一下子便明白了郑亮的意思。 就这样,正式合同没签,只是口头达成了合作,郑亮便第一时间找人放了风出去。 他得看看这个程锦年能否招架得住再说。 风声刚起,程锦年就被十几个手拿短棍利器的人给堵了。 一句话都没有,直对他而来。 他的拳头再厉害,也无法以一敌十,何况他是赤手空拳。落在他身上的每一棍,都将他敲得更清醒了一分。 果然肖富在平城是可以无法无天,肆意妄为的,所以才没人敢打破现有的局面。他要看到的冰山一角终于有了些许眉目,就这样简单粗暴地展现在了他面前。 “今天只打你一顿,让你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知道什么能惦记,什么不能惦记。富哥说了,要是你不再去找那什么郑亮,王亮,高亮等等的人,以后的活还会交给你及你的兄弟们,要是你不长记性,可能下次就不是打你一顿这么简单了。对了,不用报警,实话告诉你,没用!” 领头的人警告完毕,就带着人撤了。 只留下程锦年躺在地上,身如火烧,有着五脏碎裂的疼痛。 这次不同于以前任何一次挨过的打,平城不是百山洼,这里的水深过他们村外最深的那条河。 他受伤的第二日,让他思念甚深的女人带着赵玉刚从临城回来了,前院里传出的笑声告诉他,这次去临城万事是顺利的,那女人一定用自己的巧舌谈下了想要的合作。 林木木把事情安排好以后,就直奔后罩房而来。 奇怪的是,出去几天,竟非常想念那个男人像兽一样直勾勾的眼,难不成自己也是越活越退化了?文明礼貌的人不做,想做个不知羞耻的动物! 谁知,推开后罩房的门,映入眼帘的除了那双直勾勾的眼,还有这男人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 “程锦年,你这是怎么了?跟人打架了?” 林木木有点着急,上来就捏着男人的脸问了起来。 本想好的说辞便是打架,这女人还真会起头。 “是。” 林木木媚眼一横。 “我早就说过,你这个动不动就伸拳头的毛病很不好,你得改!这里是平城,不是你们那百山洼,拳头解决不了问题,这里讲的是王法。” 程锦年心里哂笑。 每个人都说平城是个讲王法的地方,可那王法能管得了他,却管不了肖富。 “为什么跟人打架?” 程锦年不大善于编瞎话,结结巴巴道:“俺,俺手下有个兄弟被,被其他队的人给欺负了,所以……” 林木木咬了下牙根,生气地说:“所以你们就去打群架了是吗?” 以前就听有些老师提过,改革开放刚开始的时候,社会治安很不好,平城经常会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 就是程锦年这种动不动拿拳头说事的人给搅的! 见程锦年默认了打群架的“罪名”,林木木哭笑不得,多大一些人了,就跟学校里的小孩子似的。 她根本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警告”起来:“以后再打架,就别回来了,呜呜……” 男人已经不让她再继续呱噪,吻住了她。 床上缠绵间,男人也不肯脱掉衣服,林木木哭笑,她想应该是怕她看到自己身上也青紫难辨,会生气。 其实……只是有些东西超出她的想象,所以才不让她看的。 隔靴搔痒的一番云雨过后,林木木只觉男人弱了一些,没有以前的大开大合和毫不顾忌。 “脱掉衣服我看看。” 程锦年抓住了她的手,顺便搂住了她。 “不要看了,你万一再生气。” 怕她吓着。 “你们多少人受伤了?都去医院了吗?” “嗯,都上药了,很快就好的。” “以后不要再打架,听到没有?” “嗯。” 今天只一次就结束战斗,与最初抱的“小别胜新婚”的预期不太一样。 林木木起了身,说:“你赶紧睡,好好养养,明天我再带你去医院看看吧。” “不用,几天就好了。” 林木木其实有点兴奋,去临城谈的非常顺利,她很想赶紧算一算,接下来一笔一笔的钱都得算清了,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四合院必须到手! 见她坐在桌边忙碌起来,程锦年淡淡问:“木木,你为什么这么热衷赚钱?是因为赚了钱才能学画画吗?” 林木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只知道,她已经赚到了让妈妈去学京剧的钱,接下来她还要赚到她们母女在未来的港湾。到那时,也许确实有足够的条件让她可以去画画了,不用再担心“穷死”,也不用再为了所谓的去“赚大钱”而学金融。 “也算是吧。” 程锦年躺在床上思虑良久,无法入睡,但桌前的女人仍然在兴致勃勃地算着她的钱。 “木木,你也过来睡吧,要不俺睡不着。” 林木木哂笑。 “毛病!” 嘴里嗔怪着他,人还是起了身,回到了床上。钻到男人的怀里,沉沉地睡了过去。 程锦年睡不着,他不知道再进一步是什么景象,但若是停滞不前,便永远给不了这个女人他想给的生活。 最后,他还是选择了进。 当他再一次站到郑亮面前的时候,郑亮笑了。 想不到这程锦年真是个不怕吓唬的。 郑亮说:“我可以先把一栋楼的拆建给你,质量一定得过关。” 程锦年接过白纸黑字的合同,字虽然认不全,但上面的数字却是一目了然。 果然钱在上边!他们原来在下边赚的连点肉渣都不算。就这一栋楼的利润,任凭他怎么去扩大自己的队伍,怎么去揽活,都不可能达到的。 郑亮也不傻,他怕程锦年出事,所以便找了很多相熟的朋友加入进来,这样的话,即便程锦年出了事,肖富本着“法不责众”的态度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过去。 如果是那样的话,对于他们来说,大不了回到原点,继续跟肖富合作。 当又有几个人主动找上他,想跟他合作的时候,程锦年愈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不是各个地方都想承包给肖富,只是以前没人敢去挑战肖富的地盘罢了。 当然,既然冰块已经敲碎了一角,他自然得想好应对之策。 几天后,郑亮等人预测的程锦年可能或者说肯定会出的“事”果然出了! 第47章 47 死亡之夜 郑亮等人预测的程锦年可能或者说肯定会出的“事”果然出了! 那日, 已是浓黑的夜,程锦年独自走着,只觉后颈处一阵火辣辣的痛。 他是遭了别人的闷棍。 接着, 将他敲晕的人带他上了一辆车。 程锦年醒来的时候,觉出自己正趴在地上, 被反剪着手脚, 眼前是几条长短粗细不一的腿。 此时正有三人围着他,中间那位, 即使看不清面容,那种与生俱来的气势也能穿透黑夜压了过来。 他想,肖富竟亲自来处理他。果然杀人父母, 掳□□儿,断人钱财是最会惹上命的。 “在平城, 没人敢动我的饭碗,那里边装的都是血。”肖富的声音带着一些沙哑, 不太好听, “我让人警告过你, 只是你太无知了。你以为别人就没动过这心思吗?当然有,只是他们没人敢真的去接, 可你敢, 你合同都毫不犹豫地签了。只是,你胆子比他们大, 命却不会比他们硬。你只是自己找死!” 接下来,程锦年被肖富身边的两个小弟用麻袋套了起来,里边还坠上了两块大石头。 此时是平城郊外浓黑的夜,眼前是流深的河,将他投进去, 只“噗通”一声,便是永远的静谧,谁都不会知道这里会有一条生命正在消失。 落水的那刻,程锦年大脑里第一时间窜出的是那张白嫩好看的脸,到底爹娘二十多年的养育竟抵不过他对一个女人的痴迷。 窒息感已经袭来,其实……原来死亡离着自己是如此之近,感觉是如此清晰。他的命不一定硬,那记闷棍如果是敲在头上,或许当场就毙命了,在被带上车以后,也可以当即了结了他,可到底还是警局的许队消息确切,他撑到了这郊外,肖富想避开市里,在无人的地方,悄无声息地结束他的生命。 肖富、许队,以及郑亮等人都说他是个胆大的,因为没人会提着脑袋来冒险,在这最后一刻,他也觉得自己胆子太大了,若是出现任何一丝偏差,他就真的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郑亮等人只会猜测事实,只许队知晓真相,但是他说,死在肖富手下的人很多,没有证据,谁都没办法,即便抓到了一丝蛛丝马迹,最后他们也是找个替罪羊顶了罢了。 可是,他比原来那些人多一分胆量的同时,还多了一点许队所说的“筹谋”。几次通过跟郑亮等人的谈话,在他们或明或暗的话语中,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警局里有人跟肖富暗中勾结,也一直有人在盯肖富,盯得就是其中一个队长许长路。所以,程锦年便找到了这个许长路,一起做了这次策划。不过,当时许长路说了,里边稍有差池,或者肖富临时改变了计划,他随时就有可能被弄死。他想退,因为,他不想留那个女人独自在这世上,即便她也许很快忘记或者根本不在意他的生死,即便在他死后她也许很快就会躺到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他还是不想让她一个人活着,还有他的爹娘和弟弟,都等着他的照顾。他也想进,因为他答应过那个女人,他会给她一个“以后”,这个“以后”会让她不用再倒腾自己并不喜欢的货物,而去尽情地画画,做她自己想做的事情,若是不进,他永远给不了她这样的生活。 所以,他选择了进,用冒险来进。 直到有人于水下将他托起,程锦年才想,原来他的命真的很硬。 最后的结果是,肖富和自己手下的两个小弟被许长路埋伏好的人马当场抓获,肖富想找人顶罪也是不能。 不过许长路对程锦年说了,毕竟他没死,想严惩肖富不大可能,多半进去后,活动活动,很快就能出来,毕竟这肖富在平城的手脚又广又深,这里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过,有了这次的事情,也会让肖富误以为程锦年不是个任他拿捏的毫无背景的泥腿子,接下来会消停很多,想直接弄死他是不可能了,只能迂回斗争。如此一来,在平城便有了敢于挑战肖富地位的人,从一开始的掀开一角,到慢慢地可与之抗衡,直至将其消灭。这是许长路最想见到的一幕。 “希望你将来不是个跟肖富一样为富不仁,无恶不作的害虫。”许长路对程锦年说。 程锦年默然。 许长路又说:“自古以来,出人头地的路都是艰难的,我喜欢有你这样的人出现,毕竟也助了我一臂之力,让我看到了些许希望,不过,以后凡事还是要小心,命要紧。” 出人头地? 程锦年咂摸着这四个字,他以前从来没想过要出人头地,但是因为那个女人,他这么做了。 程锦年在许长路的人将他送到市里以后,便是走着回到四合院的,他自己想走走,因为他刚刚经历了生死,他甚至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他得消化一下。他总觉得过去的自己已经渐渐远去,过去的生活也越发模糊…… 只有一点很清楚,有个女人在四合院的后罩房里等着他…… 程锦年回到后罩房的时候,林木木还是如过去那样坐在桌边写着什么。 见他回来,抬起头来,冲他笑了。 女人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林木木站起,走向那个站在门口直勾勾望着她的男人,道:“你不是说就跟弟兄们聚聚吗,怎么还搞得浑身湿漉漉的,倒是没有酒味,你们没喝酒?” 昨天这个男人就告诉她,今晚会回来的晚一些,因为他们揽到了大活,想跟弟兄们庆祝下。 谁知,话没有回她,身子忽然落空,被他一把抱了起来,迈步走向床边,将她直接扔到了床上。 林木木想,这厮没喝酒,却怎的发开了酒疯?湿漉漉的头发,赤/裸/裸的眼神,像是要吃了她。 程锦年就是想吃了这个女人。 因为……他觉得是这个女人,让他成了不一样的自己。 在一次次的疯狂中,交织的情绪全都平复下来。 比如恐惧,比如迷惘…… 后来,程锦年果然买了摩托车,他终于可以用自己的摩托车载着这个女人。 身后的女人问:“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他答:“去谈恋爱。” 林木木失笑。 这个村夫,把谈恋爱当成任务了? 前边的村夫也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 根据合同,他前期拿到的钱,随便划出一点来买小汽车都没问题,但是他没有,因为他想把钱用在刀刃上。那肖富以为他有些能耐和人脉,竟然在警局都有人,背后不知道还会有些什么没有暴露出来的人,实际上他只是个外强中干毫无背景的“盲流”,跟许长路能够站到统一战线,只不过是志趣相投又目标一致罢了。许长路说的没错,他得自己壮大实力,他不会做肖富那样的阴狠小人,但是他得有足够应付那种阴狠小人的能力。 况且,他还得为身后这个女人做些打算。 在平城的一条护城河边,程锦年将摩托车停了下来。 即便是白天,周围也是那样的静谧,只有河水偶有点窸窣波动之声,像极了那夜他被扔进去的郊外的河。 他说:“木木,货你就别倒腾了,去学画画吧,你告诉俺,你想去哪里学,跟着谁学?俺都可以送你去。” 林木木的手被眼前的男人握住,夜色如水,他的目光如炬。 “真的,你要相信俺,俺现在……以及将来……俺都可以让你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你可以不用赚钱,俺帮你赚。” 林木木:…… 果然村夫都有大志向,喜欢养女人。 若说学画画,留在这个时代的话,她完全可以满足自己这个愿望,她能送少女妈妈乔欢欢去学京剧,自然也可以送自己去学画画。可是,她不属于这里,她属于三十多年以后,她的妈妈在那里,她的爱好、她的理想、她的未来也只能在那里。 这个男人……对她很好,可他最终不会永远属于她,那么他的钱、他的打算、他的“将来”也都跟她无关。 当然,她的一切也跟他无关。 “大年,你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了,我只跟你谈一年,不是开玩笑的。” 在这一年里,她只能靠自己的努力,买下属于她跟妈妈未来生活的港湾,也买下那个在三十多年以后让她们可以尽情自由生活和选择的条件。 程锦年心里忽然密不透风起来。 他已经很久不再想起这个一年期限的问题了,他们之间越来越默契和甜蜜,他真以为那只是这个女人的狡黠和玩笑罢了,可是,她今日为何还是这样说?! “木木,俺没有骗你,俺现在有一些钱了,俺能说到做到。” 至于这些都是怎么来的,他不想告诉这个女人,他的被打,被绑着石头扔进郊外的河,都是他一个人的经历罢了。 “俺将来还会赚到更多,一定比你倒腾货要多,你真的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木木,你想要的俺都可以给你,俺还可以继续学文化,也会去学画画,你还想让俺干什么,你都可以说出来,只要你别再说只谈一年这样的话。” 林木木心里一热,说不出来的滋味。 她再一次痛恨自己的任性和造次,真的不应该再跟这个男人黏在一起,那个夜晚实不应该勾了他去宾馆。 于水秀说的对,她可能是真的坑了这个男人。 她也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坑,越陷越深…… 见林木木不说话,程锦年紧紧抱住了她。 这个女人还是不相信他吗? 还是她压根就不稀罕他想给予的未来? 可明明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他才去拼命争取的! “木木,你不能再像在县城的时候那样离开俺,你知道俺当时是什么感觉吗?俺等在那个厕所的门口,想着,你一会就出来了,俺带着你去买衣服,然后俺们一起回百山洼,你将来会给俺生下一个儿子,俺会成为全百山洼最让人羡慕的男人,因为俺有着最好看的媳妇,俺还有了儿子,可是……” 那种彻骨的绝望,再一提起还是历历在目。 失而复得之后,他怎么可以再放手? “木木,你不会再那样离开俺的对吗?” 被这个男人勒得生疼,林木木道:“不会。” 她会离开,但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她不知道,因为她不会预测。 所以,她只能说不会。 而这个“不会”听在程锦年的耳朵里,却像是定心丸一般。 他就说这个女人一定是开玩笑的,她不再讽刺他、嘲笑他,甚至都不再嫌弃他,她不会离开他的,不会…… 吃了定心丸以后,才想起要谈恋爱的事儿。 在程锦年的眼里,跟这个女人一起外出,牵手走在路边或者河边,到没人的地方尽情地接吻,这就是最好的恋爱。 谁知,刚寻了那甜腻的唇,想亲下去,不远处便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 像是一男一女。 第48章 48 救人 远处的男女, 貌似已经不满于只争吵,还动起了手,扭打在了一起。 扭着扭着, 只听“噗通”一声,双双扭到了河里。 “糟了, 有人落水了!” 程锦年惊呼起来。 “救命啊!” 是水里女人的尖叫。 林木木想, 不会游泳还跑到河边打架,真是害人害己。 当然, 林木木可没想着为了救人而害己,在以前,看新闻上, 有些人自己水性本就不咋地,还“见义勇为”地下水救人, 最后要么双双淹死,要么把人家救上来了, 自己一命呜呼了, 然后被表彰个英雄, 从此长眠于地下。 她水性不好,也没想做英雄, 但是见死不救她也做不到, 于是朝路边大喊起来:“快来人啊,有人落水了!” 既然是谈恋爱的好地方, 自然人烟稀少,根本没人回应她的呼喊。 忽听背后又是“噗通”一声。 咦?刚才跟在身后的男人呢? 他丫竟然跳下去了?! 他会水吗?水性怎么样? 林木木一下子慌了,手脚慌了,心也慌了。 她从来没这么慌过! “程锦年!程锦年!” 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早就变了声,带着哭腔, 眼泪也止不住流了下来。 她只想到一点,他会不会死?他要死了她可怎么办? 水底,出现了胶着的一幕。 女人拽住了跟她吵架的男人的衣服,但那男人掰开了她的手,自己挣扎着游出水面,向岸边游去。很明显,他对于自己的水性没有十足的把握,一人还可自救,但若是拖着女人就危险了。 被放弃的女人在水里显出冷冷的笑,她刚才呼喊救命或者拽住那人的衣服,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刚冷笑完,只觉身下有只手将自己拖了起来。嗯?有人来见义勇为了?女人又笑了,笑的傲娇又艳丽。 但拖住她的手慢慢失了力气。 原来是个水性根本不怎么样的人,就这样也敢来水下逞能! 女人反手拽住了力气渐失的手,一同向岸边游去。 林木木根本没心情去看爬上岸边的男人,只盯着水面上露出的两个头慢慢地游了过来。 她舒了一口气,还好,想不到那个男人竟有这般水性。她根本不知道,是里边那个女人在拽着程锦年而已。 一被拖上岸边,程锦年就剧烈地咳嗽起来,吐了好多的水。 林木木一看这架势,哪是轻松救人的模样,便直接扑了上去,哇哇大哭起来。 “你这个傻子,你不要命了?!你想让我当寡妇?!” “被救”的女人也说话了:“确实是个傻子,自己就那两把刷子的水下本事,竟敢跳下去救人,还真是不怕死。今天若不是我,死活还真说不定。” 林木木这才回头看了女人一眼。 长得白皙,眉眼风流妩媚,看起来是个养尊处优的。 看完了女人,再抬眼,直接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那眼睛好像盯了她很久了,带着震惊。 竟然是史诗?! 林木木没工夫搭理史诗,回头将程锦年从地上拽了起来,埋怨地瞪向他。 从刚才那个养尊处优的女人眼里,她没有看到任何的慌张和恐惧,想来是个水性好的,而且说不定这女人就是跟史诗在玩什么把戏。相反,瞅瞅眼前自己这个男人,狼狈不堪,半死不活,还有脸下去救人家! 程锦年接了林木木的埋怨,也后怕起来。 他一直觉得自己水性极好,他们百山洼水多,他自小在里边玩着长大,以前也下水救过小娃娃,很轻松地就救了上来。可是,刚才是真的吃力了,这条河不是他们百山洼的河,平城的水总比他们百山洼要深多了,他不应该冒险的。 他是不忍心看别人落水而不施救,但若是自己折了命进去,这女人该怎么办? 看着女人梨花带雨的脸,程锦年的心碎的不行,也软的不行。他好像一直在冒险,从上次跟肖富的交手,到这次下水救人。他曾经问过自己,如果他死了,这个女人会难过吗?今天他知道,这个女人难过不难过不好说,但是她会哭。他不想看到她哭,所以,他是真的得惜命才是。 不对,刚才她说她不想当寡妇? 寡妇? 程锦年的心一下子兴奋起来。他就知道,这个女人不可能只跟他谈一年,不可能离开他! 程锦年不由地嘿嘿笑了起来:“俺没事,你不用哭,俺以后再也不会冒险了,为了你,俺都不会再冒险!” 曾经为了她而去冒险,以后为了她决不再冒险。他得好好活着,跟她谈一辈子…… 身后响起了女人清冷的声音,是对史诗说的:“史诗,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你还真是亲身验证了这句话呢。你以为刚才跟你争吵,是真的不小心掉下去的?我故意拽你下去的而已。你这个满嘴恩恩爱爱,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关键时刻竟然甩开我的手,自己跑了。” “明悦,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在水下那么紧张的情况下,我怎么会想那么多,是人的求生本能罢了。” “对,越是慌张的时刻,才越会显示出人内心最深刻的东西。你以为我在国外天天玩水是白玩的?全天下的人都淹死了,我都不会!史诗,谢谢你让我看清了你的真面目!” “我的真面目?我当然知道你在国外天天玩水,而且是跟很多不同肤色的男人一起玩的,你说我对你没有真心,你对我呢?” “史诗,刚才因为这个,我们早就吵够了,我不想再跟你吵,你又哪是个干净的?既然大家都是一屁股屎,没法擦了,就歇了吧,回去我们就把婚约给解了。” “明悦,你……” 忙着吵架的两人根本没注意,刚才还站在他们身后的人已经走远了。 程锦年也认出了史诗,就是那个曾经跟林木木交往过的老师。他们实在没兴趣听那两人的争吵,也没想着等着人家说句谢谢。当然,那个叫什么明悦的女人也不需要谢他,因为人家自己水性好的不得了。 “唉,你们站住!” 水性极好的女人喊住了他们。 不但喊住,还走到了他们跟前。 林木木发现这女人带着一股子不可一世的高傲神态,瞥了她一眼后,就盯在了程锦年的脸上,挑眉问:“你叫什么名字?” 程锦年不喜欢这女人身上的神情和味道,一言不发,拽着林木木就转身走了。 史诗嘴里的这个什么明悦勾起了嘴角,冷冷地笑了。 史诗走到她身边,用服软的语气说:“明悦,别闹了,我们回去吧。” 女人甩开了他的手,问:“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 史诗:? “史诗,你不要以为我眼瞎,你知道我在国外的事儿,我就不能知道你在国内的吗?刚才那个女人是你交往的其中一个吧?她们的照片我都有,这个印象尤其深刻,是你眼光最好的一次。不过,她既然睡过我的男人,我为什么不能睡她的?” 史诗:…… “那个男人,是没你看起来体面,但身材真是够劲,而且傻楞傻楞的,不知道自己什么水性就敢往下跳,真是可爱极了,本小姐还真没见过这一款,所以玩定了!” 史诗道:“那就是个村夫而已。” “村夫好啊,又傻又壮,最是好玩。” 史诗愤愤:“你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你才是狗,公狗!” “你是母狗!” “……” “……” 林木木若是还在,应该会再骂自己一次眼瞎。 那个温文儒雅,充满艺术感的“泰斗”、“大师”,不但喜好欺骗女人的感情,而且竟是如此粗俗不堪。 林木木当然没机会见识史诗的粗俗不堪,因为她正坐在男人的摩托车后座上,抱紧他的腰,脸贴在他的后背。 竟有些失而复得的感觉。 她是真的给自己也挖了个坑啊…… “木木,俺不会让你当寡妇,俺要让你给俺当一辈子媳妇。” 男人在前边大声地说道,用喜悦的语气。 林木木:…… 又说一辈子。 一辈子…… 是日,程锦年的摩托车忽然被一辆迎面而来的小汽车给别住了。 车里下来的女人,他认识。就是那天他多余下水想救人家,没想到被人家反救的那个女人。在程锦年的心里,他们不可能再有机会见面,况且因那老师的关系,他也不想再见。 可此时,这女人不但来找了他,眼神还颇为复杂。这个叫什么明悦的,长得也是工友们嘴里那种白嫩的女人,但是在程锦年的心里,任是谁都比不上自己家那个小仙女。 “我看上你了,咱们玩一段啊。” 程锦年惊愕。 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如此大胆的女人。 惊愕过后,调转了摩托车的头,想直接闪着过去,对于这样的女人,他实在没兴趣应付。 谁知,这女人很顽固,直接挡在了前边,将他的车给拽住了。 “我知道你叫程锦年,我找人查了你,坦白说,以你的出身,这辈子本不可能有机会跟我有什么交集,也绝对不可能入我的眼,可咱们有缘,竟然就认识了,所以,我觉得跟你玩玩也不错。” 程锦年以为她说的认识,无非是那天的救人罢了,便冷冷道:“你想多了,俺跟你谈不上认识,当日无论是谁掉水里,俺都会去救的。何况,俺也没救你。” 这女人笑得更甚。 “你以为我找你是为报答你?你想多了。我自小到大,每个人想为我做什么,给我什么,都是他们心甘情愿的,而且若真的能让我开心,也是他们的造化,包括你。你也许不知道,我一高兴能给你什么。不管你现在做的是什么,归根结底,也就是个乡野村夫,来到城里也就是个泥腿子,高级泥腿子还是低级泥腿子,都是泥腿子。所以,能被我看上,是你们祖坟冒青烟了,你知道吗?” 程锦年无语,真是出来见世面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 “还有,我这个看上你,可不是要嫁给你,只是玩玩罢了,说真的,你这类型的我还真没接触过,以前都不可能想到。” 程锦年再是个傻的,也明白这女人所说的“玩玩”是什么意思。 “俺不跟脑子有病的人有任何关系,俺也不认识你,以后你别再出现在俺面前!” 这女人气的一个趔趄。 这村夫竟然敢说她脑子有病?! “程锦年,你大胆!” 而此时的程锦年根本不知道,这个被史诗喊做“明悦”的女人,姓肖,她有个亲爹,叫肖贵,身居高位,她还有个大伯,身家雄厚,黑白通吃,亲爹和大伯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而肖明悦不知道的是,此时这个说她脑子有病的男人早已跟她那个大伯过过招。 这样一个从小被娇养着,甚至可以说被纵容着长大的女人,自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何曾有人敢说她脑子有病?! 可这个泥腿子,他说了! 肖明悦气的咬牙切齿,这种不知好歹的人,她完全可以找人揍的他满地找牙。 只是入了她眼的,当然是玩腻以后再收拾。 “程锦年,我听史诗说那女人是你老婆,而且背着你出去打野食,竟然敢睡我的男人!这要放在以前,我可以毁了她的容。只是现在,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先放她一马,而且史诗那个男人,我实是没什么兴趣了,犯不着为他出手。所以,不妨换个解决方式,她睡了我的男人,那我就睡她的男人。这样就扯平了。” 在程锦年的心里,木木不可能跟那个老师睡过,他只见她没穿衣服躺在那个男人面前而已。 而且这女人说要毁木木的容,程锦年眼神冷了下来,带着从没有过,他自己都不曾得见,此时更是浑然不知的狠戾道:“你要是敢动俺媳妇一分一毫,俺一定跟你拼命!” 肖明悦打了一个寒颤。 她对这个男人浅显的印象是傻的,是憨的,但此时眼里却闪出凶狠的光,像只危险的狮子般对着她威胁、怒吼。 她一直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在她的心里,她想弄死这个男人也是轻而易举。可是,若不想弄死他,就暂时不能触他的麟,否则真有可能被咬住不松口。 望着摩托车上渐行渐远的威武身影,肖明悦兴趣更昭然了一些。 没想到那个村夫还有野性的一面。 她见过太多在她爸爸面前卑躬屈膝的男人,也见过太多在她面前刻意讨好或者曲意逢迎的男人,程锦年这样的,她第一次见,没什么背景,却浑身是野狼般的血。 这个程锦年,她……要定了! 第49章 49 掳 骑在摩托车上的程锦年可没觉得自己是野狼, 他只是个人,是个做不到不可一世的人。他知道自己还不够强大,所以他必须要继续积攒自己的实力, 积攒到总有一天,有人在动他身边的人之前, 想到不可挽回和难受承受的后果, 而决不敢轻举妄动。 现在,他还做不到。所以, 他必须得保护好他在乎的那个女人,当然也得保护好自己。 他暂时想到的保护方式就是找保镖,关于联系人选的事, 他委托了许长路。 先给林木木找了两个保镖,当然, 是瞒着那个女人的。他想让那个女人可以安心地待在家里,可是, 她不会答应, 她说不喜欢倒腾货, 但还是乐此不疲地在倒腾着,像是一种执念, 他根本不知道那个女人的这种执念从何而来。所以, 他只能偷偷给她安排保镖。这两个保镖,是他根据许长路的推荐, 亲自挑选来的,实力他很放心。放在以前,只要那个女人别离开平城,他觉得就是安全的。可是现在他不这么认为了,他招惹过肖富, 现在又沾上个神经病一样的女人,他不知道那些人在极端的情况下,会干出什么疯狂的事儿来。 他也给自己找了两个保镖,混在了自己的队伍里,在外人的眼里看不出是保镖,只以为是以往那种招来的人。他答应过那个女人,绝对不会再随便冒险,他不会让她当寡妇,他要让她给他做一辈子媳妇,他得陪她一辈子,所以,他也不能出事。 肖明悦这边,其实也并没有对程锦年做过多的调查,只让人简单了解了下,便做出了判断。只是一个从乡下来的泥腿子罢了,调查的人告诉他,好像还是个小头头,她便想,高级泥腿子罢了。 想想程锦年所做的事,倒是跟她大伯手下的一摊生意有点重合,大伯生意所涉甚广,她其实同样所知不多,只是了解个大概。但是她知道,大伯手指缝里漏出来的一点都够那个泥腿子折腾大半辈子了。所以,她才在程锦年面前说,他不知道她能给予他什么。 肖明悦走到肖富家的时候,其实肖富刚出来。 没有出乎许长路的意料,这肖富所涉关系错综复杂,没法通过这一件事就弄倒他,他本人还是很快就出来了,只留了两个小弟在里边,总是要蹲上几年的。 一听肖明悦提到程锦年,肖富锐利的眼里显出疑问:“你怎么认识他的?” “您甭管我怎么认识的,就是想逗他玩玩罢了。” “胡闹!”肖富生气地指责起来,“他就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村夫,你跟他玩什么?我们肖家土生土长的平城人,你也是金尊玉贵,不要掉了自己的身价!” 肖明悦不知道大伯为何进去,也不知道怎么操作着出来的,因为实在太稀松平常,只这次稍微大意了些,不是送几个小弟进去,而是大伯自己也被弄进去了待了一段时间。 所以,她实在想不明白,为何大伯忽然对程锦年表现的如此激动。 她不知道肖富已经跟程锦年打过交道,还差点弄死他。 她也不知道这肖富在里边的时候,以及出来以后,都掌握了一些什么样的信息。他原来也以为程锦年不过就是一个毫无背景的村夫,弄死他跟捏死一只蚂蚁似的。可是,慢慢地,他得到的消息总是越来越复杂,条条都昭示那村夫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据说有些不为人知的背景和一些没有摆到台面上来的实力。据说在警局里,除了许长路之外,也不少跟他有瓜葛的人。否则以他那么一个不起眼的泥腿子,断不敢挑战他的淫威和地盘。搞不好上次郊外的事件,就是那村夫的一次示威罢了。 肖富当然不知道,这些有的没的消息,很多都是许长路暗地里找人传出去的,故意想营造程锦年“神秘”的背景和身份,以期让肖富产生顾虑,从而不敢对其轻而易举地下手。就许长路来说,想打掉肖富的势力,就得有人起来掀开一些口子,以前没人敢出头,好不容易出来个程锦年,他不想让其这么快就趴下。 许长路营造的假象确实起了作用,肖富决定从长计议。程锦年是挑战了他的地盘,抢了他的利益,不过在他看来,也不是什么伤筋动骨的行为,而且自从上次拿了几个合同之后,那程锦年暂时没有下一步更大的动作,所以他也犯不上再去针对他。 “你想让大伯做什么?” 肖明悦无所谓地耸肩,自然是威逼利诱。 在她想来,威逼就是利用大伯的淫威让程锦年乖乖听她的话,虽然那个男人看起来像只野狼,但总不会不怕死。利诱便是想让大伯手指缝里漏点东西给他,在利益面前,那个男人说不定就会就范。 肖富不由苦笑。 自己这个傻侄女。 程锦年那个男人,他威逼过,找人胖揍了一顿,多番警告,又差点将他沉尸郊外的河,都没有用,他还是敢明目张胆地一点点蚕食着他肖富的利益。至于这傻侄女所说的手指缝里漏点东西的利诱更是可笑,那个男人现在蚕食掉的他的利益,虽说没有伤他的筋动他的骨,但也绝对不是手指缝里的利益。 “明悦,这个男人你少去沾惹,不是什么好鸟,而且,别自甘堕落。”在肖富想来,即便那程锦年有些什么不为人知的背景,面上也就是个泥腿子村夫,怎么可能会入自己侄女的眼,入了,也是脏了眼睛罢了。 “还有,你在国外怎么胡闹都行,这回来了,就得考虑你爸,小心他饶不了你。” 一听大伯不想帮她,还把她爹给搬了出来,肖明悦不屑道:“我爸?他有时间管我?我妈他都不怎么过问的,他那么多暗地里的小老婆,忙得过来吗?所以,他有什么饶不了我的,我再胡闹,也比不过他啊,只遗传了他的十分之一罢了。” “明悦!”肖富气急,“少胡说八道。” “我有说错吗?你们长辈,一个个教育起下代来的时候,全都头头是道,可自己呢,还顶着一屁股屎呢。” 本想警告和教育一顿侄女的肖富,没想到自己被反教育了,眼瞅着肖明悦大摇大摆地走出了他的家门。 走出肖富家门后的肖明悦,知道不能指望大伯帮她的忙了,所以她只能自力更生。虽说她动不动就会被送到国外,但好歹也是自小在平城长大的,那些个上的台面的打手,或者上不得台面的小混混,她都认识一些。 所以,她想直接找人去把程锦年给掳了来。 让她大跌眼镜的是,自己派去的人最后鼻青脸肿地回来了,却不见程锦年的影子。 “小姐,你不是说那就是个泥腿子村夫吗?没想到根本不好对付,他身边的工友中,竟然有些个是有身手的,我们……” 泥腿子都有身手? 肖明悦百思不得其解。 没来得及解开,她便被人掳了。 掳人的是她亲爹。 肖富没有对肖明悦说太多,自然会跟自己的弟弟把话说清楚。 按照肖富的意思,那程锦年的底子他们还没摸透,又是敌手,切不可让肖明悦与其有接近的机会,谨防那程锦年会利用肖明悦做些对他们不利的事情。 就肖贵来说,也正头疼。 本来经人介绍,明悦跟一个叫史诗的大学老师认识了,听说那人出身书画世家,本人又极其有才华,也算门当户对。虽说那人离过婚,但明悦喜欢,说人家风清儒雅,是个风流才子。于是,便让他们订了婚。谁知,这从国外一回来,死活要把婚给退了。 肖贵不知道女儿要退婚是否与那个什么程锦年有关,他只知道,他的女儿绝对不能跟一些出身低贱又来路不明、背景不明的人有任何交集,哪怕是胡闹着玩也不行。 就这样,肖明悦又被亲爹送到了国外。 现在国内外的频繁交往是开始了,但由于信息并不发达,相对来说国内还是闭塞的,她在国外再是怎么胡闹,只要不是有心人刻意跟踪,是传不到国内来的。 程锦年这头,直到那个“脑子有病”的女人不再出现了,才觉得消停了许多。他只以为是那个女人腻烦了,或者她派来的人被揍的鼻青脸肿地回去以后那女人打怵了。不管怎么着,不再来烦他就行。 而他这边也在武装好自己以后,打算循序渐进地扩大地盘。他知道这势必是在蚕食肖富的利益,未免引起他的剧烈反击,自然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一下子撬出很多墙角来。不过,即便零刀子割肉,那肖富也不可能不警惕,但若是像上次似的,直接来弄死他,倒也不至于,做些别的手脚还是有可能的,他也得想好应对之策。 而且程锦年还发现,肖富应该拿到了一块地,打算自己开建,然后公开销售。这在以前他是断断没有听过的。在大家的思维中,只有公家的地方才需要拆建,他接的所有合同都是为这些地方在建,从没想过可以自己拿一块地,然后建楼,再卖给老百姓。 经他多方打听才知道,自己拿地这种情况还是少之又少。所以一味地去蚕食肖富的地盘,很慢,而且总有一天当肖富看到自己的地盘越来越小的话,一定会有激烈的反击。因此,程锦年也开始另寻他招,打算齐头并进。他想的招还是建材,他早就发现,在建设的过程中,建材紧缺,有时候就为了等某些建材到位,不得不耽误工期,而且市场分散,买起来浪费人力物力。以后全国的建设都上来的话,对建材的需求量会大的惊人,所以有需求就一定有市场。他没想自己建工厂去生产建材,那样太慢,而现在各地早就起来了一些大大小小的建材工厂,他可以想办法去收购,去控股。另外,他还可以说服林木木那个女人,一起合作组建建材集散地。如此一来,慢慢地他就能把控全国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但以后他手下的工程用起来再也没有后顾之忧,说不定还可以卡主肖富原材料的咽喉。这总比一点一点跟他抢地盘要好多了。 当然,目前以自己的实力来说,还有点像天方夜谭,他想到了银行,他没多少钱,但是银行有钱,若要批给他贷款,他还得想尽一切办法才行。 回家后,一提建材市场,林木木果断表示没兴趣。 现在已经快到年关,满打满算她在这个时代还有半年的时间,她不想再去做需要投入的事儿,她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收进,年后就得开始打听买四合院的事情。像那种投入了打底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回报的东西,她是不可能做的。只这男人以前就对赵玉刚提过建材集散地的问题,没想到还在琢磨呢。 程锦年也想到了赵玉刚。 “你要不想做,你把赵玉刚给俺呗,俺到时候找他合作。” “打住,赵玉刚是我的人,你找他合作了,我这边用谁啊?再说了,赵玉刚就不是那能撑起摊子的人,他就是个执行的,得有人给他指出地方,他才知道打哪里。” 程锦年笑笑,那赵玉刚确实是这样的,不过好歹跟着这女人干了很久的市场了,经验还是有的,有赵玉刚的经验,他再找能撑起来的人把控大局就是了。 林木木说:“你想用他也没问题,只要他愿意,我一定放他走,只不过不是现在,等明年再说。” 明年她一离开,这边所有的人,都会有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命运,到那时候,这一切都已经与她无关。她来这个时代一场,总没有白来,她为自己跟妈妈创造了另外的人生和选择,在三十多年以后,她们母女会有别样的生活。她来这个时代,也与这些人相识了一场,她不知道因为她,这些人是否将来会过的更好,她不知道,因为那是他们的人生,她可以负责她跟妈妈的,但是她负责不了别人的。 还有程锦年…… 他也会有自己的人生,她不知道他将来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她只知道,她会离开他,而且离开他的日子已经越来越近…… 而她的心,却是越来越紧…… 林木木主动寻上男人的唇,吻了起来。 程锦年勾起嘴角,接了这香甜的吻。他想,这女人如此主动,是因为拒绝了他的要求而内疚吗?其实他一点都不着急,本来去寻找建材工厂也好,还是成立建材集散地也好,都只是一个初步的想法,要想落地,还得有很长的路要走。 程锦年不再想别的,抱紧女人娇软的身子,专心地共赴两人的春色胜地。 折腾了两次后,男人沉沉地睡了过去。 林木木伸出手指,描摹着这棱角分明的脸,忽的发现,这男人竟好看了很多。皮肤没以前那么黑了,五官就清晰地展现了出来。他的额头明阔,鼻子有型又高挺,此时紧抿的唇性感无比。尤其是想到,他用这唇吻遍她全身的时候,是那样舒爽快意,便不由地心里热了起来。他的眼睛闭着,但是白天的时候,她总觉得里边有了一些不一样的神采,她也不记得从什么开始,便有了这些神采。 然后,她的手指移向了男人结实有力的胸膛…… 这个男人将来终究是别人的,而她,回到三十多年以后,还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吗? 她不老实的手指终是把男人给弄醒了,只见他弯起嘴角笑了。 “大半夜不睡觉,你就这么来招俺。” 话音刚落,男人就翻身压住了她。 气氛刚热起来,外边就响起了敲门声。 第50章 50 自杀 气氛刚热起来, 外边就响起了敲门声。 谁这么晚了来敲他们后罩房的门? 前院的正房就那么空着,林木木本来也建议过,他们就搬到正房去住, 他们是正大光明地谈恋爱,前院里任是谁也管不着他们, 于水秀和张伟民要想吃味就让他们吃。谁知, 程锦年不同意,他还是觉得去前院住不太方便, 不如在后罩房自由自在,关键的是,折腾多大的动静都毫无顾忌。 程锦年穿上衣服, 出去一看,敲门的是于水秀, 看起来还着急忙慌的样子。 “大年,快, 快叫木木也起来。” 于水秀的声音带着颤抖。 “怎么了, 水秀?” “小柔她, 小柔她自己喝药了!” 程锦年大惊。 郑小柔喝药?! 这是哪儿跟哪儿?好端端地为什么喝药? 来不及继续琢磨,程锦年冲回房间, 将林木木直接从床上拎了起来。 一听郑小柔喝药, 林木木差点心都跳了出来。自从跟程锦年这男人同/居以后,她几乎要在这后罩房扎了根, 前院都极少过去了,只是他们有什么工作上的事儿找她汇报的话,才会来后罩房找她。所以,对于他们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她确实过问的少了。 往前院赶的间隙, 才听于水秀简单说了下情况。 据说前些天就听到过赵玉刚和郑小柔在东厢房的争吵,今夜吵的尤其严重,吵完后,赵玉刚便摔门出去了。于水秀不放心,就想过去安慰下郑小柔,谁知,过去一看,那郑小柔早把药喝了下去,药瓶子正倒在地上呢。 于水秀吓得一个腿软,就跑到后罩房敲门来了。 林木木咬牙,这是什么花瓶心态,吵个架就能去自杀?! 以前就看过很多新闻,有些农村妇女愚昧无知,跟男人吵架了,为了吓唬对方,拿起百草枯就灌,灌完了去医院,直接宣布死刑,女人后悔的撞墙都撞不了。其实,哪有个真正想死的,只是自己作死罢了。 跑到东厢房,程锦年顾不得男女体统,将郑小柔抄上就冲了出去。 林木木也急忙跟上。 最后是程锦年骑着摩托车,林木木在后边夹住郑小柔,飞奔去的医院。 一路上,确实程锦年骑得要飞了起来。 林木木也不想提醒他慢点,会出人命。因为现在就是要出人命了。 到了医院后,一番洗胃抢救,命是没事了,只是郑小柔那人却完全垮了下来。 看那样子,林木木想问点什么,都不大忍心。一直憋在心里,类似于“懦弱的女人”、“傻瓜”这样的话更是再也骂不出口。 问题是,那赵玉刚和郑小柔两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何事? 终是郑小柔自己先开了口,说赵玉刚在外边有了别的女人。 林木木愣住。 赵玉刚有别的女人?! 就那个胆子比老鼠还小,本事都没针尖大的赵玉刚?! “是,听说是市场上的一个商贩,是个能干又泼辣的女人。” “以前他总说就喜欢俺这样的,不希望女人经常抛头露面的,后来,他又经常说,像木木你这样的女人最好了,只是他断断不敢惦记你,就出去找了别人。” 说完,郑小柔伤心欲绝地哭了起来。 林木木:…… 程锦年:…… “你们谁是家属?” 有个护士走进了病房。 林木木和程锦年双双站了起来。 “你们先去把接下来的费用交了,顺便跟我来一下。” 两人去把费用交了以后,护士便引着他们进了一个医生的诊室。 “流产手术最好马上做,你们谁来签字?” 医生的话一出,林木木和程锦年原地震惊。 流产手术?! 郑小柔怀孕了?! 赵玉刚知不知道?这轮不到他们来签字啊。 程锦年傻逼地问:“为啥得做流产手术?” 他想的是,即便郑小柔有了孩子,这人都救过来了,肚子里的孩子就应该没事了,怎么还让做流产手术? 林木木无语地瞅了他一眼。 只听医生还算有耐心地解释着:“她喝的是药,何况来到医院后,那一番抢救,可是什么都用了,她是没事了,你们能保证肚子里的孩子没事吗,以我的判断,说不定现在已经就是个死胎,况且,即便不是死胎,生下个畸形儿来,谁负责?” 程锦年:…… 走出医生的诊室,两人心情都很沉重。 林木木咬牙切齿地骂道:“赵玉刚那个混蛋!小柔让他给坑苦了。” 程锦年也觉得赵玉刚是个混蛋,他想让自己女人给生个儿子都想疯了,可是赵玉刚有了儿子却不懂珍惜。 被他们骂着混蛋的男人到了天亮后才火急火燎地赶到的医院。 一进病房,就噗通跪在了郑小柔的病床边,一句话都不说。他是真没想到,这个女人竟会选择自杀!回到四合院后,听水秀跟他说,小柔喝药了,连夜被林木木和程锦年送到医院了,他当即就懵了。 “流产手术你们到底谁来签下字?” 护士又来催了。 当赵玉刚反应过来,原来郑小柔是怀孕了,立时心肝肺炸裂开来,趴在郑小柔的病床边就“呜呜”哭了起来。 郑小柔也在床上抹着眼泪。 林木木拽着程锦年的手,将他拉出了病房。 郑小柔怎么也得在医院待上几天,她打算回去,收拾点生活用品,找人给送过来。 程锦年将摩托车骑得慢了很多,似在沉思着什么。 林木木趴在他的背上,也在沉思。 “不用担心了,赵玉刚应该就是一时糊涂,郑小柔会原谅他的,只是可惜他们的孩子没了。” 程锦年说。 林木木默然。 在这个年代,莫说是农村,就是这平城市里,很多女的还是将自己的贞操名节看的很重,郑小柔不顾这些跟赵玉刚私奔了出来,如果被抛弃的话,老家是再也没脸回去,在平城,她一人又实在养活不了自己。所以,如果赵玉刚不是铁了心地要弃了她,对她还有一丝良心想回头的话,郑小柔一定会原谅他。 没了自我的女人真可怕!妈妈是这样,现在的郑小柔也是这样。 “是,只要赵玉刚想求得原谅,而不是孤注一掷,郑小柔会原谅他的,他们也会和好的。只是,和好容易,如初难。花瓶碎了,可以粘好,看起来跟以前是一样的,但谁都知道它碎过,又怎么可能是从前的那个。” 就如她跟张伟民的关系,知道他劈腿了,即便不穿越,又怎么可能跟他继续?只有那个脑子进屎的男人才以为她会原谅他。她不是郑小柔,碎了的花瓶就得把它碾得更碎,绝对不会傻逼地去粘好来欺骗自己。 将林木木送到四合院以后,程锦年回到后罩房收拾了下,便骑着摩托车走了,他今天有些事情需要处理。 走的时候还不忘提醒林木木:“你忙完后,还是回来补个觉,都一夜没睡了。” 林木木道:“嗯。” 去了前院后,让于水秀帮赵玉刚和郑小柔收拾了些东西,想着一会自己骑摩托车给送到医院去。 张伟民老神在在地来正房找了他,脸上带着笑嘻嘻的表情。 “赵玉刚出去偷吃了吧?” 林木木没屑的搭理他。 “你们谁都不说,我也猜的出来,那郑小柔连命都不要了,还能是为什么,一定是怕被男人抛弃了呗。” 林木木瞪他,“你没事,就赶紧到库房那边干活去。” 张伟民终于有了赵玉刚这个“战友”,怎么可能放弃这么好的一个为自己洗去罪名的机会? “我跟你讲,男人都这样,这就是某位大哥说的,这是全天下的男人都容易犯的错误。而且你可以等着看,只要赵玉刚想回头,郑小柔一定会原谅他的。她一个农村妞,又是跟人家私奔出来的,离开了赵玉刚她找谁去?她怎么生活下去?” 程锦年说郑小柔会原谅赵玉刚,张伟民也说她会原谅他,或许就连赵玉刚自己,也觉得一定能被原谅。 一个个的臭男人,谁给他们的自信? 林木木有种想骂娘的冲动。 最后,骂娘的冲动转到了张伟民的身上:“什么全天下的男人都会犯的错,就是你和赵玉刚这样的渣男才会犯的错,总有人不屑于与你们为伍。” 张伟民无所谓笑笑,反问她:“谁不屑于与我们为伍?那程锦年吗?你才跟了他几天?你怎么能保证当你没了新鲜感以后,他就不会出去偷吃?别以为出轨是城里男人的专利,村夫照样出,那赵玉刚就是最好的例子。” “滚犊子!” 犊子没往外边滚,而是滚到她身边来了,竟作势要拉住她,被她闪了开去。 “真的,木木,我对你够能忍了,你现在堂而皇之地就跟那程锦年同/居了,想过我的感受吗?你可以不在乎我的感受,我也可以继续忍,反正我们总是要回去的,顶多还有半年,你就可劲造吧,看我回去后怎么收拾你。不过我可提醒你,你曾经跟一村夫同/居的事儿,我不会提,你自己也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我可不想将来被鄙视,说我跟村夫一个档次。” 林木木抄起身边的鸡毛掸子就甩了过去。 “我让你忍了吗?我跟你现在有一毛钱的关系吗?我爱跟谁同/居就跟谁同/居,我爱跟谁说就跟谁说。你滚远点凉快去!” 张伟民怕被揍,所以果真灰溜溜地跑了出去。 他想的是,还好,再忍半年就结束了。瞧把那小女人给能耐的,这要放在以前,除了黏着他,就是崇拜他,现在竟然敢三番五次地骂他和打他了。 林木木瞅瞅落在地上的鸡毛掸子,不由冷笑,这玩意真好使,专门抽打渣男。 应该很快,这鸡毛掸子就会再次派上用场。 郑小柔出院那天,是程锦年骑摩托车去接的他们。 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又做了人流,郑小柔看起来虚弱不堪。 回到东厢房将郑小柔安顿到床上以后,赵玉刚听见林木木在院子里喊了他。 刚一出去,握着鸡毛掸子的女人就冲他打了过来,赵玉刚只得四处逃窜。他是听这女人打过张伟民一次,没想到这次轮到他。 而程锦年和于水秀第一次见如此阵仗,懵逼不已。 于水秀想:这样好看的女人竟然还打男人,真是野蛮。 程锦年想:这果然是个烈女人,自己以后可得小心点,免得挨打。 赵玉刚边跑边喊:“木木,俺真的只是一时糊涂,俺也是后来才知道,那商贩她是有男人的,俺以后肯定不会再跟她有任何瓜葛,俺跟小柔也保证了,她也原谅俺了,俺以后一定好好跟小柔过日子。” 林木木停住,握着鸡毛掸子的手在抖着,胸口也在不断起伏。 果然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也趁了所有男人的意,只她感觉心口窝着一口气。 赵玉刚是她的员工没错,可她毕竟不是他的爹娘,也不是他的姐妹,她拿起鸡毛掸子打人家,确实打不着,只是不打,这口气就憋的更是厉害。 那个她已经没有任何记忆的爸爸她打不着,张伟民她打了,赵玉刚她也打了,但还是顺不过气来。因为她想起了妈妈的卑微,即便知道那个男人身心都已经不在家里,妈妈却还是求着他,不要抛弃她们母女,只要不抛弃,便可以忍受他所有的胡作非为。郑小柔也是如此。她们都是懦弱的女人! 林木木作势想扔掉鸡毛掸子,赵玉刚以为还要继续打他,便不高兴地喊叫起来:“大年,你都不管管她吗?俺娘都没这样打过俺。” 程锦年上去一把抱住了女人的腰,然后将她扔到了肩上。 林木木一哂。 这个男人又犯毛病了,多久不扛她了,这又想了起来。 在东厢房床上的郑小柔自然听到了院子里的动静,只是个默默流泪。 她原谅了他,但总觉得还是想哭。 被程锦年扛出前院以后,林木木“嗤嗤”笑了起来。 程锦年也笑了,“打了别人一顿,快把人打哭了,你自己倒笑了。” 程锦年又道:“你还真是个烈的,俺听说你打过张伟民,今天又见你打赵玉刚,你怎么那么喜欢打男人。” 林木木又“嗤”一声笑。 鸡毛掸子正好还握在手里,照着男人雄壮的背敲了下,说道:“嗯,你得长记性了,否则下次打的就是你。” 推开后罩房的门,将这女人直接扔在了床上,人也跟着就压了下来。 林木木见这男人只痴痴地望着她,不再有下一步的动作,便勾出了一丝妩媚问:“来吗?只这是白天呢。” 男人低头,窝在了她的颈边。 “木木,给俺生个儿子好吗?” 林木木身形一顿。 这一顿没有逃过程锦年的眼睛。 他知道这个女人不想给他生儿子,所以这么长时间以来,从没再问过,也尽量不去想。可赵玉刚那儿子即便被流掉了,还是刺/激了他的神经,想要儿子的心又被激发出来。 “不好。” 程锦年苦笑。 不好就不好,本也想过,只要这女人一直在他身边就好,儿子,不想也罢。 见这段时间,一切稳定了,他好像又贪心起来。 女人悠悠地问:“那还来吗?” 他答:“来!” 第51章 51 关于出轨 转眼到了年关, 这是林木木在目前的时代要度过的第二个年。 第一年有赵玉刚和郑小柔陪她,但是这次仿似听说二人想回老家过年。本来就私奔出来快两年了,郑小柔的爹娘想必也不会再硬生生地拆散他们。何况前段出了赵玉刚那事, 就郑小柔来说,也想赶紧回家跟他完婚, 好免得夜长梦多。 于水秀跟着程锦年出来后, 第一年他们也没有回去,她知道, 程锦年是心里有事,而且自觉一无所成,所以暂时不想回去, 而她一直没从程锦年那里要到什么说法,感觉没脸回去。 这第二个年, 对程锦年来说完全不一样了。于水秀不知道那男人现在到底在做什么,也不知道他能赚到多少钱, 她只是觉得他是真的不一样了。况且, 他还找到了那个女人, 她想,今年他应该会回百山洼吧? 于水秀感觉自己还是跟去年一样, 还是没有得到那个男人的回应, 若是回去,老乡们的唾沫星子能让她飘起来。不过, 她是真的想回去了,因为实在太想儿子。于她来说,唯一慰藉的是,她赚的钱也是越来越多,当然跟程锦年、林木木等相比, 根本算不得什么,甚至跟赵玉刚和郑小柔都没法相比,但是她已经非常知足。程锦年没有给她一个名分,她带着这么多的钱回去,势必会引来很多人的诟病和猜测,这个她能预料。只是,她不想再去在乎太多,她没想再回去生活一辈子,她想在平城永远地待下去,等她有个彻底的归宿,她还要想办法把儿子接过来。所以,今年她就是要回去! 让于水秀没有想到的是,程锦年没打算跟她一起回去。 因为……林木木在这里。 就程锦年来说,也想回去看看爹娘和弟弟,但他知道,林木木是绝对不可能再出现在百山洼,她说那里是她的“耻辱”,是她的“黑历史”!既如此,他又怎么可能留她一人在平城过年? 所以,最后程锦年给了于水秀一些钱,让他带给爹娘,顺便委托她,年后回平城的时候将爹娘和弟弟都一起带过来。现在,他完全可以有办法为弟弟联系到相关的医院和医生了,想让弟弟彻底过来看看。这是他离家的时候答应爹娘的。 同时还嘱咐于水秀,不要跟家里任何人提到林木木的事儿,也不要说他已经找到人。现在即便不用顾忌爹娘和吴兰花等人,也得考虑木木的感受,她既不想见到他们,也不想跟他们再有任何瓜葛,那就依了她。 知道程锦年不回老家过年,失望的除了于水秀,还有张伟民。 他本来以为过年的这段时间,林木木是他的了。平时那女人忙忙忙,不是忙着倒腾货赚钱,就是忙着跟程锦年那个村夫谈恋爱,对他是真的爱搭不理。 没想到愿望还是落了空。 夜幕降临,躺在后罩房的床上,林木木手又不老实起来,划着男人的胸膛,思索着什么。 她知道这个男人是想回百山洼过年的,只是为了她,才留了下来。百山洼那里的爹娘和弟弟都跟他没有血缘关系,那些人于他有恩,未必对他有爱,即便有那么一点,也是带着索求和希冀回报的爱,但是那里是他唯一的家。每个人对家都是无比渴望的,因为心总得有个安放的地方。正如她,她的家在三十多年以后,那个家是残缺的,曾经也是困顿的,但那是她的心可以安放的地方,所以,她得回去! 至于她跟他…… 林木木主动咬上了男人的肩膀,只那么轻轻一咬,极尽暧昧,便是发出了列车开动的信号,两人就这样交缠在了一起。她发现,每当自己心里五味的情绪杂陈的时候,唯有生理上的释放才能让她忘却这些情绪,或者说压下这些情绪。 回家的前一天晚上,郑小柔来后罩房找了林木木。 程锦年也在。 以前,郑小柔从来没有主动找过她,即便她在前院正房住的时候,这个女人也没有找过她。遇到事情,哪怕是自己的事情,郑小柔也会让赵玉刚去找她说。郑小柔一直像个默默躲在角落里的影子,她被赵玉刚藏在身后,别人也习惯了什么事情都跟赵玉刚说,即便是有关郑小柔的事情,也会来上一句“告诉你们家小柔……” 这次真是郑小柔第一次主动来找她。 程锦年起了身,道:“你们聊,俺出去一下。” “大年!”郑小柔知道程锦年是想避嫌,以为她有什么私密话要对林木木说,他在的话怕是不方便。 “大年你不用出去,本来俺也没什么事是大家伙不知道的了,而且你在的话还能帮俺解解心结,毕竟你也是个男人。” 林木木一顿。 众人皆道,郑小柔原谅了赵玉刚,自是一切回到了原点。 想来并没有回去。被恶心就是被恶心过,即使无奈接受现实,也不代表着心里就过去了。 郑小柔又抹起了眼泪,先问的是程锦年:“大年,你是男人,你能否告诉俺,玉刚他到底咋想的?在老家的时候,是他心里惦记着俺,总去招惹俺,俺才硬着头皮跟爹娘作对,没脸没皮地跟着他出来的。他后来怎么能这样对俺?!” 说着说着,郑小柔“呜呜”哭出了声。 程锦年憋了好一会,才道:“俺也不知道。” 林木木:…… 郑小柔擦了把眼泪又看向林木木:“木木,你说俺该怎么办?” 赵玉刚出那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郑小柔也决定了与他回老家完婚,如今还问该怎么办,想来仍然意难平,并且对未来有所迷茫。 “小柔,你自己是怎么想的?”林木木问。 “俺能有什么办法,俺已经是他的人了,若是俺不能跟他,以后怎么有脸回老家?他既然回了头,俺就只能回去跟他结婚呗,只是……俺总觉得心里不是个滋味。况且,俺也不知道他以后还会不会……” 林木木很无力。 有些话她知道即便说了,郑小柔也未必理解,人的观念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改变,但是不说又不合适。 “小柔,什么叫已经是他的人了?跟他睡了就是他的人了?你永远是你自己的,你不属于任何人!” “还有,当时私奔就私奔了,在你们那里是天大的事儿没错,但那又怎么样,有什么没脸回去的,只要求得你爹娘的原谅,其他人都是个屁,管他们干嘛?再说了,指不定你将来都不想回老家生活了,这平城不好吗?” “出轨的男人就是掉在了屎上的钱,你不忍心扔掉,捡起来了,就是会觉得恶心,心里不是滋味也是正常的,不要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 “另外,至于以后,谁都没法给你打保票,赵玉刚就是跪着磕破了头,也不能说他将来就不会再犯,男人这种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就没有‘下次我再也不敢了’这个说法。不过,既然你已经决定跟他重修旧好,别人谁都不能说什么,毕竟选择和人生都是你自己的。只你要记住,别把自己的一切都交到男人的手上了,你得懂得过自己的生活,一心想做被男人藏着的那个‘娇’,他哪天万一不想藏了,你不就歇菜了吗?你就是大脑还没转过弯来,还以为在你们那村里呢,这不是村里,这是平城,在这里,一切都是不一样的。” 郑小柔不解:“可俺是一个女人,俺不知道自己除了做饭洗衣服做家务,以及将来生孩子之外,俺还能干什么,另外,以前玉刚也说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女人。” 林木木道:“不说别的地方,就住在前院的于水秀,她也是个女人,她能做的你为什么不可以?你是力气比她小,可不代表着你只能藏在屋里,守着那个巴掌大的天地吧?赵玉刚以前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女人,现在不就喜欢了吗,要不喜欢,他也不会去跟市场上的商贩勾搭。你可以去市场上看看,多少商贩都是女人。” “当然,不是说让你完全去迎合赵玉刚的口味,是你得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人生。去迎合男人,做那个他心里理想的女人太难了,你即便已经很理想了,也保不齐他还是三心二意,外边的女人就是不理想,哪怕是一坨屎,他也想尝尝,因为没吃过啊。” “另外,以后别动不动就寻死觅活,这样最是傻逼了,要是真死了,男人抱着你哭上两声,转头就能再找上个,你还指望他为你守一辈子啊?再说了,他就是守一辈子,对你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反正你也不在了。” 郑小柔“哇”的一声大哭了出来。 “俺确实是傻,连累了那孩子。” 林木木刚刚巴巴说了那么多,此时却有些于心不忍了,拍着郑小柔的手道:“行了,不要哭了,你也不是有心的,你又不知道有了孩子。只是我劝你,若不是踏实想好了跟他过日子,或者说心里还有什么结,孩子可以暂缓考虑,若是生下来以后,你们再有点什么事儿,搞得孩子没爹或者没妈的,才是真的连累了孩子。” 将郑小柔继续安抚一番,打发走以后,程锦年默默起来。 见男人坐那里发呆,已经上了床的林木木催促道:“你瞎琢磨什么,还不赶紧休息,你又不是赵玉刚。” 其实程锦年根本没有琢磨郑小柔,也没有琢磨赵玉刚。 他琢磨的是自己这个女人。 他一直知道她是个不一样的女人,可今晚她对郑小柔说的话,让他又有些新的认识。 “木木,你好像不信任男人。” 程锦年想,她一直不肯跟他有长久的打算,只说跟他谈一年,莫不是根本就不信任男人,不信他? 林木木躺进了被窝,淡淡道:“男人有几个值得信任的?再说了,我即便信任男人,也不妨碍我更信任我自己。” 程锦年起身,到床边坐了下来,握住了林木木的手,眼里闪着诚实的光。“木木,你可以信任俺,俺……不会跟赵玉刚那样对你的。” 林木木眼神沉了沉。 这个男人好像误会了什么。他以为她是因为不信任他才不肯跟他谈一辈子的?其实不是…… 程锦年直接上了床,将女人抱在了怀里,小声问:“木木,你说不想给俺生儿子,就是跟对郑小柔说的那样,怕将来孩子没爹或者没妈?俺真的不会的,只要你不离开俺,俺一辈子只对你好。” 林木木:…… 这个男人不知道的是,她若是留个孩子下来,那孩子将来注定是没妈的。 况且,她已经没有时间再去弄个孩子了。 她抬起头亲了亲男人的下巴,每当心里有点堵的时候,她就想跟他睡。 男人好似发现了她这个习惯,总是拿亲热来混淆视听。 林木木发现,这次这男人没有上钩,或者说不打算上钩,制止她的胡闹以后,便眼神巴巴地望住了她,誓要一个答案的样子。 有那么一瞬间,林木木竟然产生了想和盘托出的冲动,想直接告诉他事实的真相。但最终还是将这冲动压了下去。若是说了,接下来的半年,这个男人不只是带着疑惑在跟她谈恋爱,而是带着处刑般的煎熬了,就像一直在明确倒数着日子的病人,何其残忍!何况,若是知道了,他会怎么看待她?外星人?林木木深吸一口气,还是让她做一回正常的女人吧,让他也谈一回真正的恋爱,即便将来注定是失去,也是正常地谈了一回。 “你再问我就不理你了。” 林木木将后背给了程锦年。 这个男人一直在她的手心里,她要哄骗,还是要使脾气,他都会接。 他能被她拿在手心里,便说明他是将她放在了心上吧?林木木从来不想去琢磨这样的问题,因为每次琢磨过后都会让自己平添烦恼。 果然,见她不想给个答案,又生气地转了身,身后的男人在沉默良久过后,将手伸向了她的腰…… 第52章 52 一对璧人 果然, 赵玉刚、郑小柔,以及于水秀都赶回老家过年了,程锦年还特特地嘱咐赵玉刚要将于水秀送到百山洼,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相邻的县城。 包括住在仓库的几个人也都回去了,林木木将仓库的门一锁, 便想, 终于可以痛快地玩几天了。给他们放假到正月十五,足足有半个多月的时间。 林木木特意买了个相机, 打算带着程锦年好好逛逛,说起这平城,她其实是最熟悉不过的, 虽然穿到了三十多年以前,但有些历史古迹却是一直未变的, 自然比程锦年熟门熟路多了。 最不开心的就是张伟民,他只能一个人冷冷清清地过年。来到这扯淡的时代马上就两年了, 第一个年凑凑和和在南方过的, 这第二个年也是这般没意思, 他还是更想念三十多年以后,那才是他的世界, 在那里, 他是个虽还没有事业有成,但却潜力十足的优质男人, 他有着上百号的员工,任是谁见了他都得喊一声“张总”。可在这里,他真的什么都没有。他没事业,哪怕是只有几个打工仔的小女人都可以对他颐指气使。他也没什么尊严,连那些个村夫村妇都可以对他嗤之以鼻, 什么事情都要躲着他才肯说。而且,他也没有感情,莫说感情,他连女人都没有,他的女人正跟别人在后罩房同居着,在外边逛吃着。 在外边逛吃的女人手挽着高大威武的男人,俨然一对璧人。 对,看在路人的眼里,就是一对璧人。女的皮肤白皙,眉眼漂亮。男的身形挺拔,英俊不凡。 见有女人不断瞅在程锦年的身上,林木木也不由地打量起来,跟她一样,裹着一身大衣的男人竟真的非常打眼,丝毫不见了过去那种村夫的影子,显出一些别样的气质,当然这种气质不全是因为穿着,更有骨子里的变化。林木木怎么也想象不出,这是原来百山洼那个皮肤又红又黑,土儿吧唧的男人。想起她第一次被他扛在肩上,扛到老程家的一幕,竟恍如隔世。 林木木扬起相机,好好地给这个扎了她眼的男人拍了几张。 程锦年不习惯拍照,就将相机拿了过去,只全程给林木木不断地拍着,站好有姿势拍,没站好便抓拍,总之,这个女人所有的瞬间他都想留下来。 林木木调侃道:“也不知道你的拍照技术怎么样,等找时间去照相馆洗出来看看。” 她想到了后世网上有一种帖子,是各个妹子对自己那不会拍照的男朋友的控诉和鞭策。她想,程锦年应该也是个那样的。 只是……她没法也把这男人拍的照片晒在网上博大家一笑,因为……她什么都带不回去。 林木木收拾好忽然便低落下去的表情道:“我们拍几张合影怎么样?” 程锦年一听,自然高兴。 于是林木木将一位路人小伙子给抓了壮丁,让人家可劲给拍。 挽着男人胳膊的,搂着男人脖子的,趴在男人胸前的,亲上男人嘴的……应有尽有,被抓壮丁的小伙子想来应该还是个单身狗,脸上绯红一片,心里只琢磨,这男人的对象还真是个大胆的。 当然,脸红的不只是这小伙子,还有程锦年,他想,自己这女人真是个让人招架不住的,但总能让他心里甜丝丝的,让他愉悦。 这个女人带着他,去了太多太多他知道和不知道的地方,那熟悉的感觉,倒像是她就长在这里似的。恍惚间,他也在想,也许这个女人本就是平城人,因为她的口音就是平城口音,不知什么原因竟去过百山洼。但若是平城人,却又像是没任何家人的样子。她本来应该就没什么家人了…… 关于这个女人的一切,她都不想跟他提起,一直是个迷……这个迷一样的女人,像个仙女一般落在了他们百山洼,成了他的媳妇,这也是个迷,迷得他毫无真实感,像一个梦。 无论逛到哪里,这个女人总能给他讲出一堆的典故,比个导游都专业。不但能讲出典故,还能讲到未来,她总说,这里以后会怎样怎样,他便问,以前的你知道,以后的你又怎么会知道?她答,瞎说而已。 两人就这样,白天走到哪里,逛到哪里,也吃到哪里,腻歪到哪里。晚上回到四合院的后罩房,不管多累,都可以缠绵着滚上一滚。 日子过得堕落又酸爽。 酸爽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大家纷纷赶回平城的时间,只要都回来了,他们便要忙碌起来了,像过去的半个月那样完全放空的日子是没有了。 于水秀在回平城的时候,果真将老程家的另外三个人给带了来。 既然程锦年一直嘱咐她,不能说出林木木的存在,她便始终守口如瓶着,即便是婆婆和亲娘刨根问底地为她操心打听着,她也没开口。回去后,她才知道,果然所有人都猜着她是跟程锦年走的,只见她一人回去,便口水四溅,议论什么的都有,无非主要是说她可能被抛弃了。又见她想带着老程家二老一小去平城,议论的方向就又转了,说她其实早跟程锦年在一起了。 于水秀只得苦笑,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没有跟那个男人在一起过,更没有机会被他抛弃过。 来平城的一路,老程头和老程家的一直笑意颇深地看着她。 于水秀知道,这两位老人肯定跟村里其他人想的一样,只觉她早就跟程锦年在一起了。 老程家的说道:“水秀,俺看你出去了这一年多,倒比以前白了,那平城看来还真是养人的地方。你只说大年忙,所以才让你接俺们过去,你跟那大年在平城到底干啥呢?” 于水秀只得简单做了回答。 老程家的又说:“看来还真是比留在百山洼要强多了,只是你们既然都在一起了,咋不见你肚子大起来呢?你们总是岁数都在这里了,还是早点生娃比较好。” 于水秀只还是个苦笑。 到了平城以后,于水秀将老程家的三人送到了程锦年在年前就找好的房子里,然后便回了四合院,后边的事情就交给程锦年了,由着他随便说辞和解释。 从来不曾在晚上缺席这后罩房的男人竟告诉林木木,可能有两天他回不来,若是害怕,让她回前院的正房住两天。 跟爹娘和弟弟总是一年多不见了,他想好好陪他们两天,顺便安排下让弟弟看病的事儿。 林木木一顿,便点了头。 她本想问问是何事,但没开口。以前,这男人有什么安排,若想告诉她,都会主动说。既然他不说,她也没必要问。这个男人以后的路总是他自己的,没必要事事跟她汇报。况且,她也得忙碌起来,年头已过,她的目标已经迫在眼前。 因为她的不过问,程锦年小小地失望了一下。 在他的心里,这个女人对他的事情好像从来没有关心过。他本来是希望着她会问的,连说辞他都想好了,可是她没问。 谁知,过了两天,那男人还是没回来。 林木木心里骂道:骗子,说好两天的,却没有回来。 她自己根本没意识到,那个男人早已挑着她的神经,竟掰着指头算着他说的话。 心里刚骂完,电话就响了。 竟是程锦年! 提醒她晚上早点睡,还得再过一天才能回来。 林木木弯起嘴角笑笑,原来他也记着自己说过的话呢。 直到第二天,程锦年才回到了四合院的后罩房,只看起来有些颓废。 这次林木木再也架不住好奇,便问:“怎么了,是不是工程上出了什么事?” 她问了,他却不答,只在坐下后伸手揽住了她的腰,将脸贴在了她的身上。 此时的男人已不是那个威武的汉子,而是像个无助的孩子。 林木木母性一被激发,再也收不住,抱了抱他的头又问:“到底怎么了?” 程锦年沉沉回答:“没事,俺就是有点累了。” 说完,贪恋地在她的腰上再蹭了蹭。 爹娘和弟弟来平城,他本是隐瞒了这个女人的,此时便什么都不能对她说。 “那你早点休息吧。” 放开怀里的男人,推他上了床。 林木木在心里疑惑,这个男人一定是遇到什么事儿了,而且她发现,那于水秀从老家回来的这两天也总是请假,整天地不回来。 既然他不说,她只能去问于水秀。 “你早点睡,我去趟前院正房取东西。” “木木……”林木木刚走到门口,那男人便用低沉的声音喊住了她,“木木,你嫁给俺吧,好吗?俺们就按照平城的规矩来,领了结婚证,做合法的夫妻。你不想给俺生儿子不要紧,那就不生,只俺们两个人,一起过日子。” 林木木:…… 又是老生常谈。 只今日这男人的情绪不大适合她再说出只谈一年这种刺/激/性的话,便什么也没说就出了门。 躺在床上的程锦年闭上了眼睛。 她还是不肯接受他。 也许这么久的接触,越来越默契和甜蜜的关系,只是他一个人的错觉,到头来她还是不可能彻底地看上他,没有跟他过一辈子的打算。 既然如此,他想不明白那个女人为什么会选择跟他谈一年。所以,她自始至终就是一个谜。 到了前院,林木木根本就没进正房,而是直接去耳房里找了于水秀。 于水秀死活不想开口,毕竟程锦年交待过她,切不可让这个女人知道老程家的人都来了平城,也不能让其知道其他的事。 于水秀之所以知道了其他的事,是因为程锦年的爹娘来到这陌生的地方,她总想着过去照应下,然后碰巧让她撞上了,并且老程家的只当她已经是程锦年的媳妇,倒什么也没瞒她。 “俺去问问大年,看他让不让俺跟你说。” 于水秀就作势要出门。 林木木无语。 程锦年要想告诉她,她也不用跑来问她了。这于水秀还真是跟程锦年一个德行,死脑筋。 见林木木这听不到真话就誓不罢休的样子,于水秀只得咬了咬牙,道:“俺可以告诉你,只是你得想办法让大年别埋怨俺,以为俺是个嘴巴松的。” 最后,于水秀终于还是全都和盘托了出来。 第53章 53 四合院 老程家两个老家伙以及程锦月来平城了? 林木木只觉心里一阵膈应。那些人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 她也没想过还会再听到他们的消息。因为他们,使她觉得自己跟程锦年的交往都变得荒唐起来,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跟一个给了她黑点的男人走到一起的。 而且狗血的是, 竟然还出现了个程锦年的亲爹! 据说那亲爹在全国的帽子都摘了以后,才开始下决心找找那个已经丢掉了快二十年的儿子, 奈何程锦年小的时候被倒过好几手, 所以一找就找了几年。最后好不容易锁定了百山洼老程家,去了后才知道程锦年根本不在老家, 外出务工了,至于去了哪里,老程家生怕人家亲爹将儿子认走, 他们可就白养了,所以死活不吐口。只那亲爹给留了联系方式, 说有困难找他,如果有机会的话, 他还是想见见程锦年。 老程家三人来到平城以后, 程锦年想办法让程锦月进医院看上了病, 据说找的还是相关方面的专家。经那专家一诊断,程锦月的病可以治治试试, 但需要多久, 需要多少钱,能不能彻底治好, 医生都不可能给准话,只建议他们,真想治的话,最好在平城待上一段时间,定期治疗。 两个老家伙一听医生没有给小儿子的病判死刑, 恨不得赶紧跪地上谢祖宗。但是,在他们想来,既然是平城的大医院,要治好程锦月的病,应该得花一大笔钱,他们在平城待的这段时间也得有花销。他们不知道程锦年有没有赚到这些钱,也不知道他肯不肯为弟弟出这笔钱,所以,他们一商量,便决定找程锦年的亲爹,若是那亲爹肯给他们这笔钱,他们不介意那人将程锦年认走,反正小儿子的病还是有希望的,他们老程家的香火也不会断了,确实也再犯不着非得把一个没有血缘的程锦年再藏在身边。 程锦年的亲爹就在平城,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去找了老程家的人,当即便答应给了他们一笔钱,这笔钱莫说给程锦月治病,就是全家人都待在平城混吃等死一辈子也够了。老程家三人吓得差点掉了魂儿,心里默念:这大年是赶上了个厉害亲爹啊。至于这牛逼的爹到底是干嘛的,于水秀不知,其他人也不知。 钱一到手,老程头便如约将程锦年给带了过去。那亲爹一见到程锦年,激动的热泪盈眶,因为这曾经丢掉的儿子简直跟自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程锦年正一脸懵逼,老程头就催着他赶紧认爹,还说他以后就不是老程家的儿子了,要改回亲爹的姓。只程锦年倔驴一个,怎么可能会认个陌生人当爹?虽然他也看出了自己跟那人非常相似,虽然他知道自己不是老程家亲生的,但他还是做不到冷不丁去认个爹。 而且那亲爹没打算将他认到家里去,因为程锦年的亲妈早在生下他不久后就去世了,亲爹已另娶他人,有儿有女的一大家子,人家不想改变如今的家庭格局,只说万分希望父子能够私下相认。 程锦年心里不由淤堵起来,敢情他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有人已经拿他做了交易,而交易的结果是老程家拿到了钱,想找儿子的人也找到了儿子,只他……成了个两头不要的,老程家拿着对他的养育之恩把他“卖”了,另一边也没打算让他进家门。从他记事起,他就知道自己的情况,他一直觉得爹娘待他挺好的,他从来没想过有关亲生父母的事。长大后,他觉出了爹娘待他的好跟对程锦月的好不一样,但是他同样没想过找自己的亲爹娘。直到现在,他也没想要认这个虽然跟自己相像却实则陌生的人当爹。只是……他是真的没有家了,因为老程家已经不要他了。 林木木捋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便忽然明白为什么后罩房的男人又说让她嫁给他。 因为……他想她能给他一个家。 可是……她也给不了他。 从前院回到后罩房的门口,林木木就在那里站了会,透透气,心里有点堵。 每个人都渴望有个家,真正有爱的家。 她有,她的家在三十多年以后,虽然只有她和妈妈,但她们之间是相爱的。 至于她跟程锦年之间,她不敢去想爱与不爱的事儿,因为没任何结果,想了只是徒增烦恼罢了。 刚才在于水秀的耳房,她甚至一时冲动,想说,等她离开以后,希望于水秀能够好好给那个男人一个家。但那话只酸涩地沉在心底,怎样都说不出口。 推开房间的门,见男人沉沉地躺在床上。 想来应该是睡着了。 林木木蹑手蹑脚地走近,直接上去躺到了男人的怀里。 随着身体一紧,才知是程锦年搂住了她。 原来这男人根本没睡。 睁了眼睛的男人翻到了她身上,一把撕掉了她的衣服…… 今天,他骑着摩托车走在平城的马路上,大脑很空,但眼睛是亮的,他看到两边高矮不一的建筑,闪着星星点点的光,每一点光亮之处都是一个家,只他没有。 以他现在的财力虽然买不起几层的小洋楼,但是他能买得起其他的房子。而且他还会有更多的钱,很快也许他就可以买下目前这套四合院。 但是,房子他能买,家却不能。这个女人不愿意给他一个家。 即使这样,他却还是无比贪恋她。这女人的心他怎么都摸不着,只这让人欲罢不能的身子他可以一遍一遍地要…… 对程锦年来说,虽然林木木不想给他一个家,但是他却不会停下为他和那个女人的“以后”而努力的步伐,在他想来,还是他的实力不够,若是那个“以后”达到了她的要求,也许她就会改变主意了。 这么想的程锦年继续跟女人学着文化,同时想跟她学画画,在他看来,那女人不但文化高,而且画的很好。所以,他想,应该是她自己擅长,才喜欢也擅长的男人吧? 当然,他没忘记,那女人喜欢的男人除了有文化,会画画之外,还得有钱,他觉得自己还不够有钱,还得继续努力,他想到的最好的途径就是用银行的钱去为自己赚钱,用银行的钱去想办法循序渐进地收购或者控制一些建材工厂。 几番交涉下来,程锦年对于银行的规程有了大体的了解,有抵押才好拿到贷款,可是,他没有任何固定资产,他手下的工程都属于各个单位,不属于他个人。 冥思苦想中,他能琢磨的还是自己手头的钱,他本来是想拿来买一套属于他跟那个女人的房子的,但那个女人死活不肯答应他,现在买自己住的房子倒不是当务之急,他可以用来先去购买一家小型建材工厂的股份,只要他占了大头,那他便有了话语权,可以直接将工厂抵押给银行,从银行拿到贷款,然后连环套地再去收购或者控股别的建材工厂,这样的话,就可以循环起来了。 程锦年能够为各个单位承建工程,他本身就已经是各大建材商最想拉拢的资源,所以没理由不去利用这个优势。效益好,蒸蒸日上的厂子不是他考虑的对象,他要的是那些垂死挣扎,亟待拯救的,因为这样的才肯放手。 当他这个“甲方”的大救星出现在那家工厂老板面前的时候,一切都是那样顺理成章地便达成了心愿。程锦年带去的钱,不够占股份的大头,但是他承诺这家厂子以后所有的建材他全部包圆,根本不用再愁销路,那老板当即答应让程锦年成为了那家工厂的实际控制人。对于那老板来说,虽然失掉了厂子的控制权,但好歹还占不少的股份,将来的利益也是眼见为实的东西,总好过自己出去苦苦打关系还找不到什么好的销路,最后破产要强。 一切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开始了…… 后罩房的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极少谈论各自的工作,尤其是程锦年,到目前为止,林木木只以为他还是过去那个包活揽活的小包工,他冒过的险,闪过的念,以及生出的志,他不曾说,她也不曾问。 因为,她始终认为,他以后的人生是与她无关的。只她不知道,那个男人所做的一切最初都是与她有关。 程锦年去照相馆取了照片,多的数不过来。 过年期间,他一卷一卷地拍,恨不得要把那女人所有举手投足的瞬间都拍下来。 在后世,经常拿着手机随便拍的林木木,压根就忘了还有送到照相馆的胶卷。见程锦年兴致盎然地带了回来,她只觉这种兴奋她已经无法体会。 他拉她一张一张地欣赏着,每一张他都能说出当时的情景。哪怕是里边有些在林木木的眼里丑的夸张,他也说好看。他说:“你怎样都是好看的。” 即便不看时间,只天气越来越热,林木木便知道,离她跟张伟民要回去的日子是越来越近了。 扒拉了下自己手头的钱,十几万,果然比第一个年头要多。 所以,她开始悄没生息地打听四合院,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包括程锦年。张伟民知道了只会嘲笑她,而其他人知道了,则会胡乱猜测,因为她要买的四合院不是给自己,给一个在他们眼里完全陌生的小姑娘。 像是冥冥注定一般,总有好运降临到她的头上。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是,西侧的邻居正有出售的打算,因那家打算卖掉,举家赶赴国外淘金。 林木木心里一哂,后世的新闻果然没有欺人。改革开放几年来,许多人存了出国的梦想。 只是,人家开价是二十万,再也没有一分回旋的余地。因那格局跟她现在租的是一样的,林木木自然知道,二十万确实是良心价,若不是人家急着凑钱,断不会这个价位出售。 林木木还知道,即便是到了三十多年以后,这个位置也一直没有拆迁,坐落的四合院成了整个平城人向往和猜测的神秘之地。 她想买下来。 可……手头的钱是差着几万的,林木木蹙起了眉头。 想都不用想,一旦她告诉程锦年那个男人,她现在缺钱,即便她不给出任何理由,那个男人也会倾尽所有地给她。 但是,她不想让他知道。他的人生以后与她无关,而她的又怎能让他掺和? 林木木最后决定,还是从供货的工厂那里下手。 她让各工厂给她再供一批货,量大一些,因为钱是后付的,所以等她全部批发给各商贩以后,中间的差价应该差不多就出来了。 签合同那天,林木木找来了乔欢欢,以及乔欢欢的妈妈,也就是她的姥姥。另外,她还带了一名律师。 听这个一直戴着口罩,只露出两只美丽大眼睛的女孩,想送给她们一套四合院,乔欢欢和妈妈差点惊得晕了过去。 乔欢欢还好,毕竟这位“姐姐”已经给过她两次惊喜,第一次是为她买了零食,第二次直接给了她五万块钱,这钱她很谨慎地只告诉了妈妈,而且没有说出具体数字,只说有人赞助了她一笔钱,可以供她去学习京剧,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真的学了京剧,这辈子都不敢再做的梦变成了现实。这些都是因为这位“姐姐”。 可这次……这位“姐姐”竟然要送她们四合院?!乔欢欢怎么都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上次给她钱的时候,这“姐姐”说不想看着她放弃自己的理想,所以愿意帮她。可这次呢?又是为什么? 林木木接了乔欢欢眼里的震惊,只笑道:“欢欢,我跟你说过,我们有缘,你不需要知道为什么,你只要知道,这是我送给你的,这些一切都只能归你。” 乔欢欢的妈妈在一边只惊得不知道说什么,如坠梦里。 她是听女儿说过曾经给自己钱,让她去学京剧的是一个大姐姐,可是,这大姐姐怎么会直接送欢欢房子,还是四合院?! 林木木不想跟这姥姥解释什么,若不是乔欢欢还未成年,没有独立签订购房合同的能力,她都不会让乔欢欢将自己的妈妈带来。 最后在律师的操作下,合同由乔欢欢的妈妈签订,但产权人写的是乔欢欢,而且是独立持有人,乔欢欢的妈妈只监护到乔欢欢十八岁成年即可。本来这房子不需要贷款,所以手续相对简化。 一切办妥之后,乔欢欢将林木木叫住了。 “姐姐,你能摘下口罩,让我看看吗?” 这个对乔欢欢来说,犹如天上掉下来的天使姐姐,她却从来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子,只看到了那双美丽的眼睛。 林木木又是一笑。 “你现在不需要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你只需要记住,好好学你的京剧,实现自己的梦想,好好守住这套房子,这是你将来的港湾。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一切真相。” 乔欢欢:…… 到目前为止,林木木已经完成了来这个时代所有的任务,了了妈妈,也了了自己的夙愿。接下来只需要将货赶紧批出去,好回了款,付那些供货厂家的尾款。 那个晚上,张伟民来找了她。 笑嘻嘻的模样告诉她,这厮早就等急了,巴不得马上回去,竟对目前的时代丝毫都没有留恋的样子。可是,她……好像有些舍不得。 “如果没记错的话,咱们穿来的那天是七月六号,不知道正好两年,有零有整地回,还是会前后错几天。”张伟民说。 七月六号…… 林木木默念这个日子。 还真的很近了呢。 第54章 54 又疯 林木木想, 待她一离开,赵玉刚也好,于水秀和郑小柔也好, 还是住在库房那里的几个人也好,若是还想做下去, 他们便接着, 也算是她与他们相识一场的一点贡献。若不想,他们每人自有自己的打算, 不需要她操心。 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自己来操心才是。 程锦年的也是…… 今天晚上,程锦年回来的很晚。 她早已觉出这个男人好像真的是比以前要忙了。 “大年,你过来。” 程锦年凑近一看, 是几幅看起来有些年头的画。 这是林木木收来的,自从上次乔欢欢撕了她的画, 她是再不敢将这些交给那个少女妈妈了,本想收画的事儿就打住了, 但奈何一接到什么电话, 说哪里有好画, 她又忍不住会过去,确认后, 自是忍不住拿下, 爱画之人见了画就像抚琴之人见了好琴是一样的,何况这些画在这个年代是那样便宜。 “你看这些画怎么样?” 程锦年琢磨了一会, 摇摇头。 “不好看,还没你画的好呢。” 林木木“嗤”一声笑了出来。 指望这个刚刚褪去村夫外衣的男人有什么鉴赏水平简直是天方夜谭,不只是他,大部分老百姓都不具备这些素养。 “你不是说要学画吗,可以参考下。” 林木木一直觉得这个男人老说他要学画画是开玩笑, 若只是为她,更是没有必要,她那时候随口一说才是真真的开玩笑罢了。 程锦年笑笑,“俺还是想你教俺画,况且俺参考这些玩意干啥?俺学了画以后只想画你,别的俺没兴趣。” 林木木捂嘴笑了。 心想,要不要提醒这个男人,切不可给撕了或者扔了,以后值大钱的。 不过,她又想,不识货的人,别人说什么又有几个人会相信?算了,给他了,便由他处置吧。 谁知,听这男人喃喃道:“虽然没你画的好看,但既然是你给俺的,那俺一定好好保存。” 林木木眼里一喜,这就对了,希望等她离开以后,这个男人也不会因为她的离开,而将这些画扔了才好。 以前看电视,总有一些情节,分手后,女孩子感觉受到了伤害,将男人送的大钻戒直接就傻逼地扔了,她感觉相当可惜,为什么不卖掉? 她想,程锦年这个男人应该不会这么傻逼吧?好歹将来卖掉也行。 见这男人托着下巴,砸吧着嘴,假模假样地“欣赏”着眼前的画,那样子竟有几分违和的可爱。 林木木上前揪了揪他的耳朵,然后又咬了上去。越是时间迫近,她总觉得想要这个男人的心便越是强烈。 几番鏖战下来,这次好似受不住的是程锦年。 “木木,想不到你是个这么疯的。”说这话的时候,气儿都没喘匀。 林木木“嗤嗤”而笑。 确实比以前造次了很多。 因为她知道疯不了几次了。 “怎么,你不喜欢?” 男人紧紧地搂住了她,激动地答:“喜欢,俺简直喜欢死了。” 喜欢的都好似忘了女人告诉他的一年恋爱期就快要到了,或者说,不去想,便假装忘了。一个跟他如此疯狂的女人,他真的很快要忘了那个恼人的期限。 让程锦年差不多忘了的不只是林木木给他的那个期限,还有一个“脑子有病”的女人——肖明悦。 当那个女人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程锦年第一时间都不记得她叫什么名字了,甚至不记得他们曾在什么地方见过。 自从他没有再大面积地蚕食肖富的地盘,以及这个女人消失之后,程锦年甚至一度以为不会再有什么危险,留在他身边以及林木木身边的保镖都已经撤了一段时间了。可没想到,这个叫肖明悦的女人会再次出现。 肖明悦也感觉奇怪,以前任是什么样的男人,玩几天也就放下了,从来不会再想起。可这个看起来已经不大像村夫,但实际上就是个村夫的男人却让她一直惦记着,即便在国外,各种肤色的男人相伴,她也总会想到这个男人威武的身材,吸人的眼,以及在水里的时候,他托上她身体的那双有力的手。 她自小只要想要,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可这程锦年成了例外,正因为是例外,才让她触了一回霉头。想着断不能白白触了霉头,所以她回国了,在爸爸还没有“警告”,再次要送她出国之前,她势必要把这个例外给去了。 “程锦年,条件你开,只要你应了我的心意。” 程锦年望着这个恣意跋扈的女人,又一次想说,真是个脑子有病的,自古都是土匪男人强抢女人,他第一回 见有女人公然强抢男人的。 程锦年没尝过手握权柄的滋味,就说富裕也还没到乍富、暴富的程度,他自是不知道拥有这些的人是怎样的为所欲为。 “俺什么条件都没有,俺也绝不会答应。”他说。 肖明悦咬了咬后槽牙。 还真是个有骨气的男人。 她是谁?金枝玉叶一样女人,就程锦年这样的村夫,若不是下了一回水让她记住了,给她提鞋都没资格,他竟然敢在她面前三番五次地装“贞烈”?! “你那媳妇我知道,叫林木木吧?除了那张脸还过得去,别的能拿得出手吗?没有任何背景,就是个满身铜臭的庸俗卖货女,还背着你出去打野食睡男人。那史诗是你知道的,别的她还睡过多少你知道吗?” 肖明悦极尽污蔑讽刺,程锦年气的血液乱窜,恨恨道:“在俺的眼里,你给她提鞋都不配!你刚才说的话以后若是再敢说一次,俺不介意替你爹娘揍你一顿,他们就没教你怎么说话,怎么做事。俺不打女人,但你这样的,俺可以破例。” 肖明悦“咯吱”一声,差点把牙花子咬烂。 竟然说她给那个卖货女提鞋都不配?! 破口大骂的话还没来得及出口,那可恨的男人竟早就闪得没了人影,对她嗤之以鼻的样子像把她当成了瘟疫。 肖明悦良久过后才松开一口几乎咬碎的银牙,冷笑浮上嘴角:“我不会给她提鞋,我会让她以后连鞋在哪儿都看不见,或者压根就不需要再穿鞋。” 这话里透着逼人的寒意。 这日,林木木没留在后罩房,而是来到前院正房里算着账。 张伟民又来找了她。 这厮不知紧张成什么样了,竟像是再也坐不住了。林木木也紧张,但她必须得把刚刚收到的货弄出去,所以没工夫紧张。 张伟民进门后,坐下就说道:“木木,我又做梦了,非常清晰,就是那边一个月,这边两年,而且在梦里,真的感觉我们就要回去了,像是有什么警示和预言似的。你没做这样的梦吗?” 林木木摇头。 这几天晚上玩的确实太疯了,累的什么梦都没做。 “张伟民,你说会不会真的就是个梦,我们根本不可能再回去,只能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 张伟民一呆。 脸上闪过的一丝惊慌没有逃过林木木的眼睛。 看来这厮是真的很怕留在这边,真的很想回去。 她呢? 她很想回去,她又很想……留在这里。 “林木木,你说什么呢?你难道不想回去吗?在那里,你有妈妈,有名校的学历,有……年轻有为的男朋友,你会有很好的未来和生活,而且那是一个繁荣、文明的时代。可这里呢,什么都是落后的,你在这里有什么,你连个身份都没有,只有你那一堆货和一个文盲村夫。” 林木木瞪了他一眼。 年轻有为的男朋友?他还真敢想。 她当然要回去,不是因为那个繁荣文明的时代,也不是她名校的学历和光辉的未来,只因为那里有她的妈妈…… 林木木嘟哝道:“谁说我不想回去。” 张伟民笑了,然后说:“我跟你讲,这几天咱俩不能分开。” 林木木讥笑。 瞧他这一脸紧张的样子。 “张伟民,咱们来的时候大脑一懵就穿了,又不用自己认道,你别搞得像个从没出过远门的小媳妇似的,还怕迷了路啊?” 张伟民咬牙瞪了林木木一眼。 心里想的是,你就噉瑟,看你还噉瑟几天。 张伟民离开后,林木木再也算不下去了。 每当有些难言的情绪涌上来的时候,她就特别希望那个男人能够在身边,抱住他,亲他,要他…… 回到后罩房后,发现那个男人根本没回来。 他很忙,她知道。 但若是告诉他,他们没几天了,他应该会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陪着她吧? 男人回来后,她又跟他例常疯了一次,然后便窝在男人怀里睡了。 她什么都不会告诉他,她不需要他一天二十四小时的陪伴,就要这夜里的疯狂和瞬间的欢愉就够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张伟民的神神叨叨,林木木也做梦了。 在梦里,又出现了那种大脑刹那间被抽离的感觉,她懵逼着陷入黑暗…… 有一个人伸出了手,想抓住她,就像曾经梦里的妈妈那样。她听见他撕心裂肺地喊着她的名字:“木木,木木——” 她也想抓住他的,她也在喊着他的名字:“大年——” 她什么都没抓住,所以她哭了,哭得肝肠寸断。 大年,大年…… “木木,你醒醒,木木!” 有人不断地摇晃着她,才终于将她从梦中唤出。 她看到了那双总喜欢直勾勾望着她的眼睛。 “大年!” 她扑在了他的怀里,泪流满面。 “木木,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 她点点头。 确实是一个噩梦。 他轻柔地拍着她,像在哄一个婴儿:“木木,不怕……” 第55章 55 离开 仓库里的货已经清点利索, 林木木让赵玉刚他们赶紧往外批发,她的时间已经不多。 上次因为买四合院,短着的那几万块钱便是供货厂家的货款, 这次的货全都出了,正好两次的一并结给人家, 她不想自己离开后, 留下点什么不好的东西,影响了她已经没了任何意义的信用名声事小, 影响了所有人接下来的生活事大。无论是跟着她的赵玉刚他们,还是平城周边的李伟他们,亦或是临城的那些人, 都信任她,也厚待她, 她不会跟他们告别,但是, 她希望他们每个人都能有个比较好的生活和未来。 林木木此时实在不知道, 她在琢磨了别人的生活和未来, 却有人早就琢磨上了她。 库房那边的人基本上都是赵玉刚招来的,平时跟她对接不多, 一般都是由赵玉刚安排任务给他们, 但他们的名字林木木还是知道的。 天刚一上黑,有个叫小武的小伙子来四合院找了她, 见她没在前院,还特特跑到后罩房。 这小武说,他们清点好的货出现了重大错漏。 货出现了错漏?还是重大错漏?林木木一惊。 货物繁多,若说每次都不出错也不可能,但以前还真是大错没出过。 “赵玉刚呢?” 平时都是赵玉刚具体负责, 林木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 小武脸上带着焦躁的表情,道:“俺没找到他,可是明天就得大量地往外出货了,这可怎么办?” 林木木沉了沉情绪,她知道现在着急也没用,便跟小武说:“我跟你一起过去,看看再说。” 着急的情况下,还是没忘这小武不会骑摩托车,她要骑过去的话,势必得让他坐后边。所以,她决定跟小武一起走到库房那边。 一路上,说是走,两人飞快的步伐看起来都像是跑了。 林木木一头扎进库房的一个房间后,便开始噼里啪啦地在纸上算着货物的数量,想的是,账上对了,然后再去清点实物。 她在埋头往坑里跳,有人却悄悄将门给上了锁。 她根本不知道,有个巨大的危险在向她靠近…… 直到浓烟滚滚,呛了她的鼻子,林木木才惊觉地意识到好像有什么不对劲。 不会是失火了吧?!他们这库房里以生活用品为主,最易着火。 林木木心里“噗通”一下,人便跳了起来。她想赶紧出去看看,谁知,手一拽门,竟然从外边锁了?! 林木木原地呆住!大脑也瞬间空白,只冒出一句:难道有人想烧死她?! “小武,小武!” 她大喊了几声,毫无回应。 小武? 是他将她引到这边来的! 那么,门也一定是他锁的! 他……为何要烧死她?她甚至都跟他算不上熟悉。她是他的老板没错,可是她没有苛待过任何人,包括他。 “有人吗?” 林木木剧烈咳嗽起来,同时感到了周身的寒冷和绝望,对,即便浓烟已起,火也扑来,她还是感到了寒冷。 她是要死在这里吗? 她不能死在这里!她马上就要回去了,就要见到妈妈了。 她迅速将身边暖瓶的水倒在一件衣服上,捂住了自己的口鼻,并颤抖着坐在了门边。 “大年,救我!” 这次的呼喊比在老褚家的时候还要凄厉和绝望,这次她遇到的是死亡。 那次她等到了自己的天神,这次还能吗? 这次没有…… 她撑了很久,她的天神还是没有出现。 她想,原来她是要死了,她再也回不到妈妈的身边,也没法再留在那个男人的身边。 她已经……撑不住了,她感到了周身的灼热与喉间的窒息。 眼皮子也越来越沉,最后缓缓地闭了上去,在意识的最后一刻,心里默念了两个人:妈妈,大年…… 她听说,人在临死的那一刻想到的人,便是自己刻在了心上的。她爱妈妈,她知道。原来……终是在心里也装了他。 她心里骂道:那个村夫! 林木木醒来的那一刻,犹如做了一个生死大梦,她甚至都分不清现实与虚幻。 “木木……” 有个沉哑的声音响在了她的耳边,像在泣着血。 是他的声音! 她没有等到他的身影,可是此时听到了他的声音。 林木木瞬间泪如雨下。 林木木转了下头,眼前是男人灰儿吧唧狼狈的脸,以及那双深红的眼睛。 她想,他哭过。 程锦年确实哭过。 他回到后罩房的时候,摩托车还没停好,便见库房的方向像是有浓烟升起。他心里“咯噔”一下,然后就往房间里跑,竟然林木木不在。他骑上摩托车就冲了出去,他当时还侥幸地想,一定不是那女人的库房,即便是,那个女人也一定不会在现场,她本来就极少去现场的。 与他一起到达现场的是张伟民,他说有个叫小武的去前院找过林木木,那小武便是住在库房这边的一个员工。 张伟民也是看到这边浓烟后,才往这边赶的。 程锦年一听林木木是被小武叫走的,应该就是来了这库房,可是此时火已烧起,实在不知道那女人是否被困在里边,也不知道被困在了哪里。 他没时间想别的,只一头便冲了进去。张伟民也紧随其后,跟着他冲了进去。 他们就这样挨间找着,汹涌的火势扑在程锦年的脸上,竟有些麻木的感觉。 他只想,那女人不能有事,不能有事…… 直到现在程锦年还是痛恨,他为什么不早点回家,不早点把她救出来?如果可以早一点,她白嫩的胳膊就不会被烧伤一块了。 他还痛恨,为什么早早撤掉了本来放在她身边的保镖?他终是太大意了,对人性的估计太乐观了。 见男人趴在她的手背上,痛彻心扉的样子,林木木扯起嘴角笑了。 沙哑道:“我一直在等那个将我从老褚家救出去的天神,我相信这次他也一定会来救我,果然他还是来了。” 程锦年闭上眼睛,眼角有泪。 他是来了,可是他来晚了。 “大年,谢谢你又一次救了我。” “还有我呢。” 刚刚让医生帮他处理完伤口的张伟民从外边跑了进来,脸上也是灰儿吧唧的。 这次他进去了,他没有像上次那样当懦夫,但是,还是程锦年这个村夫的运气好,都是冒着危险去救人,偏偏让他找对了屋子。 林木木看张伟民的样子,知道他终还是为她冒了一回险,便笑着说了声“谢谢”。 不一会,其他人也纷纷赶到了医院。 唯独没有小武。 本来醒来后就没什么大碍了,林木木便要求回了家。 在后罩房,程锦年抱着她那条白嫩的胳膊不撒手,满眼的疼惜与悔恨。 “没事,不就是将来留个疤吗。” 林木木安慰着程锦年。 只男人还是死死地盯住这个将来可能会留疤的伤口,喃喃道:“多好看的胳膊,却要留个疤,都怪俺……” 又开始自责。 林木木转移了话题:“张伟民也被烧伤了?幸好你没事。” 程锦年说:“他是因为皮太嫩,太薄,跟个娘们儿似的。” 林木木捂了下鼻子,笑着轻咳一声。 这两个男人无时无刻不想着相互埋汰。 接下来,程锦年重新偷摸安排了保镖到林木木身边。他想的是,以后永远不能再撤,不管什么情势之下。 另外,他必须要去调查清楚这起大火的来龙去脉。 肖富,脑子有病的女人,小武…… 而林木木则陷入了愁云惨淡的局面。 她的货全被烧了! 所有的损失,加上原来短着的几万块,一共是十几万。 十几万! 她这第二年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她想,可能她跟妈妈注定没有住四合院的命,目前来说,她们母女连拥有一套平城的普通房子的命都没有。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林木木打算让乔欢欢再把西边的四合院还给她,她出手卖掉,就可以将所有的款全都付清了。她不想最后背着一个“骗子”、“无赖”的标签离开。 可是,当她找到乔欢欢,想要回四合院的时候,那个在她的印象中还有点青涩的少女瞬间毛楞起来,那坚决的态度仿若一个成年人。 林木木苦笑,这是她的妈妈啊,妈妈对房子的那种执念已经从很小的时候就在心里扎了根,自然不会还给她的。四合院,于此时的乔欢欢来说,本是个遥远的存在,做梦都不会梦到的存在,可是,她给了,她让乔欢欢的梦实现了,此时让乔欢欢再还回来绝无可能。况且,现在房子监护在乔欢欢妈妈的名下,想要回来已是天方夜谭。 林木木想到了程锦年。 那个男人曾经把钱袋子给了她,可是她没接。 如今,若是跟他开口,他定会帮她。可是,她不知道那个男人到底有没有这些钱,在她的心里,他就是个带着队伍揽活的。而且,那是他的老婆本,她不能给他一个家,他以后总是要娶一个女人,成立自己的家。她有什么资格要他的钱,还是在有拿无回,没有任何回报的情况下。 最后,林木木决定,就背着无赖和骗子的标签走。她对不起所有的供货厂家,但是她不能对不起程锦年。在道德良心和那个男人的生活之间,她选择后者。 可是,那个男人为她选择了前者。 当程锦年将一个装了钱的袋子递到她手里的时候,林木木还是懵的。 “俺问赵玉刚了,一共下来可能需要付给人家十几万,里边这些应该足够了。接下来,你有什么其他打算再跟俺说。依俺看,你本来就不喜欢倒腾货,就别干了,玉刚或者水秀他们要想干,就让他们自己来,你就去画你的画吧。” 林木木:…… 她的心有点热,眼有点湿。 另外也疑惑,这男人哪来的这么多钱? “还有,你不愿跟百山洼那边有任何联系,可你现在胡跃进他们家户口本上,你没个身份,银行都没法办存折,老这么来回是现金,不安全,以后俺回去给你弄出来吧,让你也有个身份。” 林木木默然。 她哪有了以后,她哪会需要在这个时代的身份? “大年,真的不用,我……” “俺知道你手头肯定还有些钱,但你自己留着吧。俺早就说过,俺赚来的钱就是给你的。工厂的货款不能短了人家的,即便你将来不干了,也不可让人觉得你唯利是图,坑蒙拐骗。再说了,你不干,说不定赵玉刚他们还想干呢,总不能把他们的路也堵死了。” 林木木其实手头一分钱都没有了,这个男人根本不知道她把钱都给了一个叫乔欢欢的少女,还给她买了四合院。 “俺今天还有点事,晚上俺会早点回来。” 男人亲了亲她的额头就走了。 林木木盯着桌上的钱袋子,说了句:“傻瓜。” 那个男人就是个大傻瓜。 她的名声,前院那些人的路,她统统不想再考虑,她只要那个男人的生活能过好。 她不想要他这个钱。 林木木提起钱袋子就跑了出去,她想追上程锦年,好还给他。 跑出来了才想,真是傻了,晚上等他回来再给他也可以啊。 正想着不追了,直接回屋,只见张伟民朝她走了过来。 一副着急忙慌的样子。 “木木,我好像有点预感,咱们应该马上就可以穿回去了。” 林木木一愣。 “我怎么什么感觉都没有?再说今天也不是七月六号啊。” “我们来的时候在热气球上,你那时有没有印象,总觉得之前有点精神恍惚,还以为是在高空的原因。” 林木木想,老娘那功夫即便恍惚,也觉得是被你气的。 “我现在又有种那个感觉。” 林木木一听,原地震惊。 难道是真的要回去了?可是明明还有三天才七月六号。 张伟民道:“一开始我就说,不一定非得当天,前后错开几天也是有可能的。” 听罢,林木木转头就去找摩托车了。 “木木,你干嘛去?” 林木木心里很乱。 她想去找程锦年。 她不知道见了那个男人要说些什么,她本来没打算告诉他真相的。 可是,她真要离开了,他会怎么想?他会恨她吗?她没有欺骗他,她早就说过只跟他谈一年,是他总自欺欺人罢的。 而且,他还会再像上次那样去找她吗?这次他不可能再找到的。对,她得去告诉他真相,她不知道以前的自己在顾虑什么,迟迟不肯说。她现在要告诉他,她只是来自未来的一个人,她不属于这里,让他不要再去找她,因为他永远不会再找得到她。这次他还是真的彻底忘了那个叫林木木的女人吧,去找个媳妇,给他生个儿子。 “木木,我跟你一起。” 张伟民跳上了摩托车。 “你知道我要去哪里吗,你就要跟我一起。” “不管你去哪里,我都要一起,说不定我们下一刻就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林木木心里“咯噔”一下,然后摩托车便飞了出去。 张伟民那厮坐后边,让她老大不满。 正飞在半路上,忽然被一不要命的直接截住了去路,摩托车差点来不及刹。 截他们的是一辆轿车。 车门缓缓打开,下来了一个女人。 林木木定睛一看,瞳孔不由缩了起来。 竟然是史诗的那个什么明悦?! 看样子这女人是一直在跟着她。 肖明悦看了眼后边的张伟民,讥讽道:“林木木,你果然是打野食上瘾呢,先是史诗,现在又找了一个?我不管跟谁玩,好歹我还没结婚,你呢,都做了别人媳妇了,还这么不检点。也就程锦年那种眼皮子浅的男人还当你是个女人。” 林木木气的一个趔趄。 冷冷问:“你贵姓?” “肖,肖明悦,行不改姓坐不改名。”肖明悦一副傲娇的神情。 在她想来,稍微有点身份的人,听到她的名字,谁人不晓,只要晓了,哪个不是得毕恭毕敬,礼让三分。可是,眼前这些底层土包子除外。 林木木不屑道:“你在我跟前满嘴喷粪,是要干什么?” 肖明悦立眉瞪眼。 这个女人竟敢说她满嘴喷粪?! 肖明悦咬牙切齿道:“看来没烧死你,让你自觉命大了。” 林木木:! 张伟民:! 原来那场火不是小武一人所为,竟然背后是这个肖明悦?!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史诗那个渣男?! 只听肖明悦道:“史诗哪怕是一块抹布,我没扔掉之前,你既然睡了,那也不能白睡,你睡了我的男人,我便要睡你的。” 林木木咬牙说:“我跟史诗没睡。” 她想的是,得亏特么没睡,否则不够恶心的。 肖明悦哼笑一声:“一男一女交往,你告诉我没睡?” 又道:“不过睡没睡我也不在乎了,因为那个男人我已经把他扔了。我现在感兴趣的是程锦年,当然,以他的出身,我不可能跟他谈婚论嫁,只是玩玩罢了,你若是有办法让他就范,我倒是可以放你一马。” 林木木大惊失色。 这个女人竟盯上了程锦年? 这特么什么时候的事儿? “你这个不要脸的疯子,你还有脸谈出身?你从娘胎里就没带出一丝廉耻来,你给程锦年提鞋都不配,你还惦记他?!” 肖明悦气的胸口起伏,指了指她,然后对车里喊到:“你们下来!” 然后又转向林木木:“马上你就会知道,你一定希望自己还不如在那场大火里死了。” 林木木只见车里下来的两个男人,体型壮大,极度危险。 她想到了先jian后杀这四个字,不由哆嗦了一下。 身后的张伟民也下意识抓了下她的衣服,紧张所致。 林木木想起史诗在画室里,跟那个陌生男人提到过这个肖明悦,听起来是个有背景的,所以便成了这无法无天的坑爹货。 不过,这个年代,谈不上坑爹,毕竟没有那样的舆论监督环境。 当那两个大块头的男人,上来就想捉她的时候,林木木心里确实紧张起来,本来就要回去了,竟又开始了多灾多难的日子。 真是艹蛋的穿越! 张伟民大喊:“你们要干什么,还有没有王法!” 声音是打颤的。 刚喊完,张伟民先被打翻在地,接着魔爪便伸向了林木木。 “啊!” 林木木抱着头刚发出一声尖叫,只听“咚咚”几声过后,竟没等来那肮脏恶心的魔爪。 抬头所见,是两个威武精壮的背影,魔爪的主人正躺在地上龇牙咧嘴。 嗯?遇到见义勇为的英雄了? 这是林木木第一时间想到的。 “你们是什么人?” 肖明悦一时惊住,反应过来也不由慌张起来。 “你们知不知道我是谁,得罪了我会有什么下场你们想过没有?” 其中一个精壮的“英雄”道:“我们不知道你是谁,我们只是职责所在,保护该保护的人。” 林木木:? 保护? 不知道为什么,她大脑里忽然浮现出一个男人的脸,坚毅有型。上边的那双眼睛总是喜欢直勾勾地望着她,像只随时要吃掉她的野兽。 林木木心里忽而热了起来。 原来他一直在默默地做着她不知道的事情。 可是,她要离开了,那样一个男人不再属于她了,他将来会有其他想要保护的人,而她,回到自己的世界以后,不知是否还会遇到一个这样的人。 林木木抬眼盯住了慌张中的肖明悦,眼里显出一丝狠戾的影子。 “张伟民,把她弄到车上来!” 林木木指了指肖明悦。 然后转身看着两位面无表情的精壮男人道:“回去跟他说,谢谢他能想到保护我,以后我……不再需要他的保护了,告诉他,不要找我,因为他根本找不到,我……” “木木!”张伟民的一声直接打断了林木木要说的话,“你赶紧上来啊。” 林木木一看,张伟民已经把肖明悦押到了车上,那女人张牙舞爪地挣扎着破口大骂。 林木木直接跳上了驾驶位,回头道:“打晕她。” 张伟民一个劈掌下去,肖明悦果真消停了。 林木木发动车子,直接飞速冲了出去,只留两个精壮的男人立于原地面面相觑,以及地上两个躺着的恶心男人龇牙咧嘴。 “木木,你想干什么?” 张伟民问。 林木木喘了口气道:“我想……弄死她。” 他们马上要离开这个时代,悄没声息地弄死一个人,实在是一个万无一失的操作。 这个女人竟然想要烧死她,烧不成,又换招数来搞她,而且,这女人还惦记了程锦年,那男人被这种不知廉耻又无法无天的二代们盯上,哪会有安生日子过? “你弄死她?”张伟民不屑地说道,“你以前杀过鸡吗?没有吧?鸡都没杀过,你还要杀人?” “我是没杀过鸡,但我可以试试杀一个人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似的是什么感觉。” 张伟民看看身边昏迷的女人,感叹起来:“这种操蛋玩意儿要放在咱们那个时代,凭她刚才说的那几句话,一旦录下来,就能直接把爹坑死了。所以,还是那个时代好,我们赶紧回去吧。” 林木木专心飞着车,她也不知道自己开到了什么地方。 肖明悦在后边醒来后,一反应过来便开始大叫:“你们想干什么?我告诉你们,我若是少了一根毫毛,你们都得全家陪葬。” 张伟民扬起手,想再劈一次。 林木木制止了他:“让她醒着。” 说完,林木木靠边停了车,因为她看到了那条湍急的河。 “将她拖出来!” 说着,林木木自己抄上了他们放在车上的一把水/果/刀。 肖明悦被张伟民拖到一处峭壁边,有点高,下边响着急促的流水声。 林木木打开水/果/刀,直接抵在了肖明悦的脖子上,眼里带着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冷冽。 “只要我就这么切啊切啊切下去,很快这里就会血流如注,而你也就一命呜呼了。或者我也可以将你绑上石头扔进这河里,活活憋死和呛死,你想烧死我,而我淹死你,咱们还真是水火不容。” 她见无耻跋扈的女人眼里灌满了恐惧,任你是天王老子,面对死亡也是脆弱的怂蛋罢了。 她躺在浓烟火海中的感觉还是那样清晰和切肤,是真的恐惧、无助和绝望,那是火,没法控制。她现在也不想控制,她不想让这个女人只体会害怕,她想让她也体会真正的死亡来临的时候那种无助和绝望。 “你,你们,”肖明悦已经语不成句,“你们只要别伤害我,我可以答应你们任何条件,让我爸现在就派人送钱来也可以。” “我要你离程锦年远一点!” “好,好,我答应你,以后我绝不会再去找他,本来我也就是想逗他而已。” 林木木心里冒出一个“你妈逼”,你只是为逗一个男人,在其不肯就范的情况下,竟然想去杀害他在乎的人,以为那女人不在了,他就会奔向疯女人的怀抱? 这特么就是个神经病女人。 而她,跟一个神经病女人谈什么条件?! 她一旦离开,这个张扬跋扈、无法无天的女人照样可以继续想捏死谁就捏死谁,那个男人最终还是难逃她的魔爪。 林木木眼里又显出了厉色。 这是多好的机会,她杀了这个女人,不用坐牢,不用偿命,还可以为那个男人解了后顾之忧。 林木木推着身边的女人一步步向峭壁边挪去。 肖明悦眼里已极尽恐慌。 张伟民总觉得林木木这个小女人忽然变得让他感觉有点陌生,他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被烧的仇恨,还是因为对那个村夫的担忧,她变得这么凶恶起来。 “木木!”张伟民开了口,他不相信这个小女人能杀人,他也不想看着她杀人,“你有没有想过,你若杀了她,你是走了,可程锦年呢,一番蛛丝马迹查下来,很容易就会发现这个操蛋女人跟程锦年最近有些事儿。死了人,不可能没有凶手的,即便找不到凶手,警察也得找上一个,好给她那牛逼爹一个交待。” 林木木:…… 已经接近恐惧边缘的肖明悦感觉脖颈处的力道松了一些,就知道这个男人的一番话起作用了。 于是她想一把推开林木木,好逃走。 谁知……因她站的本就是峭壁沿儿,脚下一个打滑,竟直直地向后倒了下去,只留“啊”的一声尖叫几乎刺穿林木木和张伟民的耳膜。 张伟民看看下边流动的水,再看看林木木。 只见这女人放松了表情,整个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那女人死不了,她水性好着呢。” 希望她死,又做不到亲手杀了她,更怕给那个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上车吧。” 林木木喊张伟民的时候,自己已经迈开了步子。 车子再次发动后张伟民问:“咱们去哪里?” “去找程锦年。” 她想见他,告诉他一切真相。 她想跟他说,其实她不想离开他,她想给他一个家,给他做一辈子媳妇。只是,她实在做不到。 她还得提醒他,肖明悦是个疯女人,一定要小心。 如果老天还给她时间,她想再抱他,亲他,要他一次。 “啊!” 正琢磨着见到那个男人以后的事,林木木忽然觉出了张伟民所说的那种恍惚。 张伟民仿若无事,还不忘问:“林木木,你不会真的看上那个村夫了吧?” 林木木笑笑,然后就是沉默。 沉默了许久,才悠悠道:“是,我看上他了!” 张伟民:…… 心里有种意料之外,又像是在意料之中的感觉。 然后他听见开着车的女人疯了一般大喊起来:“程锦年,我想给你做媳妇,做一辈子!” 张伟民扭头看向她,见其泪水涟涟。 他只觉得忽然有种要死的那种蛋疼。 “林木木,别以为自己跟个女土匪似的,还想为了那个男人去杀人,指不定那程锦年正享受着呢,傍上个牛逼千金,以后在平城不得横着走?” “还有,你开的可是刚才那操蛋女人的车,她被你绑走了,家里说不定早就布好了天罗地网等着抓咱们呢,你就这么开到里边去?” “啊!”张伟民大叫起来。 林木木:“大年——” 作者有话要说: 中卷结束,哎,我可怜的男主,又被甩了。 第56章 56 他 “大年”两个字还卡在嗓子眼儿, 林木木便进入了懵逼状态,一瞬睁眼,她站在一个天桥上。 下边车流如织, 熙熙攘攘。她知道,这里是平城, 二零二零年的平城。 张伟民并不在她的身边。如他们穿过去的时候一样, 穿回来,也没有降落在同一个地方。 程大年…… 程锦年…… 大年…… 再见了! 林木木的心时而麻木, 时而像有钝刀子在磨。 赤条条穿回来,手机都没有。所以她借了个路人的手机,第一时间打给了妈妈。 她先打的妈妈手机号, 接通后是一个陌生人,说她打错了。难道这么短的时间妈妈竟换了号码?她既然失踪了, 妈妈怎么能换手机号码? 家里没有座机,所以她打到了妈妈所在的医院, 接电话的人告诉她, 医院里根本没有一个叫乔欢欢的人。 林木木:! 是呢, 妈妈应该不在医院工作了。 是她,一手改变了妈妈的人生。 可是, 妈妈现在应该在哪里? 林木木心思茫然, 她总觉得有些东西失去了控制,这种失控感让她觉得很不适。在那边的时候, 想改变妈妈人生轨迹的愿望是那样强烈,可是她却在回来的第一时间就怀念起她们曾经住过的并不属于她们的医院家属楼,那是她从小生活的家。 她一直思念,爱着的妈妈,就是那个脸带憔悴, 为生活奔波,为她操劳的女人。那个女人现在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 林木木想打给张伟民,打他公司的前台,以前手机打不通的时候,她便是打到公司找他的。 可是,猛然间一下子想不起到底是哪个号码了,只得用借来的手机查了下他公司的名字,才到网上找到了电话。 “请您再说一遍,您是哪位?” 林木木大惊。 以前她每次打过去,只要报出自己的名字,他们全都知道,她是那个他们嘴里的“张总的小女朋友”。 现在,那前台说不认识她?! 林木木感觉心有点慌。 “如果张伟民已经跟你们联系上,告诉他我是林木木,让他来接我好吗?”她对前台报了自己的位置。 等了很久之后,张伟民来接她了。 两人对视了一眼,面对周边的人来人往,好似只存了他们心中一个秘密,再没第三人得知。 “我先送你回家?” 张伟民发现眼前的小女人脸色有点苍白,眼睛也如小鹿般惊慌不定。 他说:“木木,我们回来了,你是不是还有点懵?” 林木木恍惚道:“我也不知道我家在哪里。” 张伟民一哂,“木木,你不会穿傻了吧?跟我走,先上车,你不知道我知道,我送你回去。” 张伟民回来的第一时间便是联系了自己公司那边,“失踪”一个月左右的老板忽然回来了,瞬间在公司炸了锅。 张伟民让人将车送给了他,顺便带了一部手机。 在车上,林木木一句话都不说,张伟民只当她还没反应过来。 当他们到达林木木的家,按响门铃之后,出来开门的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张伟民震惊。 林木木只觉周身寒冷。 重新回到车上,张伟民追问:“木木,你在那边到底都做了些什么?” 林木木只得一五一十地说了。 张伟民再次震惊。 原来这小女人在那边忙着倒腾货赚钱,是有着那么多的打算! “把你手机给我。” 林木木接过手机,又拨通了一个电话。她最喜欢的老师的电话,所以记得清楚。但是,对方也说根本不认识她。 这么说,那个大学里根本就没有她,可是,她明明正在那里读大三,她有那么多的老师和同学。 林木木瞪向张伟民,同时把手机递给了他。 “你打给吕珊珊。” 张伟民笑嘻嘻道:“我说了,以后不会再跟她联系的,绝不骗你。” “打!” 她现在没工夫理会这个男人毫无意义的保证。 见张伟民自然地将电话拨了出去,林木木心里冷笑。 男人果然能记得住自己感兴趣的女人的电话,即便过了两年都不曾忘掉。 手机的音量大,听那边的声音果然是他们熟悉的吕珊珊,只人家说的是:“张伟民?什么张伟民,你打错了。” 张伟民:! 林木木:! 是了。 她要改变妈妈的人生,因她知道,妈妈的人生改变,她的才会有所改变。如今看来,妈妈的人生真的被改变了,而她的也是。张伟民能认识吕珊珊,完全是因为她。她若已经不在那所大学,自然不会再有吕珊珊那个闺蜜,张伟民又怎会认识吕珊珊? “开车!” 张伟民不解:“接下来去哪里?” “四合院!” 她为少女乔欢欢买的四合院就在他们原来居住的西侧隔壁,若是这三十多年来不曾卖掉的话,应该就在那里。 不过,若是卖掉了,她是连妈妈都找不到了吗? 林木木内心惶然。 到达后,张伟民将车停在了胡同口。 林木木站在她为乔欢欢所买的那套四合院门前,恍如梦中。 周围的环境变了,四合院的装饰换了,但她只看一眼便知道,就是这里! 见有几位老人站在胡同边,林木木便问了起来:“大爷,您知道这里是谁家吗?” 大爷答:“知道,男的做生意,女的可是京剧名角呢,经常电视上看到她,他们还有个女儿。” 京剧? 女儿? 林木木急问:“女的可是姓乔?” “是,乔欢欢乔老师,人挺热情的,见了老打招呼,一点都没有名人的架子。” 平城的老人都很健谈,这些老人本想跟林木木再聊上两句,谁知,小姑娘火急火燎地就去敲了乔老师家的门。 大门缓缓打开,一张中年女人的脸露了出来。 林木木瞬间泪如雨下。 “您找哪位?” 这一句话将林木木哽咽着要喊出的“妈妈”二字硬生生给压了回去。 无论林木木,还是张伟民,都从这位中年女人的眼里看到了陌生。 她根本不认识他们! 林木木心滞。 眼前的女人从容淡定,气质娴雅,有种刻在骨子里的清贵和雍容,也有种常年在舞台上历练出来的那种卓然不俗。 眉角眼梢都带着笑意,一派生活顺意幸福的模样。 这是她曾经在梦中奢望的妈妈的形象,所以她一手给了妈妈这样的人生,可……这已经不是她的妈妈,她的妈妈应是满面愁容,劳累憔悴,还神情抑郁。 这确实也已经不是她的妈妈,因她的随意更改,妈妈有了不同的人生,妈妈也没有嫁给那个她早就没了记忆的爸爸,所以,也就不会有她。 她在这个时代根本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人!简单说,在那边的一顿猛烈操作,她竟然把自己给操作没了。 林木木想上去抱一抱这个女人,或者让这个女人抱一抱她,只这女人眼里的陌生和疏离让她望而却步,自己心里也像有什么扯着一般,使她不能任性地扑到这个女人的怀里。 她能做的只是跑开,找一个无人的角落放声大哭了出来。 张伟民伸出胳膊想搂住她,给她一个肩膀依靠,可她还是拒绝了,她不可能再靠在这个男人的肩上。 她听到了乔欢欢跟胡同里那几个老人说话的声音。 “是呢,爸爸带着女儿出国旅行了,我有演出,所以就没能跟他们一起去。” “我女儿画画好,从小就喜欢,我们也都支持她,以后就打算走专业了,国内这方面最知名的是Z大,她的目标也是Z大。女孩子学学艺术挺好的,陶冶情操,还练就气质。” …… 林木木:…… 原来他们的女儿也喜欢画画! 那个女孩很幸运,也很幸福。因为她有条件坚持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她的理想有人支持。 “木木,先跟我回家吧。” 林木木擦了擦眼泪,摇摇头。 她怎么可能会跟他回去?她是已经没有家了,可是,这个男人的家也不是她的。 曾经有那么一个地方,并不宽敞,他们两个人住在里边。那个男人搂着她,希望她能够给他做媳妇,希望她可以给他一个家。 四合院的后罩房?! 林木木转身就往回跑。 乔欢欢家的东边,就是她曾经租下的那套四合院! 此时大门紧闭,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 林木木一时心思怆然。 张伟民也有些如坠梦里的感觉。 “我觉得跟你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总觉得跟你有种冥冥之中的缘分。” 乔欢欢走了过来。 林木木默然。 是呢,三十多年了,那个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大姐姐”,应该早就在记忆中模糊了。 那时候她便对少女乔欢欢说,她们有缘。只是没想到,是如今的光景。她不知道这叫缘深还是缘浅。若说缘深,她们再也没有机会做母女。若说缘浅,她却给了这个女人全新的圆满人生。 “这里边有人住吗?” 林木木问。 乔欢欢笑道:“这家的主人不在这长住,但每年都会来住上一段时间。这人有意思,自从我结婚后搬来,他遇见了,就总说我长得像他认识的一个人,于是给我留了一把钥匙,有时候帮他过来简单照应一下。” 像他认识的人? “我在他的一个屋里见过几幅画,如今一瞅,倒觉得跟你挺像。” 几幅画? 像她? 林木木急切问:“这家的主人叫什么名字?” “程锦年,程先生。” 林木木:! 张伟民:! 乔欢欢不知道怎么了,这眼前的女孩竟捂住嘴哭了。 哭得梨花带雨。 梨花带雨的女孩问:“您既然有钥匙,能允许我进去看看吗?虽然唐突,但我真的只是想看一眼。” 乔欢欢为难,这本来是别人的家,她不好做主。 但见这女孩我见犹怜,她又不忍心拒绝,便点头应了。 推开门,一进院子,再也不是满眼的货,而是满树的花开。 “这是什么花?” 乔欢欢告诉她:“这是木槿,程先生尤其爱这木槿,每次回来都在院子里打理很久,他说木槿的花语是永恒。” 木槿…… 永恒…… 正房,那时候她便在里边噼里啪啦地算着帐,计划着目标,想去改变这个乔欢欢的人生。 东厢房里是赵玉刚和郑小柔,她不知道三十多年过去了,他们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西厢房住的是此时站在她身边的张伟民。 他们穿在一瞬间,但这个四合院却已走过了三十多年。 “程先生是做什么的?” 乔欢欢不吝言辞道:“做生意的,可是比我老公生意做的大多了,这程先生经常上那些什么财富榜的,我平时很少关注这些,但是听说他那生意涉及的很广,最先好像是从地产做起的。在咱们附近就有他们的两个项目,都是高档富人区,一个叫木秀于林,一个叫锦绣年华,两个项目正好对着。那其他地方就多的数不过来了。” 木秀于林…… 锦绣年华…… 林木木怆然。 她抬腿走进了正房。 竟有一股子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 因为……全是她居住时的模样,好像一点都未曾改动过。 “这里的东西,程先生都不让动的。” 林木木望着这熟悉的环境,一时又模糊了双眼。 “程先生的家人……” 乔欢欢抢了去:“他没有家人的。” 没有家人? “他没有老婆和儿子吗?” 在林木木的眼里,那就是个知道睡女人生儿子的村夫,不可能三十多年来不娶老婆,不生儿子。 “没有的。”乔欢欢摆手,“哎哟,那程先生年轻的时候长得一表人才,现在也是温文尔雅,生意又做得好,多少女人都喜欢他,可他就是一直不娶,也没孩子,商业帝国一般的财富将来也不知道要怎么安排了。” 乔欢欢又道:“媒体怎么说的都有,可是我觉得他们都是瞎报道,依我看,他就是因为后罩房那个女人。” “后罩房?” 乔欢欢点头,然后说:“你们跟我来。” 一路往后罩房走去,林木木仿似感觉,她一推开那间房的门,便有个男人等在那里,直勾勾的眼睛望住她,然后又咧开嘴对着她笑。 于她,只是昨日今日罢了,可是,他已经是过了三十多年。 推门进去以后,没有等在那里的男人,而是满屋子的画,墙上几乎被贴满了。 但一幅幅的画,上边却只有一个人。 他说:“俺要学画画,学会了俺画你,俺不画别的,只画你。” 与史诗画的不同,看到史诗画的她,觉得不是她。而这些画上的人,都是她。 “我刚才一见到你,就觉得你长得很像程先生画的这个人,现在来看,简直是一模一样。” “不过我知道这不是你,从我认识程先生的时候,他就在画了,画的就是这个女人,所以,这画上的女人现在不可能像你这样年轻。不过越看真是越像。” 最后,林木木在出门的时候,抱住了乔欢欢。 “谢谢。” 以感谢之名拥抱了这个其实已经不是她妈妈的妈妈。 即便已经不是她的妈妈,但见其幸福,一切足矣。 回到张伟民的车上,两人一直沉默。 张伟民没有发动车子。 他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 许久过后,林木木道:“他说让我给他做媳妇,做一辈子。我想,男人的话都是三分真罢了,一个离开,另一个哪有不再娶的。没想到……” “他就是个傻子,一根筋。” 张伟民见小女人流着晶莹的泪。 “你想找他?” “只他的年纪……” 林木木摇摇头。 “不找了,于我来说,程锦年只是那个一根筋的傻子罢了,现在那个温文尔雅,手握商业帝国的男人又怎么会是我的?没有陪他走那三十多年,错过就是错过了。” “那你觉得他呢?” 林木木道:“他有执念,这执念陪了他三十多年,他自己都不知道对画上那女人是爱,是恨,还是埋怨。一朝出现在他面前,画上人一如往昔,而他华发早生,于他有何意义?中间总是已经隔了三十多年的孤独和寒凉,难以跨越。” “当然是爱。”张伟民说。 他鄙视的那个村夫,在他眼里不可能懂什么是爱的文盲,却能为一个女人坚守至此。 “木木,不找罢了。你现在是一个空白人,不过我们都可以想办法解决,我可以陪你重新开始。” 林木木哂笑。 “张伟民,我们回不去了,可能在你劈腿吕珊珊的时候,也可能更早,我们其实就再也不似从前。对于以前的林木木,你并没有几分真心,让你想当真一下的只是后来的林木木罢了,可是后来的林木木的一切改变都不是因为你。” “你跟史诗一样,你们喜欢的是自己心目中的人,若这个现实的人达不到要求,你们便会厌弃,达到了以后才会喜欢。程锦年不是,他的心里没有标准,他喜欢的这个人就是标准。” 张伟民沉默。 他以为只要回来了,一切便可以回到当初。 刚才他还在想,这个女人一无所有了,连以前那个虽有爱但并不快乐的家都没了,他可以带她回家。 可是现在,他已经说不出口。 “张伟民,你帮我订个酒店吧,给我一点吃饭的钱,顺便留个手机给我。” 张伟民沉沉道:“好。有什么事情随时找我,你先缓两天,想好打算后告诉我,我都会帮你。” 林木木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打算,大脑一片混沌。 躺在酒店的床上,浑浑噩噩了几天。 她总是做梦,梦到那边的事情,梦到那个男人。她梦见他将她扛在肩上,梦见他咧开嘴对着她笑,梦见他们夜里的巅峰之战,也梦见了她要坠入黑暗时他拼命想抓住她的手…… 心里乱的时候,就想去清净的地方转转。 平城的西山,雾气缭绕,鲜有人至。 林木木来到西山,果真一路无人,慢慢往上走去,却听见半山处有潺潺的流水声。 “妈妈,妈妈……” “过来,儿子。” 在流水处,有一对母子打闹的声音。 林木木走近,见那母子玩水玩的都已经浑身湿透。 妈妈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儿子五六岁。 这样清净的地方,竟能见到如此热闹的场景,林木木不由弯起了嘴角。 她好像已经很多天没笑过了。 “阿姨,要一起玩吗?” 小男孩问她。 妈妈嗔他:“叫姐姐,从小就这么不会说话,以后怎么娶媳妇。” 小男孩笑笑,然后叫了她一声“姐姐”。 林木木摇摇头,意思是她不想下水。 只在一边坐了下来。 妈妈对小男孩说:“你自己玩一会,妈妈得休息了。” 说着,男孩的妈妈过来坐到了林木木身边。 觑着她问:“有心事?” 林木木一愣,没有回答。 那妈妈笑笑,“心里有事,才会想找个清净的地方待着,因为熙攘之地会让心情更加烦躁。” 林木木深以为然。 见她一直盯着水里玩乐的小男孩看,男孩的妈妈问:“你很喜欢孩子啊?” 林木木:…… 她本只是个大三的学生,孩子于她是个太遥远的存在,她曾经非常排斥生一个自己的孩子,可是,有个男人总在她的耳边说让她为他生个儿子,就觉得有些事情离自己近了起来,也迫切起来。她应该是不喜欢孩子的,她一直这样认为,但现在看到戏水的男孩却觉得内心无比的柔软。 “你看起来岁数不大,但你眼里有些跟同龄女孩子不一样的东西。” 林木木默然。 然后淡淡道:“我嫁过人。” 她以前从来不承认那是“嫁”。 “我嫁的那个人就特别希望能有个儿子。” “是希望有儿子,还是希望你给他生个儿子?” 这好像是个不一样的问题。 他……最初应该就是希望有个媳妇,任是谁都好,然后给他生个儿子。可是,后来,他有了她。她走了以后,他没有让别的女人给他生儿子,三十多年了,他一直没有儿子。 “他希望我给他生。” “那你为什么没生?” “因为……我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男孩妈妈沉默,不再说话,专心看向水里的儿子。 林木木想,这妈妈应该没有真正地理解她所说的“两个世界”的意思,他们平时所说的“两个世界”,只是说两人的客观条件或者主观思维差距太大罢了。 可是,她的“两个世界”确实是两个世界。 “爸爸为什么没陪你们来?” 林木木将话题转到了对方身上,虽涉及隐私,但此情此景,好似没有什么是不可揭露的。 身边的女人沉默了,脸上闪出一丝像是悲伤的情绪。 林木木心里一醒,忙道:“对不起,我……” 她对这种表情太熟悉,因为以前那个名叫乔欢欢的妈妈就经常有这样表情,尤其是有人提到她的爸爸的时候。 “他爸爸不在了。” 不在了…… 林木木唏然:“对不起。” 男孩的妈妈笑着耸肩,“没关系。你看,我们才是真正两个世界的人,他在天上,而我们在地上,不过,能在各自的世界安好就行。毕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他属于那里,而我们属于这里。他没法再回来,而我们也不可能去找他,因为,我们……就是属于这里。” 林木木:…… 他们属于这里。 对,她有儿子,男孩有妈妈,他们有彼此,他们便是真的属于这里。 “可是,我并不属于这里。” 张伟民说她在这个世界是一个空白人。她没有妈妈,没有朋友,没有同学,她甚至没有一个身份。 “我想,我其实应该属于那里。” 那里有他,有赵玉刚和郑小柔,有李伟,有平城周边和临城的那些人,有曾经住在后罩房的工友,有市场上的商贩们,有恶心人的史诗,有想害死她的肖明悦和小武,有老程家的人,有吴兰花和胡跃进,有百山洼的所有人…… 他们都认识她,知道她。 可是在这里,除了张伟民,没人知道她是谁。 “妈妈,妈妈!” 男孩在水里欢快地喊着妈妈。 男孩的妈妈看向他,满脸的幸福和阳光明媚,仿似刚才的低落和悲伤只是一刹那。 男孩的妈妈说:“如果是我,我若感觉我根本不再属于这里,那么我就会去找他。” 去找他? 去找他…… 去找他! 林木木眼睛忽然亮了亮。 她可以去找他吗?找那个此时还是有点傻,一根筋的男人,她要给他生个儿子,然后陪着他,看他一路成长,见他慢慢托起自己的商业帝国,见他渐渐地华发丛生。 林木木告别了那对母子,找一处隐蔽的地方坐了下来。 她拿出张伟民给她的手机,拨给了他。她其实已经不太习惯用手机了,也没有了以前那样对手机的依赖。 “张伟民,我们回来的时候,我带着一个袋子,你还记得吗?那里边有十几万块钱。” 张伟民在电话那头道:“我就知道你是个财迷,早跟你说过,什么都带不过来,让我说对了吧?再说了,十几万块,在那个年代是巨款,可是你即便带回来,在现在能干什么呢,什么都干不了。” “滚!” 林木木骂了他。 “那是程锦年的钱,他一定以为我又跟你卷款跑了吧?” 从百山洼离开的时候,她骗走了他们老程家的一千块钱,虽然是从吴兰花的手里骗走的,但实际上那钱就是老程家的,老程家的人丢了,也就是钱丢了,只是她还良心发现地给他们留了四百块而已。 从平城离开的时候,她骗走了他的十几万。 在他的心里,她一定就是个骗子。可是,三十多年来,他一直在画着那个“骗子”。她就知道,那个男人跟张伟民和史诗不一样,他喜欢谁,谁就是标准,哪怕这人是个骗子,他也会喜欢,一直喜欢了下去…… “木木,什么都别想了,好好在酒店里待两天,调节下心情,一切可以重新开始。” “你可以来我的公司,我们做夫妻店,你现在可不是原来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片子了,你可是当过老板的人,我们一定会越做越好的。” “张伟民,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很喜欢画画?” “我想我应该说过,你可能没往心里去,你好像说画画没什么前途,还是学金融好,你跟妈妈想的是一样的。” “木木,只有我最了解你,我知道你所有的事情,我们重新开始吧,真的。” “以后我们的生活中不会有吕珊珊,不会有高珊珊,李珊珊,只有你我。你是个空白人,你没有身份,我可以给你一个,你可以做张伟民的女朋友,将来做张伟民的老婆。” “张伟民,我想去找他。” “……” “木木,你不是说不找了吗?你们的年纪……” “不是现在的他,现在的他不完全属于我,他更属于他自己一人走过的那三十多年孤独的岁月,在那段岁月里,我只是他的一个回忆罢了。我想找三十多年以前的他。” 张伟民:! “木木,你……你如何去找他?” 林木木沉沉答:“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了我的影子,我既然已经不再属于这里,那么只要我离开这里,也许就能找到他了。” “木木!”张伟民的声音都已经变了,“木木,你不要想不开,不,你什么都不要想,在酒店等着我,我马上过去。” 林木木勾起嘴角,手机里传来张伟民絮絮叨叨的话。 她知道,他是想转移她的注意力,对于冲动想自杀的人,确实需要转移注意力。可是,她一点都没有冲动,她很平静。 “木木,听我说,你找不到他的,我们的穿越本就是个意外,是个偶然。” “在这里不好吗,这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哪跟那个年代似的,什么都落后。” “其实,你也不是不可以去找现在的他,就是岁数大了点,可是他心里有你,他不只属于自己走过的岁月,他也属于你,真的。那个四合院里全是你,连花都栽的是木槿,围着四合院的两个项目,一个叫木秀于林,一个叫锦绣年华,乔欢欢说,那两个项目正好相对,其实是他想那样看着你而已。” “木木……” 林木木一直弯起嘴角笑着。 “张伟民,他很想要个儿子,我想去给他生个儿子。” “我其实很不喜欢倒腾货,我想去了后学画画,我要考Z大,史诗那个渣不配日后的盛名,也许你哪天搜新闻会看到,画界泰斗已经不是史诗,而是林木木。对了,你也许不知道谁是史诗,他就是我曾经交往过的那个大学老师,他以前是我的男神。以前的我,名校金融学专业都能考上,考Z大的时候,混在一堆艺术生中间,说不定我能考个状元。” 她听到张伟民急切地跟酒店前台说了点什么,然后他们就冲进了她的房间。 她轻声说:“张伟民,谢谢你,谢谢你曾经闯进已经烧起大火的库房里去救我。” 然后她又大喊:“张伟民,你这个渣男,再见!” “木木----” 第57章 57 念想 “这是谁家的姑娘, 怎么还躺地上呢?” “穿的真少,这也不拍冷。” “没被车撞吧?” “没有,我感觉是忽然出现在这里的, 就一眨眼的工夫,我还怀疑自己眼花了呢。” “这不会有什么病吧?” “这姑娘长得可真漂亮, 要是有病就可惜了。” “……” 林木木耳边钻进了各种七嘴八舌的议论。 睁开眼睛, 上方围了好几张或好奇或担忧的脸。 她这是在哪儿? 那些脸,还有穿着……好像有那么点不够时髦? 林木木心里一惊又一喜, 猛地便坐了起来。 环顾四周,这是平城,街道她熟, 离着那套四合院并不远。 “现在是哪一年?” 看热闹的几个人面面相觑后,一个道:“农历还是八六年, 不过快要到年关了,这么冷的天, 你穿的也太少了。” 八六年? 那边她躲在酒店一周, 这边就过了半年?时空的速度对的上来。 这么说, 她真的穿回来了?! 林木木一个跳脚,直接站了起来。 “谢谢了。” 因内心实在太狂喜, 林木木拔腿便狂奔起来。 后边有人说:“这八成是个脑子有毛病的。” 狂奔的林木木, 脑子根本没毛病,还在飞速转着。 她离开了那里, 她跟张伟民说,她想来找那个男人,可是她也不知道离开那边以后,能否回来,也许最后只是成了一缕无处所依, 到处飘荡的游魂。 可是,她成功了!果然,那个世界的她已经是个空白人,她的气息,她的记忆,她的魂,她的爱,她的恨,都留在了这里,她的身体自然也应该属于这里! 四合院一定还在,三十多年以后都在。 她不知道她会见到什么样的景象,她现在只想狂奔,狂奔到那个男人身边,告诉他,只谈一年恋爱神马的都是她随便放屁罢了,她可以给他做媳妇,一辈子那种。 因一路狂奔,所以即便衣衫单薄,还是跑出了汗来。 当四合院已经立于眼前,林木木才大梦初醒。 她是真的回来了! 她先跑去了后罩房,她明明先住的前院,可她还是更想念后罩房的那个房间。在这里的第二年,那里几乎承载了她所有的欢愉。 跑去后罩房才发现,竟被锁了。想到三十多年以后,这个房间里满满都是有关她的画,现在心里还是甜的。那些画的画工确实不及史诗,胜在用心,画的是她的魂,而不只是皮。 林木木直接折返去了前院,推开前院的门,一如既往的熟悉,她在这里曾经度过了完整的春夏秋冬,她了解这里一草一木的变化。 听到声音,同时出来的是两个女人。 东厢房的郑小柔,以及此时住在西厢房的于水秀。 “小柔,水秀。” 林木木激动地喊着她们的名字,明明就那边的时空来说,她只离开了一周左右,但是却有种过了一世的感觉。 在她是只离开了一周,可是对郑小柔和于水秀来说,这个两手空空,穿着单薄衣衫回来的女人已经离开了半年之久。 而且,她是骗了所有人离开的。 于水秀的不满完全不加掩饰,瞪了她一眼后,吼道:“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瞪完,吼完,扭头就钻进了西厢房,将西厢房的门摔得噼啪响。 林木木心里不由卧/槽。 即便她被人认为是骗子,但她又没骗她于水秀,为何要跟她苦大仇深的样子? 郑小柔的性子软些,虽然半年来对跑掉的林木木颇有微词,但真正面对她本人的时候,还是拉不下脸来。不但拉不下脸,还笑着拉住了她的手,使了个眼色后,就将她拽到了东厢房。 “木木,你别怪水秀这个样子,俺们都以为你就是跟张伟民跑了,再不会回来了,水秀也那样认为,所以她……她对大年是抱了希望的。” 想来就是如此。 林木木不由同情起那个于水秀,第一次她从百山洼跑了后,那女人就以为自己得了希望,不顾一切跟着程锦年走了出来。第二次她“跑”了后,本来希望重新燃起,谁知,她又回来了。 确实挺磋磨人的。 郑小柔握住了她的手,表情本不是那么丰富的人此时却眼珠乱转,嘴唇发抖,足见其还在震惊和激动的情绪中。 “木木,你跟俺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时大家都说,你是因为货和库房都被烧了,不想赔厂家的钱,所以就跑了。还有,张伟民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只这些?” 她应该不但没赔厂家的钱,还“拐”了程锦年十几万走的。 郑小柔点头。 林木木了然。 原来程锦年那个男人没有将那十几万说出来,只不知是怕她“骗”名更甚,还是怕他自己被人家嘲笑。 “你们那一跑,俺们都觉得真是被你们骗了,以前张伟民老说他是你男人,但是你并不待见他,还跟程锦年谈起了恋爱,这没想到,一遇到事儿,你跟张伟民跑了。俺们被骗也就算了,苦的是大年。” 大年…… 林木木问:“他……怎么样?” 听她问,郑小柔便絮絮叨叨地将这半年来的情况告诉了她。 在她跟张伟民离开以后,程锦年替她把那些货的款全都付了,关于她“骗子”的名声便止于了这四合院和原来库房那边的几个人。 她其实也本来就想做骗子了,在厂家和那个男人之间,她选择了后者,她想把那十几万还给那个男人的。没想到,那果然是个傻子,不但十几万没弄回来,还替她支付了所有的货款。 问题是他从哪里弄的那么多钱? 郑小柔道:“听说是银行的,没想到大年也是个胆子大、敢做事的男人,早就跟银行搭上了联系,这银行的钱谁敢乱花?花了搞不好还不上,是要坐牢的。可是他敢,俺听玉刚说,大年从银行里弄出的钱是要干什么用的,只是你那么一跑,他将钱就先支付了厂家的货款,自己的事儿也耽误了一些,还得一直还着银行的钱。” 林木木心里想,那个男人当然是个做事的。 以后他要做的事还更大呢。 接下来,郑小柔告诉她,程锦年不但将她的欠款给还了,还将被烧掉的库房原封不动地在原来的地方重新搭建了一个,他不做批发生意,他让赵玉刚、郑小柔,以及于水秀他们接着做,他给他们出钱投资。他还将现在住的四合院接着租了下来,让他们继续住在这里。正房一直空着,东厢房住的还是赵玉刚和郑小柔,于水秀搬到了西厢房,其他工人住到库房那边,而程锦年本人一直住在后罩房。 郑小柔道:“大年说,还跟以前一样,以前俺们给你打工,以后给他打工,他也不怎么管事,都交给了玉刚。住的地方一样,放货的地方也一样,给俺们留个念想,也给俺们留条活路。其实俺们知道,想留念想的是他,想要活路的是俺们罢了。” 林木木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地抓了一下。 她走的时候没想考虑任何人,平城周边的人也好,临城的人也好,还是四合院以及库房的这些人也好,她都没想考虑。他们是觉得被她骗了,还是被她甩了,她统统不在乎,她一直觉得这些人终会有自己的人生。 她只考虑过那个男人,希望他拿回那十几万,好好地娶个媳妇,生个儿子,过自己的日子。只是没想到,他只考虑了她,一切与她有关的人和事都被他考虑了进去。 她对郑小柔笑了笑。 “小柔,我没法跟你讲我是因为什么而离开,但是我既然回来了,便永远不会再走,张伟民,他……不会再回来了。” 郑小柔沉默后,点了点头,然后道:“其实张伟民没什么好的,不回来就不回来。你还是跟大年比较好。俺原来也是觉得大年配不上你,可是现在大年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关键的是,俺真没见过一个男人会这样在意一个女人,以前大家都说,他找上你是癞/蛤/蟆吃了天鹅肉,后来见他做的这些,俺就觉得这哪单纯是癞/蛤/蟆惦记天鹅肉而已。” “你去正房看看,还跟你走的时候一模一样。大年不让人住,也不让任何人动里边的东西。” 林木木笑笑,她能想象的出来,不只是现在,这四合院的正房,在三十多年以后,都跟她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还有,大年经常外出,这里那里的,玉刚说他在找小武,水秀说他在找你。” “俺们都觉得,小武肯定找不到,而且就是找到了,也没什么意义,无非就是货款的事儿,小武也不可能赔得起,而你又不在了,找来小武给谁说法?” “找你,俺们感觉也找不到。水秀也说找不到,但她又经常说,也不一定,因为世上有奇迹。” 林木木默默不语。 他果然跟她离开百山洼那次一样,还是去找了她。若是她不能回来,那他的寻找便是永无希望,无休无止。 林木木眼眶有点湿。 眼泪还没来得及抹,就听到身后“哇”的大哭一声。 原来是赵玉刚! 赵玉刚见了她,比郑小柔这种内敛的可是热情多了,恨不得上来抱住她。 “木木,你可回来了,俺就说嘛,你不是那种人,一定是张伟民那混蛋使的什么招数对吧?” “木木,你这次回来可再也不能走了,俺们实在离不开你啊。” 见赵玉刚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林木木却一点都哭不出来,直想笑。 “瞅你那样,最近又认识了几个市场上的小娘们儿呢,说来听听呗。” “噗嗤”一声,赵玉刚破涕为笑。 “俺真不敢了,怕被你打。” 郑小柔也不由笑了起来。 “对了,俺得赶紧告诉大年去,他这些天正好在平城。” 见赵玉刚一溜烟跑了出去,林木木的心忽然紧了起来。 明明在她的心里,他们才分开了一周左右,明明她回来后的第一时间就跑去了后罩房,第一个想见的人就是他,可此时,却有些紧张起来。 第58章 58 小黑屋 听到外边有动静以后, 林木木从东厢房走了出来。 刚出门口,便对上了那双直勾勾的眼睛,以前看着她, 里边带着急切的欲/望和痴迷,今日里边没有这些, 今日有的是怨怼和委屈, 这种怨怼和委屈比上回在李伟那里重见的时候还要甚一些。 他是真的恼了她。 林木木此时只能拿出厚脸皮,对他咧嘴一笑。 以前的时候, 只要她一笑,这男人定会招架不住,什么都会答应。可此时, 她见盯在她脸上的那双眼睛里没有出现任何波动的涟漪,仍然像是要吃了她一样。 林木木身上不由一抖。 她不是害怕这吃人的野兽, 她根本不怕他,她从来就没怕过他, 即便他现在的眼神很冽, 她也不怕。 她只是……有点冷, 穿太少了。 她这一抖,才让那男人眼神动了动。 确实穿的太少了。 好像刚刚注意到她竟然穿的这么单薄。 程锦年大步一迈, 将衣衫单薄的女人直接抄在了肩上。 林木木豁然一笑。 她现在很喜欢这个男人万年不变的习惯。 被男人扛着走在去后罩房的路上, 林木木一言不发。眼神所到之处尽是男人雄壮的背和强劲的腰,身上感触到的是箍住她的那只铁钳般的臂。以前有无数个夜晚, 都是这铁钳般的臂托住她,强劲的腰送着她,跟他一起冲云端。 才一周的时间没要,竟觉得隔了很久。 而这个男人已经隔了半年。 不知到了后罩房以后…… 林木木脸上忽的热了起来,小别胜新婚, 其实于她来说,这个“别”真的够小的。 正想着羞耻之事的林木木怎么都没想到,扛住她的男人将她扔在后罩房的床上以后,就转身走了出去。 一言未发。 还……将门给锁了。 林木木惊呆过后,翻身下床,直接扑到了门边,吼道:“大年,你开门!你别以为这里还是你们那鸟不拉屎的百山洼,这后罩房也不是你们老程家的西屋,你竟然敢关着我。” “程锦年,这是平城,你这么做是违法的,侵犯了别人的人身自由权你知道吗?” “程大年,你回来!” 她在里边吼着,忽然听到外边也吼了起来。 是个女人的声音。 外边吼着的不是别人,是于水秀! 程锦年正在遭遇内外两个女人的狮吼。 “大年!”于水秀非常激动,嘴唇都打着哆嗦,“你又色迷心窍了是吗?无论她怎么坑你骗你,你心里再是埋怨痛恨,一见着她,你就全忘了!” “第一次俺就说她是一个骗子,她跟张伟民合起伙来骗,你偏不信,这第二次又被骗了,你还是脑子发昏,竟又想再信她吗?她跟张伟民就是两口子,假装跟你谈什么恋爱来骗人,然后适当的时机,他们骗了钱就走。” “水秀,不要再说了!” 程锦年有点恼,有点急。 “俺偏要说!俺觉得你不见她的时候还像个人,见了她,脑子里就全是迷魂汤了,你就是个傻子!你听俺说,这次千万不要再信她。” “俺觉得你离她远点,不要再沾她,脑子才能稍微清醒。” 程锦年本来心里就有点乱,不想听于水秀再呱噪,就迈步往前院走去。 一路上,于水秀的呱噪却不想停。 “她这次回来,两手空空,张伟民也没跟来,你小心这是个陷阱,说不定想套你点什么,然后再一走了之,而张伟民应该是在哪里接应她。” “她就是吃定你了!上次骗走了你们老程家一千块,这次大火一烧,她跑了,你里里外外搭了大半个身家进去,现在又回来……还真是想可着你一个人来坑了,依俺看,她就是瞅准了你傻。” “大年,这次你千万不要再是个糊涂的。” 程锦年大步迈进了正房,直接将门带了上去,同时将于水秀的呱噪也隔在了院子里。 于水秀咬了咬牙,嘟哝道:“傻子,大傻子!” 自从林木木一进这四合院的门,于水秀在震惊、绝望、恐慌过后,就是气愤。 只可惜程锦年那个男人是个脑子拎不清,不听劝的。所以,气儿仍然不顺的她再次折返回了后罩房。她知道自己可能说不过那个女人,但是她也想过去说道说道。 林木木正躺在后罩房的床上瞎琢磨。 她想过好几种再见面的景象,比如程锦年抱着她,幽怨地问:“木木,你到底去哪里了?”或者,他愤怒地指责她:“你这个骗子!” 她只是没想到那男人竟将她关了小黑屋,玩起了禁闭。那个野蛮的村夫! 心里正骂着,听到有人敲门,林木木应了下,后罩房的房间不大,里外声音都能听得见,所以她便也懒得下床。 “林木木!” 这不大友好的声音自然是来自于水秀。 “俺想问你,张伟民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回来?你这次回来到底有什么打算?你坑大年都已经两次了,你不能没良心,可着他一个人来骗!” 林木木哂笑,这于水秀还真是“护犊子”。 她下床走到了门口,就这样跟于水秀一里一外站着。 “水秀,我就是要继续骗他,骗他一辈子。” 于水秀:“你太过分了!” 林木木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知道于水秀没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于是道:“水秀,我这次回来,真的不会再走,我会嫁给程锦年,所以,你应该早些为自己打算,不要再在大年的身上浪费时间。” “对不起,这么说可能会让你不舒服,可是我不想再自欺欺人,还让别人误会。” 她不会告诉于水秀,即便她不回来,即便那个男人没有找到她,他也不可能娶她于水秀,整整三十多年,他谁都没娶。 于水秀愣住。 上次程锦年跟这个女人再见之后,她也找过,那时候这女人告诉她,自己不可能嫁给程锦年。所以,即便后来这女人跟程锦年谈了恋爱,她也没有彻底死心。 可是,这次,这女人竟完全改了论调?该不会是新的坑骗把戏吧? “水秀,你也好,还是赵玉刚、郑小柔,以及库房那边的人也好,我没有对不起你们任何一个,我做了什么,也没必要跟你们解释,至于我想解释的人,我肯定会想办法解释清楚的,我不希望你们再对我有诸多猜测,即便有,也不要让我听到,我怕烦。” 她想解释的人只有程锦年而已。 可是那厮将她关起来,自己跑了。跟张伟民离开之前,她就想过要对程锦年说出真相的,只是阴差阳错没来得及。 于水秀抑郁地站在门外,憋了一肚子谴责和质疑的话再不知道该如何说出来。 她早就发现了,她在程锦年面前还能“趾高气扬”一点,可是在这个林木木面前她根本“趾高气扬”不起来。 最主要的是,她没有“趾高气扬”的资格,她又不是程锦年的谁,她什么身份都没有。 “对了,我有点饿了,麻烦帮我去准备点吃的好吗?” 于水秀:…… 她是来“警告”和挑战的,没想到雷声大雨点小,现在还被人给支使上了。 于水秀到了前院后直接去敲了正房的门。 现在负责做饭的仍然是郑小柔,她感觉自己去支使郑小柔不太合适,只能让程锦年干这事。 一听那女人饿了,程锦年眼神一闪,有些柔柔的光。 回来的时候,穿的那么单薄,竟然饭也没吃,那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 程锦年交待郑小柔去准备一些吃的,特意点了两个菜让她做。 郑小柔转身后不由一笑,因为程锦年点的两个菜都是林木木爱吃的,以前就是她负责做饭,各人的喜好和口味自然是清楚的。 所以心里默念:这程锦年的心都被林木木给拿住了,任是那女人做过什么,也不打紧了。刚才她跟赵玉刚还猜测,林木木一回来,程锦年会是什么态度。他们的猜测真是多余。 郑小柔做好后,给林木木送到了后罩房,见那房间的门竟是上了锁的。 “木木,大年为啥要锁你啊?” 林木木从加着护栏的窗口将饭菜接过去,便吃了起来。 边吃边说:“怕我再跑了呗。” 郑小柔低头浅笑。 在他们老家,倒有人娶了媳妇后,怕媳妇不定心,将其锁起来的,可这里是平城,不是他们老家的村里,这个女人是林木木,也不是他们老家那些个随便锁几天就认了命的乡下娘们儿。 看来,程锦年也是再没有别的法子了。 “木木,你说这次回来就再也不走了,那你是怎么打算的?依俺看,你接着带俺们干吧,现在大年那边,钱倒是可以出,但他不管事儿,感觉他对俺们干的这些也没啥兴趣,要不是因为是你留下的摊子,他断不会出手接下来。玉刚又是个有力气没脑子的,而且也没什么胆子,俺总担心最后越做越抽,不但俺们的路子没了,连累的大年也跟着钱都打了水漂儿。” 林木木道:“我是不会再走了,但原来那摊事我也不会再干了。程锦年又不是个傻的,他一开始为你们出钱投资是为念想没错,可我现在回来了,他怎么可能一直干打水漂儿的事儿?要赵玉刚真顶不起来,他要么换人来做,要么就直接舍了。” 郑小柔一听急了:“别介啊,要是舍了,那俺们干什么去?” 林木木笑笑,安慰道:“你跟我说,大年早就开始从银行贷款做一些事情,具体是什么,他没说过,我也没问,但是我记得他曾经提过建材的事儿,若是他真的有心想建立建材集散地,即便现在你们干的生活用品这摊他不感兴趣,总也是靠批发为生的,将来也可以做成生活用品的集散地,对于他来说,也许只是捎带手而已。” “而且,现在还没成规模,你就觉得玉刚撑不起来,说明你对他有了解,因为了解才没信心。我觉得,既然你已经开始跟着掺和,倒不妨更用心一些。女人其实完全可以顶半边天,若是男人不行,女人则可以是大半边天。” 郑小柔趴在窗口,眼里显出笑意,笑里带着明亮的光彩。 自从一年前,她在这后罩房听了林木木一番话后,便真的走了出去,而不只是像过去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在家洗衣做饭。那个年,她回老家以后,真的嫁给了赵玉刚。但正如林木木所说,许多裂痕一直都在,只是假装忘记罢了。这将近一年来,她觉出了自己的变化,而她这个变化让自己欣喜,赵玉刚好像也更是在意于她。说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女人的是他,如今说更喜欢现在的她的也是他。 “木木,那你既然不想继续带着俺们干了,你有什么打算呢?” 林木木笑笑,也吃的差不多了,将碗盘都推给了郑小柔。 说:“我有些自己的安排。” 既然回来了,既然已经没什么目标,也没什么遗憾,她总要真正为自己活一回,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当然,这些想法暂时也没必要跟郑小柔说,他们总有一天都会知道。 郑小柔端起碗盘,想去洗了。 最后又说:“木木,不管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也不管你都经历了什么,总是伤了大年,而且在你走了之后,他还为你做了那么多,所以,他要真的罚你,你也别往心里去。” 林木木失笑:“他罚我?” 她想,那个男人不敢,也……不舍。 想着,便甜蜜地抿起了嘴儿。 吃饱喝足以后,林木木又去彻底地洗漱了一番,身上顿时舒爽又松缓,然后直挺挺躺到了床上。 不一会,就听到了外边响起“踏踏”的脚步声,她不知道每个人走路是否有自己的特点,她就是觉得这个脚步声一定是程锦年。 那个村夫,自己都是个坐不住的,还想关着她?林木木灿然一笑。 第59章 59 爱 程锦年确实坐不住, 也躺不住。 前院的正房里,即便那女人已经有一年多不在里边生活,但还是到处有她的气息和影子。一想到, 那女人自己回来了,就被他关在后罩房的那个他们曾经一起居住过的房间里, 犹如一场未醒的梦。 第一次, 他用了半年多的时间感动上苍,再见到了她。那时候, 她排斥他,嘲笑他,讽刺他, 她说绝对不会嫁给他,因为他是她的耻辱, 是她的黑点。她说,自己出现在百山洼, 只是迷路了。 这次, 他又用了半年的时间, 再次等回了她。他不知道这次她会怎么对他,会对他说什么, 关于她跟张伟民的离开, 她会给他一个什么说辞……他统统不知道,他也不想问。他就想这么关着她。她逃离百山洼的时候, 他曾经想,要是当时能一直把她关在老程家的西屋里该多好。而这次,他就想把她关在这后罩房,就这么关她一辈子…… 再也不能让她跑掉…… 他开了门,女人安静地躺在床上, 白嫩的脸上泛着瓷一般的光,长长的睫毛下映出了半圆的影子。 他很想她…… 半年前她的离开,将他第二次打入绝望的深渊,他已经不敢祈求什么,因为他不相信他会遇到第二次奇迹。在宾馆他重得她的那夜,她说只会跟他谈一年,原来她不是开玩笑,在那时她就有着离开的打算,可是那一年里,她给他的东西是多让人痴迷和疯狂。 她回来了…… 他不想过去和将来,不问缘由和打算,就这样关着她,看着她…… 假睡的林木木感到男人摸向了她的手,她的胳膊,她的下巴,她的唇…… 让程锦年怎么都没想到的是,贪恋的手还没来得及抽回,就被明明已经睡着的女人给捉住了,女人嘴里发出“嗤嗤”的笑。 更措手不及的是,女人胳膊一伸,便圈住了他的脖子,人也跟着跳起,直接跳在了他的腿上,极为大胆地扰着他。 这个女人一向大胆。 他半年来的绝望、无奈、委屈、疑虑和迷茫,在她的笑面前瞬间变得一文不值,她笑得是这样没心没肺。 林木木见男人盯住她的眼眸很深,她感到了膨胀的灼热。 她就知道会是这样。 她在他的心里,那么他就永远要在她的手里,被她拿住…… 直到被掀翻在床上,林木木才反应过来 这个村夫竟然拒绝了她?! 破天荒第一次! 见男人迈着长腿已经到了门口,林木木跳下床,身轻如燕地“呲溜”一下挡在了门口。 “程锦年,你没什么想问的吗?” 他道:“没有。” 林木木:…… “你难道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离开?” “我跟张伟民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那时候说只跟你谈一年,是玩笑,还是早有预谋?” “你给我的那十几万块钱,是不是让我卷跑了?钱又给了谁?” “我离开的这半年去了哪里?干了什么?” “我为什么会自己回来?我这次回来还有什么打算?” “张伟民为什么没有一起回来?” “……” “这些,你真的不想知道?” 林木木见男人的眼眸更深了几分,沉默过后,只给了她两个字 “不想。” 说着,作势要迈出去,林木木小细胳膊一伸,给挡了回来。 抬眼盯住这个男人,不由气笑。 “程锦年,你不是不想,别人都说我是个骗子,你心里也有诸多猜测。你不问,只是怕我不说,或者给你的答案是假的,怕我仍然会骗你,是吗?” “可是,即便以为我骗了你,即便知道接下来我还会骗你,你也还是爱我。” “对,程锦年,你爱我,我不管是个什么样的人,你都爱我,所以,你也就不想要什么答案,知道什么真相了。” “程锦年,你爱我,你一辈子都会爱我!” 程锦年气急。 此时的女人太妖娆,太嚣张。她还是没心没肺地笑着,笑得他心肺炸裂。 他将她一把推在了墙上,堵住了那笑。 但是,稍一放松,她还是笑,笑得愈发肆无忌惮。 于是,他啃着她,想让她碎在他的身体里,用细细密密的针都再也挑不开。 林木木想到了在百山洼老程家西屋炕上的那一晚,密不透风的森林里,只剩了她,和吞着她的兽…… 亲了很久,程锦年放开了她。 林木木其实不太明白,这样的节骨眼儿上,这男人竟然刹了车? 她圈上了他的脖子,道:“程锦年,说你爱我。” 林木木的眼睛狡黠,嘴角含笑。 她见这男人眼里被激/情冲起来的赤红已经回落,脸到耳根接着红了一片。 “说了,我就告诉你真相。” 程锦年沉沉道:“俺,俺就是爱你,稀罕你,不管有没有真相。” 他的脸更红了几分,“爱”这样的字眼儿以前从没想过自己能说出口。 “你不想知道真相,但我想告诉你。其实一早就想告诉你的,可惜没来得及。” 林木木的表情和语气都很一本正经。 她说,她其实是个穿越的,张伟民也是,他们都来自三十多年以后,她出现在百山洼,不是迷路,是刚好穿在了那里。 她一心想的是回去,她不可能留在百山洼给一个村夫当媳妇,所以她利用去县城的机会逃走了。 来到平城以后,她想改变不幸的妈妈的命运,因此她开始拼命地赚钱。她还知道,她可能在这个时代只能待两年,所以她才告诉他只跟他谈一年的恋爱。 万幸的是,她在这个时代真的完成了目标,给了妈妈想要的东西。 那场大火在她的意料之外,货被烧了之后,她不可能再有时间和机会去赔付,他给她的钱,她没想要。她想做别人眼里的骗子,但不想要他的老婆本,她想他将来能生活的好,别人她无暇顾及。 只是那钱她没来得及还给他,她便跟张伟民穿了回去,而那钱到底去了哪里,她也不知道。 穿回去以后,她才发现,因为自己穿越后的一番操作,竟把自己给操作没了,她在那个时代成了个空白人。所以,她又穿了回来,而张伟民留在了那边。 她陈述的非常详细,完全没有一丝隐瞒。 程锦年听的云里雾里,哭笑不得。 程锦年道:“林木木,你不用这么费尽心思,俺说过,俺不想知道真相,反正以后俺不会再让你离开。” 林木木:嗯? 他不信?! “程锦年,我说的都是真的。” 话音刚落,身子一空,男人拦腰抱起了她,直接大步向前将她扔在了床上。 林木木一笑。 羞耻地想,先活动一下也行。 谁知,这男人起了身,没有任何想活动的意思。 “程锦年,你……不想来?” 程锦年沉声道:“不想。” 林木木:? 她第一次发现这男人的定力竟如此好。 她想的是,应该还对她带着气和恨。 “水秀说的对,俺只有离你远点,才能脑子清醒一些。在百山洼的时候,你最迷俺的那个夜晚,是你想离开的前一夜。半年前,也是最后的几次,疯狂地迷了俺,就离开了。俺以后……不会再碰你,也不会再让你碰俺。” 林木木目瞪狗呆。 两次迷他,都是为最后的疯狂。 想不到成了这个男人的心理阴影,那以后她还真不敢玩花样了,一个不小心就被误认为她要走。 不,不但玩不了花样,这个男人还想从此以后跟她吃素。 “可是,要不碰,怎么生儿子呢?” 她知道这村夫有个宏伟目标就是生儿子。 生儿子? 这次换上程锦年目瞪狗呆起来。 “程锦年,我想给你生个儿子。” 程锦年一哆嗦,像是听到了什么恐怖事件。 这个女人一开始的时候,讽刺他是个只知道睡女人生儿子的村夫,后来不再讽刺他,但坚决不让他提儿子的事儿。他想,她是不可能为他生儿子的,所以自此他不敢再提。 这次,她自己跑了回来,先给他讲了一个天花乱坠的故事,又说想给他生个儿子。 他……很迷惑。 虽然迷惑,但他不能再被这个女人所迷。 他得离她远点。 见程锦年长腿已经迈出门口,林木木才反应过来。 “程锦年,你回来,你丫再敢锁我!” 待她扑到门口,那人已经锁了门走远。 林木木嘀咕:“他竟然不相信我是个穿的?!” 这事儿大概相当于在她那个世界,忽然有人站她跟前说:“嗨,你好,我是外星人。” 她为了回来见他,给他生儿子,不惜冒着危险对自己下了手,那个村夫竟然不信她! 回到前院正房的程锦年,沉默地坐着,看似面容平静,实则内心汹涌。 那个女人娇软的身子他如何不想?他已经想了半年之久。陷入第二次绝望之后,他其实已经做好了终生不再得见的准备,可老天又一次把奇迹给了他。 那个女人说要给他生儿子,他怎能不激动?可是,他实在太怕了,他怕有一天她还是走了,带着他的儿子,或者不带,但是让他的儿子永远地失去母亲。 他不能再失去她,想都不能想。 可是,把那女人一个人放在后罩房,他又着实不放心。 让郑小柔去陪她,不合适,那赵玉刚都会有意见。让水秀过去也不可能,水秀对那女人充满了敌意。 程锦年左思右想之后,起身到耳房里取出了一张几乎没人用的简易折叠小床,往后罩房走去。 第60章 60 美梦 推开房门, 见林木木躺在床上,像是已经睡着的样子。 他想,也许还是装睡。 悄没声息地将小床打开, 便直接躺了上去。 耳边是女人均匀浅浅的呼吸声,程锦年的嘴角弯了起来, 露出洁白的一条牙齿构成的细线。 这样的景象已是昨日的他所不敢想, 不管真相是什么,能得这个女人, 并且能让她两次都可以重回他的身边,他愿意老天收走属于他的其他所有东西,现在的, 以及将来的。 正怎么都睡不着,忽听床上传来“嘻嘻”而笑的声音, 扭头望去,那女人的眼睛闭着, 嘴却张着, 带着很好的弧度。 果然是睡着了。 而且还做梦了。 看起来是个美梦, 美的都笑出了声音。 程锦年不由地也跟着笑了起来。 他不下两次在夜里听见这女人哭,她说是做了噩梦。 现在终于做的是美梦了。 程锦年起身, 悄悄走到床边, 见笑意仍然挂在女人的嘴边。 他伸出手,为其拢了拢脸颊贴着的秀发, 然后眼睛在那张熟睡的脸上再也不想移开。 第二日清晨,先醒来的是林木木。 见程锦年竟在屋里支了小床,林木木嘴一撇,想的是,让你忍, 我看你能忍到什么时候。 不过,这男人能忍着不碰她,她却忍不住再被他关着。所以,林木木下床,蹑手蹑脚地来到程锦年身边,想找到钥匙。谁知,手刚一伸出,男人就睁开了眼睛。 林木木哭笑道:“我想给你掖掖被子,你接着睡。” 程锦年闭上眼睛,将头转到了另一边,嘴角不由扬起,这女人心里的小九九他太清楚,钥匙自然不会放在能让她找到的地方。 林木木干脆不想再装,叉起腰问道:“程锦年,你打算关我到什么时候?把钥匙给我!” “关到你再也不想走的时候。” “我说过,我这次肯定不会再走了,我留下来给你做媳妇,一辈子那种,还要给你生儿子。” 床上的男人依旧不为所动。 林木木咬了咬牙,又道:“我得出去买东西。” 程锦年坐了起来,说:“买什么?俺给你去买。” “纸,笔,另外我还要买一些书和资料。” 她一离开,这个男人也不知道有没有继续在学认字,反正是没见到纸笔。 再过这个年,就是八七年,她想参加这一年的高考,报考Z大,学画画。在三十多年以后,她能考上名校的金融,回到现在,考个Z大的美术应该是不成问题,但听说这个年代的升学率低的很感人,所以也不能掉以轻心,还是得适当学习才行。 “先洗漱吧,一会小柔会把早餐送过来,吃完饭,俺出去给你买。” 林木木果真去洗漱了,于她来说,只离开了一周左右而已,日子还是以前的日子,唯一有区别的是,这男人开始跟她同屋不同/居。 刷牙间,林木木忽然想起自己曾留给这男人几幅画,倒是可以先拿来观摩一下。她的专业目前来说,跟史诗等相比,肯定还是有莫大差距的,但是若说过关,应该问题不大,毕竟在这个年代,除非是条件非常优越的人家,否则一般人都只是简单会画几笔罢了。 “我以前给你的几幅画,你放哪里了?” 林木木想的是,即便她真的骗走了他十几万块钱,并且让他又收拾了一堆烂摊子,总共下来有三十万左右,但是她给的那些画将来也可以成多少倍的偿还他。 只是,现在没人知道那些画的价值。 “什么画?” 林木木带着满嘴的泡沫呆住了。 不会这个文盲村夫也跟少女乔欢欢似的,给她当废纸扔了吧?那她真要“嗝”一声过去了。 林木木跑到了程锦年跟前,焦急地有点语无伦次:“就,就,就是我拿给你看过的那几幅,你还说不如我画的好。” 见她嘴都来不及擦,程锦年不由隐约一笑,看来还真是个喜欢画画的女人,就那么几幅丑的不像样子的画,都过去半年了还记着。 于他来说,只要是这个女人留下的,再丑他都保存的好好的。在她离开之后,他便想,难怪这个女人喜欢画画,其实会画画挺好的,如果他会的话,他就可以把这个女人所有的样子都画下来了。每天白天拿出跟她拍的那些照片反复地看,夜晚躺在床上,眼前也是她的样子,他想,她是真的刻在了他的脑子里,他永远不会忘记她的样子。但是,他还是决定寻了合适的人去认真地学一下,把记忆中她的一颦一笑都要画下来。 没想到,这个女人现在竟活生生地站到了他面前。即便如此,他也还是会去学,就跟着她学,学了以后,只画她,不用再靠记忆,就看着实实在在的她画下一切。 见程锦年将保存的很好的几幅画拿了出来,林木木立马如获至宝一般接了过去,当即打开如痴如醉地欣赏起来。 在这几幅画中,有些确实是良品,而有些也是后世炒作的结果,所以,即便她算是个半吊子的人士,也看着其中有的没太多的观赏价值,但是在她的眼里有历史价值,况且,知道都是未来圈子和市场上追捧的东西,于她来说,还带了一层光环。 离开这个时代,不能继续收画,本来也是她的遗憾,想不到,她竟有机会穿回来,那以后岂不是可以一直收画了?林木木眼里闪着亮晶晶的光。 程锦年盯着眼前这个满眼是画的女人,实是他难以理解。 他想,或许她看到这些画,就像他看到一栋一栋的大楼是一样的心情。 郑小柔将早餐给他们按照两人份送了过来。 林木木便和程锦年如往常那样一起吃了早餐,林木木只有出了个短差的感觉,而程锦年则是失而复得,恍如隔世的感觉。 “除了纸笔和资料,我还要一些画画的东西。” 程锦年道:“一会俺让玉刚去看看他们弄的货里有没有,没有的话俺出去给你买。” 林木木撇嘴,“你哪知道画画都需要些什么,我跟你一起去呗。” 她主要是想出去逛逛,这边都过去了半年,不知都有了些什么样的变化。关键的是,她想跟这个男人一起出去,手挽着手,很有恋爱的感觉。 程锦年则沉沉地看了她一眼,道:“不行。” 他想到了那次去县城,就是这个女人怂恿他去的,她说要去买衣服,他便跟她去了,然后她跑了,给了他第一次绝望。 那种感觉他历经两次,痛彻心扉。 林木木“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当然,是假哭。 当然,程锦年不知道她是假哭。 “程锦年,你什么意思,差不多就得了,你还真打算一直关着我?一切真相我都告诉你了,是你自己不信而已,你还让我怎么做?早知道你现在这样待我,我肯定不会回来!” 程锦年心有万千不忍,将“哭着”的女人拥在了怀里。 叹了口气,道:“别哭了,俺带你出去。” 林木木“嗖”地抬起头,弯起眼睛笑了,是得逞后的笑容,还照着男人的脸“叭”地亲了一口,然后转身就去换衣服了。 她的衣服还在,不过都是去年买的。她想的是,今天出去顺便再买些衣服才是。 捂着脸站在原地的程锦年有些愕然。 他好像刚才没看到那女人脸上有什么泪痕。 她真是随时随地都能骗了他。 她就是个“骗子”! 林木木的摩托车早被程锦年收进了棚里,这次外出,他们共乘的是程锦年的摩托车。 林木木坐在后边,抱好男人结实有力的腰,脸就直接贴在了后背上。这种感觉真踏实。 程锦年闭上眼睛享受了会儿重得的幸福,一时感觉不太真实起来,直到摩托车飞出,冷风吹在脸上,才如大梦初醒般笑了。 那个女人真的回来了,现在就在他的身后。 林木木问:“听说过去的半年,你经常离开平城,去别处溜达,你是在找小武,还是找我?” 程锦年默默。 “其实小武是受人指使的,指使他的人是肖明悦,就是你曾经下河救她的那个女人,她……” 程锦年接了过去:“俺找你,小武也好,肖明悦也好,你都不要再想。” 程锦年不可能傻到以为那场大火真的是小武一人所为,那小武已经在库房干了很久,林木木从来没有苛待过他,在出事的前些天,更没跟他发生过任何口角,他根本没有做那件事情的动机。 他想小武要么是被人收买,要么是被人威胁。而这个人多半是那个脑子有病的女人。在程锦年想来,欲整他的主要是肖富,那个男人只会对他下手,即便找他的女人下手,也应该是绑起来威胁他,而不可能直接要烧死他的女人。 程锦年找了许长路,一番调查下来才知道,那个脑子有病又胆子包天的女人叫肖明悦。世上总有巧合,这肖明悦竟是肖富的侄女,而她的父亲更是位高权重,不但是她的□□,也是肖富的靠山。 程锦年知道,只要她的背景还在,即便确认那场大火就是肖明悦的手脚,也无法讨到什么说法。何况他们无法确认,因为唯一的线索小武跑了。 他曾经辗转去过小武的老家,了解到小武其实跟家里人关系不错,可是小武家里的生活条件并没有明显改善,所以程锦年判断,小武应该被威胁的可是性大一些,若是被收买,势必得一大笔钱,以小武跟家里人的感情,不可能不把钱给家里一部分。 而小武被威胁的是自己,还是家里人,他无从得知,小武现在是死是活,他也没有消息。但是,他……还得继续找下去,他不能让自己女人平白遭遇过那样的危险。 “肖明悦那个疯女人,她对你起了色心,而你不从,她便想烧死我,她以为没了我,你就会到她怀里去,真特么是个脑残。见没能烧死我,又想找人绑我。我就怕他老来骚扰你,我差点……” 林木木想说,差点要弄死那个女人,可是自己总是没有真正杀过人,不管那人多十恶不赦,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杀死一个人。何况当时考虑了这个男人的处境,还是放过了那个疯女人。 程锦年一直记得,那日他派去的保镖回去跟他汇报,说有人想绑林木木,是个女人,他便知道一定是那个脑子有病的女人。 最后的结果是,肖明悦带的人被林木木身边的两个保镖打趴在地上。 可是林木木竟然让张伟民将肖明悦弄上了车,自己驾驶着扬长而去,只让保镖回来告诉他,她以后不需要他的保护了,让他不要找她,因为根本不可能找到。 当时他就懵了,不知道那女人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发现她果真不见了,才想,她是真的跟张伟民走了,而且像是思虑已久。 此时想起来,程锦年还心有余悸,因为林木木遭遇的危险,因为她的离开。 “那个疯女人有没有继续纠缠你?”林木木问。 程锦年说:“没有。” 他没骗她,那个脑子有病的疯女人确实自那以后没在他面前出现过。 林木木瞎琢磨,难道是她的“淫威”起作用了?纵然那疯女人是个无法无天的,应该也怕了她这个“横”的?亦或是对程锦年的兴趣已经没有了? “木木,你什么都不要再管,以后安心在家待着。” 林木木抿嘴一笑,往男人的背上使劲贴了贴,道:“什么在家待着,是在家关着吧?我跟你讲,你再关我,我真生气了。而且我出来也没什么,反正你有人保护我的。” 想起来便心里一暖,这男人竟在她身边早早派了人,她却一无所知。不过也说明,那时候肖明悦纠缠这个男人有一段时间了,而且程锦年对肖明悦的变态和狠毒有一定的认识,所以才着手准备的。 而林木木不知道的是,程锦年在她身边安排保镖不是只为防肖明悦,还有肖富。 对于程锦年来说,小武没找到,肖明悦仍然不知道在什么角落里继续着她的为所欲为和无法无天,这让他懊恼。 眼前的风平浪静,他总觉得不太真实和长久。 第61章 61 靠近 林木木不知道的是, 程锦年在她身边安排保镖不只为防肖明悦,还有肖富。 对程锦年来说,小武没找到, 肖明悦仍然不知道在什么角落里继续着她的为所欲为和无法无天,这让他懊恼。 眼前的风平浪静, 他总觉得不真实和长久。 到达目的地以后, 林木木先买了学习和画画用的一些东西,然后又拽着男人去买衣服。 这个年代的潮流, 更新换代没那么快,但也不是没有。林木木毕竟来自三十多年以后,在对潮流元素的把握上眼光毒辣, 大包小包地给自己,也给身边的男人买了一些。 在程锦年的眼里, 这女人穿什么都好看,而她自己挑的衣服, 穿上以后, 更是格外地好看。 程锦年发现今天的林木木特别高兴, 不像是装出来的高兴。以前,即便跟他谈起了恋爱, 这女人也总是偶尔会显出一丝隐约的不安。可是现在的她, 是完全放松的,走在他身边, 挽着他的胳膊,甜蜜似一对恋人,默契似一对夫妻。 他甚至觉得,他真的不应该,也不用再关着她, 她就是来跟他过日子的。 可还是两朝被蛇咬,这辈子都怕了井绳,这个女人太会骗人了。她说她讨厌他像个犯人一样关着她。在他的心里,她不是犯人。他只是……怕她哪一天又不见了而已。 程锦年心里被五味的情绪塞满。 这种交织在一起的情绪促使着他在将女人送回后罩房以后,还是将门锁了上来。他今天不能陪她,因有些急事已经积攒了很久,他得去处理一下。 身后传来女人的怒骂:“你这个村夫!文盲!愚昧的野男人!你给我开门!” 程锦年笑得牙齿都露了出来。 只有那个女人在骂他的时候,才能让他找到一点真实感,她骂他,正说明她不会离开,她两次忽然不见,都是在对他尤其好的时候。 他去交待了郑小柔,到点给林木木送饭。 这些人都没有钥匙,他也不担心有谁会为了林木木砸门而放她出来,现在他们都是他的员工,除非不想要工作了。何况他们中的每一个,心里都对林木木的逃走有过微词,无论跟她关系如何,都不会为了帮她而违逆他。 所以,他很放心地去办自己的事了。 林木木骂完之后,在桌前坐了下来。 她也抿起了嘴,想到那个男人在未来三十多年为她所做的一切,眼前关她几天真不是大罪,她吃得消,而且她也不无聊,因为她有事情要做。 先摊开买来的资料开始学习。 学累了便将画架支起,拿起了画笔。 林木木心有万千感慨,她真的可以彻底地拿起画笔了,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这一幕,在她拼命卖货赚钱的时候,以为会在她回到三十多年以后去实现,没想到,还是在这里。 在这里很好,那个男人爱她,那个男人不懂画,但是他愿意支持她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程锦年回家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女人坐在画架前,沉迷于眼前的画作,眼里的神采跟过去不一样。他想,她果然是不喜欢倒腾货的,她果然还是喜欢画画。 女人抬起头瞥了他一眼,就再也不理他。 女人生气的样子都这样好看,带着几分娇嗔,让他感觉,她不是真正在恼他。 他想,就这样生活一辈子可真好。他每天出去拼生活,即便艰难,即便也时而充斥着危险,但他会把所有的那一切都与这个女人隔离开来。每天回来都能看到这一幕,看到女人悠闲安然地画着自己喜欢的画。可以对他笑,可以对他嗔,也可以对他怒。只要他回来就能看到她便一切都好。 殊不知,若是林木木参透了他这心理,估计得说他跟赵玉刚一个德行了,有金屋藏娇的嗜好。 程锦年近前,看着林木木画的画,说道:“木木,你画的真好。” 林木木微哂,在这个男人的眼里她画的可是比名家都要好。 她想,他本来就不懂欣赏。 接下来,又是一个新年到。 赵玉刚和郑小柔自是要回去。 于水秀也要回去看儿子。 儿子一天天大了,她想过要把儿子接到平城来,不给他改名改姓,仍然是公婆的孙子,他们应该不会不答应。但是她现在孑然一身,还得见天忙碌,如何照顾得了儿子?她真的需要有个家了,有了家,儿子才能有个稳定的港湾。 她跟着那个男人出来了两年多,终是在一次一次的失望过后,感到累了,是毫无希冀的那种累。但是,她不会埋怨他,本来就是自己的一意孤行。若是在那个天刚蒙蒙亮的早上,站在百山洼村口的时候,就能知道这个男人的心跟磐石一般的话,也许她不会跟出来,她会留在老家,待儿子满了三岁,找个人改嫁,一定会有很多人家去抢她,因为那里太缺女人了。 但是,她没有后悔出来,她见到了不一样的人,做了跟过去不一样的事,她走进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她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好是坏,她只知道,因为走进了这个世界,她再也不想回到过去的生活。 要回去的还有老程家的三个人。 他们在平城为程锦月治疗了将近一年,并没有彻底好转,当时那专家医生根本没有把话说死,只说这病,有先天和后天的原因,也有生理和心理的因素,错综复杂,没尝试之前谁也没法下定论,不排除有治好的可能。听了这话,老个老家伙自然不会放弃机会,况且他们有钱了,他们不怕花钱,所以家里的地交给了本家耕种,他们则留在了平城。关于他们养的儿子简直是天上掉下的活元宝,让他们得了一大笔钱的事儿,随着他们将消息传回去,已经在百山洼被议论和羡慕了将近一年。 这个年,他们打算回去过,那里总是他们的根。当然,年后他们还会回到平城,继续给小儿子治疗,这个医院不行,换一家医院,这个医生若是治不好,则换一个医生。反正,他们手头的钱足够他们挥霍。 他们没提程锦年,在老程家看来,那已经不算他们的儿子了,因为收了人家亲爹的钱,又怎好再占着人家的儿子? 殊不知,人家那亲爹给他们钱,除却为了见儿子一面之外,主要是为感谢他们对儿子的养育之恩罢了,并没有要把儿子“买”回去的意思。 况且,在老程家两口子想来,自己亲生儿子的病只要舍得不断花钱,总有人能够为他们治好,他们老程家的香火不会断,而且是真正的骨血。他们不再需要程锦年那个没有血缘的儿子来延续香火了。 至于养老,他们更是不需要程锦年了,因为他们有钱。他们想,只要有钱,一切都不是问题。 老程家三人是跟于水秀一起回百山洼的。 接他们来的时候,老两口还总是看着她笑,问东问西,以为她是程锦年的媳妇。那时候,程锦年还是他们的儿子,他们关心儿子的终身大事,也关心他们老程家的香火继承。 可是这次回去,他们一句话都没再问,因为程锦年已经是别人的儿子,别人的儿子娶不娶媳妇跟他们无关。 于水秀只一路默然。 程锦年躺在后罩房的简易小床上,耳边有另一个床上传来的浅浅呼吸。 他想,看来那女人是睡着了。 他跟自己那亲爹没任何感情,那亲爹也不会给他一个家,因为人家有自己的家。他也没想过去亲爹那里,跟人家做一家人。 而老程家已经不让他回家。他以前从来没想过有爱无爱的问题,只现在才知道,他从来没有得到过真正的爱,哪怕不是真正的爱,哪怕是比程锦月少的少的爱,他都不曾得到。只他想念百山洼,从一岁到二十二岁,他在那里生活了二十一年,他还在那里娶了媳妇,所以他想念那里,只是……他已经回不去了。 扭头看看那边女人沉静的脸,程锦年不敢再问,她能否给他一个家,在这个家里有她,有他,有儿子,哪怕没有儿子,只有她和他,也是他梦里才敢奢望的东西。 他真的不敢再问,他怕这个女人不答应,或者只是骗他罢了。这次回来,这女人的主动和热情超出了他的想象,跟过去的说辞完全颠倒,她说要给他做媳妇,给他生儿子,但他……总觉得不太真实。 不过,如今能跟她共处一屋,与半年前相比,已是命运厚爱,她不肯给他一个家,但是,他有她,这就够了。 闭上眼睛,任大脑随意运转。 谁知,窸窸窣窣的,像是女人凑了过来。这折叠小床本就窄,而他块头又大,差不多都占满了,女人就那样将自己柔软的身子窝在了他的怀里,紧紧地贴着他。 于水秀回老家之前,来后罩房找了林木木。 第一点是告诉林木木,程锦年那男人她不想再惦记了,等着年后回来,就要为自己打算下了。不管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要肯接受她的儿子,她都嫁。林木木默默了一会,没法把自己接受的那一套说给于水秀听,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取舍和选择。即便她真的只是为了儿子去嫁人,也好过一直耗在程锦年的身上。 第二点于水秀还说了老程家的事,说老程家的三人会跟她一起回老家过年,只压根不提程锦年。于水秀说,程锦年可怜,去年只为陪林木木而没回家,但想着让她将家里三人都接了过来。可今年,以及以后,对于他来说,老家都是个想回也回不去的地方了。于水秀道:“你要是有良心,以后不要再坑他,骗他,给他个日子,也好有个奔头。不过俺也不相信你有什么良心,说不定将来还是个把大年坑死的。只是俺实在也等不了大年了,俺总得为儿子打算着,他已经一天天长大。以前在老家,俺也想,将来改嫁后,还要给人家生孩子,儿子就跟着爷奶也没什么不好,反正老家的大人孩子都是那么生活的。可是,俺跟着大年出来以后,才知道人可以不那样活着,俺儿子可以有更好的生活,所以俺必须得为他打算。” 林木木想着于水秀的话,又听着这小床上有轻微的翻身声,就知道程锦年一定没睡着。 所以,便凑了过来。 第62章 62 家 林木木想着于水秀的话, 又听小床上有轻微的翻身声,就知道程锦年一定没睡着。 所以,便凑了过来。 她像过去那样伸出手指轻轻划着男人的胸膛和下巴, 道:“大年,我要不回来, 你一定还是会像第一次那样找我, 你心里知道可能找不到,可你的腿不听使唤, 你会一直找,找一年,两年, 十年,或者三十多年, 甚至一辈子,到最后, 寻找会成为你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你会去学画画, 画的每一幅都是我, 你画技做不到炉火纯青,但你可以画出我的神。你会把那些画摆满这整个后罩房, 因为这里曾经有我们两人的生活。” “你为了留住自己的念想, 在将来会买下这个四合院,这样的话, 后罩房的这个房间便是你永远可以栖身的地方。你还会把前院正房里的样子保留下来,不只是保留了过去的半年多,而是永远……” 程锦年睁开眼睛,盯在了女人柔和迷人的脸上。 她像他肚里的蛔虫,知他想什么, 也知他要做什么。 林木木幸福一笑。 她知道的不只是这些,她还知道这个男人将来会在四合院里种满木槿,因为木槿的花语代表着永恒,像他的执念,也因为“木槿”二字有他们的名字。 她还知道,以后他会将两个有代表性的项目建在这四合院附近,一个叫木秀于林,一个叫锦绣年华,两个项目遥遥相对。张伟民说是这个男人想一直看着她。 “大年,不要再顾虑什么,我真的不会再离开你,我想给你生个儿子,我想给你一个家,你也给我一个家。” 其实,她也已经没有了家,她在三十多年以后的家已经成了别人的。 程锦年的胸口不由剧烈起伏起来,像是有什么要从胸腔内跳出。 他想要这个女人。 他想要儿子。 他想要个家,在这个家里,有身心跟他一体的女人,有血浓于水的孩子。有爱,有血缘。 都没来得及挪到大床上,两人的身体便交缠在一起,不堪重负的简易小床就这样“吱吱呀呀”地响了一晚…… 今年的这个春节跟上一个一样,别人都回家了,剩下的两人每天逛吃,他们带着相机,将去年看过的景又原封不动地按照顺序再去看了一遍。 林木木的心境与去年大不相同,那时候每天倒数着离开的日子,而现在每天都可以正着数在一起的日子。程锦年的心境也不相同,去年他的感觉很踏实,这女人是告诉他只跟他谈一年,但在一起的快乐是那样真实,让他误以为那只是她开的一个玩笑,可是今年,他反而不踏实了,他不再关她,他们像以前那样生活着,可他总担心她还会离开,担心她说会嫁给他,给他生儿子这样的话也是一个玩笑。 年后过了正月十五,所有人又陆陆续续地回了平城。 林木木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大家都回来后,首先来找她的竟然是于水秀。 于水秀告诉她,从老家回来后,便去找了程锦年手下的那个魏兵。说起魏兵,林木木早没了印象,还是于水秀提醒,她才想起,这魏兵就是原来那个在程锦年的“圣旨”下直接愣冲冲地想去搞定于水秀的那个工友,当时还得了于水秀的一盆洗衣水,因为这个冒失的魏兵,程锦年被于水秀好一顿骂。 于水秀说:“他还是愿意娶俺,他知道这两年,俺只是对大年有些死心眼,但实际上俺跟大年什么关系都没有,而且他愿意让俺把儿子接过来。按照政策,俺要想给他再生一个的话,那俺这儿子就不能在俺们两个人的名下。可是孩子将来得上学,得有户口。大年说他会帮俺们想办法。” 林木木笑笑,祝福了她。 “他现在跟着大年,能赚不少的钱,俺在这边,也不错,所以魏兵说,等手里的钱够了,就先买个房子,现在已经有那种可以卖给个人的房子了。有了房子,俺们就结婚,然后接儿子过来。” 听于水秀这么一说,林木木才忽然发觉,她好像一直不知道程锦年到底在干什么,她对那个男人的印象还停留在给她搭库房的时候,那时候他是一个带着小队伍揽活的小包工,可是他却在她的货被烧以后,给了她十几万,让她去支付厂家的货款,当那个钱“丢了”以后,重新为她给厂家支付了十几万,还把库房原封不动地搭建了起来,四合院也重新租下,为四合院里的人出钱投资,让他们继续干原来的那一摊。 郑小柔说程锦年是个能做事的,还从银行里弄到了钱,其他的也没具体说,因为郑小柔也不是个完全懂得。 林木木想到,她跟程锦年在一起的时候,关于他的事情,他没说过,她也没问过。他们在一起一年多了,她对他的了解竟不如别人。 “大年现在具体在做什么?” 听林木木这么问,于水秀一顿,忽而释然。 她想的是,林木木这个女人对程锦年若真的上心了,就不会三天两头地跑了,只可惜程锦年那个傻男人已经不会再回头。 “俺听魏兵说,大年一早从银行弄到钱,是打算投资一些建材工厂,直接收购或者控制什么股份,然后还想成立建材市场,另外俺听说他还有想法是将来自己拿地盖房子,然后自己销售。” 林木木了然,那个男人看来是想控制建材那一块,从生产到销售。 另外,竟早就不满足于只给各个单位盖楼,而是想自己拿地。只可惜,现在给私人批地来建楼还不是主流,待这波契机到来,得是九零年代。不过,那个男人已经有了这样前瞻性的意识,真是让她刮目相看,果然文盲也有自己的优势。 如此一想,那男人能在三十多年以后成为富可敌国之人也不足为怪。她一直守着一个宝藏,竟浑然不知呢。 林木木抿嘴笑了起来。 “至于俺们现在做的这一块,本就不在大年的主要考虑之内,他打算把赵玉刚调走,去做建材市场,当然,不是赵玉刚挑头,大年另找了挑头的人,赵玉刚毕竟有些做市场的经验,过去辅助。而原来你留下的那一摊,他想让俺和小柔来做,他说,木木你也是女人,你都能做起来,俺们也可以的,若俺们能做好,他便一直会给俺们投钱,若是做不下去了,他也就撤了。” 林木木再次笑笑。 她能做起来,最主要是因为她了解以后的发展,知道方向在哪里,更知道供货厂家以及市场上的商贩在此时都是什么心理。 于水秀很能干,缺少的只是对未来的眼光。郑小柔原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现在也在不断地改变自己。林木木觉得她们将来应该也可以做的很好。 当晚,程锦年一回到后罩房,就被林木木给堵在了墙边,用埋怨的眼神看着他,道:“大年,你的一些事情为什么都不告诉我?” 第63章 63 “乔迁” 当晚, 程锦年一回到后罩房,就被林木木给堵在了墙边,用埋怨的眼神看着他, 道:“大年,你的一些事情为什么都不告诉我?” “什么事情?” “就是你现在都做什么, 你将来还想做什么之类的。” 程锦年默默片刻, 然后说:“俺以为你根本就不想听,所以俺就没说过, 再说了,都是大老爷们儿的事儿,俺怕你也没兴趣。” “不, 大年,以后你的事情都要说给我听, 我有兴趣,而且说不定我还可以给你一些建议呢。” 程锦年一听她说对自己的事情感兴趣, 便裂开嘴笑着点了点头。 林木木瞅他这个样子, 根本无法跟日后那个乔欢欢嘴里的“温文儒雅”、执掌着商业帝国的男人联系起来。 “瞧你这傻样。”林木木打趣了程锦年。 打趣完, 翘起脚给了他一个长长的吻。 程锦年砸吧着嘴,真是甜蜜。甜蜜的他真的快要忘记自己心里的恐惧, 害怕这个女人还会离开的恐惧。其实这段时间, 他一直感觉很甜蜜,恍惚间, 他也总觉得像是“回光返照”,这个女人以前也给过他甜蜜,甜蜜过后就扔下了他,但当甜蜜来临的时候,他又不由地陷了下去, 不管天昏地暗,也不管明天。 此时,他也不想再管,只想跟这个女人不断地缠绵。 当被这个男人拦腰抱起,林木木才知道,这男人澡都没洗,就想胡来。 “程锦年,你先放我下来,我还有事儿要对你说呢。” 听说有事儿,程锦年便将其放了下来。 女人弯弯的眉眼里都是笑意,看着他道:“大年,我听水秀说,她想跟魏兵结婚呢,而且魏兵还打算先买房。” 程锦年点点头,这事儿他当然知道。 “那你呢?想不想买房娶媳妇?” 程锦年:? 林木木说:“我想跟你做真正的夫妻,法律上认可那种。魏兵都能把房子买了,你是他老大,你不会买不起吧?” 程锦年激动地抱住她,笑道:“俺知道你已经迫不及待。” 林木木一个心梗。 自从回来后,她还真是给了这个男人脸了,让他如此自大自负。 程锦年又故意气她道:“你若是等不及了,俺倒是可以挪出一笔钱来,先给你买房子,本来俺想的是,等稍微宽松一点,直接买个小洋楼,将你娶进去,几层那种。当然,你若喜欢现在的四合院,俺也可以想办法跟房主商量买下来,要是不想卖,大不了加点钱。” 林木木撒起娇来:“我什么都不要,就要这四合院。” 她不想说,什么房子,什么小洋楼,以后在平城,能住这四合院才是牛逼。 她知道,以这男人日后的实力,任是她要什么,都能满足了,只这人生第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和家能是这四合院,却是再完美不过。 程锦年点点头,现在的四合院,他早已决定将来要买下来,因为这里承载的记忆和感情太多。 “好,你只要以后再也不跑,你要什么俺都会答应。” 林木木笑道:“不跑了,我‘骗’走了你那么多的钱,留下来慢慢还债。” 她说出来的真相在这个男人眼里只是个闻所未闻的故事,所以倒不如大方承认她又一次骗了他的钱走了,就像在百山洼那次骗走吴兰花的钱一样。 程锦年想,这个女人第一次跑了后,被他冷不丁就碰上了。第二次跑了,她自己又回来了。或许命中注定他们都不会分开。 于水秀让他提防这个女人,不要一遍一遍掉入这个女人的陷阱。 他不怕陷阱,只要这个女人觉得他的身上还有可骗的东西,她就不会真的离开他,她就一定还会回来。 林木木确实对于水秀说过,她就是要继续骗这个男人,骗他一辈子。 程锦年将眼前的女人再次拦腰抱起,欲行不轨。 林木木斥他:“洗澡去!” 认真地洗完澡回来的男人,以为终于可以吃肉了,谁知女人又挡住了他,娇笑道:“以后你的事情要让我知道,我的你也得知道。我现在就有个事情想告诉你,我想参加今年的高考,考Z大,学画画。” 程锦年:! 这个女人喜欢画画,想学画画,他是知道的,但他一直以为她就是在生活中学而已,竟然想参考高考?还考Z大? 来到平城后,许多概念他都听过,他自然知道高考就是考大学,这个女人是懂得挺多,也识字有文化,可她真的能考上大学吗? 关键的是,她为什么要考Z大?那里边明明有那个画过她裸/体的老师。 “木木,你要考大学,只要能考上,俺肯定支持,只是你不能换个学校吗?” 林木木娇嗔地瞪了他一眼,知道这男人心里在想什么,果断答:“不能,Z大是这方面最牛的,也是我的理想,我不换学校!” “可是……” “我知道你可是什么,就因为史诗在那个学校吧?认识他是我的耻辱,我以后不可能跟他又任何关系。而且,我有个长远的计划,那就是取代他。我还能怕见到他?你也没必要怕。” 程锦年:…… 这个女人以前也说认识他程锦年是黑点,是耻辱,可是现在张口闭口又说要嫁给他。 她的话……总是那么不大可信。 接下来,既然林木木主动提了要求,程锦年自是赶紧调整了下原本的计划,拿出了一部分钱,并且借助了银行这个工具,将四合院给拿了下来。 一问价格,确实比她给乔欢欢买的西侧那套要高一些。人家房主不想卖,你非要买,卖方市场,自然是要多出点钱的。 四合院买下来以后,于水秀搬出去跟魏兵同住了,赵玉刚和郑小柔则搬到了程锦年要建立的建材市场附近。 原本热闹的房子只剩了林木木和程锦年。 是一下子冷清了不少,但是他们知道,跟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有不散的筵席,这里已经是他们的家,这个家里只能有他们。 待前院全部清空,他们决定搬到正房里去。 程锦年说:“俺还是更喜欢这后罩房。” 这里房子虽然小,但是有他所有的记忆和喜悦。 林木木瞪他,“那你继续住这里好了,我搬到正房里去。” 以前之所以跟这男人住到后罩房来,是因为前院里人多眼杂,实在影响他们谈恋爱的心情,而现在前院都空了,她才不会继续在后罩房住下去。 程锦年大手一抄,直接将女人扛在了肩上,从后罩房扛到了前院的正房。 刚一在床上放下,人便压了下去,坏笑着说:“庆祝下俺们乔迁新居。” 林木木圈上程锦年的脖子,笑着应了他。 这正房的床真是结实,承载着两人的热火朝天,却一点“吱吱呀呀”的响声都没有。 第64章 64 老地方 林木木到Z大初试的时候, 是程锦年陪着她。 等在外边,程锦年总在四处张望,他不知道是否能发现那个老师的身影。一想到林木木有可能会跟那个老师在一个学校, 将来抬头不见低头见,他心里便百般不是滋味。 可那女人整个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林木木结束后, 出来直接挽上了程锦年的胳膊, 双双离去。 程锦年想说“木木,你肯定没问题, 你是画的最好的”,但看女人意气风发,笑意盎然的样子, 好像根本不需要他的鼓励。 到了学校门口,林木木坐上摩托车的后座, 一瞬间记忆闪回,想起那一次, 这个男人冲进史诗的画室将人家揍了一顿, 然后又拉着她出了画室, 还把她带到了一处无人的空地上,压住就亲了个天昏地暗。 跟这男人已经睡了这么久了, 但想起那次竟还是有些脸红心热。 “大年, 你还记得那个地方不?” “哪个地方?” 骑着车的男人不知道身后的女人冷不丁问的是什么。 “就是那次,我跟史诗在他的画室里画裸/体, 你……” “吱”一声,摩托车被刹了个急。 因为程锦年听到了“裸/体”二字,记忆也一下子冲进了脑子,这女人竟□□地躺在那里被那个男人画。 “木木你,你以后不能再在别的男人面前脱衣服, 你……” 这女人在张伟民面前脱过,在那大学老师面前也脱过,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总之不能想,想起来就肝疼。 林木木“嗤”一声笑。 “那是艺术你懂不懂?以后你也脱了,我给你画个。” 程锦年脸红了下,道:“什么艺术,俺觉得就是耍流氓。” “那你还说也要学画呢,你就不怕耍流氓了?” “俺学了以后只画你,俺又不去画别人。” 林木木抿嘴偷笑。 “去那里,就那次你将我摩托车一顿猛骑后到的地方。” 程锦年又是一阵脸红,他当然想起了那里,那是他彻底来到平城,来到这个女人身边后,第一次亲到她,当时身下的女人在接纳和抗拒之间挣扎,最后还咬了他。 第二次“故地重游”的两人在野地里尽情地翻滚,已不知天地为何物。 林木木笑着想,原来这就是打野食的感觉,人是自己的人,但地不是自己的地。 直到亲了个够,亲累了,两人才停了下来,顺便直挺挺并排躺在了野地里。 林木木斜眼觑着身边的男人说:“程锦年,我这辈子怎么都没想到,我会跟了一个村夫,还是个没文化的村夫。” 程锦年道:“俺早已经开始学文化了,俺现在认很多字了。” 林木木讥笑一声。 然后又道:“虽然这周围连个人影都没有,但奈何总是外边,否则真想在这里真正地睡你一回,还从来没试过野战的感觉呢。” 程锦年无语。 这女人说话真是大胆! 他怎能由着她大胆?所以,直接压住把嘴给堵上了,只留了齿缝里有“嗤嗤”的笑传出来。 两人刚想要滚第二次,只听哪里忽然冒出“啊”的一声尖叫,便“扑棱”一下坐了起来,像是受了惊的鸳鸯。 两只鸳鸯头发凌乱,挂着干枯的野草。 面面相觑间,林木木想:我勒个去,还想着周围连个人影都没有,敢情他们刚才应该被围观了?那尖叫声竟是如此的近。 程锦年一把将她拽了起来。 只见前边不远处跑来一对年轻的男女,看起来是学生模样,想来应该是Z大出来偷摸谈恋爱的学生,两人从步履到表情都是慌里慌张的样子。 尖叫来自他们是没错了。 林木木见二人像是被鬼追了一样,便问道:“怎么了这是?” 男的一副吓尿裤子的怂样,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还是女的说:“那里,有个人,流了好多的血。” 流血?! 林木木震惊间想,有人流血了,他们不施加援手,就知道跑。 谁知,这么想的时候,身边的男人早就“滋溜”窜了出去。 “程锦年!” 林木木喊着就去追了。 自己这男人永远喜欢上赶着做活雷锋,上次在没人家水性好的情况下,就下水救那该死的肖明悦。 这次流血的是一个女孩,血从手腕处流出。 是自杀! 而且身上还有热度,想来还有救。 程锦年将其抱在怀里,喊了林木木:“去医院!” 两人用摩托车火速将自杀的女孩送进了医院抢救室。 等在外边的时候,两个头上还带着草的人再次面面相觑。 程锦年伸出手,给林木木理了理头发,什么话都没说。他不太明白,为什么老有女人自杀,上次是郑小柔,这次又是这个陌生女孩。 接下来从抢救室出来的护士的话,让他不由想再问一句:为什么老有女人因为男人自杀? 护士说的是:“人抢救过来了,但是孩子能不能要,你们自己决定,我们是本着以救大人的原则进行的救治,毕竟人命关天。” “孩子?”程锦年问。 “对,她肚子里有孩子了,是你的吧?女人孩子都为你怀了,你怎么能让她自杀?现在的男人都太没良心了!” 这护士义愤填膺,就差骂程锦年是个陈世美了。 程锦年赶紧摇头:“不是,不是俺的。” 林木木一把揽住了程锦年的脖子,看着那护士道:“他是我男人,那里边自杀的我们不认识,我们是助人为乐。” 护士悻悻然。 又道:“那你们把费用去交了吧。” 交完费,林木木拉着程锦年的手往那女孩的病房赶去,边走边说:“今天破财,咱们赶紧过去,让她联系家人过来吧。” 谁知,到了病房后,女孩就是哭,哭完了又说不能联系家人,若是让家人知道她怀孕了,得打死她。 林木木问:“那孩子爹呢?” 不问还好,一问这女孩哭的更是厉害。 林木木和程锦年对视一眼,心里不约而同地想:应该是个被抛弃的。 接下来他们听了个很狗血的故事,于林木木来说简直是泼天的狗血,因为这故事似曾相识,因为这故事在她的身上也发生过。 女孩叫高流云,交往了一个在她的眼里极为优秀的男朋友,她对那男朋友简直崇拜至极,男的说她清纯、善良,对她喜爱的很。 她一边享受着恋爱的美妙,一边幻想着他们的未来。谁知,当她发觉怀孕,告诉那男人的时候,人家却说根本没觉得是跟她在谈恋爱,是她主动和自愿的,孩子不会要,更不可能跟她结婚。更甚的是,那男人还讽刺她愚蠢又土气,故意想拿怀孕来讹他,还侮辱说孩子不一定是他的,他不会做冤大头。 林木木听罢,不由感慨,简直是她跟史诗的翻版故事。 只她幸在,她没跟那渣男睡,更不会怀上个孩子。 林木木说:“自杀是最无用的行为,你一死,人家那男的该怎么着还怎么着,只是苦了你父母罢了,好不容易养你到这么大。” “那我该怎么办?” “爽一点的话,留下所有证据,去搞他个身败名裂,让他也不得安生,反正你死都不怕,还怕把事情闹大吗?狠一点的话,找人直接去废了他,或者揍他个半死,坐牢也比死了强。潇洒一点的话,就默默离开,认栽,好好生活下去,就当花青春和身体买了个教训,以后再找男人,擦亮眼睛去找。” “我感觉哪个都比自杀要好。” 女孩躺在病床上,默默不语,眼角有泪。 后来,女孩要求他们帮忙联系了自己最好的一个同学兼朋友,来医院照顾她。 同时又小声道:“我们是学生,所以都……没钱。” 程锦年道:“俺去给你交。” 林木木心里默念:今天果然破财。 刚才已经交了抢救的钱,程锦年又帮忙交了住院以及可能流产的钱,跟医院交代,出院结账的时候多退少补就行。 其实他交的那些只会多退。 出了医院的门口,程锦年又有了跟上次郑小柔那事一样的感慨,他一心想要个儿子,却一直没有,可别的男人的孩子却一个个地都不要了。 想着就不由地看了眼身边的女人。 林木木接了他的眼神,像是参透了他的心思,笑道:“走,回家生儿子去。” 不知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还是确实福至心灵,一向月经超准的林木木在某月竟然推迟了,她不由眼神迷蒙起来。 不会真的中了吧? 自从重新回来,她就没再想着算什么安全期危险期,没成想,前边一直没中,她还想,看来危险期也不危险,没想到,还真危险,这月在危险期的时候,他们腻歪的尤其严重了一些,竟直接把月经给腻歪没了。 林木木抚上自己的小腹,嘴角凝出一丝柔和的笑意。 这种感觉太神奇了,难道真的有个小生命在里边生根发芽了? 第一时间就想去找程锦年,她想象不出来那个男人若是知道了这个消息,会乐成什么傻样。 谁知,男人乐的傻样她还没见到,在半路上就被人把她给吓傻了。 因为……有人绑架了她! 第65章 65 儿子 林木木第一时间就想去找程锦年, 她想象不出来那个男人若是知道了这个消息,会乐成什么傻样。 谁知,男人乐的傻样她还没见到, 在半路上就被人把她给吓傻了。 因为……有人绑架了她! 直到被掳上车,林木木才反应过来。 这次掳她的人身手比肖明悦上次派的人强多了, 程锦年放在她身边的保镖根本没有来得及救她。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她没有等来答案, 而是等来了一块破布,直接将她的嘴给堵了起来。 手没有被绑, 边上有两人在架着她,反正在车上她是跑不掉的。林木木偷偷将手伸进了包里,开启了录音机, 平时程锦年那男人还是缠着她教他认字,她有时候为了偷懒, 就会录下来,让他自己去听。今日竟是巧合, 还带着录音机, 她不知道接下来录的东西是否有用, 更不知道她会遇到什么,万一真有什么不测, 说不定会有些什么证据。 现在她还不知道, 随手一录的东西将来确实起到了作用。 到达后,她被人粗鲁地从车里拖了出来, 然后直接架到了一间神秘的屋子里。 在这间神秘的屋子里,她看到了两个人。 男的有着阴狠锐利的眼神,她并不认识。 女的则是……肖明悦?!而且那女人竟坐在轮椅上,难道是残废了?果真这样的话,真是上天开眼, 恶有恶报。 “把她带过来!” 肖明悦恶狠狠地瞪着她。 林木木被后边架住的人一下子摔在了肖明悦的脚下,身上的疼痛还没反应过来,脸上便接着挨了一个火辣辣的耳刮子。 肖明悦那女人打了她! “你还我的腿!” 肖明悦发出了凄厉的嘶吼。 林木木捂着脸惊呆了。 原来肖明悦真的残废了!不过,这跟她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让她来还这个女人的腿? “我找人寻了你那么久,你就跟消失了一般,我以为这辈子的仇是再也不能报了,没想到,你最近却出现在了平城,正好被我的人找到。” “你竟然还敢再回平城!” 林木木想,自己跟张伟民要离开的时候,以为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差点把肖明悦这个恶毒的女人给杀了,最后还是放过了她。 程锦年说这个女人从此没再出现过,原来是瘸了。不过,肖明悦瘸了,跟她有什么关系? “若不是你,我不会掉到水里,也就不会将腿给摔断。” 林木木一惊,怎么会这么巧? 接着又一喜,想的是,报应! 继而又一悲,因为……她现在人家手上,人家让她赔腿! 林木木心里打了一个哆嗦,扯了嘴里的布,道:“肖明悦,你刚才也说了,是你自己掉下去的,要怨就怨你自己运气不好。” “啪!” 脸上又挨了一巴掌。 林木木咬了咬牙,忍了钻心的痛。 “若不是你跟那个该死的男人将我掳走,还将我恐吓一番,我又怎么会掉下去?” 林木木道:“那也是你自己掉下去的,我为什么要掳你走,你自己心里没数吗?你妄图□□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想要毁掉我,不是名节便是生命,只因为你对程锦年起了色心,肖明悦,你不觉得自己太无法无天了吗?仗着背后有靠山,就真的无所畏惧了是吗?” “给我打!” 说这话的不是肖明悦,而是那个眼神阴狠锐利的男人。 此时林木木还不知道,这个男人是肖富,是肖明悦的大伯,是程锦年的死对头。对于肖富来说,上次没有弄死程锦年,只因为不知道他的水深水浅,慢慢地,那个明明在他眼里只是个乡巴佬的男人,却是越来越让他捉摸不透。隐约间,他总觉得程锦年那个男人的背后不只有警局的许长路他们,倒像是还有一股什么力量在保护着他。所以,那男人蚕食他的地盘,他只能一忍再忍,也不敢对其下手,只能眼瞅着那个乡巴佬的实力越坐越大。 可是,那乡巴佬的女人竟然害的明悦的失了一条腿,这个没法忍,若是忍了,以后根本没法混。 当一个男人的巴掌呼在脸上,林木木才知道肖明悦的那两下太小儿科了,此时的她,嘴角发咸,耳朵轰鸣。 那个眼神阴狠锐利的男人,声音也极为阴险难听:“你没资格跟我们谈王法。” 林木木冷哼,这意思很明显,她是在王法控制之下的,而他们,则是凌驾于王法之上的。 “肖明悦,你的罪名可不只是想绑架我,毁了我那么简单,在那之前,你还想要烧死我。” 林木木又挨了一巴掌,彻底趴在了地上,是真的起不来了。 只听肖明悦冷笑道:“是,我就是烧死了你,又能怎么样?你一次一次命大,到头来也躲不过这最后一次,这次我不会让你死,我会让你跟我一样,终生坐在轮椅上,让你痛不欲生,看看到那个时候,程锦年那个男人是否还能再要你?” “行了,别再废话。”肖富打断了激动的肖明悦,跟两个小弟道:“直接废她一条腿!” 林木木心里又惊又惧。 她真的不知道,自己冒险穿回来,还有这样的劫。 而这次,她预感着是不可能再等到自己的天神,她的天神已经救过她两次,何况这次她被带来的地方如此隐蔽,她的天神不可能找到这里来。 可是,她的肚子里有了他的孩子,他们的孩子…… 肖富眼眸深如潭底,他知道,今日一旦要了这女人的一条腿,他跟程锦年那个男人是真的从此只能生死相见了。 或者通过这件事,程锦年背后那股力量才会浮出水面,他将来也好见招拆招,把握其底细。 何况还有明悦的一条腿在这,她的父亲不好出面,他作为大伯,总要给她个说法的,他们肖家的人不能受任何人欺负! 正在林木木心里已经缩成一团之时,外边有个人闯了进来。 “富哥,程锦年他……带了一些人来了!” 林木木登时泪如雨下。 她的天神又到了! 肖富眼神如刀。 今日之事如此隐秘,程锦年能这么快得知,看来他的身边有程锦年的眼线,或许是警局那边跟他作对的人。 程锦年直接闯了进来,犹如暴怒的狮子。 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趴在地上的女人,大步向前,直接将林木木给捞在了怀里。 他的女人被打了! 他心如刀割。 但眼神转向肖富的时候,平静的像是暴风前毫无涟漪的湖水。 肖富说:“明悦的腿是因为你的女人才断的。” 程锦年只知道林木木和张伟民离开的时候曾经遭遇过肖明悦的绑架,只是最后被他安排的保镖所救,林木木和张伟民反过来掳走了肖明悦,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不得而知。 “大年,是她自己掉下去的。” 程锦年看着肖富说:“肖明悦曾经放火想烧死木木,还妄图绑架她,若是真被绑了,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小武找到了。” 程锦年一直在找小武,许长路也在找。 直到那天小武狼狈地出现在他面前,他才知道,果然一开始对小武是收买,拿了钱以后,小武却发现自己可能根本没命花,于是开始了逃亡,最后实在无处可去了,选择去找了程锦年,小武知道林木木是程锦年的人。 肖富眼神一凛。 心里也是一惊,肖明悦后来没敢告诉自己的父亲,只告诉了他,说曾经用钱收买了一个人对程锦年的女人放了火。他总觉那人活着就是威胁,既然只是个乡下来的小人物,不如直接弄死来的干脆又放心。 只没想到,那泥鳅样的乡巴佬竟然被程锦年找到了。 “那又怎么样?”肖富问。 程锦年想,是,那又怎么样。 他们的无法无天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他们只是放火烧了一个人而已,何况这个人根本没死。就像当时对他,将他扔到了河底又能怎么样? 程锦年问:“那你想怎么样?” 肖明悦大吼:“我要让林木木以腿偿腿!” “那恐怕不行。” 程锦年的语调平静,但里边仿似蕴藏着极大的威力。 他即便豁出命去都不可能让自己的女人失去腿。 “但是我侄女的腿必须得有个说法!” 肖富狠戾的眼神射/了过来。 “你想拿放火那件事跟我谈条件,休想!等你有资格了再来跟我谈条件,谈公平。” “今天我必须要她的腿!接下来,我等你来拼命,也绝不会让你再继续挑战我的底线!” 程锦年了然。 即便他们主动出手,你也没法跟他们谈扯平,因为……你没资格,因为你现在还没法完全与之抗衡。而今日,即便他们取了木木的腿,他们也能有本事像上次扔他到河底那样脱身。他是会跟他们拼命,可是,将来就是要了他们的命,木木的腿也不会再回来。 程锦年道:“既然是还一条腿,俺来。” “大年!” 林木木惊恐地叫了起来。 她的天神到了,可她的天神没法像过去那样抱起她脱身,却要为她舍上一条腿? 肖富的眼睛眯成了缝。 与那个女人相比,他确实更想要程锦年的,他要一点一点地将这个男人碾碎在平城,也让其他人看看,没人敢挑战他的威名,挑战了,没有要他一条命,也是要了一条腿。 “好,三条腿,你选。” 程锦年说:“中间的不行,俺媳妇还没给俺生儿子,左右随你。” 林木木抚住了自己的肚子 ,泪如雨下。 “大伯!”肖明悦喊了起来,“我不要他的,我就要那个女人的!” “明悦,住口!” 都怪弟弟肖贵对这女儿太疏于管教,随便惹下些烂摊子不说,还对一个村夫起了心思,否则也不会搞成现在这样。 肖富吩咐手下:“动手!” 当有人提着棍棒上前的时候,林木木挣扎着喊了起来:“大年,不要!” 程锦年看了已经梨花带雨的女人一眼,对她笑了笑。 这一笑,让林木木哭的更是撕心裂肺,这个男人每次救她的时候都是对她笑。 程锦年闭上眼睛,等待着接下来的剧痛,他庆幸这些不会落在这个女人的身上。 “富哥!” 又有人十万火急地闯了进来。 在肖富耳边嘀咕了几声后,肖富的脸色瞬间变了。 因为手下刚刚给他传递的是弟弟肖贵的意思,让他马上停下一切针对程锦年的行为,除非他不想要命了。 肖富气恼又疑惑,这个程锦年的背后到底是什么人,竟连弟弟肖贵都忌惮! 其实程锦年自己并不知道他还有什么人,他只是在接到安插在肖富身边的人的消息以后,催命似的赶了过来,然后让人去通知了许长路,他不确定许长路能否来得及施以援手。 当被人安然无恙地送回家以后,程锦年一句话都没说,趴在他怀里的女人却有满心的疑惑。 那天,他为女人上了药,脸都已经肿了起来。 女人挂在他的身上,变成了树袋熊。 后来许长路说,他第一次挑战肖富地盘的时候,是许长路故意为他营造了一些“神秘”的说辞,好迷惑肖富,让其暂时不会随便造次而已。伪造起来的东西总是镜花水月,经不起考验和调查。 但后来,虽然他有所收敛,对肖富的地盘慢慢餐食,总还是刺/激了肖富的神经,之所以肖富一直没敢再对他下手,是因为确有另外一股子力量在保着他。 许长路还说,肖明悦也好,肖富也好,能那样肆无忌惮,是因为背后有肖贵,大树不倒,肖明悦和肖富所受的惩罚永远不会真正到位。 肖明悦的问题不只是想放火烧死林木木,肖富的问题不只是随意伤人身体害人性命,肖贵的问题也不只是纵容包庇,从下到上,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早就引起了有关方面的注意,只等一起发酵,连根拔起。 那边在发酵,这边程锦年却是在发笑。 因为……他知道林木木肚子里竟然有了他的孩子! 当即高兴的手足无措,心跳加快。接着,抱起林木木就满院子转了起来。 他做梦都想要儿子,当真正梦想成真的时候,却不敢相信了。 程锦年接下来直接将摩托车换成了轿车,这样接送这女人也就安全和方便了。 再接下来,他天天摸着林木木的肚子喊“儿子”。 林木木嗔他:“你怎么知道是儿子,万一是女儿呢,你可别重男轻女。” 程锦年笑笑,“女儿也好,女儿像你一样好看。” 林木木继续嗔:“把‘也’去掉。” 程锦年便嘿嘿笑了起来。 他这样一笑,林木木就想,果真是个傻男人,可是她竟然爱了这么一个傻男人。 后来,林木木挺着已经不小的肚子参加了考试,在考场内的她一点都不紧张,但等在外边的程锦年却是紧张的不行,他不是担心林木木考不上,而是担心她会窝着肚子或者累着。 最后自然如愿以偿,林木木以文化课和总分第一的成绩被Z大录取。 捧着通知书的程锦年喃喃道:“也没咋见你学习,你怎么就考上了呢,还考个第一,俺听说大学特别难考,你为什么就这么容易考上了?” 林木木笑答:“我聪明呗。”她不好说,自己连名校金融都考的上,何况只是一个Z大的美术专业。 程锦年只抱着她亲了起来,想的是,自己媳妇确实聪明。 好事总是成双。 大快人心的消息传来,肖贵倒台,肖富和肖明悦也被抓了进去,除了肖明悦,肖贵和肖富的事儿,不是即死,便是永世不可能再出来。 林木木眨巴着小眼睛,最后什么都明白了过来,便说:“肖明悦那么嚣张,仗着自己有个牛逼的爹,想不到你那亲爹却是个牛逼普拉斯。” “俺没认他是爹。” 林木木道:“可他一直默默保护着你。” 程锦年默然。 九月份开学的时候,林木木去学校同时办理了两个手续,一个报道手续,一个休学半年的手续,因为她得先把孩子生了。 办理手续的时候竟又听到了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 这个消息听了后,程锦年比林木木还高兴。 这个消息就是 史诗被z大开除了! 理由是乱搞男女关系,耍流氓。 被人实名举报的,举报人是高流云! “那人不在Z大了,真是太好了,你以后可以安心来上课了。” 程锦年说。 林木木嗤了他:“安心的是你吧?” 程锦年笑着默认。 生产那天,林木木将程锦年的胳膊直接咬出了血,疼得大骂:“程锦年,你这个村夫,都是你造的孽,我竟然信了你的邪,我为什么要给你生孩子?” “程锦年,我恨死你了!” 程锦年一边认着女人的咬,一边疼得差点流下男儿泪,不是胳膊疼,是心里疼。 一切风平浪静后,程锦年抱住了床上早已虚脱的女人,道:“木木,谢谢你,你给俺生了一个儿子。” 在那套四合院里,程锦年请好了两个保姆,分别住在东西厢房,一个照顾林木木,一个照顾孩子。 两个保姆发现,这家的男主人只有在女主人睡着的时候,才会抱着儿子满院子里转,眼睛盯着怀里的婴儿,像是盯住了一件艺术品,也不怕把孩子冻着。 他说:“男子汉,从小就应该身体好。” 女主人一醒,这男主人就会赶紧把孩子递给她们,冲进屋去。 因为女主人奶水太足,涨奶。 女主人哭唧唧道:“赶紧把孩子抱进来,他要不吃,我可是要疼死了。” 孩子递过去后,吃不了两口就饱了,睡了过去。 他真的吃不完他妈的奶,因为实在是太多了。 女主人捂住眼睛哭了。 男主人让她们将孩子抱走,还不忘批评已经睡去,屁都不懂的小月孩儿:“你这个小兔崽子,一点都不知道心疼你妈。” 她们抱着孩子出去后,听到女主人假兮兮地哭了起来:“他就是不吃,可怎么办?啊,啊,我不要活了。” 男主人说:“不管他,要不你给他断了吧,让他以后吃奶粉。” 女主人又娇又凶地吼道:“可是即便给他断了,这几天也要人命了,你让我去死吧。” 男主人说:“俺给你吸。” 不一会,传来女主人不知是疼还是羞的声音:“啊,程锦年……”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还有个小番外:) 再推推本小作的预收文:《重生八零娇娇妻》 跪求小天使们猛戳专栏去带走陈嘤嘤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想娶她做媳妇的男人能从村头排到村尾,其中包括那个癞那啥想吃天鹅肉,还又凶又狠的刺儿头二流子霍松延。 可陈嘤嘤只看上了村里那个长得干净,又穿得干净的小学老师。 后来,陈嘤嘤忽然离开了家乡,还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陈英。她一路摆摊、干饭馆、开饭店……遇事比男人还狠。 大家都说那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学坏了。 只是没人知道,她一直在等一个人。 那个人为了她而被投进监狱,所以她才离开了那个噩梦之地。 她想等他出来,给他做媳妇。 可是后来,她没有等到他的人,只等来了他的死讯。 那天,她嘴里叼着烟,手里抓起了酒坛子……就像以前的他那样。 所以,她也死了,死于酒精中毒。 没想到,她竟然重生了! 重生回来的那天,路上正好碰到那个刺儿头二流子,直直地盯着她看。 陈嘤嘤笑着问:“你想娶我做媳妇吗?” 第66章 66 爱她(完) 二零二零年秋。 张伟民公司的资金问题已经极度紧张, 因他失踪了一月,让这一问题更为严重起来。 他已经寻了好几波投资,都毫无音讯。若是再无投资进来, 恐怕他将面临自己人生的第三次创业失败。 一筹莫展之际,有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进来, 说有个投资人想见他。 张伟民一脸懵逼。 竟会有投资人主动约见他? 约见的地点是一个高尔夫球场。 他到那里的时候, 已经有人挥起了杆,姿势标准又优美, 身高从背后看,至少一米八五的样子,身材更是长在了各种点上。 有个助理模样的人过去, 在其耳边嘀咕了几句,那人便转身朝他走了过来。 脸上带着笑。 看着这笑, 张伟民定住了眼睛。 这是……那个女人的儿子?! 是她与那个村夫的儿子?! “您好,我是程爱林, 是我助理约的您。” 张伟民震惊的差点掉了下巴, 一时间都忘了去接住对方伸过来的手。 直到握住后, 才说:“你长的很像你妈。” 程爱林笑道:“但是见过我们的人都说我更像我爸。” 张伟民咬牙嘟囔:“我不认识你爸。” 程爱林:“确实是我妈向我推荐的你们公司,她说你们可能会出现一些资金问题, 但若是及时出手, 还有挽救的余地,不是没有投资价值。” 程爱林不知道妈妈是怎么认识这个年轻人的, 其公司背景他找人调查过,发现只有上百人的规模,本是完全不符合他的投资要求的,可既是妈妈推荐,也不好不亲自来见。 张伟民说:“你妈肯定说那张伟民虽然有点渣, 有点懦弱,但是他做事业还是讲诚信的,从不搞歪门邪道。” 唯一的一次演戏骗人就是为她充当了一回“神医”的朋友。 程爱林笑笑,他妈好像真是表达过类似的意思。 看这张伟民,跟他年龄差不多,妈妈倒是了解他。 张伟民问:“你妈妈她……过的好吗?” “好,在我眼里,我妈简直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有我爸爱她,在我们家,谁都靠边站,永远是我妈最大。她还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每天都神采飞扬的。” “你妈做的喜欢的事可是画画?” 张伟民记得那个女人问过他:张伟民你知道我喜欢的其实不是金融,而是画画吗? 程爱林说:“是,她的爱好就是画画,然后教学生画画,还有就是收集各种画。” 张伟民还记得,那个女人说她的男神是什么史诗,但是史诗不配拥有日后的盛名,她要取代他。 “你妈现在应该是画界泰斗吧?” 程爱林微微一笑,“那都是别人封的罢了。” “不过要说最崇拜我妈的人,还是我爸,在我爸的眼里,我妈画的最好。” 说完,程爱林顿觉诡异起来,他们之间的话题竟然是他的妈妈,而且自己还比平时健谈了许多。 他想言归正传:“那个张……” 张伟民又给掰了回去:“你应该是典型的富二代,现在到处出来投资的钱是你爸的吧?” 程爱林表情一顿,随即笑道:“我在哈佛大学念的金融专业,现在的投资公司是我自己创立的,虽然我家集团旗下也有投资业务,但是我没有挂靠我爸,我还是想做自己的事情。” 张伟民:…… 他想,还是林木木基因好,只那村夫,怎么会有如此优秀的儿子。 然后故意揶揄道:“反正不管玩好还是玩脱,你都是要继承家业的。” 程爱林笑了,“我妈说,支持我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且我爸身体倍儿好,继承家业什么的都是很遥远的事情。” “你爸身体好……”张伟民翻了下白眼,“你爸身体好,怎么没多给你要几个弟弟妹妹?” 难道有钱人也怕被计划? 程爱林总觉得妈妈给他推荐的这个张伟民有点怪怪的,把他拐带的也不由奇怪起来。 他们今天是来谈投资项目的,但通篇谈的都是他父母。 正在这是,两个小肉蛋跑了过来。 “爸爸,谈完了吗?” 大的男孩子远远地问着程爱林。 “快了,你们先再去玩会。” 高尔夫球场的工作人员赶紧过来,跟程爱林道着歉:“对不起小程总,孩子们知道您在这边,没拉住就跑了过来。” 张伟民只定睛地看着远处那个小一点的女孩子,四岁左右的样子,粉雕玉琢,煞是可爱。 她的小脸上比程爱林更有着那个女人的影子。 他问:“这两个都是你的孩子?” 程爱林望着走远的两个小人道:“不是,大的五岁那个,是我儿子,小的……” 程爱林轻捂鼻子,咳了下说:“小的,四岁,是我妹妹。” 张伟民大惊。 那村夫身体还真是好,四五年前还在生孩子。 “你爸真是宝刀未老。” 程爱林看着张伟民,他总有种错觉,提到他妈,这人脸上挂着神采,提到他爸,脸上像有敌意。 他只能笑笑道:“我爸身体本来底子就好,又从不疏于锻炼,真比我们年轻人还有活力。” “听说他们年轻的时候,生了我之后,我妈怕疼又怕影响身材,发誓再也不生。可几年前,我妈忽然突发奇想,非要生个小棉袄,我爸拗不过,就跟她生了我现在的妹妹。” “你妹妹叫什么?她长的才真像你妈。” “是,大家都这么说,我长的像我爸,但妹妹像我妈,不但长得像,就连爱好都是,我喜欢金融,我妹妹跟我妈一样,喜欢画画,现在才四岁,已经画的很好。” 张伟民心道,你喜欢金融也随你妈,不是随你那个文盲爸,你妈可是曾经考上过名校的金融专业的。 “你妹妹叫什么?” 程爱林道:“程爱木。” 程爱林,程爱木…… “都是你爸取的名字吧?你爸唯恐天下不知他爱你妈妈。” 程爱林表情一顿,然后笑着说:“过几天我让助理去你们公司详谈吧。” 他不能跟这个张伟民再说下去,整个全都偏了。 “接下来,我打算带着孩子去看我一个二叔,他孤苦伶仃,身体又不好,让孩子们过去给他热闹下。今天先告辞。” 望着高高矮矮的背影远去,张伟民心思怆然,眼里泛起晶莹的光。 木木,你还记得我! 应是只记得大火中我也曾闯进去救你,所以你让你儿子来拉我一把。可我当时救你,不是为了回报,只为救你…… 原来你将自己从这边彻底抹去,这里的时空流逝速度便一切都已经与你无关,明明我才刚刚跟你通了电话,我那声撕心的呼喊还响在耳边,你却已经去陪他走过了三十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的最后,再推一推本小作的预收文:《重生八零娇娇妻》 跪求猛戳专栏(茫茫文海,希望下篇还能再会) 陈嘤嘤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想娶她做媳妇的男人能从村头排到村尾,其中包括那个癞那啥想吃天鹅肉,还又凶又狠的刺儿头二流子霍松延。 可陈嘤嘤只看上了村里那个长得干净,又穿得干净的小学老师。 后来,陈嘤嘤忽然离开了家乡,还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陈英。她一路摆摊、干饭馆、开饭店……遇事比男人还狠。 大家都说那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学坏了。 只是没人知道,她一直在等一个人。 那个人为了她而被投进监狱,所以她才离开了那个噩梦之地。 她想等他出来,给他做媳妇。 可是后来,她没有等到他的人,只等来了他的死讯。 那天,她嘴里叼着烟,手里抓起了酒坛子……就像以前的他那样。 所以,她也死了,死于酒精中毒。 没想到,她竟然重生了! 重生回来的那天,路上正好碰到那个刺儿头二流子,直直地盯着她看。 陈嘤嘤笑着问:“你想娶我做媳妇吗?”